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南部联邦主义者(1781~1797)
马歇尔进入弗吉尼亚参议院后,全身心投入到立法工作中,结识了很多弗吉尼亚重要政治家。很快他得到参议院议长的赏识,被任命为法院委员会委员,他博学的法律知识和对法律的灵活运用,使得他此后在出任参议员期间,一直担任法院委员会委员。在立法机构的任职,使马歇尔更为清楚地意识到州权思想和地方主义的种种弊端,并为邦联政府的弱小及产生的各种问题而忧虑。对于人们较为关注的“纸币、税收、公共信用及行政正义”等议题,马歇尔大多追随詹姆斯·麦迪逊的领导,成为“一个有效率的联邦政府的开明的倡导者”。
1788年,马歇尔被选为弗吉尼亚州批准联邦新宪法大会的代表。独立战争的经历及战后社会的动荡使马歇尔确信一个强大的、统一的联邦的重要性,他全身心地投入到宪法的批准工作之中。作为国内人口最多、经济最为繁荣的地区,弗吉尼亚批准宪法尤为重要。然而,该州也是争论最为激烈的州,支持和反对宪法的领袖荟萃一堂,短兵相接。联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詹姆斯·麦迪逊,州长埃德蒙·彭德尔顿以及时年32岁的约翰·马歇尔;反联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参与制宪会议而未在宪法上签字的乔治·梅森,认为新宪法毫无可取之处的帕特里克·亨利及托马斯·杰斐逊的门徒詹姆斯·门罗。
弗吉尼亚批准宪法的前景非常渺茫。帕特里克·亨利非常直白地说:“我对于4/5的居民反对宪法非常满意,我确信在詹姆斯河以北居住的人将有9/10反对它。”激烈的论战持续了三个星期,其间,麦迪逊一直无法释怀,他没有十足的把握肯定宪法能被批准。最使他感到头疼的是超级演说家帕特里克·亨利。他那篇“不自由毋宁死”的演说鼓舞着众多青年人走向战场,反对英国的暴政;而今他充满激情的演讲一直主导着大会。“新宪法将导向君主制,你们的总统很容易就会变成国王。”随着司法体系的建立,“公正的准则将被抛弃”。亨利呼吁不要废除《邦联条例》, “它曾经引导我们在反抗一个强大势力的血与火的斗争中取得了胜利,它也使我们在比任何一个欧洲君主国疆域都要广大的土地上获得了安全。那么,取得这些成就的邦联政府,岂可被斥为低能而虚弱?”
马歇尔尊重且喜欢亨利,尽管二人对宪法的观点不同,但一直相处很好。实际上,就个人而言,马歇尔更倾向于亨利而不是联邦派的麦迪逊或彭德尔顿。在以后的岁月里,二人时常在重大案件中合作,亨利擅长激情四射的演讲,马歇尔擅长严密的逻辑推理。
针对亨利的核心论点——“宪法将导致君主制”,马歇尔指出,对手误读了宪法文本。宪法旨在构建一套“组织良好的民主体制”,确保无论国王还是总统都不能动摇代议制政府。针对亨利的英国不成文宪法要优于制宪会议制定的成文宪法的观点,马歇尔对此反驳说:“问题不是英国宪法是否高明,我认为生活在公开政府之下的美国人已经好过生活在英国统治下的民众。”
“如果众议院由1/100的人民选举产生,参议院终身制,总统不对人民负责,且宪法规定他永远不会犯错,你认为这样的政体比我们现在的更好吗?如果你的回答是肯定的,那你就采用英国宪法吧。假如你不这么认为,那现在采纳的政府体制将会更好一些。”马歇尔还强调在着手修改宪法之前,我们需要实施一段时间,如果“经验告诉我们宪法有哪些不足,我们再去修改它。在经验告诉我们宪法的不足之前,让我们先尝试实施宪法,当必要的时候,我们大胆地修改之”。
“联邦政府的目的是什么?是保护美利坚合众国和促进公共福利。”马歇尔将重点放在保卫国家不受他国侵犯和确保国内稳定上,31年后,在麦卡洛克诉马里兰案中,他再次回到国家主义的主题上。“目的合法,在宪法框架内的所有手段都是合理的……”
马歇尔对宪法第三条有关联邦法院的辩护是最精彩的部分。这位未来的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向代表们直陈:一个独立的联邦司法系统是防止国会走得太远的必要屏障;如果国会超出了它的权限,法院就有责任宣布其行为无效。“司法部门设立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不流血地和平地实施法律。如果不能给司法部门捍卫宪法的权限,那么没有其他部门能提供诸如此类的保护。”马歇尔一再强调国会通过的压迫性法律是无效的。“可敬的诸位提出法律有可能被专横地执行,那么你们独立的法官哪去了?如果一项法律在弗吉尼亚被残暴地实施,那么你该信任谁?你的司法部门。你为何信任他们?因为他们的独立。联邦法院不也如此吗?”
马歇尔的演说抓住反联邦派的薄弱之处予以反击。他对战后弗吉尼亚法律体制的精通程度使得他可以逐点驳斥反联邦派的指控。他精彩的演说结束了联邦派对宪法第三条的辩护,当天晚上麦迪逊给汉密尔顿写信说道:“对联邦司法部门进行了一个有力的辩护,现在我确信我们能有3到4票的多数,假如我们能经受住风暴,危险将会过去。”
最终,弗吉尼亚以89票赞成、79票反对的微弱优势批准了宪法。马歇尔参与弗吉尼亚宪法批准大会是其早年政治生涯的一个亮点。他对司法条款不屈不挠地逐条辩护也使得他成为解读弗吉尼亚联邦法院系统的权威人物,进一步提升了他的声誉。
就个人志趣而言,马歇尔对承担公职的热情不高。弗吉尼亚批准宪法后,马歇尔从议会辞职。虽然马歇尔不在职,但他对政局依然很关心,对于华盛顿政府内的外交风波,他坚决支持华盛顿总统的中立外交政策,并多次组织聚会,匿名发表文章,为其政策辩护。不过,在弗吉尼亚杰斐逊共和党人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的情况下,弗吉尼亚对华盛顿外交政策的抵制还是相当激烈的。特别是《杰伊条约》的签署引发了大规模的抗议,马歇尔对此非常忧虑,为此他抛下律师事业,于1795年再次竞选州参议员并成功当选。他的当选引起了一些共和党人的不安,不过杰斐逊另有一套理论,在给麦迪逊的信中,他说:“尽管他(马歇尔)的当选会给共和党制造不少麻烦,但他在共和主义面具下的阳奉阴违比揭开他的伪装能制造更多的麻烦。他懒散的举止使他在里士满大得人心;他隐藏极深的伪善使我们国家很有思想的人都被欺骗了。但当他大量贯彻自己的亲英原则时,他的真实面目就暴露出来了。”杰斐逊希望马歇尔的思想在暴露之后遭到人们的抛弃,但这一希望很快就破灭了。大部分议员都被马歇尔的辩论深深折服而改变了自己的看法。《杰伊条约》虽然不受欢迎,但并不是不可接受。
马歇尔为联邦事业所做的努力引起了北部联邦党人的关注,他们极力拉拢马歇尔,希望他进入政界。然而,马歇尔对于律师业务情有独钟。对于分析复杂的案情、运用相关法律原则、组织严密的逻辑辩论,马歇尔可说是非常擅长。早在1786年他在律师界就声名鹊起,成为弗吉尼亚律师界的精英。在那一年,他的律师业务收入就超过了1000美元,比弗吉尼亚州长的薪水还高。也正是如此,马歇尔多次婉言谢绝华盛顿总统的任命。1795年,当华盛顿请他出任联邦总检察长时,及翌年在詹姆斯·门罗退休后,又请他出任驻法公使时,均被他婉拒,原因是他认为担任律师地位同样尊荣且富于自主性及为其所喜好。然而,1797年,马歇尔却接受了一个他从未见过的总统——约翰·亚当斯的请求,出使法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