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民社会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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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美国公民社会:非营利部门发展概况

美国是一个拥有963.14万平方公里面积、3.21亿人口的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大国。根据美国联邦人口普查局的测算,美国总人口2015年8月1日达到3.214亿人。参见U.S.Census Bureau,U.S.&World Population Clocks,availableat:http://www.census.gov/popclock/,2015年8月1日。在这个国家里,由形形色色的民间组织或曰非营利组织(nonprofit)为基本单位组成的公民社会,是美国整个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也是美国最鲜明的特色之一。今天,非营利组织在美国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Tax-Exempt Organizations:Better Compliance Indicatorand Data,and More Collaborationwith State Regulators Would Strengthen Oversight of Charitable Organizations,(GAO-15-164),December2014,pp.4-15.我们完全有把握这样说:不了解美国的公民社会,就不可能真正了解美国,不可能理解美国的内政外交。

美国的历史与北美殖民地早期人民的结社及从结社中发展而来的自治传统密不可分。美国发展历程中的一个独特之处是先有各种民间组织,后有国家。换言之,在北美殖民地首先存在并发挥作用的是公民自发的意愿、公民社团的私权、人民的自治权,而后才产生了由政府行使的公共权力。所以,美国人是酷爱结社的人民。法国著名政治学家托克维尔(Alexisde Tocqueville)在他那部传世名著《论美国的民主》中写道:“美国人干一点小事也要成立一个社团”,“美国人无论年龄多大,不论处于什么地位,不论志趣是什么,无不时时在组织社团”。[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下卷,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636、635页。这种传统在21世纪被继续发扬光大,根据设在华盛顿的全国慈善统计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Charitable Statistics)的数据,2012年每1万名美国人中有正式登记的非营利组织45.6个,其中公益慈善类组织33.9个。 The Urban Institute,National Center for Charitable Statistics,“Number of Registered Nonprofit Organizationsby State,2012”,availableat:http://nccsweb.urban.org/Pub Apps/reports.php?rid=2,最后访问日期:2015年8月23日。美国学者认为,事实上超过3/4的美国人至少属于一个非营利组织,平均起来他们每人都参加了两个组织,并向四个组织提供了捐赠。Morris P.Fiorina(Stanford University),Paul E.Peterson(Harvard University), Bertram Johnsonand William G.Mayer,The New American Democracy,Fifth Edition,Pearson Education,Inc.,2007,p.179.

今天的美国不仅是地球上唯一传统意义上的超级大国,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公民社会超级大国。美国公民社会组织可以用 “无所不在、无事不管、影响巨大、情况复杂”四个词来概括。“无所不在”,是指它们广泛存在于美国社会的各个阶层、各个领域或行业之中,聚集着有各种共同的信仰、诉求、事业、需要和兴趣的人群,遍布在从首都华盛顿的联邦机构直至阿拉斯加州当地学区的各个行政层级中和全国所有的社区里。“无事不管”,是指它们的机构宗旨、主要业务和活动范围几乎无所不包,从国家税收、财政预算、国防建设和外交政策等国家大事,到居民社区治安、日常生活中的节能减排措施等具体事务都要涉及。“影响巨大”,是说它们能够建议或者参与到各个层面的议事日程中,施展出五花八门的公关手段影响决策过程、引导公众舆论,无论政府部门还是工商企业都非常重视它们的意见和反映。在为全社会提供广泛的公益慈善类服务方面,没有任何机构可以代替它们的作用。有些组织的机构和人员还活跃于世界其他地方,成为美国的国际存在和全球影响力的一部分。“情况复杂”,是说它们的类型众多,背景各异,资金来源不一,法定地位和政府对它们的监管要求差别很大。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它们与政府部门、工商界的关系可谓盘根错节,连一般美国人都不容易搞清楚。有鉴于此,本概论将从若干方面入手,试着描绘出整个美国公民社会(非营利部门)的大致图景。

考虑到国内学术界关于美国的宪政民主制度、公民权利保障、社会文化发展史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已经相当丰富,因而本课题的研究力求依赖最新的第一手资料,着重于对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尤其是对后冷战时期美国公民社会的发展、作用、治理、监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阐述、分析与评价。总体而言,本项研究偏重实证性和经验性,研究的根本目的是更加全面地了解美国国情、民情,吸取美国公民社会运行与管理中的教训,借鉴美国比较成功的做法,为中国非营利部门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为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建设和社会治理的进步提供一个参照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