第1节 初识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可分解为互联网和金融两部分。互联网,10多年前就已经走进了中国普通大众的生活中。金融业,更是一个发展相对完善的行业,百年历史可见一斑。但两者的结合却是个意外,而且就是最近一两年才有的“突发性事件”。
两者“联姻”最终的结果已经得到证实:彻底改变了中国金融的形态,颠覆了中国投资者的三观。随着而来的一个新词——中国互联网金融,也诞生了。但给人们带来的有惊喜,也有困惑。那么,什么是互联网金融?为了对其有更直观的认识,我们先来看一个实例。
2004年12月,淘宝网推出“支付宝”,致力于为广大用户提供安全、快速的电子支付/网上支付/安全支付业务,并先后与国内外180多家银行、VISA、MasterCard国际组织等机构建立起战略合作关系。很快,“支付宝”就成为国内首家互联网支付平台。
可不要小瞧“支付宝”,尽管这只是电子商务在支付业务上迈出的一小步,但对于坚若磐石的中国金融业来说却是实实在在的一大步。因为支付、结算业务向来是传统银行的专有业务,“支付宝”涉足支付业务,不仅使传统银行受到挤压,而且对金融体系管控机制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支付宝” 起步艰难,在经历一段波折之后终于迎来了曙光。2011年5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标志着国家认可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承认“支付宝”身份的合法性。2014年2月8日,支付宝联手天弘基金创建“余额宝”,首期推出“余额宝用户专享权益”并开放预约。该产品对接保险产品,预期年收益率为7%,并承诺保本保底。用户把钱转入余额宝,存款期间不仅能拿到比银行定期存款利息更大的收益,而且资金转入不收任何手续费。因此,余额宝获得巨大成功,创下了一个月吸金42亿元的记录。
这就是“支付宝”,十多年一路走来的确不易,它几乎就是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缩影,从无到有,从弱小到发展壮大。
“支付宝”的星星之火,点燃了我国互联网企业进军传统金融业的热情。如果说准入管制给互联网企业介入金融关上一扇门,“支付宝”则开启了另一扇窗。互联网金融新生业态层出不穷、应接不暇。外国有的,搬来照用;外国没有的,尝试创新。此后,宜信引进P2P经营模式,百度推出“百发”在线理财,“点明时间”引领众筹平台,腾讯抛出微支付基金超市,新浪拿出微博钱包等等。
进入2014年,互联网金融持续急剧升温,热到“火爆”的地步。互联网公司、银行系、基金系的各类“宝宝”粉墨登场,唤醒了大众的理财意识。P2P网络平台爆发式增加,彻底打破了阻碍资金流动的藩篱;众筹平台也让有创造力但缺乏资金的人重新燃起了梦想,他们依靠草根民众而不是风险投资人将创意变为现实。
传统银行不甘“领地”被侵扰,也凭借着强大的资金和人才优势,强势入驻互联网。“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互联网金融迎来了争芳斗艳的春天。2014年互联网金融企业、机构业务量比例分布图如图1-1所示。
图1-1 2014年互联网金融企业、机构业务量比例分布图
如果说2013年是互联网金融发展元年,那么,2014年则是互联网金融突飞猛进、快速发展的一年。从余额宝逆袭成业界“老大”,到人人贷获得风险投资金1.3亿美元,夺得全球范围内互联网金融企业最大单笔融资,进入2015年,互联网金融热度依旧并持续升温。这似乎预示着互联网金融即将全面爆发,以摧枯拉朽之势打破我们在理财上那种固有的传统思维。
互联网金融不但会创造丰厚的“红利”,交易规模也呈逐年上涨的态势。从2010年的10000余亿元到2013年的50000余亿元,再到2014年高达80000亿元。2015年发展更为迅猛,年底预计可达310000亿元(见图1-2)。
图1-2 互联网金融交易规模示意图
互联网企业涉足金融,促使我国金融业更加具有活力,如今已经“润物细无声”般地植入了人们的生活,悄无声息地影响和改变了每一个人的生活方式、理财观念。
互联网金融的本质
互联网金融的传播,在我国创造了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这也为普通投资者埋下了隐患。现如今,可以说除了一些专门研究金融学或相关行业的人士之外,大部分普通群众对“互联网金融”一词没有清晰的认识。而且作为一个新概念,目前也的确很难给出一个权威、准确的定义。
在互联网领域,业界给出了这样的定义:互联网金融是指以依托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把传统金融业务搬到互联网上,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业务的一种新兴的新生态金融。
金融界又给出另外一个定义:所谓互联网金融,就是互联网与传统金融有机结合,金融机构互联网化,通过互联网在网上办理金融业务。
有关专家学者则做出这样的解释: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支付便捷、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非常低、资金供需双方直接交易、传统金融机构中介作用降低、区别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第三种融资模式。
由此可见,对“互联网金融”做出准确定义是比较困难的。因为不同的群体或个人会从不同角度、认知水平去理解,去解读。有人从技术层面,有人从市场角度,有人从行为主体,有人从发生过程……人们站在不同立场、不同角度,做出了不同的解读。也由于互联网金融仍在不断发展变化中,难以形成统一的定义也合乎常理。
那么,该如何来理解互联网金融这种形式呢?首先,我们要分开来看,什么是金融,什么互联网。
金融与互联网,两者原本毫无关联,为“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行业,但它们通过某种形式连接在了一起(见图1-3)。
图1-3 金融与互联网关系图
金融,是以货币的发行流通和回笼、贷款的发放和收回、存款的存入和提取、汇兑等为基础的经济往来活动。其最终目标是在现有资源重新整合的基础上,实现价值和利润等效流通,实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促进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互联网,是指利用现代通信网络,按照TCP(传输控制协议)和IP(网络协议)将众多计算机联系在一起,形成逻辑上的单一巨大网络。它具有开放高效、快捷便利、成本低等特点,并且能够满足每个人的个性需求,在拉近人与人之间距离的同时,也改变了人们的工作效率和生活方式,方便信息交流和传播。
因此,金融是互联网金融得以存在的基础,而互联网则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技术支持,是互联网金融得以发展的条件。
互联网与金融的第一次联姻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1995年,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的营业,标志着互联网金融的正式诞生。随后,互联网金融在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逐步推广开来。
互联网金融不同于传统金融,它是一种全新的形式,融合了互联网与传统金融业务的双重优势,相互融合、共性发展,是传统金融通过互联网途径更大范围的延伸。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
综上所述,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有很大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对技术的依赖性更强
互联网金融是以技术作为支撑,运用新的互联网技术与金融核心业务进行深度整合,强调方便、快捷和客户体验。因为只有技术上的领先,才能为业务创新带来足够的空间。
(2)虚拟交易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相比,最大的不同就是虚拟化操作。电子化的平台,虚拟的交易,这正是互联网企业经营、运作的特色。它大大简化了交易程序,节省了交易资源。同时,投资者也不得不注意,这些虚拟化的操作也使交易具有很多不确定性,导致交易风险大增。
(3)以大数据技术为基础
大数据时代的核心是数据,互联网金融显示了其强大的数据性,尤其是需要信息积累与挖掘。通过将电子商务行为数据转化为信用数据,并整合其他渠道的信用信息,互联网金融以此作为依据控制信贷风险。
互联网金融以大数据技术为基础,处理海量的客户信息数据,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偏好快速不断地推出互联网金融产品,并做到与客户互动和信息更加公开透明,把客户群体渗透至人数众多、金额较小的草根民众。互联网金融投资者在购买互联网金融产品时,可以随时随地的查阅所投资的项目信息,通过自己的深入了解,比较分析预期收益和判断投资风险,进而选择投资。
(4)收益高,风险高
互联网金融产品具有高收益率、高流动性、强变现能力、低成本、低门槛,以及不受时间和场所的限制等特点。正是这些传统金融投资所欠缺的特点,让众多草根阶层投资者对互联网金融热情高涨。
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其风险具有不可控性。虽然国家正在进一步出台相关政策,完善监督体系,但其病毒式的发展也着实为企业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因此,投资者不可忽略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高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