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脱贫攻坚首战之年取得了哪些成绩?
2016年是脱贫攻坚首战之年,在我国扶贫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挂帅、亲自出征、亲自督战,先后到重庆、江西、安徽、黑龙江、宁夏、青海等地考察扶贫,在银川召开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主持多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贫困退出、资产收益扶贫、脱贫攻坚责任制等重大事项,对脱贫攻坚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强总理多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易地扶贫搬迁、交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等工作,多次就扶贫重点问题作出重要批示。各地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重视程度之高、政策举措之实、推进力度之大都前所未有。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贫困群众增收困难的不利情况下,脱贫攻坚取得良好开局。全国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240万,完成易地扶贫搬迁240多万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力度明显加大,贫困人口脱贫步伐明显加快,扶贫开发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脱贫攻坚责任体系、制度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社会动员体系逐步建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建档立卡制度更加完善,贫困识别更加精准。新一轮扶贫开发,最突出的特征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对分布如此之广、数量如此之多、情况如此之复杂的贫困人口,动员全党全社会力量,开展到村到户到人的精准帮扶,贫困的精准识别是基础和前提。2016年,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各地认真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全国动员近200万人进村入户摸底排查,共剔除识别不准的929万人,补录贫困人口807万,识别精准度进一步提高。对存在弄虚作假、失职渎职、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的7465名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扶贫部门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数据比对,探索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提高建档立卡工作质量。建档立卡使以往统计抽样测算出的贫困数字,进一步精准地落到了具体家庭、具体人口,回答了贫困人口是谁、分布在哪里、贫困状况怎么样、致贫原因是什么等问题,为精准扶贫夯实了基础。
二、财政金融投入增加,扶贫保障措施更加有力。201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首次突破1000亿元,其中中央为667亿元,同比增长43.4%;省级超过400亿元,同比增长50%以上。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脱贫攻坚的金融支持力度,贷款数量大幅增加。设立扶贫再贷款,实行比支农再贷款更优惠的利率,扩大贫困地区扶贫信贷投放,加大对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发展的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的支持。国务院办公厅还专门印发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文件,支持贫困县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将财政涉农资金捆绑集中使用,提高扶贫精准度和有效性。
三、帮扶的针对性增强,帮扶措施落实更加有力。大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中央层面筹措6000亿元资金,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提高地方还贷能力,省级投融资主体全部组建,承接项目资本金和贷款,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实施产业扶贫,支持发展优势产业,探索贫困群众增收新路子。特色农牧业扶贫、光伏扶贫、电商扶贫、旅游扶贫等发展势头良好,广泛建立了与贫困群众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脱贫的成效明显。促进劳务协作,在广东、湖南、湖北三省组织开展劳务精准对接试点并向全国推广,输出地组织好贫困劳动力输出,输入地精准提供技能培训、上岗支持等服务,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就业、稳定增收。推动健康扶贫,着力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和贫困地区医疗卫生能力。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财政给予补贴,提高报销标准,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减轻看病支出负担。对患大病和慢性病的贫困人口优先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和健康卡,选择负担较重、能一次性治愈的大病开展集中救治,实行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组织800多家三级医院对832个贫困县医院实施帮扶,开展贫困地区乡村医生轮训。加大贫困地区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防控力度,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开展教育扶贫,全面改善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贫困地区学前教育。推动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县定向招生计划增加到6万人。加强贫困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实行低保兜底脱贫,促进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在政策、对象、标准、管理等方面的有效衔接,推动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较低的地区逐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加强核查和动态管理,对无法依靠产业扶贫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努力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此外,各地区、各部门还积极探索生态保护脱贫、资产收益扶贫、公益岗位脱贫等新途径。
四、扶贫动员加强,精准扶贫的参与更加广泛。通过组织开展扶贫日活动,弘扬扶贫济困、守望相助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扶贫光荣、济困可敬,激发社会公众自觉自愿参与扶贫,培育良好的社会风气。东西部扶贫协作围绕“优势互补、长期合作、聚焦扶贫、实现共赢”的要求,加大协作工作力度,提高帮扶精准度。加强定点扶贫工作,中央单位积极主动作为,向定点扶贫县派驻挂职干部,选派贫困村第一书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帮扶工作。军队和武警部队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支持和参与脱贫攻坚。行业部门积极开展教育、健康、金融、交通、水利、劳务协作对接、危房改造和人居环境改善、科技、百县万村等扶贫行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积极开展帮扶活动。国资委协调成立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加大对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工商联系统组织民营企业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2万多家民营企业通过投资项目、安置就业、捐款捐物等多种形式,与2万多个贫困村建立了结对帮扶关系,有的还实行“整乡帮扶”“整县帮扶”。脱贫攻坚已经成为全党全社会的高度共识和自觉行动。
五、扶贫机制进一步健全,脱贫成效更加显现。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扶贫工作机制。中央部门“管住两头、放开中间”,即管住制定政策举措和监管扶贫成效这两头,把全国规划编制好,把资金筹备好,把标准和机制建立好,在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的基础上,不直接干预资金使用方式、扶贫项目安排等,放手让省市县从实际出发开展工作。与此同时,建立了考核机制、约束机制、退出机制、评估机制、督查巡查机制和脱贫攻坚责任制,构成了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规范的制度体系。建立责任制,脱贫攻坚任务重的22个省份的党委和政府立下“军令状”,主要负责同志向中央签订了责任书,省市县乡村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形成五级书记抓脱贫攻坚的局面。完善考核机制,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试考核,对存在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低、贫困人口退出准确率低、扶贫资金使用绩效低等突出问题的,提出整改要求。强化约束机制,把贫困县必须作为、提倡作为、禁止作为的事项明确起来,把红线划出来,坚决刹住穷县富衙、“戴帽”炫富之风。严格退出机制,明确规定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的标准和程序,严格开展贫困退出测评检查,防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脱贫质量。健全评估机制,采取专项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客观反映地方扶贫工作质量和成效。加强督查巡查,督查以促进抓落实为导向,巡查以发现问题为重点,及时了解脱贫攻坚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发现先进典型,查找突出问题,推动整改落实。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对9个贫困程度较深的省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民主监督。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扶贫资金项目监管问题,采取综合举措,强化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效能。
(郭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