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佳人(上)(译文名著精选)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9章

埃伦·奥哈拉三十二岁,根据当时的标准,可以说是个中年女人了,生了六个孩子,倒死了三个。她是个高个儿,站着比性如烈火的小个子丈夫还高出一头,可是她走起路来温柔优雅,裙摆款摇,身材就不触目了。脖子露在黑色塔夫绸紧身衣领口外,肤如凝脂,圆圆的,细细的。后脑那堆罩在发网里的秀发沉甸甸的,压得她脖子似乎老是稍稍向后仰。她母亲是法国人,外祖父母是在1791年革命[1]时逃到海地去的。她母亲给了她一对吊眼梢的黑眼睛,乌黑的睫毛和黑头发;她父亲是拿破仑手下一名士兵,给了她笔直的长鼻子和方下巴,配上线条柔和的脸蛋倒不显得生硬。不过埃伦脸上那矜持而不傲慢的神情,优雅庄重,不苟言笑,只有在生活中才能养成。

如果她眼光里有一点热情,笑容里回报人家一点亲切感,在家人和仆人耳朵里听来美妙动听的声音里带点自然流露的味儿,那她早就算得上是一个姿色惊人的女人了。她说话带着佐治亚州沿海那种柔和含糊的口音,元音发音柔和,辅音发音亲切,带有一点点法语腔。吩咐仆人或责备孩子时从来不提高嗓门,但在塔拉庄园里凡听到这声音的无不立刻服从。她丈夫又吼又叫,大家听了反而都默不作声,不理不睬。

从斯佳丽能记事那时起,她母亲就一直是这样,不论是夸奖还是责怪,她的声音总是柔和悦耳,尽管乱糟糟的家里每天都有紧急事情,她总是不慌不忙,应付裕如。她情绪镇定,昂首挺胸,连她三个儿子夭折的时候也是这样。斯佳丽从来没看见她母亲坐在哪张椅子上靠着背过。也从来没看见母亲手里不做针线活儿闲坐着,只有吃饭时间,或者看护病人,或者给庄园记账时除外。如果有客人在场,就干精巧的刺绣活,其他时间她手里就忙着缝杰拉尔德镶褶边的衬衫,女儿的衣服或是奴隶们的衣服。斯佳丽无法想象母亲手上不戴金顶针,绸裙窸窣的身影旁没有那小黑女孩跟着是什么情景。这黑女孩生来唯一的职责就是替她拆掉线头,替她拿着黄檀木的针线盒子,跟着她从这间屋子走到那间屋子,她就在屋里四处走动,指挥下人做饭、打扫,以及为庄园上下做大批大批衣服的事。

她从没看见母亲稳重平静的性子激动过,不论白天黑夜,母亲身上的装束总是整整齐齐。每逢她要去参加舞会,或会客,甚至开庭日上琼斯博罗去看审理案子,通常总要花两小时来打扮,得由两个使女和黑妈妈侍候她,才让她称心;但碰到急事她梳妆打扮起来却快得惊人。

斯佳丽的房间就在她母亲房间对面,隔着穿堂,她从小就熟悉天蒙蒙亮时,黑人光着脚轻声在硬木地板上一溜小跑,在母亲门上急匆匆敲几下,惊惶的黑人压低嗓门悄声禀报说下房那溜刷石灰水的小木屋中有人生病,或者生孩子,或是死了人。小时候,她常常悄悄爬到门口,从门缝里张望,看见她母亲从漆黑的房间出来,房里有板有眼地响着她父亲的鼾声,安然无扰。黑人手里擎着一支蜡烛,在摇曳的烛光下,她夹着药箱,头发梳得一丝不乱,端端正正,紧身衣上没有一颗钮扣不扣上。

斯佳丽的母亲踮着脚走过穿堂,语气坚决而体贴地悄声说:“嘘,小声点。你要把奥哈拉先生吵醒了。他们还没病得要死呢。”她听了这话往往感到很欣慰。

是啊,爬回床上,知道她母亲半夜出去了,一切正常,心里真高兴。

在老方丹大夫和小方丹大夫都出去应诊,找不到人帮忙时,埃伦忙了一夜接生和救命的事,到了早上,仍像平常一样,早餐时在桌上照料一切,黑眼睛现出疲劳的眼圈,但声音举止一点也看不出过度劳累。她表面上稳重温柔,骨子里坚强如钢,全家人都敬畏她,不仅是几个女儿,而且杰拉尔德也敬畏她,可是他死也不承认这一点。

有时,斯佳丽夜里踮起脚去亲亲母亲的脸蛋,她抬头望着母亲的嘴,上唇太短,又太娇嫩,这张嘴很容易受外界伤害,不知道这张嘴是不是也像小姑娘那样咧开嘴傻笑过,这张嘴有没有整夜对知心女友悄悄吐露秘密。但想想又不会,那不可能。母亲向来就是这副样子,她是力量的支柱,智慧的源泉,是个无所不知的人。

但斯佳丽猜错了。因为,多年前,她母亲在萨凡纳那个迷人的沿海城市做小姐的时候,也曾和任何十五岁的姑娘一样莫名其妙地格格傻笑过,也曾整夜和朋友悄悄互诉衷情,除了一件心事以外,把全部秘密都向朋友倾吐。就在那一年,比她大二十八岁的杰拉尔德·奥哈拉进入她的生活,那一年,她的青春和那个黑眼睛的堂兄菲利普·罗比亚尔都在她生活中消失了。因为双眼炯炯有神,作风大胆放荡的菲利普永远离开了萨凡纳,也带走了埃伦心里的热情,留给娶她的这罗圈腿小个子爱尔兰人的,只是一个温柔的躯壳罢了。

不过杰拉尔德已经心满意足了,他竟然娶了她做老婆,这份飞来艳福真使他喜出望外呢。而且即使她身上少了点什么,他也根本不会发觉。他知道自己身为一个爱尔兰人,尽管为人精明,既没有门第又没有财产,毫无可取之处,居然赢得沿海地区一份最富有、最体面的世家的千金青睐,这无异是个奇迹。因为杰拉尔德是个白手起家的人。

杰拉尔德二十一岁那年从爱尔兰来到美国。他跟前后来到美国的许多好坏不一的爱尔兰人一样,来得匆忙,只有随身衣服,除了船钱只剩下两个先令了,还有就是要他脑袋的赏格,他认为自己罪行小,这笔赏格未免大了些。在这个鬼地方并没有值得英国政府或魔鬼花上一百英镑的奥兰治会[2]分子;但如果政府对死了一个在外地主的收租人态度如此坚决,那么杰拉尔德就该趁此一走了之,仓皇出逃了。他固然骂过那收租人是“奥兰治会分子中的恶棍”,但照他看来,就算骂了,那人也没任何权利用口哨吹出《博恩河水[3]》的开头几小节来侮辱他啊。

博恩战役已经是一百多年前的事了,但对奥哈拉一家和他们的邻居来说恍若昨天的事。不仅他们的土地和财产,而且他们的希望和梦想都在一片烟尘中消失,这片烟尘也包围了一个受惊而逃亡的斯图亚特王朝[4]的王子,让奥兰治的威廉王和他佩戴橘黄色帽章的可恶军队把爱尔兰那帮斯图亚特王朝的信徒打得落花流水。

出于种种原因,这次吵架只是被控应负严重后果而已,奥哈拉家倒没把这事的不幸结局看得十分严重。多年来,奥哈拉一家一直由于有反对政府活动之嫌在英国警察心目中名声不好,杰拉尔德也不是奥哈拉家第一个大清早就离开爱尔兰的。他已经不大记得詹姆斯和安德鲁这两个哥哥了,只记得两个沉默寡言的小伙子,偶尔在晚上来来往往干些神秘的勾当,有时一去就是几个星期,音讯全无,害得母亲焦急万分。几年前,埋在他们家猪圈下一个藏枪的小武器库给查出来后,他们就去了美国。如今他们都是萨凡纳很得志的生意人。提起这两个大儿子时,他们的母亲总是添上一句说,“只有上帝知道萨凡纳是什么地方。”可他这次就是去投奔他们的。

他离家时母亲匆匆吻了他的脸,在他耳边作了天主教的热情祝福,他父亲临别时教训说,“记住你是什么人,别学人家的样儿。”他五个高大的哥哥都不胜羡慕地跟他告别,但脸上都带着神气的微笑,因为他们家个个身强力壮,他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个子也小。

他这五个哥哥和父亲身高都在六英尺以上,肩宽膀圆,只有他到了二十一岁才知道老天爷至多只让他长到五英尺四英寸半高。他这种人可从没惋惜过自己个子不高,也从没觉得个子不高对他获得想要的东西有什么妨碍。相反,正是他的个子矮小结实才有了今天,因为他早就认识到小个子要在大个子当中生存下去,一定要吃苦耐劳。而杰拉尔德就是个吃苦耐劳的人。

他几个高大的哥哥都是为人坚强,沉默寡言,家族过去光荣的传统到他们身上就永远失去了,心头压着说不出的仇恨,只有心情痛苦时才流露出来。杰拉尔德如果也是身强力壮,他也会走上家里其他人的道路,隐秘地悄悄参加反抗政府的活动。他母亲爱怜地这样说过他,“这人就是吵吵嚷嚷,犟头倔脑,”他生来炮筒子脾气,动不动就拔出拳头,一眼就看得出他好斗成性。他在高大的奥哈拉一家人中大摇大摆,活像谷场里一群巨型交趾雄鸡中出现一只神气活现的矮脚鸡。几个哥哥都爱他,手足情深地捉弄他,听着他吼叫,只是为了叫小弟弟安分些,才不得已举起大拳头捶他几下。

杰拉尔德到美国去时所受教育不多,知识贫乏,可他连这点都不知道。即使知道,他也不会在乎。他母亲教会他念书写字,字迹还算清楚。他善于做算术。他的书本知识也尽在于此了。他懂得一点儿拉丁语只是做弥撒时用的应唱圣歌,懂得的一点儿历史知识只是爱尔兰受的种种压迫。除了摩尔[5]的诗,他什么诗都不懂,除了多年流传下来的爱尔兰歌曲,他什么音乐都不懂。他对那些比他有学问的人钦佩得五体投地,可从来没感到自己这方面的不足。在大字不识的爱尔兰乡巴佬都发了大财的新国家里,只要身强力壮,不怕干活,他要这些学问干什么?

詹姆斯和安德鲁也没为他少受教育而感到遗憾,他们把他收留在萨凡纳那家店里。他字迹清楚,账目准确,做生意精明能干。他们很器重他,要是他具有文学知识,对音乐又有出色的鉴赏力,他们倒会嗤之以鼻呢。美国本世纪初对待爱尔兰人还是客气的。詹姆斯和安德鲁,最初只是用大篷车从萨凡纳运货到佐治亚州的内地城镇去贩卖,终于发展到自己开了家店,杰拉尔德也跟他们一起发了迹。

他喜欢南方,不久,他自己看看也觉得成了一个南方人了。他对南方和南方人有好多事根本不了解;但他生性专心一意,他明白了当地的观念,风俗习惯,也就把这一套当成自己的了。什么打扑克,赛马,激烈的政治活动,决斗规则,州权,痛骂所有的北佬、蓄奴和棉花大王,看不起穷白佬,对女人大献殷勤,这些他都学会了。他甚至还学会了嚼烟草。喝威士忌倒用不着学,因为他生来就会喝。

不过杰拉尔德还是杰拉尔德。他的生活习惯和观念虽然改变了,但他的举止风度没变,即使他改得了也没改。他羡慕那些富有的种粮棉的庄园主举止温文尔雅,慢条斯理,那些人从古旧的领地来到萨凡纳,骑着纯种马,后面跟着举止同样优雅的太太乘坐的四轮马车和奴隶乘坐的大车。但杰拉尔德永远也优雅不起来。他觉得他们那种懒散、含糊的声音很好听,可他自己那口利落的爱尔兰土腔却怎么也改不过来。他喜欢他们对付重要事务那种满不在乎的优雅风度,拿一笔财产,一个庄园或一个奴隶押在一张牌上,输了钱他们也满不在乎。高高兴兴当场付清,跟撒几个小钱给黑小子一样干脆。但杰拉尔德尝过贫穷的滋味,要他输得落落大方,高高兴兴,他可永远也学不会。佐治亚州这些沿海居民倒是可爱的人,他们声音柔和,容易发火,自相矛盾得可爱,杰拉尔德喜欢他们。但这个年轻的爱尔兰人精力充沛,生龙活虎,他刚从另一个国家来,那儿的风吹在身上又湿又冷,那儿雾蒙蒙的沼泽不会滋生疫疠,这点使他跟生活在亚热带气候和瘴气弥漫的沼泽地带的那些懒散成性的上流人士显得大不相同。

凡是他认为有用的东西他就向人家学,其余的一概不予考虑。他发现所有南方风俗中最有用的就是打扑克,除了打扑克就是喝威士忌要有酒量。他三件宝中有两件正是靠了他打牌和喝酒的天赋本事赢来的,一件是他的贴身男仆,另一件是他的庄园。还有第三件宝是他的妻子,而他认为能娶到她全归功于上帝仁慈。

那个贴身男仆名叫波克,皮肤乌黑油亮,仪表堂堂,学得一手做工讲究的裁缝手艺,是他跟圣西蒙岛[6]一个庄园主通宵打扑克赢来的,那人打牌时虚张声势的勇气倒不下于他,只是酒量不行,喝不惯新奥尔良红酒。虽然波克的原主事后愿意出双倍价钱把他赎回去,杰拉尔德却死也不肯,因为他有了第一个奴隶正是他实现心里愿望的第一步,而且这个奴隶还是“沿海一带最好的贴身男仆”呢。他一心想要当奴隶主和地主老爷。

他打定主意决不学詹姆斯和安德鲁那样,白天做生意,晚上还在烛光下对着长长的一栏栏账目。他深深地感到“生意人”在社会上总脱不了恶名,两个哥哥却感觉不到。杰拉尔德要做一个庄园主。他当初在爱尔兰,在自己同胞一度拥有和苦苦寻求的土地上当过佃农,如今他怀着深切的渴望,想要看见自己的土地在眼前绿油油地连绵成片。他一心一意只希望有自己的房子,自己的庄园,自己的马匹和自己的奴隶。在他离弃的爱尔兰,要是打算置产,有两重风险,一是苛捐杂税叫人倾家荡产,二是随时都会遭到突然没收,而在这个新国家里就没这两重风险。但久而久之,他又看出抱有这种雄心和实现雄心是两码事。佐治亚州沿海地区牢牢掌握在一个根深蒂固的贵族阶层手里,他可休想获得自己想要的地皮。

后来,多亏天从人愿,加上打牌的手气好,给了他一个庄园,他就把这庄园命名为塔拉庄园,同时趁此离开了沿海地区,来到佐治亚州北部的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