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马丁·伊登打海上归来,怀着恋人的欲望,回到加利福尼亚。他积蓄的钱全花光了,就上那艘找宝藏的帆船去当水手;找了八个月还没找到宝藏,这个探险队就在所罗门群岛[1]上散了摊儿。大伙儿在澳洲领了解散金,马丁马上搭一条远洋轮船回旧金山。这八个月不但使他挣到了好些钱,可以在陆地上待好几个星期,还使他进行了大量的学习和阅读。
他的头脑是学生的头脑,他学习的能耐,有他那不屈不挠的性格和对罗丝的爱情作为后盾。他把带在身边的语法书读了一遍又一遍,直到他精力充沛的头脑掌握了它。他留意到同船的伙伴们讲起话来不顾语法,打定主意在心里矫正他们话里的粗糙的地方,自己重新说一遍。他乐不可支地发现,自己的耳朵愈来愈灵敏,在养成对语法的感觉了。双重否定式像不谐和的和弦般叫他听来刺耳,可是,因为缺乏练习的机会,这种刺耳的话往往就是从他自己嘴里漏出来的。他的舌头不肯一下子就学会新的花巧呀。
他把语法一遍遍读过以后,就着手读词典,每天在他的词汇里加上二十个单词。他发现这可不是桩轻松的工作,于是在掌舵轮或者值班守望时,经常一遍遍温习那张越来越长的注音和词义的表,每次上床,总是一遍遍默记着,直到睡熟为止。为了使自己的舌头习惯于罗丝所讲的语言,他一遍遍默念着never did anything,if I were和those things[2]等短语,和它们的不少变体。他把and和ing念上几千遍,着重地读出d和g来;叫他惊奇的是,他发现自己的英语,竟渐渐比高级船员们本身以及出钱举办这次探险的房舱里那帮绅士冒险家讲得更纯粹、更正确了。
船长是个眼光没神的挪威人,他不知打哪儿弄到了一部莎士比亚全集,自己可从没看过,因为马丁替他洗衣服,作为报答,他让马丁看这些宝贵的书本。有那么一段时期,他沉浸在这些剧本里,沉浸在那许多简直不费力气地印在他脑海里的心爱的段落里,整个世界仿佛脱胎换骨地成为伊丽莎白时代的悲剧或喜剧的形式,而他自己也用无韵诗的格式来思想了[3]。这一来训练了他的耳朵,使他能敏锐地鉴赏高尚的英语;同时这还把不少古词、废词灌输到他的头脑里。
这八个月被充分利用了,他除了学到正确的语言和高深的思想以外,还对自己了解了不少。原来因为懂得太少而产生自卑感,如今却产生了对自己的力量的信心。他感到自己跟同船水手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等级差别,并且聪明地认识到,这种差别在于潜在的能力,而不在于已有的成就。他做得到的事,他们也做得到;可是他感到心里有一团混沌的酵母在活动,它跟他说,除了已有的成就以外,他还能干更多的事。他被世界那出奇的美景弄得心绪缭乱,巴不得罗丝在身边跟他一块儿享受。他打定主意要把南海美景的一鳞半爪讲给她听。这一想,他身子里的创作欲猛地燃烧起来,怂恿他为了比罗丝更广大的群众,把这种美景复制出来。于是,一个伟大的念头光辉灿烂地诞生了。他要写作。他要成为全世界的人用来观看的一只眼睛,用来倾听的一只耳朵,用来感受的一颗心脏。他要写作——什么都写——诗歌和散文、小说和描写文,还有莎士比亚写的那种剧本。这是事业,也是赢得罗丝的道路。文学家是世界闻名的大人物,他以为,他们远比挣三万块钱一年、只要愿意就可以当上最高法院法官的勃特勒先生之流来得出色。
这念头一诞生,就主宰了他,于是回旧金山的航程就像在一场美梦中了。他发现自己有不少意想不到的力量,不禁心醉神迷,觉得自己什么都干得成。在辽阔而寂寞的海洋里,他获得了正确观察事物的能力。他第一次明白地看清了罗丝和她的世界。这整个世界轮廓分明地浮现在他脑海里,像一件具体的东西,他可以把它捧在两只手里,翻来覆去地看个仔细。这个世界里多的是朦胧而模糊的地方,可是他一眼看到了整个,并不只看到局部,他还看到了征服这世界的方法。写作!这念头在他心里真像是一团烈火。他要一回去就动手写。他第一篇要写的就是这次宝藏探寻者的航行经过。他要把这篇东西卖给旧金山的一家报馆。他不打算事先跟罗丝说什么,等她看到他的名字出现在报上,准会又惊奇又高兴的。他一方面写作,一方面还可以继续学习。一天有二十四个钟点哪。他是战无不胜的。他懂得怎样着手工作,随便什么堡垒都会在他面前崩溃的。他可以不用再出海——去当水手了;那一刹那,他看到了一幕幻景:一艘蒸汽游艇。别的作家不是都有蒸汽游艇的吗!当然啰,他警告自己,不会一下子就成功的,要慢慢来,有一段时期,要是能靠写作挣一点钱,够他继续学习下去,他就该心满意足了。跟着,相当日子以后——究竟多长可很难说得准——等到他学到了很多、作好了准备以后,他会写出伟大的作品,于是他的名字就会挂在每个人的嘴上。可是比这还要伟大,无限地伟大,最最伟大的是,他可以证明自己是配得上罗丝的。成名当然是好事,可是他是为了罗丝才有这美妙无比的梦想的呢。他可不是什么沽名钓誉的人,只是一个天字第一号的恋人罢了。
他回到奥克兰,口袋里搁着相当数目的工钱,在伯纳德·希金波森家那个老房间里安顿下来,就动手工作。他甚至不让罗丝知道他回来了。他要等那篇写宝藏探寻者的文章完成后才去看她。克制自己不去看她并不太困难,因为他身子里正燃烧着一团创作热狂的烈火。再说,他这会儿在写的文章准会使她更靠拢自己。他不知道这篇文章该写多少长,就把《旧金山考察家报》[4]星期增刊上一篇占两版的文章的字数数了一下,作为自己的标准。白热化地整整写了三天,他完成了这篇小说;可是等他用容易辨认的大字体把它仔细抄好了,却在一本从图书馆里弄来的修辞学著作上发现有什么叫做段落和引号的东西。他从没想到过这种东西;于是马上动手把文章全部重写一遍,时不时翻阅那本修辞学著作,因此在作文方面,他一天内学到的东西,比一般学生一年里所学到的还多。他把文章重新抄好,小心地卷起来以后,又在一张报纸上读到一则初学写作者须知,发现这条铁定的规则:手稿不可以卷,而且只能写在纸的一面。他在这两方面都犯了规。还有,他从这则须知了解到,第一流报纸的稿酬至少十块钱一栏。因此,他把稿子抄第三遍时,心里时常盘算着,十块钱乘上十栏是多少,来安慰自己。算来算去是这个数目,一百块钱,他就想,这可比航海强了。要不是他犯了这些错误,他可以三天就完成这篇文章。三天一百块钱!要在海上挣这么一笔钱,他得花三个多月才成呢。他得出结论,一个人要是会写作,还要去航海,那才傻呢,尽管他觉得钱本身是无所谓的。钱的价值就在于它会带给他自由,使他买得起像样的衣裳,这一切会使他更靠拢,飞快地靠拢那个使他重新开始生活,赋予他灵感的娇小、苍白的姑娘。
他把稿件折得平平的装在信封里寄出,上面写着《旧金山考察家报》编辑先生收。他以为凡是报馆采用的稿件总是马上刊载的,既然他的手稿是星期五寄出的,他指望星期日就会登出来。他想,让罗丝通过这桩事知道他回来了,那多妙啊。那时候,星期日下午,他就可以去看她。同时,另外有一个主意也缠住了他,他自鸣得意地以为那是个特别稳健、审慎而有分寸的主意。那就是他要写一篇给孩子们看的冒险小说,把它卖给《少年之友》杂志。他上公共阅览室去,把《少年之友》的合订本翻阅一通。他发现,那份周刊上的连载小说通常分五期刊完,每期三千字光景。他还发现有几篇连载小说长达七期之多,就打定主意写一篇这样长短的。
他曾经有一回乘船到北冰洋去捕鲸——那次航行预定为三年,结果到六个月的末了,船失了事,就结束了。虽然他非常富于想象力,有时候甚至异想天开,他基本上还是爱好现实的,这使他只写自己知道的事物。他熟悉捕鲸的事,就根据他所了解的真实材料,着手写一篇虚构的历险记,用两个孩子做主人公。写到星期六晚上,他想,这工作很轻松。他当天完成了连载的第一部分,共三千字——使吉姆觉得十分有趣,可是希金波森先生却公然嘲笑,他在吃饭时,对这位在他们家里发现的“摇笔杆的”朋友不停地冷嘲热讽。
马丁心想他姐夫星期日早上打开《考察家报》,看到那篇写宝藏探寻者的文章,会多么惊奇,他就用这办法来安慰自己。那天一清早,他亲自跑到大门口,心急慌忙地把那份张数很多的报纸翻了一遍。他十分仔细地再翻了一遍,才把它折好,搁在刚才找到它的地方。他想,幸亏没有跟任何人讲起过这篇文章。再想了一想,他得出结论:自己原以为稿件会很快就在报纸上刊出,这看法是错误的。再说,他那篇文章并没有什么新闻价值,很可能编辑会先给他一封信。
吃罢了早饭,他继续写连载小说。字句不断地打他笔尖下流出来,尽管他常常放下笔来查词典,或者翻阅那本修辞学著作。他时常乘停笔的当儿,一口气把一章读一遍,或者再读一遍;他安慰自己说,尽管他手里在写的,并不就是他自以为蕴藏在心里的伟大作品,无论如何,他这是在学习作文,并且训练怎样组织、表达自己的思想。他辛辛苦苦地一直写到断黑,才上阅览室去查阅杂志和周刊,直到十点钟阅览室关门才回来。他一个星期的工作程序就是这样。每天白天写三千字,晚上煞费苦心地钻研杂志,特别注意编辑先生们认为适宜刊载的小说、杂文和诗歌。有一点是肯定的:这批五花八门的作家所做到的,他也做得到,并且只消给他时间,他们做不到的,他也会做得到。他高兴地在《新书新闻》上看到一段东西,讲到给杂志写稿的作家的稿酬,说的并不是什么罗德雅德·吉卜林每个字可以拿到一块钱[5],而是第一流杂志的稿费最低两分钱一个字。《少年之友》当然是第一流的杂志啦,那么照这稿费率计算起来,他当天写好的三千字就可以换到六十块钱——等于在海上干两个月的工钱!
星期五晚上,他完成了这篇连载小说,一起两万一千字。照两分钱一个字,他计算了一下,这将使他拿到四百二十块钱。这一星期的工作可真不坏。他手头从来没有过这么多的钱。他不知道怎样才能把它花光。他掘到了一个金矿啦。从这个财源,他可以永远取之不竭。他打算再添点衣裳,订好多份杂志,买几十本他眼前不得不上图书馆去查阅的参考书。可是这四百二十块钱当中还是会有好大一笔钱花不掉。这叫他烦恼,后来他想到可以替葛特露雇一个用人,给玛丽安买一辆自行车,才定下心来。
他把这份厚厚的手稿寄给《少年之友》,星期六下午,打好了一篇关于潜水采珠的文章的腹稿,他前去看罗丝。他预先打了个电话去,她就亲自到门口来迎接他。他身上那股熟悉的、生气勃勃的热劲儿又像潮水般涌出来,冲击着她,像给她的当头一棒。这股劲儿似乎钻进了她的身子,暖烘烘地奔流在她的血管里,它发出了力量,叫她直哆嗦。他握住了她的手,紧盯着她的蓝眼睛,脸上不由得热辣辣地涨得通红,可是八个月来,太阳光给他的脸蛋新上了一层紫膛色,使脸红看不见了,然而却保护不了那截脖子,还是被硬领擦伤了。她留意到被擦出的那道红痕,觉得好笑,可是一望到他的衣裳,这种感觉就马上消失了。这身衣裳实在称他的身——这还是他第一套定做的衣裳呢——他看上去仿佛瘦了一点儿,模样更美了。还有,原来的布鸭舌帽已换上了呢帽,她就命令他把它戴上,然后赞美他仪表不凡。她记不起自己什么时候像这样高兴过。他这种变化是她一手造成的,她觉得骄傲,心里燃烧着要进一步帮助他的热望。
可是最彻底的,又是最叫她高兴的变化,是他谈吐上的变化。他不但讲得比过去更正确,还讲得更流利了,他的词汇里也添了不少新词。然而,只消他心情一激动,或者热情一高涨,就又回复到过去的老一套:发音含糊,吃掉末一个辅音。再说,在他试用学到的新词的当儿,常常会结结巴巴得叫人听来怪别扭的。另一方面,除了讲得流利以外,他还流露出一种轻松、诙谐的心情,这叫她喜欢。他过去的那份幽默感和好开玩笑的脾气,使他受到自己同阶级人们的欢迎,可是他至今没法当着她的面发挥,因为词汇不够,训练不足。他如今刚在使自己适应这环境,并且感到自己不完全是个外来的闯入者。可是他过于战战兢兢了,甚至到了拘谨的程度,这就让罗丝在活跃程度和想象力方面掌着主动,自己只追随着她,绝对不敢超前一步。
他告诉她自己干了些什么,告诉她打算靠写作来谋生,一方面继续学习。可是她一句赞成的话也不说,叫他真失望。她以为他的打算没有什么了不起。
“你知道。”她坦白地说,“写作跟别的事一样,必须当作一门行业来干。当然啦,这不是说我对这一行懂得很多。我只不过根据一般的见解来判断。你不花三年工夫——也许该是五年吧!——来学铁匠的行业,你就不能指望当铁匠!既然作家比铁匠的收入要好得多,那么想写作的人——尝试写作的人,一定也要多得多。”
“可是话说回来,或许我特别具有当作家的素质呢?”他问,心里暗暗得意自己的措辞,同时敏捷的想象力把眼前这一幕情景和氛围,跟他生活中上千幅其他的场景——强凶霸道、下流残暴的场景——一起投射在一幅庞大的银幕上。
这一大幅复合的幻景以光的速度在他眼前一闪,没有岔断两人的讲话,也没有打扰他冷静的思路。在他想象中的银幕上,他看到自己跟这个甜蜜、美丽的姑娘,在一间满是书籍和油画、有高雅情调和文化气息的屋子里,面对着面,用正确的英语交谈着,这一切都被一道光度不变的强光照亮着;同时,还有一幕幕与之对立的场景,排列在这幕场景两旁,一直到这银幕最遥远的边缘才消失,每一幕都是一幅图画,他呢,是个看客,可以随心所欲地要看哪幅就看哪幅。他眼前是飘飘忽忽的烟云和一缕缕阴郁的雾气,在一道道怪亮的红光前消散,他就透过这烟雾,看着这些另外的场景。他看到有些牧牛郎靠在酒吧上,呷着烈性威士忌,只听得一片色情的粗话,他还看到自己跟他们在一起,跟最无法无天的人一起喝酒、骂人,要不,跟他们坐在一桌,头顶上是冒着烟的煤油灯,一方面筹码的的嗒嗒响,纸牌在分发。他又看到自己,打着赤膊,赤手空拳的,在萨斯奎哈纳号的水手舱里跟利物浦红鬼大打出手;他还看到约翰·罗吉斯号的鲜血淋漓的甲板,在那个试图起义的灰蒙蒙的早晨,大副躺在主舱舱盖上,在垂死中痛苦地折腾着,船老大手里的左轮喷着火、冒着烟,大伙儿愤怒得脸都走了样,活像畜生一般,嚷着下流的咒骂话,在他身边倒下去——跟着,他又回到中央的那幅场景里,在那里,不变的光线下,什么都是平静而洁净的,在那里,罗丝坐着,在四周的书籍和油画当中跟他交谈;他还看到那架大钢琴,她等会儿就会去弹给他听的;他还听到自己讲的精挑细选、用字正确的话在回响着:“可是话说回来,或许我特别具有当作家的素质呢?”
“可是不管一个人怎样特别具有当铁匠的素质,”她笑起来,“我倒从来没有听到过,有人不先当学徒就能当铁匠的。”
“那你有什么建议呢?”他问。“别忘记,我感觉到自己怀着这种写作的才能——我解释不上来;我只知道自己怀着这种才能。”
“你必须受充分的教育,”对方回答,“不管你到底会不会成为一个作家。随你选择哪门行业,这种教育都是必不可少的,并且必须不是潦潦草草和粗枝大叶的。你应该进高中。”
“不错——”他刚开了个头,就被她打断了,因为她又想到了一点:
“当然啦,你一方面还是可以继续写作的。”
“我不得不继续写下去,”他严正地说。
“为什么?”她望着他,着实给搞糊涂了,因为她不太喜欢他这股抓住了这想法不放的顽固劲儿。
“因为,不写作就休想进什么高中。我必须生活,还要买书籍和衣裳,你知道。”
“这我可忘了,”她笑了。“多可惜,你不生下来就有钱!”
“我情愿有健康的身体和想象力,”他回答。“钱,我可以自己挣,可是别的那两桩东西就必须由老天给——”他差一点说出“你”来,跟着把他这句话修正为“必须由老天给(make good)一个人”。
“别说make good[6],”她嚷着说,脾气发得挺可爱。“这是俚语,真不像话。”
他脸一红,结结巴巴地说:“说得对,我但愿你每一次都纠正我。”
“我——我很高兴纠正你,”她吞吞吐吐地说。“你心里有那么多的优点,我真希望你变得十全十美。”
他一下子变成她手里的黏土了,他热烈地想望着由她来塑造自己,她呢,也同样热烈地想望把他塑造成她理想的男人的形象。她说时机正巧,高中入学考试就在下一个星期一开始,他一听,马上自动地说愿意去投考。
随后,她弹琴、唱歌给他听,他呢,怀着饥渴的热望盯着她瞧,饱享着她的美色,心里纳闷着,为什么竟没有上百个追求者,像他自己那样,在那里听她弹唱,想望着她。
注释:
[1]所罗门群岛,南太平洋的一个群岛,在新几内亚东方。
[2]这些是正确的说法,马丁本来的说法是never did nothing,if I was them things。
[3]因为莎士比亚的剧本多半是用无韵诗体写成的。
[4]本书中所引用的报章、杂志的名字,多半是作者杜撰的,然而多半都有所影射,譬如下面提到的《横贯大陆月刊》就是《大陆月刊》,《白鼠》就是《黑猫》等等。
[5]20世纪初期正是吉卜林最走红的时期,他的名作《丛林之书》、《勇敢的船长》、《基姆》等都已相继出版了。
[6]俚语,“供给、补偿”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