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研究方法
本节将讨论本书采用的研究方法,交代本书收集资料及分析资料的方法。通过研究方法的讨论,试图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讨论质性研究的客观性,这除了对方法论层面上的思考外,更主要的是需要分析资料的信度和效度;二是讨论如何使质性研究结论一般化,这是本节对个案扩展法所进行的思考。
一 质性研究方法
客观而言,无论是质性研究方法,还是量化研究方法,各有优劣,二者并无高下之分。就量化研究方法而言,它是建立在实证主义基础上的,通过大量样本的调查分析,以“样本信息的最简化实现总体信息的最大化”,从而可以相对全面地掌握总体情况,通过概念化和科学测量保证研究的客观性。量化研究方法的实施并有效作用依赖如下几个条件:一是研究对象是具有规律的社会事实,在我们生活的社会世界里,主观性抽离后,存在一个外在于人主观性的客观世界;二是研究对象的可统计性,量化研究方法首先进行的是样本的抽取,并用统计方法进行分析;三是研究程序的科学性。
就质性研究方法而言,虽然它以建构主义为方法论基础,但同样注重研究结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不过与量化研究方法对大样本分析不同,质性研究方法多通过对案例的深入描述,梳理复杂现象背后的决定机制,从而对因果关系进行阐述。质性研究方法的有效性面临三个方面的挑战:一是研究对象的进入壁垒问题,这是质性研究方法尤其是案例研究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二是质性案例研究中存在的“霍桑效应”;三是质性材料如何佐证。
所以选用何种研究方法除了考虑研究者所掌握的研究资源、资料收集来源等因素外,更主要的是要考虑研究对象的特征。本书选择的研究对象是历史进程中的师徒制,由于在不同的关键历史转折节点上,师徒制所处的宏观结构环境往往发生巨变,其中无法控制的变量太多,因而用深度描述的质性研究方法显然更为适合。正如有些学者所指出的,量化研究方法是一种比较“适合于测量稳定社会的理论模型和技术手段”,转型过程中的中国,社会面临剧烈的变动,具有“伦理性、未分化性以及转型时期的发展不平衡性”,因而单纯地强调量化研究方法往往难以发现“真问题”。具体而言,本书的研究方法包括文献考察法、深度访谈、参与观察以及个案扩展法等。
(一)文献考察法
本书的文献考察从三个路径展开:一是理论文献的梳理,本书对国内外技能形成理论进行了系统的述评。二是历史档案及文献的整理。这里分为西方学徒制历史材料和民国至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工厂师徒制的材料。前者主要来源于大量关于西方国家的行会制度及学徒制等经济史文献论著,后者主要是从民国和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经济社会治理档案,以及一些关于行会制度研究的历史文献中整理的。这些档案材料既有企业厂志,也有政府劳动管理部门颁布的政策法规;既有领导的讲话材料,也有具体的师徒契约文本;既有报刊厂志,也有历史影像资料。三是对目前的师徒制材料进行整理,其中涉及案例企业中的师徒合同文本、车间规定以及技能考核政策等,另外还涉及国家企业改制的相关政策文本。文献资料的收集是研究的基础性工作,一般而言,资料文献来源越丰富多元,研究结论就越经得起推敲。本研究的历史文献具有如下特征:一是来源多元化,既有学者的经济历史研究文献,也有民间的档案记录,既有国外的,也有国内的;二是复杂的历史资料之间有很多可以相互印证,这样保证了资料的信度。
(二)深度访谈
深度访谈是质性研究中最常用的基础方法。有学者指出,深度访谈与通常的访问调查有着根本的差异:深度访谈多以聊天的方式展开,这样可以消除访谈对象的戒备心理,更好地了解真实情况;而访问调查则是以问答形式展开,通过问卷设计获取被访对象的答案。深度访谈会有研究者的感悟加入其中,并据此体会访谈对象的答案内涵;而访问调查则更多是一种测量,利用前期设计完成的操作化量表来测量访谈对象的态度或其他情况。深度访谈还会有旁听,而访问调查则多是询问。从这些对比可以看出,深度访谈意在全面了解研究对象生活场景的真实状况。在本研究的深度访谈过程中,笔者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取得访谈对象的信任,强调访谈的目的是学术研究,同时通过匿名化方式消除被访对象的顾虑。另外是联系核心线人,让其从中牵线搭桥,通过熟人来取得对方的信任。二是深度访谈的多层次性。访谈对象包括如下几个层次:(1)车间生产一线的参与者,有师傅和学徒工,有车间生产一线的普通工人,以及车间基层管理者——段长或主任;(2)企业中层管理者,包括工会主席、经理等;(3)企业组织外部的相关者,包括竞争企业的经理、政府劳动部门官员以及行业协会成员等。三是深度访谈与文献资料相结合的复证(replication)原则。一方面通过深度访谈更好地挖掘师徒制演变过程中的历史故事面目,另一方面也通过相关的文献资料对访谈的内容进行印证,从而增强访谈资料的信度。
因为参与观察和个案扩展法是本书案例质性研究主要采用的方法,所以在下文中单独列出来进行讨论。
二 参与观察与个案扩展法
社会学中的个案研究方法取法于人类学的田野考察法,它很好地展示和执行了实践社会学的方法原则,在个案场所里通过循环往复的参与观察归纳抽象理论概念进而再检验之。但是个案研究方法也有一定的弊端,首先,作为研究对象的个案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有界限的系统”,因此研究者首先面对的问题就是进入的壁垒;其次,进入后研究如何才能突破“地方性知识”的局限,避免落入“井底之蛙”的境地;再次,如何克服因为陌生人的进场而产生研究上的“霍桑效应”;最后,如何将个案研究的结论提升为一般性的理论。研究者进入的问题尽管重要但却没有讨论的必要,需要做的重点工作是如何改造个案研究方法,克服个案研究的其他三个弊端。
(一)选择典型个案
所谓典型个案就是有代表性的个案,对于个案研究而言,个案的丰富程度非常重要,因为典型案例中蕴含更多的学术信息和资源。涂尔干就试图通过对澳洲图腾制度的研究来揭示原始宗教的基本形式。这种个案研究在方法论上带有很强的自然科学色彩,即认为个案必然蕴含普遍的法则,从个案可以直接推导出全部,从个别可以直接推导出一般。但是何为典型?典型的界定需要什么条件?这些都是模糊的,没有客观可辨的标准。而且从个案如何推导出一般、从微观如何透视宏观的中间过渡有待进一步的论证。
(二)微型调查法
微型调查法是20世纪20、30年代中国社会学家比较常用的方法,又可以称为社区调查法,费孝通先生将这种方法形象地比喻为“解剖麻雀”,他的灵感来源于其老师马林诺夫斯基的“微型社会学”研究方法。微型调查法是一种类型归纳的分析理路,采用比较方法,通过“地方类型”的累积,从局部走向整体,从而反映中国社会结构的总体形态。在这种方法的指导下,费孝通先生总结出“江南模式”“珠江模式”“温州模式”等。虽然这种民族志的田野方法被马林诺夫斯基誉为“具有里程碑意义”,但这种称誉更多是针对西方人类学个案研究方法中带有强烈西方中心主义色彩以及猎奇心理而言的。微观调查法通过多种静态的类型形式的描述和概括,截取了个案系统的一个或多个横切面,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个案研究中的地点空间系统的界限,但同时却限制了时间上的超越。笔者以为,个案研究从个别向一般、从微观向宏观的拓展必须在空间和时间两个维度上展开,因此动态的过程研究对个案扩展尤其重要。
(三)个案扩展法
典型个案法与微型调查法的理论追求是相同的,即意图通过概括性知识获取分析性知识,但它们的缺陷也是共同的——未能走出个案“界限系统”的局限,因而它们的理论诉求并不成功。个案扩展法虽然承袭了传统个案研究方法中参与观察的原则,但它首先从根本上重新定义个案,在其理论视野中,个案不再是封闭的界限系统,而是开放的场域;其次,将理论关注的焦点放在个案场所的事件与冲突过程,而非个案静态的横切面;再次,更多地关注日常实践中的实然知识,注重分析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的冲突与矛盾。因此,个案扩展法在调查的理论前提与原则上不同于上述两种个案方法,凡·维尔森(J. Van Velsen)将其总结为以下几点:(1)要关注各种抵触结构的异常现象和意外事件;(2)研究者必须关注和个案相关的历史材料;(3)必须进行社会过程的分析,发现在实际的社会关系结构中,人们如何根据特殊情境的要求,开展行为选择。社会过程的分析建立在三个假设上:一是个案是开放性的,而不是孤立封闭的;二是社会规范和制度不是固定不变的整体,相反却有可能模糊,甚至彼此矛盾;三是社会成员对社会规范和制度具有操纵能力。
可以说,在个案扩展法的理论框架中,“个案”不再是传统个案研究中的个案,而更多地成为一个“隐喻的载体”,发现这个隐喻载体背后的权力斗争、冲突以及历史、文化等因素成为主要的理论任务。通过对传统个案研究中案例的封闭性和典型性的抛弃,个案扩展法成功地建立起“微观社会学的宏观基础”。迈可·布若威认为个案扩展法是一种“反思性科学模式”,是建立在研究者和研究对象的主体间性基础上的,遵循反思性的四个原则——介入、过程、结构化以及理论的重构。其倡导的方法准则和黄宗智倡导的实践社会学的“从实践中来,再到实践中去检验”原则有异曲同工之妙。
其实国内也有学者提出与此相似的个案研究方法,即“过程—事件分析”。这种研究方法在选择事件案例时,排除静态结构类型化的分析方法,观察事件的过程,描述和分析“行动中的各种关系”。孙立平等人将“过程—事件分析”的实践社会学要素总结为以下四个:一是过程,通过对事件过程的跟踪全程描述,展示其时间和空间维度;二是机制,主要个案场中所存在的各种因素作用的具体方式,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三是技术,即案例事件中社会参与成员在实践过程中使用的策略、变通及其“操弄社会规范的方式”;四是逻辑,也就是支配整个实践过程的实践逻辑,发现这些逻辑是实践社会学的理论目标。如此观之,如果说个案扩展法较多地规定了研究方法的原则,那么“过程—事件分析”则更侧重于将这些方法原则用于实际的经验研究中,属于细化和操作化后的“研究策略”。孙立平等人在这个方向的努力,为我们的具体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但是“过程—事件分析”通常关注日常生活中的“小事件”(如种洋香瓜、征购粮食等),虽然其分析方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以小见大”的目的,但是“小事件”的作用范围毕竟有限,而且带有较强的流动性和偶发性,因此也就带有传统个案研究中“界”与“限”的痕迹,影响了结论的扩展。当然孙立平也将“过程—事件分析”用于中国社会市场转型等“大事件”的研究,但是在此“大事件”的分析中更多地指向制度分析,忽略了实践社会学的其他三个要素。
基于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过程—事件分析”做一个调整,将事件划分为“小事件”与“大事件”。对于“小事件”,可以效仿孙立平等人的分析。把“大事件”定义为长时段的历史实践变迁,这不但可以扩展事件分析的视野(不再局限于制度分析),而且有利于我们洞悉能够决定整个事件进程的力量和机制,提供一种自上而下的视角。本书对师徒制历史演化过程的研究,坚持“大”“小”事件的双轨制,收集产权变革、技术革新等“大事件”的历史资料,分析其历史实践变迁的进程;同时进入实际的生产场所,参与观察生产时的社会关系,如本书案例研究部分所选择的师徒关系合同化改制这一“小事件”;并且分析“大事件”与“小事件”的互动图景。在案例研究中,笔者通过一个核心线人成为所调查的案例企业宣传部门的一名记者。选择这个部门的好处在于:一方面可以接触企业的历史档案材料,另一方面可以以记者身份随时深入生产车间一线,既可以观察一线工人的生产过程,也可以对之进行深度访谈,获得田野调查的一手资料,从而力求更全面地呈现车间中师徒制的运行场景。由于本书的质性研究是多层次的,有根据历史文献材料进行的研究,也有具体的案例研究,所以关于案例的基本情况介绍,将安排在具体研究章节(第七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