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灵魂观念的产生和墓葬的起源
墓葬,起源于灵魂观念的产生。灵魂是一种非物质的东西,是人们幻想的赋予人身而又主宰人体的观念。灵魂观念的产生,大约在原始社会中期就已经开始了。恩格斯说:“在远古时代,人们还完全不知道自己身体的构造,并且受梦中景象的影响,于是就产生了一种观念:他们的思维和感觉,不是他们身体的活动,而是一种独特的、寓于身体之中而在人死亡时就离开身体的灵魂的活动。”由此便产生了“灵魂不死”的观念。他们认为,人虽然离开了人世,但是,灵魂仍然活着,是到另一个世界去了。这些不死的灵魂,还能回到人间来降临祸福。因此,人们对死去的祖宗除了存有感情上的怀念之外,还盼望他们能够在另一世界过美好生活,并对本族本家的后人加以保护和庇佑,这就形成了一套隆重复杂的祭祀崇拜礼仪制度和埋葬制度。这一发展过程是经历了漫长的岁月的,我们不仅从历史文献中可以看出,从考古发掘中也可以得到物证。
从发掘的资料中可以看到,在大约1.8万年前,北京房山周口店母系氏族公社早期的山顶洞人埋葬情况就已经反映了原始宗教意识的灵魂观念。他们把死者埋于所居住的下洞——已形成了公共的墓地,在死者身上撒布赤铁矿的粉粒,随葬燧石、石器、石珠和穿孔的兽牙等物。其中有生产工具、生活用具,也有装饰品。这样安排,正是上洞活人生活的写照。在陕西宝鸡北首岭、西安半坡村、华县元君庙、洛阳王湾等5000年前的母系氏族公社后期仰韶文化时期的遗址中,公共墓地鳞次栉比,与生时的村落布局相似。死者的人头大都是一个朝向,充分反映了氏族制度血缘关系的牢固性。他们幻想死去的灵魂到另一个世界后仍然能过4氏族的生活。其中,还有许多是二次迁葬的公共墓地。在半坡墓地中,曾发现四个男子合葬、两个女子合葬和母子合葬的墓。这说明埋葬制度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这种公墓的制度一直延续了很久。早期的文献如《周礼·春官》上还记载着专门设置了管理公墓的机构和人员。这时期墓葬的特点是,没有发现夫妻合葬或是父子合葬的墓,只是在一些氏族公共墓地里发现过儿童骨架附在母亲的身旁的情况,说明了母系氏族公社中,子女“知其母,不知其父”。
大约从五千年前开始,我国黄河和长江流域的一些氏族部落已先后进入到父系氏族公社,男子在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的生产部门中占有了主导的地位。原始公社逐渐瓦解,私人占有制开始萌芽。这一变化反映在墓葬中非常明显,如在陕西华阴横阵村龙山文化遗址中就曾发现一男一女的夫妻合葬墓。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甘肃临夏相当于齐家文化遗址中的成人合葬墓里,一人仰身直肢居右,一人侧身屈肢居左。侧身屈肢者为女性,面向男子,反映了妇女社会地位日趋低下,已降为男子的附属物了。随葬品的情况也有变化。如山东泰安大汶口120多座墓葬中,凡头部有装饰品的,均随葬纺轮;头部无装饰品的,均随葬农具。这种情况,说明我国几千年来相传的“男耕女织”的分工,这时已经相当普遍了。在江苏邳州市与大汶口文化同时的刘家林遗址中,也发现有一人仰身一人屈肢的夫妻合葬墓。有大人带小孩合葬的,大人仰身,小孩屈肢,为亲子的相依关系。在泰安大汶口的一座墓葬中,共埋了两个大人和五六个小孩,中间的妇女抱着两个小孩,是一家人的合葬,说明家族丛葬制也已经存在了。
灵魂观念产生之后,必然提出对死者埋葬的问题。如何埋葬,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的。墓葬成了灵魂的安托之所,把生产工具、生活用品、装饰品带去继续在另一个世界里使用;氏族成员、夫妻伴侣、子女们共同埋葬在一起,到另一个世界去欢聚。灵魂宗教迷信观念的增强,使得墓葬的形式和内容更加扩大和复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