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为宗教多元论辩护:对普兰丁格宗教排外论的回应
普兰丁格(Alvin Plantinga,1932—)在《多元论:为宗教排他主义辩护》一文中,试图回应宗教多元论对宗教排外论的批评,从而维护其基督教的宗教排外论立场。作为对该文的一个回应,笔者在本章中则试图从宗教多元论的立场出发,对普兰丁格的宗教排外论加以驳斥,从而为宗教多元论辩护。普兰丁格的整篇文章是建立在这样一些基本论点上的:第一,如果我们接受多元论的立场,宗教信徒们就必须或者对自己原先的信仰持一种否定的态度,或者在这种信仰及其否定之间持一种中立的态度。无论如何,他们不能继续坚持他们原来的信仰;第二,在宗教排外论之外没有任何别的选择。如果我们把多元论对排外论的批评反过来运用到多元论本身,我们会发现多元论也犯有其指摘排外论所犯的同样毛病;第三,他认为,在我们能有理由使自己相信像“不应该为自己的利益而撒谎”这样的道德命题的时候,我们也就有理由相信别人也应该接受这样一个道德命题,而且所有与这个道德命题相悖的命题都是谬误。既然这样,他认为,我们也就可以说,如果我们有理由使自己接受某种宗教信仰,那么我们也就有理由相信别人也应该接受这样一种信仰,而所有与这种信仰相悖的信仰则都是谬误。如果这样,他认为,我们就必须接受宗教排外论的立场。
笔者在下面的讨论虽然不完全按照上述的顺序,但将力图表明,普兰丁格的这些论点都是站不住脚的。在第一点上,普兰丁格对多元论产生了误解。多元论并没有要求人们放弃自己的信仰(只要他们自己有理由持这样的信仰)。它只是要求人们不要在没有足够理由的情况下,认为别人也必须接受他们的信仰,并声称所有与这个信仰不合的信仰是谬误;在第二点上,普兰丁格犯了一个逻辑上简单的谬误推理的错误。因为即使你真的能证明多元论有你排外论同样的问题,你也不能证明你的排外论本身没有问题;在最后一点上,普兰丁格则犯了一个在哲学上叫作范畴误置的错误,因为道德概念与宗教信仰是不同范畴的命题,因此前者之具有普遍有效性不能证明后者也具有这样的普遍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