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在督查问责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施政之要,贵在落实。2016年,国务院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开展督查工作,有力推动了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一、根据《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强化台账管理和协调调度。将《政府工作报告》41项重点工作分解细化为1523项工作举措,督促90个承办部门和单位健全台账、明确时限、落实责任,实行每月报告、每季度通报制度。从第3季度起,对32项《政府工作报告》量化指标任务进展情况实行月报,从11月份起打破常规实行旬报,对完成铁路投资8000亿元以上、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2000公里以上、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380万辆等任务实施重点调度,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截至2016年12月31日,32项量化指标任务全部如期完成。
二、针对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事项和总理重要批示指示,实行全程跟踪管理。一是加强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督办。对2016年42次国务院常务会议128个议题研究确定的重要事项,依托督查电子台账系统进行信息化管理,与承办单位构建联动办理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定期会商研判,紧盯重点、难点事项实施分类跟踪督办,确保落实到位。二是认真开展总理批示件落实情况督办。印发《总理批示件督查落实管理办法》,建设运行督查电子台账管理系统,强化预警督办,定期汇总办理情况,全面分析办理效果。三是深入开展总理考察指示落实情况回访督查。根据总理国内考察主题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特点,2016年先后赴15个省(区、市)开展回访督查。
三、组织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016年9月中下旬,在各级政府部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组织20个国务院督查组到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30个国务院部门开展实地督查。坚持问题导向、从细从严,在督查内容上聚焦发展、改革、创新、民生4个方面23项重点工作,在组织形式上首次邀请国务院参事、专家学者和地方督查干部参加督查组,首次同步开展了3个专项督查,大量采取小范围座谈、一对一访谈、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广泛听取和了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企业负责人和基层群众的意见。通过大督查,有力推动了重大项目开工、重要政策落地、重点任务完成,促进解决了一批关系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也发现了一批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做法。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分类表扬推广典型经验做法94项,挂牌督办重点问题108个,转送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85条。截至2016年11月底,全国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18.9%,比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速高出10.6个百分点;各地收回财政沉淀资金1683亿元,已用于实际支出1662亿元,较督查前多收回265亿元、多支出454亿元。截至2016年12月中旬,棚户区改造开工率为101%,比督查前提高约24个百分点;新建改建农村公路完成约27万公里,占年度任务的135%,比督查前提高67个百分点。
四、组织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系列集中督查和督导,推动民间投资回稳向好。2016年5月下旬,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政策落实情况实地督查,同步协调全国工商联、国家行政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新华社进行第三方评估调研。各督查组和评估调研单位深入众多企业,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和建议,发放1万多份调查问卷,发现7个方面突出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提出26条完善工作的政策措施,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印发实施。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和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市)负责同志专题会议的部署,7月初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相关工作通知,落实各地区、各部门促进民间投资的主体责任,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促进重点7省(市)民间投资工作、缓解融资难融资贵、涉企收费清理等5个专项督导,集中清理阻碍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不合理规定,调整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和改善政府服务,激发民间投资潜力和创新活力,在较短时间内促进民间投资实现回稳向好。
五、组织短平快的专项督查,以点带面推动工作落实。对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开展专项督查,2016年,退出钢铁方面产能超过6500万吨、煤炭行业产能超过2.9亿吨。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进行专项督查,督促财政部查处有关企业骗取补贴32.24亿元、提前谋取补贴16.98亿元等系列问题。组织有关方面开展网络提速降费专项督查,截至2016年11月底,全国固定宽带平均接入速率同比提高2.3倍,移动流量平均资费水平同比下降34.2%,提前完成年度目标。同时,围绕部分地区保障房空置、医养结合政策落实、推动社会领域进一步向民间投资开放、东北三省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先后开展6批次涉及16个省(市)的小型专题督查。每次派出2—3人的小分队,不打招呼直奔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持续跟踪督办问题解决。此外,还开展“约法三章”、深化“放管服”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居住证暂行条例》落实等30余项专项督查,有效推动了有关重点工作的落实。
六、建立健全督查问责和激励机制,推动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为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国务院办公厅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在2016年年初协调出台6条激励措施的基础上,会同18个部门制定出台24条激励措施,首次把改革试点、项目布局、融资发债等纳入激励政策,大幅拓展了激励范围,丰富了激励手段,提高了激励措施的含金量,尤其是对抓落实有力有效的基层市县加大激励支持力度,初步建立起国务院办公厅统筹协调、部门分工实施、地方配合支持、每年定期开展的督查激励长效机制。同时,进一步健全督查问责机制。围绕财政资金沉淀、土地闲置、保障房空置等突出问题,2016年年初组织5个部门约谈7个省(区、市)的7个厅(局)和6个地市政府主要负责人;针对跟踪审计、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中发现的430余个典型问题,在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中抽查整改落实情况,同时推动地方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为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开门搞督查”的重要指示精神,营造“人人参与督查、督查就在身边”的浓厚氛围,在中国政府网开设常态化的“我为督查提建议”专栏,开展“国务院大事我知道”督查专题答题活动,吸引近6万网民参与互动;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中央主要媒体刊发新闻通稿近20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先后转载2.4万篇次,中央电视台制作《焦点访谈》2期,进一步提升了督查工作的社会参与度。
(徐紫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