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滑稽史诗”和传记
还有一点很值得我们注意。菲尔丁把自己的小说称为“滑稽史诗”,但是他的《弃儿汤姆·琼斯传》按题目就是传记。一方面他要自别于传奇(romance)的作者,就自称史家(historian),把作品称为真史(true history);同时他又要自别于历史家,就自称传记家(biographer)。其实他所谓真史,也就是传记的意思。但是传记和史诗并不是一样东西。是传记就不是史诗,是史诗就不是传记,因为史诗有完整紧凑的布局,传记只凭一个人的一生作为贯穿若干事件的线索。亚里斯多德说:“同一主角的事,并不造成统一的故事;一人生平的事迹可有千种百样,不能归纳成一个故事”;他推崇荷马,以为荷马能看到这一点,所以《奥德赛》并不包括主角一生的经历,它跟《伊利亚特》一样都拿一桩事做中心。史诗既有统一的布局,叙事也极勾连紧密,不像传记那样叙事松懈,可增可省。贺拉斯指出荷马史诗劈头从故事中心叙起(in medias res)。《伊利亚特》故事开头时,特洛亚城被围已近十年,荷马立刻就讲到阿基琉斯和主将吵架,至于战事的开端到后面才有补笔。《奥德赛》也不先讲主角如何动身回乡,却从他漂流十年后将要到家时叙起。这两部史诗,都不是“有话即长,无话即短”、从头闲叙起的。菲尔丁常常称引贺拉斯,却一次也没引“故事当从半中间叙起”的话,这点是很有趣的。
在菲尔丁那时候,“历史”(history)就是“传记”(biography)。“历史的”(historic)就和“浪漫的”(romantic)相对,传记或“真史”也就是传奇的对称,法国十七世纪后半叶写作小说的倾向是反对满纸荒唐的传奇,而要使读者读来仿佛有读历史那样的真实感,因此小说往往挂个“真史”或“真传”的招牌。一来掮了历史的牌子可以冒充真实,二来可以抬高小说的声价,因为小说向来只供人消遣,而历史供人借鉴,有教育意义。有的小说从历史取材,借个背景或借几个人名。拉斐德夫人(Mme de la Fayette)的《克莱芙公主》(La Princesse de Cleves)是一例。有的小说捏造历史,说是从新发现的历史材料中得来。彭迪(Pontis)《达大安传》(Mémoires de M. d′Artagnan)——大仲马《侠隐记》的蓝本——就是一例。这类传记在十八世纪的英国非常风行,英国小说家笛福(Defoe)也学到诀窍,他的《鲁滨孙漂流记》、《摩尔·弗兰德斯传》、《罗克莎娜夫人传》等都是这类捏造的历史。所以斯狄尔在《闲谈者》(Tatler)上嘲笑法国传记说:“我以后要通知一切书店和翻译家:法国人所谓传记(memoir),只是小说(novel)的别称。”十八世纪以来,小说“野史”的声价继续增高,到十九世纪,大仲马就可以说拉马丁(Lamartine)的《吉隆登党历史》(Histoire des Girondins)“把历史抬高到小说的水平”。把斯狄尔的话和大仲马的话对着看,我们可以了解这两百年里对文学各种体裁的看法的变化。
“历史”“传记”的招牌并不能使故事显得真实,反而使人对真正的历史和传记都怀疑起来,以为也是捏造的东西。十八世纪初期勒萨日的现实主义小说《吉尔·布拉斯》不冒称历史,从此小说才不向历史依草附木,而另开门户;普雷奥(Prévost)、马里沃(Marivaux)等继起直追。菲尔丁把《吉尔·布拉斯》称为“真史”,把塞万提斯、勒萨日、马里沃、斯加隆(Scarron),连他自己并称为“我们传记家”。他所举的“传记家”,除了塞万提斯和他自己,都是法国现实主义小说作家。勒萨日和马里沃的作品还可算传记,斯加隆的《滑稽故事》(Roman Comique)就绝不能算传记。显然菲尔丁所谓传记只是指那种不是传奇而写现实的小说。其实最早把亚里斯多德《诗学》的理论应用在小说上的,文学史家承认是法国十七世纪小说家于尔菲(Honoré d' Urfé)。他那部风行的小说《阿斯特瑞》(Astrée)的布局和人物等等都按照亚里斯多德论史诗的规则。法国十七世纪前期和中期的传奇作家都攀附史诗,自高身份。菲尔丁可能也因为一般小说受人轻视,要抬小说的声价,所以把自己的小说比做史诗。反正传奇或小说都不登大雅之堂,都要借史诗的招牌来装门面。传奇向来和史诗渊源很深,文艺复兴时代大批评家斯卡利杰(Julius Caesar Scaliger)就指出希腊赫利奥多罗斯(Heliodorus)的传奇小说《埃塞俄比亚人》(Aethiopica)模仿史诗,故事也劈头从半中间说起。菲尔丁以为传奇小说不合人生真相,没有教育意义,所以算不得史诗。我们从他自称传记家这一点,想见他着重的是反映现实,不写实的小说便不是他所谓史诗。
以上从菲尔丁的作品里摘取了他的小说理论,也许可供借鉴之用。
一九五七年
(原刊于《文学评论》一九五七年第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