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学习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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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政府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的主要成就有哪些?

2016年,各级政府部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施政水平,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取得显著成效。

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一是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各级政府部门坚持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在配合人大立法的同时,不断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增强政府立法及时性和有效性。中央层面,国务院全年共向全国人大提请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草案)》等13件法律议案,制定、修订并公布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等8件行政法规,备案部门规章260部。地方层面,共备案地方性法规893部,地方政府规章488部。二是为重点领域改革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各级政府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科学处理法治与改革的关系,用法治方式营造发展改革环境,用法治方式规范和保障发展改革成果。例如,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等规章,为推动关键环节的改革发展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三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国务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有关精神,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共对88个地方和中央单位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宣布失效了506份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束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国务院文件,努力减轻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负担。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地方层面,到2016年底,全国31个省份的省、市、县三级政府,均已基本公布了本级工作部门权责清单,按照中央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了任务。国家层面,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司法部、文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证监会等7部门权责清单编制试点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目前均已形成了本单位的权责清单,2017年还将在已有基础上扩大试点单位范围。二是“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序推进。着力推动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进一步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促进信息共享,让居民和企业办事更方便、更快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成覆盖全国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目标任务和主要举措。三是政务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国务院随机抽查各级政府网站2400多个,督促“关停并转”无能力维护的基层网站近两万个,通报问题网站335个,全国总体合格率稳步提高。建立全国政府网站联动机制,要求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门户网站全部转载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国务院重要政务信息。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开通“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统一受理公众发现的问题,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三、深入推动廉政建设。一是加快推进政风转变。各级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持续纠正“四风”。2016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预算63.1亿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0.06亿元,下降0.1%。加强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大力清理“吃空饷”问题。建立符合国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加快推进地方和驻地方中央垂管行政单位公车改革,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严格因公接待计划管理,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推进公务接待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地遏制了公款吃喝、“嘴上腐败”等问题。二是切实控制腐败源头。本届政府成立以来,共取消或下放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618项,提前超额完成本届政府承诺减少1/3以上行政审批事项的目标。连续两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央层面核准的项目数量累计减少90%以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2016年全面实施“五证合一”。同时,还深入推进财税、金融、投融资、国企、社会等领域改革,进一步完善了相关体制机制。三是不断加大执纪力度。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使用、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2016年为国家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3600多亿元。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处理了一大批违纪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2016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2.1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3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400人,追回外逃人员2316人,形成了反腐败的高压态势。

四、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一是着力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研究制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和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意见,选择11个城市开展试点,全面推动安全风险排查、安全隐患治理、安防技防工程等各项工作。在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4次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消除隐患。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排查隐患450余万项,整改率95.8%。针对天津港“8·12”事故教训,制定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二是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政策体系。国务院印发《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在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改革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等方面作出了制度安排。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和“黑名单”制度、安全生产联合惩戒、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改革措施。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带队,分两批重点巡查了16个省区市政府,推动安全生产属地责任落实。三是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启动安全生产预防应急专项资金首批14亿元项目,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发布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科技项目244个,引导社会资金30余亿元进入科技攻关。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10家试点企业的68个危险岗位、关键环节减少用工1203人。推动京津冀地区、长江流域、国内“丝绸之路”地区安全生产应急联动与资源共享机制建设。印发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通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五、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是开展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工作。聚焦化解涉稳矛盾隐患,准确把握社会稳定风险点,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稳控,不断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深入开展打击证券期货、地下钱庄、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提前化解了一批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苗头,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加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持续深化对“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和电信网络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专项打击治理行动。继续保持了道路交通和火灾事故主要指标下降、总体形势平稳的良好态势。全面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从源头上消除了一批社会治安隐患,为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杭州峰会等一系列重大活动安全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坚持依法管网、技术管网、综合管网,深入开展打击整治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网络黑客攻击等专项行动和网上意识形态斗争,着力强化网络阵地控制、网络安全监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大数据安全防护,积极推动中美网络安全合作和中英、中德网络安全对话,确保了网络空间安全。

(徐紫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