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第二天早上,他从玫瑰色的梦境里醒过来,回到水汽弥漫的氛围里,这里,满是肥皂水和脏衣服的气味,还震响着苦恼生活里的一片刺耳的声音。他走出房间时,听到哗哗的搅水声、一声尖锐的呼喊和啪的一下响亮的巴掌声,这是他姐姐在拿她许许多多儿女当中的一个出气。那孩子的哭叫声像刀子般直扎进他的心里。他觉得这一切,他所呼吸的空气,全低贱得叫人反感。他想,这跟罗丝住的屋子里那美丽而宁静的氛围多不同啊。那边,什么都是属于精神世界的。这里,一切可全是属于物质的,真是低贱。
“过来,阿尔弗雷德,”他对那个哭哭啼啼的孩子叫道,一边伸手插进裤袋,他的钱就那么随随便便地搁在袋里,像他过生活一样的随随便便。他把一个两毛五的钱币搁在孩子手里,把他抱了一会儿,哄他,叫他别哭。“去吧,去买点儿糖果,可是别忘了分点儿给兄弟姐妹们。记住,要买最经吃的那种糖果。”
他姐姐从洗衣盆上抬起一张涨红的脸来,看着他。
“五分钱不就够了,”她说。“你这人啊,就是这样,一点儿不爱惜钱。孩子会吃坏肚子的。”
“没关系,姐姐,”他乐呵呵地回答。“我的钱是自有办法的。要不是你这么忙,我想亲亲你,祝你早安呢。”
他很想对这位姐姐亲热,她是善良的,他明白,用她自己的那一套方式爱着他呢。可是,不知怎么着,一年年地过去,她变得愈来愈不像过去的她,愈来愈叫人摸不着头脑了。他相信,正是辛苦的工作、那一大群孩子以及她丈夫的唠叨,使她变了样。他灵机一动,突然想到,她的本性好像也被腐烂的蔬菜、难闻的肥皂水,以及她在店堂柜台上收进的油腻的角子、镍币和银币玷污了。
“去吃你的早饭吧,”她粗声粗气地说,尽管心里很是高兴。在她所有的浪迹江湖的兄弟里,他始终是她最疼爱的一个。“我当真想亲亲你啊,”她说,心里突然一阵激动。
她用拇指和食指抹掉一条胳臂上滴下来的肥皂水,再抹另一条。他伸手搂住她粗大的腰肢,亲她那冒着水汽的湿嘴唇。泪水涌到她眼眶里——这可不仅是因为感情冲动,而是因为经常过度工作,精神实在太疲劳了。她使劲把他推开,可是他已经看到了一眼她湿润的眼眶。
“早饭在炉子上,”她心急慌忙地说。“吉姆这会儿也该起床了。我为了洗衣裳,不得不一早就起来。你去吧,早点出去。因为汤姆走了,伯纳德得自个儿驾大车,他今儿个准不会有好声气。”
马丁怀着沉重的心情走进厨房,她那红红的脸蛋和邋遢的身躯的形象,像腐蚀剂般侵蚀着他的头脑。他相信,要是她有点儿闲工夫,她会好好儿疼他的。可是她工作辛苦得要命。伯纳德·希金波森真是头畜生,逼她这样辛苦干活。可是,话得说回来,他不禁感到,那一吻里头没有一丝一毫美的成分。不错,那一吻是不寻常的。多少年来,只有每逢航海归来,或者出门航海的时候,她才吻他。可是这一吻带着肥皂水的味儿,她的嘴唇呢,他还体味到,是松弛无力的。人们亲起吻来,嘴唇上应该带着一股干脆、着力的劲儿,这一吻可没有。她的亲吻是一个疲乏的妇人的亲吻,她疲乏得太久了,竟忘了该怎样亲吻。他记起她结婚前做姑娘时的情况,那时候,她在洗衣作里辛苦地干了一天活,还会通宵尽情跳舞,劲头可不比谁差,毫不在意跳罢了舞又得辛苦地干上一天活。跟着,他想到罗丝,想到她唇上一定有一种又凉又甜的味儿,因为她全身都带着这种又凉又甜的味儿呢。她的亲吻准会跟她的握手一样,或者跟她看起人来的那种又坚定又坦率的神情一样。他放胆想象她的嘴唇亲着自己的嘴唇,这想象竟如此生动,叫他一想起就飘飘然,仿佛在玫瑰花瓣的云雾里穿行,脑子里满是玫瑰花香。
在厨房里,他看见另一个房客吉姆在懒洋洋地吃粥,眼睛里带着病态而恍惚的神情。吉姆在一个铅皮匠那儿当学徒,他下巴显得懦弱,生性乐天,外加有点神经迟钝,在牛油面包的竞争中是不会有什么出息的。
“你干吗不吃?”他看到马丁愁眉苦脸地把调羹在半生不熟的冷麦片粥里搅着,责问道。“昨儿晚上又喝醉了不成?”
马丁摇摇头。他想到这一切全都彻头彻尾地下贱,心情沉重得气都透不过来。罗丝·摩斯看起来好像愈来愈遥远了。
“我倒喝醉了,”吉姆往下说,自负而神经质地吃吃一笑。“我灌得饱饱的,直满到嗓子眼儿。啊,她真是个美人儿。比利送我回家的。”
马丁点点头,表示听见了——这是他天生的习惯,不管谁跟他讲话,他都留心听——他倒了一杯温吞吞的咖啡。
“今儿晚上去莲花俱乐部的跳舞会吗?”吉姆问。“他们那边有啤酒喝,要是台美斯加尔[1]的那帮人来的话,准会闹得天翻地覆。我可不在乎。我还是打算带我的女朋友去。天哪,我嘴里的味儿可有点儿不对劲!”
他扮了一个鬼脸,喝了口咖啡,想用它来除掉那股味儿。
“你可认识朱莉亚?”
马丁摇摇头。
“她是我的女朋友,”吉姆解释,“她是个美人儿。我原想让你见见她,就怕你会把她抢走。我弄不懂姑娘们看上你什么地方,说实话,我真弄不懂;可是你老是把她们打别人手里抢走,真叫人不痛快。”
“我可从没打你手里抢走过谁,”马丁心不在焉地回答。早饭总得好歹吃完呀。
“不,你也抢过,”对方激动地一口咬定说。“就说玛姬吧。”
“从没跟她有过什么来往。从没跟她跳过舞,除了那一晚。”
“好啦,毛病就出在那一晚,”吉姆叫嚷道。“你只消跟她跳跳舞,对她看看,我就全完啦。当然啰,你这么做根本没抱什么打算,可是我就一辈子完蛋啦。就此看也不要看我了。老是问到你。只要你高兴,她会跟你搞速成恋爱的。”
“我可不想搞呀。”
“不管你想不想,我可给打入冷宫啦。”吉姆羡慕地望着他。“你到底怎么搞的,马特[2]?”
回答是:“就靠干脆对她们不在意。”
“你是说假装对她们不在意吗?”吉姆情急地发问。
马丁考虑了一会儿才回答:“也许这么做有用处,可是拿我来说,我看是另一回事。我是一向不在意——不太在意的。要是你装得像,那就成,非常可能是这么回事。”
“昨儿晚上你到赖利的谷仓[3]来就好啦,”吉姆前言不对后语地来这么一句。“一大帮家伙大打出手。西奥克兰来了个顶呱呱的家伙。人家管他叫‘耗子’。身手矫健极了。谁也碰不上手。我们全盼望你在就好。你到底上哪儿去的?”
“上奥克兰去的,”马丁回答。
“去看戏的?”
马丁把粥盘推开,站起身来。
“今儿晚上来跳舞吗?”对方冲着他的背影问。
“不,我不想去,”他回答。
他走下楼,走上街头,大口大口地透着气。他刚才在那环境里窒息得气都透不过来,那学徒的唠叨差一点叫他发狂。有些时候,他得拚命按捺住自己,才总算没有伸出手去,把吉姆的脸按在粥盘里。吉姆愈唠叨,他就觉得罗丝跟他自己离得愈远。他跟这种畜生厮混在一起,那究竟怎么能够配得上她呢?他给横在面前的难题吓得怔住了,自己的工人阶级身份像梦魇般压在他的心头。他姐姐、他姐姐的房子和家庭、那学徒吉姆、他认得的每一个人、生活里的每一头关系——这一切全伸出手来,拖住了他,不许他上进。他尝到的生活的滋味可并不妙。直到现在,他始终把跟自己周围的人们一起过的生活看作一件美妙的东西。他从没对它发生过怀疑,除了在看书的时候,可是说起来,书本大不了是书本,写的是关于一个十分美妙而不可能有的世界的神话故事。可是现在,他亲眼看到了那个世界,既可能又真实,最中央有一个花一般的女人,名叫罗丝;往后,他就免不了会体味到辛酸的滋味、跟痛苦一样剧烈的渴望以及叫人心痒难熬的绝望,因为这种绝望是建筑在希望上的。
他心里盘算着,上伯克利公共图书馆去呢,还是上奥克兰公共图书馆,结果决定上后一个,因为罗丝就住在奥克兰。谁说得准呢?——图书馆是对她最合适的场所,他说不定会在那边碰见她呢。他不懂得图书馆的门径,在走不完的一排排小说书书架中间漫步,后来,有一个像法国人样子的姑娘,看上去像负责人,五官生得很小巧,跟他说参考室在楼上。他不知道可以请教写字台边的那个管理员,就管自在哲学书的壁橱前瞎闯。他听到过哲学理论,可是想不到竟有那么多的哲学著作。一个个高大的书架,满放着大本子书,叫他感到自卑,同时可又叫他兴奋。这是给他那富有活力的头脑的食粮。他在数学书的部门找到一些三角学的书,就翻阅起来,眼瞪瞪地望着那些他一懂不懂的公式和图形。他识英语,可是他看到的却是一种陌生的语言。诺曼和阿瑟懂得这种语言。他听到他们讲过。而他们是她的亲弟弟。他失望地离开那架壁橱。书本似乎从四面八方在朝他压下来,要压死他。他万万想不到人类知识的总汇竟如此庞大。他给吓唬住了。他的头脑怎么可能把这许多知识全掌握住呢?过了一会儿,他想起有些人,不少人,已经把它们掌握了;于是他热烈地低声发了一个重大的誓:人家的头脑办得到的事,他自己的也一定要办到。
他这么荡来荡去,瞅着这些装满了智慧的书架,一忽儿沮丧,一忽儿高兴,心情变换个不停。他在一个杂类书部门找到一本《诺利氏备要》。他恭恭敬敬地翻阅着。就某方面说起来,这本书跟他讲的是同样的一套语言。他跟它都是属于海洋的。跟着,他找到一本鲍迪奇的著作[4],还有莱基和马歇尔的作品。这就是啦;他要自修航海术。他要戒酒,一步步爬上去,当上船长。这会儿,罗丝似乎离他很近了。当上了船长,他就可以娶她了(要是她要他的话)。要是她不要他呢,那好——他也会为了她,在男人堆里好好儿地做人,而且不管怎么样,把酒戒掉。跟着,他想起了水险商和船主人,这两种主子,一个船长少不了得侍候,这两种人都可以并且准会把他毁了,因为双方的利益是截然相反的。他把眼睛四下瞟着,一看到眼前的成千上万本书,就把眼帘合上。不,他可不想再出海了。这许多书本的宝藏里,有的是力量,他要是想干一番大事业,就得在陆地上干。再说,船长可不能带了老婆一块儿出海的呀。
中午到了,接着是下午。他忘了吃东西,继续找寻关于礼节的书籍;因为,除了事业以外,他的头脑还被一个简单而十分具体的问题所困扰着:你认识了一位年轻小姐,她请你去看她,你该过多少时候上门去?他这么对自己说。可是,等到他找到了那个书架,答案还是找来找去找不到。礼节这座大厦竟如此庞大,使他吓得目瞪口呆,在上流社会人士之间飞名片的方式的迷宫里走失了道路。他不想再寻找了。他没有找到要找的东西,只发现了这一点:要学礼貌的话,一个人得花上一辈子的时间,他得先活上一世,专门学礼貌才行。
“你要找的书找着了吗?”他走的时候,写字台边的管理员问他。
“找着了,先生,”他回答。“你这个图书馆真好。”
那人点点头。“我们欢迎你时常到这里来。你是水手吗?”
“是的,先生,”他回答。“我一定再来。”
嗨,他怎么会知道的呢?他下楼的时候,自己问自己。
他走第一段马路的时候,姿势十分僵硬、挺直、尴尬,直到他不再尽想着自己,才又那么姿势优美地、一摇一摆地走了。
注释:
[1]台美斯加尔,奥克兰北部的一个工人区。
[2]马丁的爱称。
[3]美国村镇居民通常用谷仓、马房来作开跳舞会的场所。
[4]鲍迪奇(1773—1838),美国著名航海家兼数学家。此处指他的《新编美国实用航海术》(1802年初版),是他根据亲身的航海经验,把当时流行的摩尔所著的《实用航海术》大事修正而重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