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县域经济发展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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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小结

本章界定了县域经济的内涵和基本类型,阐述了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县域经济内涵与特征,分析了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理论基础。本章主要结论如下:

第一,县域经济是指以我国的行政县为区域范围,以县级财政为标志,以县城、镇、乡、村各层次的经济元素间的联系和比例关系为基本结构,通过双向反馈的人力流、资金流、物质流、信息流而显示出整体功能的经济系统。根据经济发展程度,可将县域分为发达县、中等县和贫困县,本书主要研究民族自治地方贫困县;根据各县产业结构的状况,大致可以把县域经济划分为农业主导型经济、工业主导型经济和服务业主导型经济。

第二,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县域经济,从内涵上说,就是指以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行政县为范围,以实现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城乡一体化和城乡经济协调发展为目标的区域经济;从外延上说,就是指少数民族贫困地区范围内的县域经济,从行政区划看,主要指我国少数民族聚居的贫困县,包括少数民族地区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和非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自治县中的国家级贫困县。

第三,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县域经济除了具有县域经济一般特征外,还具有以下一些特征:民族性;落后性;以农牧业为主导;经济规模总量偏小,结构不合理,运行质量差;城镇建设规模小,城镇化水平低,城镇的极化效应难以发挥;对外开放不够,以内向型经济为主,难以融入全国经济大循环;人才短缺;科技落后;长期实行粗放式经济增长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