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公共图书馆的公益属性
(湖北省图书馆,430060)
一、图书馆的公益属性分析
1.图书馆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
图书馆历来是公益性的、非赢利性的文化事业机构,至今没有哪个国家的任何法律能改变图书馆的这种属性。作为公益性、非赢利性机构,图书馆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
(1)非排他性。一个人对公共物品的消费并不能排除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那么,一个读者对图书馆的利用,是否会排除其他读者对图书馆的利用呢?显然是不可能的。图书馆要求读者办理阅读证,并不是为了限制某一部分读者利用图书馆。之所以如此,主要有以下两个理由:一是图书馆中物品的公共所有性,不允许私人所有,如果不通过证件进行约束,图书馆的资源可能会逐步被“私有化”。二是任何图书馆都存在一个规模问题,超出现有规模的超量消费,图书馆将无法承受。适当的约束消费是为了更好地向用户提供服务。
(2)非竞争性。一个人对图书馆的利用并不减少其他人的利用。从这个意义上讲,图书馆具有非竞争性的公共属性。从信息利用的角度来看,图书馆是一个知识与信息的宝库,读者对图书馆的利用,就是对图书馆文献所载知识的吸取。一个人对信息的吸取,并不影响其他人对信息的再次吸取。从这个层面上看,图书馆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
2.图书馆的公益性是人类在建设、发展和利用图书馆的过程中形成的共识
1847年,英国E·爱德华兹提出公共图书馆新理念,即建立一种由政府管理、地方税收支持并对所有纳税人免费开放的公共图书馆。1931年,印度S·R阮冈纳赞曾指出:“图书馆应当是一种公众机构,公共图书馆应向所有读者免费开放并从公共基金中得到资助。”1990年,国际图联主席汉斯·彼得·盖在第56届国际图联大会开幕词中说:“图书馆应当毫无阻碍而免费向任何人提供信息。”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由国际图联修订的《公共图书馆宣言》中仍然规定:“公共图书馆应当由国家行政当局负责。它必须有专门的法律作为保障,并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提供经费;”并不允许向其为之服务的任何人收取直接费用。它的大门应当向一切社会成员自由平等地开放,而不管他们的种族、肤色、国籍、年龄、性别、宗教、语言、地位或教育程度。国际图联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颁布的《公共图书馆服务发展指南》也指出:图书馆必须向公众免费提供因特网的检索服务,使所有人不管经济状况如何,都可以使用电子载体的信息。
全世界60多个国家和地区根据该原则,先后制定了250多部图书馆法,以更好地保障人们获取知识的平等权利。市民在图书馆中应享有的自由与平等主要包括:平等获得读者资格的权利,平等获悉文献收藏情况的权利,平等获取文献资源的权利,平等阅读的权利,平等享用空间、照明和空调设备、以及其他先进技术手段的权利,平等享有个人隐私不受侵犯的权利,平等享有咨询的权利,平等享有对图书馆工作监督批评的权利等。
二、从制度建设上完善图书馆的公益属性
图书馆的公益属性为教育、科研、技术进步和全民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提供基础性支持,图书馆事业不作商业运行,因而避免了在竞争风险中动荡,能够使这项事业保持稳步发展并发挥其功能,从而确保教育、科研、技术和全民素质的稳步提高。另一方面,由于图书馆事业由国家投资建设和发展,使图书馆远离压力和挑战,无生存之忧,日益显露其惰性和依赖性。要解决两者之间的矛盾,亟需从制度建设上完善。
1.加强图书馆法制建设
健全和完善图书馆法制是图书馆建设发展的重要保障。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受到各种条件的制约和影响,因而需要为其发展提供各种保障条件。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制度重要内容的图书馆法律规范,就是保障其发展的一个有效手段。图书馆事业要走稳定、健康的发展道路,必须依赖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即用法律的形式,把党和国家对图书馆事业的方针、政策、任务等规定下来,将图书馆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合理规范国家、图书馆和公共文化利益之间的相互关系,明确权利、义务、责任,使图书馆事业从经验型向法制型转变,这项事业才能健康发展,其制度创新才有保障。
2.建立并完善图书馆评估体系
(1)图书馆评估具有测度、考核、激励、诊断和调节等作用,是图书馆事业宏观管理和自我管理的重要方法和制度。然而,目前图书馆评估体系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评估指标的导向性不够明确,存在着重硬件而缺少对图书馆整体实力的考察;重纸质文献而轻电子资源,有的地方还没有涉及数字资源,重资源的数量,忽视对资源利用效率的分析,不重视共建共享等倾向;还有就是评估方法不够严谨,横向比较难。现行评估制度的不够健全,影响其功能的充分发挥。
(2)完善图书馆现行评估制度的几点建议。一是注重绩效评估,设置“效率”和“效益”的具体指标。二是统一各级各类图书馆评估指标,明确统计口径。三是建议增设“图书馆评估委员会”,接受各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委托,专门受理全国性的各级各类图书馆评估。由“第三者”来评估图书馆,可以加大评估力度,加快完善图书馆评估制度,使评估更科学、合理。四是公开评估信息,接受社会大众和广大读者的监督,有利于各个图书馆之间的横向比较,取长补短,推动图书馆事业全面进步。
(3)逐步解决图书馆行政化问题。图书馆行政化曾对这项事业的成长壮大做出过重要贡献,但在行政化模式下,政府、上级扮演着积极的、活跃的角色,从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到财产的管理和处置,从经费保障到队伍建设,从机构设置到人员任命,以至于图书馆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困难、问题、矛盾等,都由政府或上级单位提出办法、做出决策,而图书馆则是一个被动的执行者,其创造性和主动性受到束缚,责任地位和责任意识被弱化。要致力于解决这一问题,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从责任、权限、义务、职责、保障等方面对图书馆和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的关系做出恰当调整,推动图书馆向责任主体转变,对于消除弊病、增强图书馆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改革图书馆内部各项制度。图书馆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科学的考评制度等。图书馆应建立有序的、开放的、可流动的能力阶梯,即岗位和岗位等级,规定不同的能力要求,赋予不同的责、权、利,在图书馆内部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公正、公开的能力测评体系,对每个馆员的能力进行客观合理的评定;按照对馆员能力的评定,确定和岗位定级分工体系匹配的岗位安排,保持定期考评,按考评成绩给予馆员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改革图书馆用人制度中包含的“终身制”、“铁饭碗”等弊病,解决人事管理中存在的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问题,破除“大锅饭”,以目标管理、岗位管理为核心,以绩效为内涵,实现以身份定薪到以岗位、绩效定薪的转变,把社会贡献作为评判人们价值的依据,以此促进图书馆事业的蓬勃发展。
3.完善图书馆公益属性
公益性质是图书馆事业的基本属性,规定着图书馆的使命、宗旨、功能、运行机制等多方面的内容。公共图书馆是民众的图书馆,是社会的图书馆。图书馆要更好地为公众服务,保障公民平等获取知识的权利,就需要有法律的保障,需要图书馆法方面的完善和支持。但作为图书馆本身,也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1)建筑设计要具有开放性、亲和性。近年来,图书馆事业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图书馆新馆建设掀起了新的高潮。图书馆建筑越来越宏伟壮观固然是好事,但是不能背离图书馆的初衷而让读者望而止步,从而降低图书馆的亲和性。图书馆的建筑布局要有开放性,建筑物是开放的,它应创造一个友好的开放的界面,如建设宽大的广场、摒弃高大封闭的围墙隔断、为读者提供方便的无障碍设施等。现代图书馆建筑普遍采用“三统一,大开间”设计方式,保证了图书馆高度开放的实现,几百平方米至上千平方米的大开间,让读者视野开阔。藏阅一体的空间布局设计,使现代图书馆的开架特色能尽情发挥。图书馆的建筑设计要有亲和性,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将舒适度放在前位,充分考虑不同年龄的读者的行为、空间尺寸的需要,进行区域性的划分。
(2)服务对象要求开放、广泛。各级公共图书馆的服务对象包括本地区的全体社会成员,具有天然的广泛性。它既包括党政军机关、科研生产部门和文化教育机构的干部职工,也包括本地区的广大居民群众;既包括小学、中学、大学等不同文化程度的读者,也包括各个工作领域的读者。服务对象的开放性主要是指图书馆应遵循平等公正的原则,视每个人为图书馆的读者,并为其提供平等的服务,决不能因读者的社会地位、经济因素、文化素质不同而加以区别对待。图书馆作为社会公益性文化和教育机构,尤其要拉近与弱势群体的距离,热情为下岗职工、外来农民工和残疾读者服务,让更多的人受到公共文化服务。每一个人都可能是图书馆的服务对象,图书馆要最大程度地扩大对服务对象的开放性。
(3)服务手段要求开放、主动。现代社会科技高速发展,科技手段不断更新进步,图书馆在其服务手段上也应与时俱进,不仅要创新传统的服务手段,更应该为读者提供更为便利的网络信息服务。通过这些服务手段进一步扩大图书馆服务上的开放性,让更多的人得到图书馆快捷便利的服务。比如建立图书馆自己的网站,将所藏资料以数据库的方式在网上发布,方便读者查阅;建立电子阅览室、多媒体教室等现代化公共图书馆基础设施,开展网上代查代译服务等。
(4)开展延伸服务,强化树立图书馆公益性事业机构的形象。图书馆可以通过扩大服务窗口,改善读者的阅读环境;通过举办科技展览、图书展览、读者座谈会、培训班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凝聚人气;通过建立馆外流通点、上门送书到社区、开展电脑培训服务等办法,让图书馆融入每个居民的生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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