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账实战演练:跟我学做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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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出纳工作规范

1.3.1 出纳工作目标

出纳人员的工作目标,一般可概括为“唱收唱付、收付两清、日清月结、账款分管”四项,具体说明如表1-7所示。

表1-7 出纳工作目标

1.3.2 出纳基本要求

做好出纳工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它要求出纳人员要有很高的政策水平、熟练的业务技能、严谨的工作作风,其工作的基本要求如图1-11所示。

图1-11 出纳基本要求

1.3.3 出纳职业道德

出纳是一项特殊的职业,它整天接触的是大把的金钱、成千上万的钞票,真可谓万贯家财手中过。若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出纳人员很难顺利通过“金钱关”。

与其他会计人员相比,出纳人员更应严格地遵守职业道德。出纳人员应当遵守的职业道德如表1-8所示。

表1-8 出纳人员职业道德说明

1.3.4 出纳工作交接

出纳工作交接是指单位的出纳人员因调动、离职或请假等原因,由离任的出纳人员将相关工作的资料及票证移交给继任出纳人员的工作过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规定:“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1)出纳工作交接情况

出纳人员须办理工作交接的情况,概括起来主要有六种,具体说明如图1-12所示。

图1-12 出纳人员办理工作交接的情况

(2)出纳工作交接内容

出纳工作交接的内容应根据各单位的具体情况而定,情况不同,移交的内容也不一样。但总体来看,出纳的交接工作主要有表1-9所示的三方面内容。

表1-9 出纳工作交接内容

(3)出纳工作交接流程

出纳人员办理交接前,应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时结算有关款项,对于未尽事宜应当加以列明。准备就绪后,按项目编制移交清册,复核无误后开始交接。交接时,由监交人监督,交接双方应认真仔细地办理交接手续,最后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完成移交工作。

①移交前的准备工作。为了保证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移交的出纳人员应当在自己的工作范围之内,先明确交接的内容,然后逐项清点整理,做到移交的财务资料完整无缺,移交的事项清楚明了,未尽的事宜继续办理。移交的准备工作概括起来主要包括图1-13所示的六方面内容。

图1-13 移交前准备工作

②移交清册的编制。移交清册是出纳人员明确交接责任的书面证明,一般包括移交清单和交接情况说明书。在实际工作中,移交清册一般根据财务制度和本单位的管理要求编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监交人存档一份。

移交清册可分为三个部分:财产物资移交清单、核算资料移交清单、交接情况说明书。具体说明如下所示。

a.财产物资移交清单。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其他实物的移交数量、金额和详细情况。填制时,先确定截止日期,按其实有数量逐项填写,对于其具体情况应在备注栏中反映,如有关账簿中已反映的应注明“详情见银行存款日记账(或××备查簿)”字样。移交清单如图1-14、图1-15所示。

图1-14 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移交表

图1-15 物品移交表

b.核算资料移交清单。主要包括出纳账簿、发票、银行结算凭证、收据以及其他会计文件。在编制核算资料移交清单时,应先与财产物资清单相核对,有关备查簿则应与相应实物相核对。清单格式如图1-16所示。

图1-16 核算资料移交表

c.交接情况说明书。包括移交清单的补充说明、未尽事宜说明及其他无法列入或不便于列入的内容说明。交接情况说明书至少包括七方面内容:即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和签名、交接清单页数、交接意见、交接责任说明和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③进行正式交接工作。在办理正式移交时,交接双方须有监交人在场负责监交。出纳人员在交接时,一般由企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工作。办理移交时,移交人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收人要逐项核对点收,遇到特殊情况由监交人负责监督和协调工作。

在移交工作中,出纳人员应当注意六大事项,具体如图1-17所示。

图1-17 交接工作注意事项

(4)出纳交接责任说明

交接工作结束后,在交接截止日前后各期的工作责任应由当时的经办人负责,相关的交接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①移交人应如实地办理交接手续,不得故意隐瞒、误导有关的事实;

②移交后,移交人对自己经办的已办理移交的资料负完全责任,不得以资料已移交为借口推脱责任;

③接收人应认直接管移交工作,继续办理未了事项;

④接收人应继续使用移交后的账簿等资料,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不得自行另立账簿或擅自销毁移交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