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当代农村社区治理改革与创新的内外环境
第一节 农村:乡村社会开放流动与社会结构转型
城镇化主要是指由农村人口转变为城镇人口的过程。其实质是劳动力逐步由农业生产转向非农业生产,由农村分散居住向城镇适度集中,同时生活方式、生产方式、风俗习惯等发生变革的进程。从宏观上来看,城镇化在一个较长的历史时间段呈现出来,它体现在乡村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更为直观地体现为广大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变迁,生活环境、行为方式及价值观念的变迁,体现为乡村社会的现代化发展。
一、开放、流动与异质
改革开放后,国家主导的计划经济向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的市场经济转轨,我国进入了政府与市场相结合推动的城镇化新时期。随着经济体制的转换,国家逐步向社会下放权力,重点向经济领域放权,活跃经济发展。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在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地实施商品经济发展。经济体制的转换改变了计划经济时期对农村社会的全面控制方式,乡村社会获得了较大的自主空间,这些变化体现在农村经济、社会、政治等多个领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程度上解放了农村劳动力。另外,乡村市场化及工业化发展进一步推动了我国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乡镇企业遍地开花,到1988年,我国乡镇企业总数已达1888.2万个,总产值达4764.3亿元,乡镇企业职工为9545.5万人。乡村经济发展逐步改变了传统农村的面貌,其明显标志之一是部分农民从农业中转出到乡镇企业打工,逐步实现了身份的转化。到2012年,全国乡镇企业从业人数为1.64亿人,总产值达到61.6万亿元,实现利润3.68万亿元。乡镇企业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城镇化进程。
户籍制度的松动及城市工业化发展推动乡村社会走向开放,大量农民从农村转出。在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国家逐步放宽农民进城限制,出台了诸多促进小城镇发展的新政策。1984年,国务院先后放宽农民进镇落户限制和建制镇设置标准,为小城镇的发展创造了宽松的政策环境。在商品经济发展和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的推动下,传统的小城镇逐步得到恢复,许多新兴小城市和城镇也在商品集散地基础上发展起来。这些新出现的城镇或小城市不仅是经济要素的集聚地,也成为广大农民进城后新的居住、生活场所。工业化及市场化发展吸纳了农村居民,改变了他们的从业方式及经济水平,同时也聚集了人气,加速了城镇化发展进程,国家重视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小城镇的社会管理与服务水平,改善广大进城居民的生活环境及生活质量,这正是一个广大农民进城与融城的过程。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城镇化进程取得了显著进展。近几年来,我国城乡社会流动加快,大量乡村人口流向城市地区。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747万人,比上年增长1.3%。其中,外出农民工为16884万人,增长0.4%;本地农民工为10863万人,增长2.7%。在大量农民流向城镇的同时,部分农民也开始在乡村内部横向流动。
改革开放初期,有些农村地区就抓住了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先期机遇,大力推进乡镇企业发展,不仅提升了广大农民的经济收入,改变了广大农民的从业方式,还推动了农民的非农化发展,加速了城镇化进程。如城镇化建设中的温州模式、苏南模式的产生,正是由于乡镇企业发展带动了当地乡村社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与进步,推动着传统乡村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温州模式”侧重于市场促进下的企业参与农村新社区建设,而“苏南模式”注重通过以集体经济为基础的乡镇企业带动农民就业,实现农民的非农化和乡村社区的城市化发展。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这意味着自20世纪50年代就开始实施的农业户口与城市户口二元户籍制度将逐步被取消。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批转的《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也提出“抓紧实施户籍制度改革”。据不完全统计,新疆、黑龙江、河南、河北、四川、山东、安徽、贵州、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吉林、福建、广西、青海16个省份已正式公布了本地区的户籍制度改革意见,逐步探索建立统一的城乡户口等级制度。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取消,将进一步推动城乡社会的开放、流动与融合。在开放与流动中,乡村社会成员的同质性也逐步被打破,异质性特征更为明显。
二、乡村社会结构变迁
传统乡村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相对静止与固化,民众彼此相互熟悉,具有内在默契性,社会关系并不复杂,个体的活动空间及行动空间主要局限于乡村社会内部,地方性共识、道德伦理是个体的重要行为规范,乡村社会的边界意识及内聚力较强。自新中国成立后,在国家的大力推动下,传统意义上的乡村社会遭到了重大冲击。在政党、政权下乡过程中,中国传统村落的封闭性、同质性及内聚性被打破,社会结构发生转型。改革开放后,自由市场功能得以发挥,乡村社会在经济机制的推动下开始发生第二波转型,“伴随着地方性共识的瓦解和乡土逻辑的日趋变异,乡村良性秩序的维系日益艰难,道德秩序日趋瓦解”,广大农民被卷入工业化、市场化、信息化、城镇化大潮中,乡村社会也逐渐失去了内在自我保护与修复功能。在刘玉照看来,在外部力量的推动下,不同于传统村落共同体的基层生产共同体——乡村社会形态逐步形成,继而引起乡村社会基本结构的改变。一是改变了农村在城乡二元体系中的原有位置,农村地位更加重要;二是突破了市场和行政双重等级体系;三是对村落共同体和基层市场共同体产生了重大影响;四是新的乡村共同体运行机制形成。乡村社会性质发生变革,当然这种变革受到了传统与现代因素的共同影响。正如贺雪峰指出的,当前乡村社会正处于急剧变迁中,但这种变迁从短期来看,现代因素与传统因素可能不是相互替代,而是相互支持,共同生长,乡村社会更具特性。
总体上来看,在现代社会转型发展中,乡村社会开始发生结构性变迁,并呈现去传统化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社会形态上,乡村社会从封闭、同质日趋走向开放、异质,城乡之间的流动性、融合性特征日益明显;熟人社会逐步向半熟人社会或陌生人社会转型,无论是乡村社会关系,还是乡村社会的内在联系机制都在潜移默化中发生转变。转变社会中的乡村社会既呈现传统社会的某些特征,同时又与现代市场特征紧密联系起来。在村落形态上,在内外力量的冲击下,传统的村庄单位正逐步消失。田毅鹏等认为村落终结的形态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城市扩张将周边村庄吸纳;二是偏远农村在人口老龄化、空心村等影响下消失;三是城镇化进程中,一些村落在多个村庄合并成社区进程中走向终结。村庄被卷入现代化进程后开始发生分化,村庄类型也开始发生分化,体现为以血缘、宗族为联系机制,以庙宇、水井等为核心公共活动空间的部分传统村庄;现代国家建构出来的以集体产权、户籍、明确地域边界为基础的行政村庄;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经济实体及形式不断扩大所形成的超级村庄;因征地、拆迁形成的一些新的安置社区、搬迁村庄。与此同时,还有些村庄受到现代化冲击并不明显,村庄外在形态及内在社会关系上兼具传统与现代两种性质。总体上来看,在现代化冲击下乡村社会正发生结构性转型,村庄类型日趋多元化。如表1-1、表1-2所示,吕德文从区域比较的角度对当代村庄进行了划分。
表1-1 当代村庄传统下的村庄类型
资料来源:吕德文:《村庄传统:理解中国乡村社会性质的一个视角》,《人文杂志》2008年第1期。
表1-2 不同村庄的行动单位维度
资料来源:吕德文:《村庄传统:理解中国乡村社会性质的一个视角》,《人文杂志》2008年第1期。
另外,乡村社会的组织结构、成员身份、从业结构及利益需求也发生着重大变革。农村经济要素的市场性特征明显体现出来,村集体社会组织逐步与经济组织发生分离,并趋向按照市场化机制运行。与此同时,经济联合形式日趋多样化,经济组织日趋多元化。农村社区边界日益开放,生活在一个社区内的居民也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本村居民,本地居民与外来居民共同居住在一起,乡村社会关系也不断扩展。社区社会生活、活动也发生了变迁。在工业化、市场化推动下,农民从业方式、职业结构都发生了较大变化,生活方式及思想观念也不断发生变迁。总体上来看,现代化发展所带来的一系列新变化,都对广大居民生产、生活赖以存在的基层农村社区产生着重要冲击。乡村社会正经历着根本性变革,当代农村社区治理日益进入了一个流动、开放的新时代。乡村社会的新变化是工业化、市场化与城镇化交织推动的必然结果,也是新时期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