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0年前后提出并逐步向世界推广的一个新概念。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在我国,短短的十多年时间里,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词汇迅速从小范围的研究变为全社会熟知。我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极其丰富的国家,中华民族五千年不间断的历史长河中,各民族创造了无比绚烂多彩的文化。截至2013年,我国共有昆曲、古琴艺术、侗族大歌等38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成为世界上入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最多的国家,同时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优秀实践名册”三项名录中都有项目列入其中的少数国家之一。
在国际竞争的格局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关系到民族文化的延续,更关系到国家文化安全和文化主权。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守护住中华民族文化多样性精神家园的历史使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维系和加强少数民族群体认同的重要纽带,其保护既涉及各少数民族文化的繁荣与发展,也关系到各民族之间的和谐共处。因此,加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促进民族文化繁荣和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工作。
在我国西部城市化、工业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正经历着巨大变迁,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极易被强势的外来文化所吞噬。与汉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相比,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具脆弱性。祁庆富指出:“在发展过程中,许多少数民族都面临着传统与现代的两难选择:一方面渴求尽快实现现代化;另一方面又希望长久保留本民族的传统文化,担忧以致恐惧传统文化消失。”随着改革开放的强劲东风,贵州也逐渐驶入了现代化的快车轨道。贵州封闭的山门逐渐打开,一条条高速公路、高速铁路,高架在贵州崇山峻岭之间,翻山越岭,深入苗岭山脉、乌蒙山区、武陵腹地,乡村公路蜿蜒着伸进了每一个乡镇,全世界旅游者的足迹随之也踏遍了贵州那些有着山水田园之美和文化差异的乡村。各地绚丽多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作为一种吸引外地游客的旅游资源被以各种方式加以开发。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重新获得活力的同时,也面临着被异化、被瓦解和被遗忘的风险。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过程中,传承人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著名民俗学家刘锡城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部分领域,如口头文学、表演艺术、手工技艺、民间知识等,一般是由传承人的口传心授而得以代代传递、延续和发展。在这些领域里,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他们以超人的才智、灵性,储存着、掌握着、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类别的文化传统和精湛技艺,他们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的宝库,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代相传的‘接力赛’中处在当代起跑点上的‘执棒者’和代表人物。”著名作家、文化保护专家冯骥才先生也指出:“当代杰出的民间文化传承人是我国各民族民间文化的活宝库,他们身上承载着祖先创造的文化精粹,具有天才的个性创造力。……中国民间文化遗产就存活在这些杰出传承人的记忆和技艺里。代代相传是文化乃至文明传承的最重要的渠道,传承人是民间文化代代薪火相传的关键,天才的杰出的民间文化传承人往往还把一个民族和时代的文化推向历史的高峰。”如果传承人没有了,活态的文化便立即中断,剩下的只能是没有生命的纯物质的“文物”。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关键在于传承人。但是,目前我国传承人的保护面临着极大的危机,其中尤以少数民族地区的传承人危机最为严重,主要表现为:一是对传承人的挖掘远远不够,大量传承人生活在偏僻的村寨,其技艺无人赏识也无人继承;二是传承人年龄普遍偏大,人亡艺绝的悲剧时有发生。以贵州为例,国家公布的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以六七十岁的居多,年龄最大的已经89岁;三是少数民族地区普遍贫困,发展经济、开展民族文化旅游的冲动较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土壤正受到严重“剥蚀”,对传承人进行抢救性保护迫在眉睫;四是传承人研究的理论供应不足,多数研究还停留在资料收集整理的层面,不能为保护传承人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因此,本书对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一 研究意义
第一,本书基于传承人的上述现状,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分丰富而传承危机又非常严重的贵州少数民族地区为例,研究如何保护好传承人及其传承活动,具有非常大的实际应用价值。同时,本书拟借鉴国外传承人研究的理论,不是停留在对传承人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层面,而是以对较大规模传承人的调查作为支撑,研究传承人的系统理论,为我国传承人的理论研究做出贡献。
第二,本书具有较大的资料积存意义。本书通过大量的田野调查,对贵州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的现状、问题进行了集中梳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矛盾加以集中呈现。贵州作为“文化千岛”地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既丰富又脆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中产生的问题在全国具有典型意义。这样的资料积存,对于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研究者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二 研究方法
本书在研究过程中,主要采取了以下研究方法:
(一) 深度田野调查法
田野调查是本书获取研究资料的主要方法,本书的田野重点放在黔南、黔东南两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主要田野方法包括:
(1) 对大量传承人、普通民众、文化管理干部等进行了普查性访谈。笔者调查的范围包括黔南州的三都水族自治县、黔东南州的凯里、丹寨、雷山、榕江、从江、台江、黎平等县市,足迹遍及30多个少数民族村落。在调查过程中,访谈了上百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中村落的民众、文化管理干部、知识产权 ( 科技) 管理部门干部、村支书、村长、游客等,了解非物质遗产开发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各方诉求、外来者的看法等。
(2) 对重点村落参与观察。除普查性的访谈之外,笔者还选取了一些典型村落进行深度参与观察,在当地居住一段时间,与本地人同吃同住,观察、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中存在的问题。这些村落包括:①非物质文化遗产富集或民族文化保护完好的村落,如“侗族大歌窝”从江县高增乡小黄村、三都水族自治县三洞乡水根村、达便村、三都水族自治县恒丰乡塘党寨;②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较早的村落,如“水族马尾绣第一村”三都水族自治县三洞乡板告村、“水族卯文化中心”三都水族自治县九仟镇水各大寨;③热门的民族文化旅游村寨,如雷山县西江千户苗寨、郎德上寨、从江县岜沙苗寨等。
当然,在调查过程,研究者也对相关文献资料进行了收集,如收集有关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和资料;收集民族地区的地方文字资料,如碑文、铭文、家谱、民间故事、神话传说等,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其他重要的传统知识保有者的生活史、日常生活等。
(二) 比较分析方法
对贵州省各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保护进行比较;比较分析国际上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且法律保护机制比较成熟的国家的成功经验。
三 研究的主要内容
本书主要内容为六章,分成以下几个部分:
引言部分论述研究意义、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和范围。
第一章是国内外传承人保护的状况研究。引介了日韩等国的“人间国宝”制度,分析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的发展历程,详细介绍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整体保护方案。
第二章对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究进行综述,整体梳理了2006年以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究的成果,作为本课题研究的理论起点。
第三章介绍贵州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传承人概况,分析了其年龄、民族、性别、覆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方面的特点,作为本书研究的对象,使我们对贵州省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传承人有一个整体的把握。还分析了贵州少数民族传承人所面临的有利和不利两方面的生境。
第四章和第五章是本书的主体部分,分别从行政保护和私权保护两个方面分析贵州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第六章反思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理论构建的必要性,并初步提出从加强传承人研究的性别视野、研究传承人与调查者的互动及影响、传承人群体的比较研究等几个方面,加强传承人的理论研究。
结语部分对本书研究进行了简单总结,并认为黔东南、黔南等自治地方,应当利用自身优势,运用民族区域自治立法,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方面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