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研究的基本路径与总体框架
通过对既往研究的回顾可以发现,明清以及民国时期医病关系的基本特征已然清晰可辨,但在传统医病关系的现代转型上,相关研究却要薄弱许多。对于本研究而言,如若能够对明清和民国时期医讼形态的不同进行仔细比对,并对其成因进行历史主义的梳理和考察的话,相信会对从更为开阔的视野来认识传统医病关系的现代转型大有助益。易言之,当我们从头去“发现”民国时期的国人是如何“发现”医病纠纷这一新的社会问题时,无疑是饶有兴味而又充满挑战的。这里所用的“发现”一词有两重含义。一方面,我作为研究者从一个长时段的角度研究医讼何以会在民国时期凸显,并探索这一历史现象背后蕴藏着的社会文化变迁。另一方面,我也将重点考察民国时期的国家与时人(医生、病人、社会大众)是如何认识与因应医病纠纷的。要之,希望通过这种双重视角,来进一步推动民国时期医病关系史的研究。
在研究主旨上,本书以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医讼的凸显为切入点,希冀在历史学、医学和法学的框架下,借助对医生、病人、社会与国家间互动关系的探讨与呈现,揭示国人生命观念和法制观念的现代转型,及其与相关制度架构间的关联,并进而探究传统与现代嬗递等诸多层面的关系。在时间跨度上,本书的上限将追溯至明清时期,确切地说是上溯至明代中后期,即大约16世纪初,下限至1949年。民国时期的医病纠纷,又称为“医事纠纷”,因后者包含词义较广(当时医生之间、医生与其他机构团体之间的纠纷亦包含在内),因此除引述原始史料或现有研究成果外,本书在研究分析时统一使用“医病纠纷”一词,重点研究医病双方之间因诊疗而引发的纠纷或者诉讼案件。此外,因其他原因(诸如医生违反卫生行政法规被检举等)而对民国时期医病纠纷的发生产生影响的案例,亦在本书考察和探讨之列。此外,关于本书所使用的“医生”、“医家”、“医师”和“病家”称谓,在此也略作说明。“医生”的称谓,始于唐代,本为学医的生员,后逐渐演化为从事医疗行业者的通称。明清时期行医尚未成为一种职业,因此在第一章及其他章节相关部分,主要使用了“医家”这一称谓。进入民国时期,随着医学职业化的发展,“医师”称谓主要用以称呼西医,后中医亦取得了这一称谓资格。本书民国时期的相关讨论,主要使用了“医师”称谓。本书中的“病家”称谓,一般指病人及其家属等,视语境的不同有时也专指病人。
在具体的研究进路上,为了给民国时期医讼的凸显以历史的观照和对比,我在开篇便将研究的触角延伸到了明清社会。作为传统社会的最后阶段,明清社会的医病关系与医病纠纷究竟呈现出何等的历史状貌,我们仍旧不甚了了。现有研究表明,这一时期的医病关系尽管已趋于紧张,但医讼案件却较为少见。那么,究竟是哪些历史因素导致了这样的一幅历史图景?对于这些核心因素的追索,将构成本书深入展开的基石。与此同时,这些因素在民国时期的变化及其给医病关系所造成的影响,也将成为着力考察的重点。具体而言,本书将着重对如下问题进行审视与探析。
第一,现有研究表明,最早的医讼案发现于1920年代末。按照正常的逻辑,从明清社会医讼案的寥若晨星,到1930年代的大量涌现,其间应当有着某种历史性的过渡。至少,从部分省、市档案馆的档案资料来看,民国初期的警署内已有大量告医的现象存在。从广义上讲,这也是医讼。这个过渡阶段,显然不容忽视。对此,本书着力进行了讨论,用以同明清时期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医讼的生成状况进行对比,并指出其成因所在。
第二,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凸显的医病纠纷,其发生情形和主体特征如何?是什么因素对医讼的发生起到了“催生”作用,并进而影响到了其呈现特征?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现代司法制度的构建与运作,和医讼形成及审理上又具有一种什么样的关联?是否真如有些学者所认为,医讼的发生是这一时期司法制度的不完善所致?对此,本书力图通过较为扎实的讨论,揭示出二者之间的关系。
第三,既有研究表明,民国时期西医的在华传播及其医疗模式的确立,给传统的医病关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冲击。这种冲击又对医讼案的发生带来了怎样的影响?此外,亦有学者指出,中西医论争对医讼的发生也曾产生影响。那么,这种影响究竟在医讼中有着哪些具体体现?凡此种种,无不需要我们进行具体的、实证性的研究与考察。
第四,民国时期的卫生行政管理从无到有,从相对零散到渐成体系,给现实中的医病关系带来了哪些影响?与北洋政府时期相比,伴随着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全国卫生行政体系的初步建立,对医讼的“盛产”究竟是起到了抑制作用,还是推动作用?如果我们本着一种历史主义的态度去观察的话,相信会得出与现有研究截然不同的观点。
第五,民国时期的媒体在医病纠纷的形成和审理过程中,采取了一种什么样的报道态度?媒体对医病形象的刻画和建构,又对现实中的医病关系带来了哪些影响?显然,如果不对新闻报道文本进行细致入微地研究和分析,将无助于理解民国时期医讼案件的沸沸扬扬。
第六,医病纠纷在1930年代凸显后,中、西医界又是如何因应的?彼此在举措上有着怎样的不同?对此,我们依然所知甚少。相信对中、西医界在因应医讼案件中的相关态度及其举措的考察,将对明晰中、西医在民国时期的历史机遇大有裨益。
第七,上述国家、医界以及媒体等因素在医讼案件形成中的有关举措,又对现实中民众的生命和法制观念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换句话说,民众的观念转型与现代国家制度设计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这也将成为我在本书中所要尝试回答的问题。
总之,中国近世以来医病纠纷从“沉寂”走向“凸显”,实际上是与中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分不开的。或者说,这一历史现象,是中国传统社会现代转型过程中的一个伴生物。通过对这一历史现象的诠释与解读,无疑为我们从一个新的角度、小的侧面来探讨现代国家的兴起与医讼案件的发生、社会转型与观念变迁等关涉传统与现代关系的一系列命题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