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先秦儒道的天人之辩及其价值
道家顺天而化、道法自然的价值理想及其强调对自然“制、用、使、化”而达返璞归真的理论主张,对解决当代物欲膨胀、生态失衡的生存困惑,将不无裨益。而儒家天人相通、修其天爵的人生诉求及其尽心知性、参赞化育的道德标杆,对找回早已失落的精神家园、重建价值理性支点、复归异化的人性本质,也将产生重要的精神启迪作用。总之,先秦儒道“内圣外王”之理性诉求、“生生不息”之人性光辉、“内在超越”之研究理路、“实事求是”之思维风格以及“继绝开新”之终极关怀,必将以特有的非凡气度与民族情怀融入世界文化洪流中,经过特殊的现代化、世界化的文化洗礼和实践改造而积极发挥其鉴往知来、开拓创新的引领作用,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铺垫厚重的文化底蕴。
中国先秦时期的哲人都非常重视天人关系问题,“天人之辩”是其争论最多、持续最长的核心论域之一,以至于司马迁在其《报任安书》中说,中国哲人治学大抵旨在“亦欲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邵雍也曾经说过,“学不际天人,不足以谓之学”。张载也说,古代儒者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故可以成圣。由于中国先秦哲人所说的“天”和“人”的具体内涵相当丰富且歧义颇多,因而天人关系自然也就相当复杂。其所说的“人”,既有实践上的知行主体之义,也有价值上的理想人格之义;既可指单独的个体,也可指一般的民众,还可指全体的人类。其所说的“天”,既是指“四时行、百物生”的自然之天,也是指“命于天、畜汝众”的主宰之天,亦可指“修天爵、合天德”的义理之天。在天人关系问题上,先秦哲人“重人事而轻鬼神”、“重相合而轻相分”,反对“蔽于天而不知人”、也反对“蔽于人而不知天”,认为如果“听于神而贬低人”、“崇天道而抑人伦”,就不能深谙至理、学际天人。不论从宗教神学语义上论天人抑或从“自然天成”语义上论天人,不论从道德蕴含上讲天人抑或从“无为而治”上讲天人,先秦哲人都特别强调“天人一体”、辩证统一,因而“天人合一”始终是其哲学思想发展的主导方向和基本理路。这里仅以儒道两家在天人关系问题上的论争为视角,旨在从学理上讲清道家的自然之天与儒家的义理之天的根本区别,以便发用先秦儒道在天人之辩中所蕴含的现代价值,切当地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己和谐相处的当下关系,为推动社会科学发展、全面进步提供理性支持。
先秦道家推崇的自然之天及其根本旨趣。老庄道学所说的“天”是自然之天,他们将人道合于天道,认为天人相合并合于天道,天人合一并归为自然。但唯有采取“损道”之法,才能达到“彼我玄同”、顺应天道。一方面,从现实意义上看,天人对立,并非一致,天道与人道常常互相背离。天道泛爱大众,一视同仁且公正无私,但人却蔽于人事而不能奉行天道,以至于贫富不均而两极分化。因为,“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另一方面,从理想层面看,人应取法乎上天而达到天人相合。“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如何才能“法天立极”、与天为一?道家认为,必须重天道而轻人事,必须重损道而轻益道,因为“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有天下。”庄子承继了老子自然无为的思想,提出“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的主张,认为人唯有回归自然、顺应天道,不妄为、不作为,才能做到“游刃有余”、“无为而无不为”,让万物自生自宾、自定自化,自得自成、自适自善。老子认为,绝学无忧,绝思自由。“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因而人应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庄子据此而提出“齐万物”“齐是非”,认为只有否定人为、弃绝是非、随缘任化、少私寡欲,才能做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而如果“以人助天”、“以人灭天”,时时处处“敖倪于万物”,焉能领悟“无为为之之谓天”之“天放”常则,而“安其性命之情”?老庄道学的这种“蔽于天而不知人”、以天道而泯人事的思想,影响久远。魏晋玄学那种崇虚贵无、企慕玄远,不务实事、挥麈清谈的社会风尚就渊源于此,主张“顺道自然,不造不始”, “因物自然,不设不施”。而如若推崇仁义,就“愈致斯伪”,因为巧愈思精,伪愈多变,攻之弥甚,避之弥勤。
老庄将天人合于自然,消人以归天命,可谓有利有弊。其利在于:将天视作自然而在的天然之物,将人诠释成自然天成的无为之人,它有见于自然而然之天,有见于真诚率性之人。其弊在于,它将人道直接归于天道,故而“蔽于天而不知人”、推崇天命而泯灭人性。以后的荀子正是看到了这一弊病,才提出“明与天人之分”的原则。照他看来,天道远而人道迩,二者相互分离,因为天能生物,不能辨物;地能载人,不能治人。天是大化流行之自然界,自然之天有自己运行的通例与常则,其四时兴、百物生的各种活动都遵循自己的天然法则,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天不为人之恶寒而辍冬;地不为人之恶远而辍广。天人各司其职,互不干预,尽管人事沧桑巨变,上天依然照常运行。天自然而然地繁育万物、四时更迭,不为而成、不求而得,这是自然之天职。人应遵循天道无为之法则,履行天职,不能恣意参与或者改变它。只有“不与天争职”,才能还人为之天而成自然之天。与老庄有别,荀子强调,虽“天行有常”,人能知常而明道,且“明与天人之分”,但是,人对自然天道并非无动于衷、无所事事。人贵为天地之灵,能够知常而用之、知其所以参。故能掌握自然运行的常则而为人所用,“知其所为,知其所不为”,使自在而在的天然之物转化为属人之物,使物为人而存在,“天地官而万物役”。荀子认为,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但是如果仅仅像老子那样满足于从天而思、从天而颂,望时而待、愿物自生,那就是“错人而思天”、坐而以待毙,人对天命所常、自然天道不仅应积极地“制之”“用之”,而且要敢于“应时而使之”、“骋能而化之”,这样才能合乎万物常情、达到与天为一。
先秦儒家推崇的义理之天及其终极牵挂。在天人关系问题上,儒家同样主张“天人合一”。然而他们所说的“天”不同于道家的自然之天,而强调的是有道德蕴含的义理之天;他们所说的“人”也不是自在之人,而是“道成肉身”并以身体道的理想人格(圣人、至人、神人)。因而,他们所主张的天人相合,是合于义理而非合于自然,“天”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的本体而且是道德价值的本体。从理想层面看,圣人与义理之天直接合一,圣人就是天德的化身、就是义理的楷模。他作为道德价值的承载者和体现者,其所遵循的义理准则与道德规范,都源自天道、本于天道,天道与人道并非两个道,而是内在相通的一个道。但是这个天人相通的义理之道,并非人人都能秉持,只有所谓的圣贤之人,才能最大化地扩充自己的善性,从而以人事行天理,做到替天行道、与天合一。从现实层面说,现实的人应该达到与义理之天内在合一,并以天人合一作为自己人生追求的终极价值目标,尽管还没有达到这一目标,但是只要坚持不懈的努力终究能够实现这一理想。因为现实社会中的人,未必都是圣人,他们在一定程度上都使自己的善性受到戕害,未必能够充分地体现义理之天所具有的价值存在与道德诉求,人道与天德总有很大的实际差距。问题的关键在于,儒家主张天人不二,人道与天德原本一体,“现实的德性不完满的人”与“理想的德性完满的人”之间,并不存在互相隔断的天然鸿沟,而是互相打通的,现实的人经过努力修炼自己、尽可能扩充自己的善性,也可以把自己造就成为“循天德而行人事”的圣人,正所谓:满街都是圣人,人皆可以为尧舜。
孟子将这两个层面分别称为“天爵”和“人爵”, “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共也。故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从之,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弃其天爵,则惑之甚者也,终亦必亡而已矣。”在他看来,人之天爵源自义理之天的道德本性,它内在构成人的善良本质,根本不是外在强加给人的东西,对于现实的人来说,只要注意时时处处提升自我的道德本质,就可能获此天爵。所谓圣人就是懂得“修其天爵”的人,如“舜之居深山之中,与木石居,与鹿豕游,其所以异于深山之野人者,几希。及其闻一善言,见一善行,若决江河,沛然莫之能御也。”而现实的人也能同样做到这一点,其成圣之路径就在于,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只要尽心、知性就能知天、同天,达到“上下与天地同流”的至高境界。《易传》认为“天生神物”,而圣人“则之”、“效之”、“象之”,以成易理,易理是贯通天、地、人的三才之道,是广大悉备、包罗万象的最高准则,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天道、地道、人道内在合一,都是易理在自然、社会与人生问题上的具体体现,立天之道,曰阴曰阳;立地之道,曰刚曰柔;立人之道,曰仁曰义。易理兼三才而两之,故成为人人追求的最高价值目标,把握了这种易理就能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中庸》在天人关系问题上,也把人生价值的源头追溯到天命,认为天人相通,“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这表明,中庸之道本于天命,是天道与人道配合的最佳状态,也是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而“诚”乃是天人共通之性,既是天道的最高原则,也是做人的终极愿望,“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人只要达“诚”,就能真诚圆满地实现人生最高价值。
中国古代先秦儒道“天人之辩”的当代价值。论旧学是为了标新统,阐旧邦是为了赋新命。先秦儒道在天人关系上的争辩,蕴含着丰富的当代意义。具体表现在:(1)先秦道家从复归自然、顺天而化、无为而治、“不与天争职”的最高价值理想与人生境界出发,强调通过“天人合一”而实现对自然“制之”“用之”“使之”“化之”,达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己的和谐相处。这对于纠正当代那种把人与自然截然对立起来,主张以人为中心而一味向自然开战的错误观点,在当代不啻具有理论意义更具有实践意义。近现代以来,随着科技革命的迅猛发展、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物质财富的快速增长,人们对自然盲目索取、肆意征服和非法掠夺的能力,正在达到无以复加、忘乎所以的地步,片面强调“人类中心主义”和科学理性至上,忽视了自然界对于人类生存的家园意识而错误地将二者对立起来。特别是20世纪中期以后出现的,以原子能的利用、微电子技术和空间技术的开发与利用、新材料和新能源的开发与利用、生物和海洋工程的开发与利用为主要标志的现代科技革命,大大推进了当代人对自然的开发利用程度,深刻地影响与改变了人与自然和谐一体的关系,在促进社会进步以造福人类的同时,也对自然生态造成严重损害,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带来诸多消极后果。在当前,人口激增、粮食短缺、能源枯竭、资源颓废、环境污染、生态失衡等等全球问题日益突出,内在反映了人类中心主义在处理人类与自然关系上的深层次矛盾。而先秦道家的那种“道法自然”, “无为而治”, “因物自然,不设不施”以及“知其所为,知其所不为”的思想,对于克服当代人急功近利的狭隘视野,倡导以科学的自然观和发展观来矫治人与自然的尖锐对立,尊重、善待自然并合理而可持续地利用自然,从而达到人的自然化和自然的人化的内在统一,无论从理论上抑或实践上都将不无裨益。(2)先秦儒家所主张的“天人合一”具有注重人生价值理性的特点,强调人类所遵循的义理准则与道德规范都“源自天道、本于天道”,天道与人道内在相通、“原本无二”,每个人只要最大化地扩充自己的善性,就能通过尽心、知性而知天、同天,从而做到“赞天地之化育”并以人事参天理,达到“合天德”、“一真如”的最佳境界。这种人文价值理想及其实现路径,对遏制当代科技理性过度膨胀而产生的价值负载,将会发挥重要的制衡及范导作用。当代张扬欲望的全球化、市场化、商品化带来诸多负面效应:人对物的绝对依赖使之沦为金钱的奴隶,商品拜物教盛极一时,物欲横流难以遏止,利益矛盾全面凸显,生存悖论日益加剧;田园诗梦的破灭、心灵负荷的加重、人生意义的失落、精神信仰的迷惘,使得现代人际关系紧张、社会意识淡薄,精神空虚、魂如飘絮,孤独困惑、信任危机,信念价值体系崩塌、人伦道德底线损毁;唯利是图、尔虞我诈,生活腐化、精神堕落,及时行乐、玩世不恭,性情放荡、陷入荒诞,身份迷失、沦为他者。而传统儒家的价值理想及其涵养功夫,特别是其以人性价值为核心、将“义理之天”与自我提升内在统一,主张“天人一体”、主客互融的思想,对于我们找回当代人类失去的精神家园、重建道德理性支撑点、复归异化的人性本质、矫正狭隘的自私观念、促进社会文明和谐,都将产生不可替代的精神启迪作用。(3)当代西方晚期资本主义文化逻辑及其所主导的自我崩溃的后现代解构策略,造成了“上帝之死”、“主体之死”和“人之死”,且随着新自由主义、普世价值理想、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及其主体性哲学的全面瓦解,“西方文化中心论”中所蕴含的人文之维、科学之维、价值之维与道德之维,在全球化语境下、在东西文明冲突中,正在迅速走向式微和凋敝。在人类文化发展史上,“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理论主张,不再成为乌托邦的梦想。而先秦儒道哲学中的“格致正诚、修齐治平”, “内圣外王、止于至善”的理性诉求;“生生不息、刚健有为”, “以人为本、有容乃大”的人性光辉;“向里用力、反身而诚”, “尽心知性、内在超越”的研究理路;“实事求是、辩证整合”, “知行合一、执两用中”的思维风格以及“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终极关怀等等,必将以中国特有的非凡气度与民族情怀融入世界文化洪流中,经过一场特殊的现代化、世界化的文化洗礼和实践改造,积极发挥其存世垂鉴、彰往昭来,资政育人、为民修志,传承文明、开拓创新的引领作用,从而确保其主导世界文化未来走向、激励中华民族再度崛起之中国梦必将早日变成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