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我们已经推出了哪些收入分配相关政策
对分配问题的研究因为收入数据的可获得性等原因有一定困难,而分配政策的推出,由于涉及各个社会利益团体的博弈,难度更大。通过前文的分析,我们知道我国经济发展战略有一个从赶超战略向比较优势战略转变的过程。在经济发展战略偏离比较优势的时期,我们过于注重GDP的增长速度,较少顾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收入分配相关政策出台较少。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战略逐渐放弃原来的纯赶超战略,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较多关注民生,收入分配相关政策也逐渐多了起来。尤其是2000年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改善民生、有助于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的政策,本书对这些政策做了总结,如表1-1所示。
表1-1 我国2000年以来推出的收入分配相关政策
续表
按政策推出的目的,我们把近年来推出的收入分配政策分成了五大类:①提高农民纯收入类;②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类;③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类;④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减少居民预防性储蓄类;⑤加大政府转移支付力度类。
对于第一类收入分配政策,我们通过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接着减免农业税,最终在全国范围内免除全部农业税,这标志着在我国实行了长达2600年的这个古老税种从此退出历史舞台,这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变革。农村税费改革不仅取消了原先336亿元的农业税赋,而且取消了700多亿元的“三提五统”和农村教育集资等,还取消了各种不合理收费,全国范围内的广大农民实实在在地享受到了这些政策推出的好处。但从另一方面说,正如农业税对于城市及全国经济总产出的意义已经不大,它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对于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起到作用也是令人怀疑的。也就是说,要提高农民收入,仅仅取消农业税是远远不够的。
第二类收入分配政策关注的主要是低收入群体,这类政策规定如下:其一,明确了最低工资标准至少两年调整一次(即每两年增加一次);其二,非正规就业的低收入群体连续工龄满10年时,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由所谓的“临时工”转为所谓的“正式工”;其三,个税起征点调高至2000元。对这些政策仔细研究一下就不难发现,我们明显忽视了社会中等收入群体的利益。很多本应由高收入者承担的收入差距调整成本现在成了中等收入者和高收入者的共同义务,而由于中等收入者在数量上多于高收入者,且高收入者更有实力规避政策调整,所以事实上大多数政策调整的“大棒”都打在了中等收入群体上。低收入群体和高收入群体较少、中等收入群体占据社会人群大多数的“纺锤形”结构是学界公认的比较健康的社会结构,而我国当前对中等收入阶层利益的忽视显然不利于这种健康的社会收入结构的形成,这是十分令人担忧的。
第三类收入分配政策是着眼于财富调整的财产性收入政策。我们都知道收入除了同个人的人力资本、社会关系资本、对社会的贡献等因素有关,还与个人以往收入的存量,即财富紧密相关。到目前为止,我国仍然没有征收“遗产税”,短期内似乎也不大可能征收。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富裕阶层还不存在,“遗产税”无处可征,但是经过30多年的发展,一批富裕阶层已经形成。我们应该尊重个人努力,鼓励合法致富,限制“富二代”们不劳而获(这里“获”不仅仅指“获得”财富,也包括发展的机会)。征收“遗产税”是整个社会持续创造的一个保证,也是一种值得推崇的现代社会代际财富转移的健康机制。“遗产税”的征收应该尽快进入收入分配政策考虑的范围。
第四类收入分配政策关注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有三大问题:一是覆盖面窄;二是底子薄,可供调配的存量养老金较少;三是各类人群的社会保障福利非常不平等。这类关于社会保障体系的政策也基本是出于解决这三大问题而推出的。比如通过直接划拨国有企业10%的IPO股份来补充社会保障资金,通过扩大农村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和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缩小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的差距等。但在解决“各类人群的社会保障水平非常不平等”这一问题层面做得还相当不够,比如公务员退休后能拿到相当于全额工资的退休金,而事业单位及一般企业就业人员退休后就只能视工作年限拿到一定比例的退休金,这就非常不公平。要想让相当于“内部人控制”逻辑下的政府出台调低公务员退休待遇的收入分配政策,从而消除这种社会保障的不公平性,阻力肯定是非常大的。
最后一类收入分配政策关注的是政府转移支付。由于社会制度的原因,我国是比较典型的“强政府弱社会”形态,政府通过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掌握着国民经济的命脉,控制着国家的绝大部分资源。为了维持社会秩序和政权的稳定,政府有能力也有义务通过政府转移支付等手段来消除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一些不公正现象。这里仅仅列出了政府在教育公正方面的努力,为了推广9年制义务教育,我国已经在2007年免除了农村居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全部学杂费,2008年秋季这一政策推广到了城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其实这一点也还没有做到最好,比如虽然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却无法保证教育质量。另外,城市里免除的仅仅是公办学校学生的学杂费,大量的进城务工子女的教育费用还得他们自己承担。关于这些内容,后文还会详细论述。此外,政府转移支付还有很多大有可为的领域,比如说农村农田水利、道路、卫生和教育等公共事业,但我们目前还没有一个制度性的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