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理论与实践意义
1.4.1 理论意义
第一,基于责任式创新及其相关概念在政策层面与学术层面的内涵解释以及责任式创新的相关研究议题,为“责任式创新是什么”提供了全面系统的视角。责任式创新的内涵存在争议,其政策层面的概念抑或理论层面的概念缺乏深入分析。目前,研究与政策层面相关概念涉及责任式创新、责任式研究与创新、责任式发展等。尽管“责任式创新”成为了美国与欧盟科技政策的“流行语”(buzzword),但责任式创新研究尚缺乏内涵的系统讨论,国内外学者也未对概念解释达成共识。从“what”角度,基于文献与政策文本分析,本研究系统讨论了责任式创新作为政策概念和作为理论概念的内涵和属性,并对责任式创新相关概念与研究议题等进行了全面讨论。
第二,深入探讨了责任式创新的共性理论基础与实证分析方法,弥补了责任式创新这一学科交叉概念在共性理论基础与应用方法讨论的空白。已有研究显示:责任式创新的理论溯源与基础等存在模糊性,理论分析的概化性(generalizability)不足。由于责任式创新概念本身的交叉学科属性特征,其研究在认识论与共性理论基础探讨层面有很大挑战。本书基于科学计量学定量分析方法和文献的定性研究,深入挖掘并系统梳理了责任式创新交叉学科领域背后的共性理论基础与应用分析方法。
1.4.2 实践意义
第一,为人类研究与创新活动本身以及科技创新所创造的未来发展图景提供了一种选择,并为“创新引领未来、创新驱动发展”的背景意义提供了东方智慧。随着科技创新在经济增长、国家竞争优势提升、民众生活水平提高、社会繁荣、和平发展等方面扮演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科技创新在技术层面和经济层面的价值正在向更广泛的社会层面延伸与辐射,创新范式的价值不仅仅表现为技术进步,更重要的是反映在其对发展的引领方面。责任式创新即是在传统创新范式的基础上,强调科技创新面向更广泛价值意义下的技术进步、经济增长、道德伦理可接受、社会期望满足等准则,从而将科技创新活动的社会责任与人文关怀嵌入范式建构与研究实践之中,实现创新对于社会积极贡献的输出和创新引领永续发展。在此基础上,本书进一步基于中国国家强盛的发展实践,提出了面向未来发展的责任式创新“中正框架”——包含科技引领的创新、增长永续的创新、制度包容的创新、社会满意的创新四个方面,从而为“创新引领发展”提供面向当下和未来的研究与实践启示。
第二,举例典型争议性技术,开展责任式创新视角的分析讨论,从而为科技创新的治理提供了行动框架、评估规范、制度管控等启示。伴随新兴科学与技术的涌现,纳米技术、转基因、干细胞研究、物联网、人工智能、军事技术、生物医药等争议性技术引发了科技创新面向技术社会控制、伦理安全以及创新治理等方面的担忧,研究亟待加强面向争议性技术开展技术、经济、伦理、社会多方面分析与管控方法的深度讨论。责任式创新在传统创新范式强调技术先进性与可行性、经济效益的基础上,进一步关注道德伦理可接受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期望满足,其隐含了创新目标与结果价值判断的基本假设。通过对传统科技创新治理方面的经验回溯,责任式创新面向纳米科学、信息与通信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安全、能源应用、生物医药、转基因技术等新兴科学与技术创新领域,提供了解决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当下与未来潜在冲突的思考范式与解决思路,从而为典型新兴科学与技术的行动、评估、治理提供积极的借鉴启示。本书重点针对纳米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两种新兴技术进行案例讨论,以从制度情境的视角(针对纳米科学与技术)和创新双重性的分析与治理框架的角度(面向人工智能)提供新兴技术创新治理的启示。
第三,以科技创新的核心行为主体——民众为对象,深入剖析了责任式创新视角下民众对科技创新发展满意度的作用机理。责任式创新强调创新过程包容、透明、互动的价值嵌入,通过对现有科学面向未来的集体管理,使得研究与创新有效地反映社会需求与社会意愿、反射社会价值与责任,最终实现创新对发展的驱动和公共价值输出。这一过程中,民众不仅仅作为创新活动的重要主体,也作为科技创新价值溢出的受众成为责任式创新行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是实现创新价值输出与社会福祉创造与获取的根本。已有的责任式创新研究主要聚焦于政府、产业、大学(含科学家)三大类行为主体,对责任式创新面向民众行为主体个人层面的作用机理缺少分析。本书提出创新的重要目标在于实现社会满意这一命题,聚焦民众个体层面,深入剖析民众微观层面影响科技与发展的满意度的作用机理,从而为责任式创新面向社会主体满意度的机制探索提供实证分析参考与政策启示。
第四,对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了行动与政策启示。责任式创新不同于传统创新范式,其强调创新在技术、经济、伦理、社会层面对于发展的全方位支撑和引领。同时,责任式创新强调包容、透明、互动过程,主张创新行动者、产业组织、政府机构面向特定技术创新实现责任分担与共同治理,实现现有科学与创新面向未来的集体管理。这种范式准则引发面向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多方面启示,如微观层次科学家行动规范与好奇心驱使研究的社会责任议题,企业及其产业层面经营活动的社会责任议题,政府创新治理的角色定位以及对于科技创新活动、创新体系等的标准设定、经费引导、政策设计,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与科技创新强国体制的发展理念定位、政策导向与设计、文化建设,以及创新教育与人才培养等,其为创新型国家建设与科技创新强国演进过程中行为主体审视自身与彼此的互动关系,引导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制度建构、政策协调等要素向更具社会响应与社会福祉的方向协同提供政策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