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 依法行政能力:树立法治标杆
能力标准
依法行政能力,就是要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法治观念;忠实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准确运用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办事,准确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以权代法;敢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维护宪法、法律尊严。
核心概念
依法行政 职权法定 权责统一 公正执法 文明执法
故事与思考
古时候,宋国有一个人喜欢养猴子,人们把他叫做狙公。狙公懂得他养的猴子的心思,猴子也了解他的话语。狙公经常缩减家里人的口粮,满足猴子的食欲。不久,家里越来越穷,需要减少猴子的食粮,但怕猴子们不满意,他就先和猴子们商议:“我每天早晨给你们三个芋头,晚上再给四个,够吃了吗?”猴子们听说它们的食粮要减少了,一齐都龇牙咧嘴地站立起来,表现出很生气的样子。狙公看见这情形,马上改口说:“我每天早晨给你们四个芋头,晚上再给三个,够吃了吧?”猴子们听说早上从三个芋头变成了四个,以为是增加了,就没有感觉到晚上已经由四个减少到三个,实际上每天还是七个,便一齐趴在地上,表现出很高兴的样子。以后的人从此引申,凡见有人主张不定,做事常有变更,就说他是“朝三暮四”。
·狙公的行为存在什么样的欺骗性?
·公务员在执行政策中,为什么不能“朝三暮四”?
在传统的公务员公务活动中,朝三暮四、朝令夕改甚至玩弄手法蒙混过关的现象时有发生。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党的十九大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公务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其依法行政能力是我国依法行政建设及建设法治国家过程中必须重视的一个问题。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因此,广大公务员必须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树起法治的标杆,确定行事的准绳,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