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武术的概念释意
(一)应该明确的几个观点
关于武术的概念问题,不少学者已进行过相关论述,撰写过不少释意的文章,综合起来其主要观点是:
注:该文刊于武汉体育学院《体育文摘》
其一,概念是事物本质特征的描述,是关于某一事物思维的起点;按逻辑学的观点论,概念是特定事物判断、推理和论证的基础,因此,要说明或者研究某一种事物,首先得开宗明义的说明其概念,武术运动作为体育项目的一种也应如此。
其二,认为武术的概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表述,这是与武术本身的社会价值相联系的。远古至冷兵器时代相当长的历史阶段,武术是以一种搏击技术而存在的,其主要社会功能是生存谋食或军事取胜的手段。随着社会的变迁、生产力的发展,武术早已随着社会的需要进化成一种传统的体育项目,成为健身、修身的重要手段,搏击技术只不过是技术上的特点。武术运动发展到当今,人们新的价值取向可能会使武术运动走向现代化发展方面,武术的概念将有新的概述,武术的搏击实用功能将逐渐淡化,武术的内容和形式也将逐步向高、难、美、新方向发展,然“始终是围绕技击这一本质特征而变化、精炼、发展提高的”(《中国武术史》),也就是说,技术本身的技击特点是永远不会消失的,这是由武术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
其三,武术运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有徒手有器械,有单练有对练,有演练性的套路形式、亦有对抗性的搏斗竞技,包含和汇集了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独具特点的传统拳种,这些风格、内容各异的拳种和搏击方法均具有各自的本质属性和运动规律,对于整体武术概念来说,它所综合的属性,应是整体武术内容中的共性的本质属性,而不是这些拳种的“偶有属性”。而众多的“偶有属性”、正是整体武术共性属性的基础。
金岳霖《形式逻辑》认为:“概念有两个重要方面,这就是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温力在《中国武术概论》更确切的表述:“概念的内涵就是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也就是该事物赖以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殊矛盾。”概念的外延就是具有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的事物,上位概念就是与外延相同性质的一种概念。按照逻辑学中的观点,可以将武术内涵、外延和上位概念综合为以下几点:
(1)存在“技击”这一区别于其他体育项目的根本特点,这是其内涵;
(2)有套路演练的运动形式和其他非套路形式的对抗运动,这是其外延;
(3)是民族文化遗产,是体育项目,这是其上位概念。
在此基础上,讨论武术的概念的表述应该是比较清楚了。
(二)武术概念分析
1.武术的内涵问题
武术的内涵(即本质属性,或者说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殊矛盾)是技击性,可从如下几点论证。
(1)从字型上分析。拆开“武”字是“止”“戈”二字,常任侠在《中国古典艺术》一书中提出:“武字甲骨文篆文均从戈从止,金文亦从戈,作人持戈、持干、持戊前进的样子”。
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曰:“夫武,定功戢兵,故止戈为武。”意思是打了胜仗,收兵回营。“戈”是兵器,“止”是停止之意,整个武字是停止打仗之意,实质上此种解释并非“武”字本意。据(《说文解字注》段玉裁)中议,“止下基。象艸(草)木出有阯。故以止为足”。“以止为人足之称与以子为人之称正同”,也就是说草木为止,引申为人足为止,足即指人也。古代文字专家都认为止是足,足亦指人也,所以常任侠在《中国古典艺术》一文中理解为像人持戈前进或者荷戈出征打仗的意思,是有其文字依据的。“止”在用法上有禁止、阻止之意,戈就是搏击中的武器,寓有矛盾之意。
“術”从行术声(《说文解字》),把“术”写到行中就成了“術”,甲骨文中的“术”如图“”,金文中的“术”如图“”,战国的陶文中的“术”如图“”,均像四通八达的街中的十字之道,如此看来,“术”的含义是后人引申的,引申为技术方法的意思。
按“武”、“术”二字的字形演化、引申的内涵议,“武术”即搏击的方法和手段。
(2)从字义上分析。“武”字可解释为“威力服人”之意,也可解释为“讲武论勇”之意;《辞海》注释为:“干戈军旅之事”;术即整军经武的方法和技术。《韩非子·定法》:“术者,……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礼记·乡饮酒义》:“古之学术道者,将以得身也。”武术从字义上讲是一种击、力、技、法的方法。
(3)从武术的内容分析。武术的本质特征是技击,武术的套路和对抗运动形式,均充满了攻防技击内容。《礼记》中称此内容为“执技论力”, 《荀子》和《汉书》中又叫“技击”,自汉以后又称“手搏”之技,《纪效新书·拳经捷要篇》写到“学拳要身法活便,手法便利,脚步轻固,进退得宜。腿可飞腾,而其妙也;颠番倒插,而其猛也;披劈横拳,而其快也;活捉朝天,而其柔也。知当斜闪……”俗云:“拳打不知,是迅雷不及掩耳,所谓不招不架,只是一下,犯了招架,就有十下。”渤海马三在武术文稿中总结岳山派八极拳时称八极拳就有六大开、四大法、八大招、十二路、六肘头等,光招法就有大招、小招、虚招、实招、单招、活招、绝招、变招、攻招、巧招等十二种之多,这已充分说明武术中的攻防内容是非常丰富的,其本质特征已显而易见。
2.武术的外延问题分析
(1)从武术名词演变而议。武术一词最早叫“舞”,春秋战国时期,武术称“技击”、“角力”,讲“拳勇股肱”、“执技论力”等词,从魏晋南北朝的“弁”、“卞”手搏之称到“伎士之士”、“白打”、“走花”,乃至民国期间的“国术”,现代的功夫之称等,我们窥见到武术中的“舞”(即套路运动)与对抗中的“搏”总是交相辉映、交叉发展,武术中的“舞”(即套路运动)是攻防动作的串联和发展,是搏击技法传承的基本形式和手段,实用技法的对抗形式又为丰富搏击内容开拓了全新的途径,两者相得益彰、互相借鉴、彼此增辉,此乃是西方搏击技艺所不及的。
(2)从武术的性质议。武术套路中的各种动作的攻防方法来自于实战中的攻防技术,但又区别于原始的实战技能。经过几千年劳动人民的经验总结和积累,武术以增强体质为中心的体育价值,愈来愈被人们系统整理和完善化,成为人们增强体质、陶冶情操、延年益寿的重要手段。史册中大量地记载着武术的体育性质,《少林十戒》第十条说:“习此技艺者,以增强体魄为要旨”。《拳经捷要篇》中的第一句就是“拳法似无预于大战之技,然活动手足,惯勤肢体,此为初学入艺之门也”。又如按“熊经鸟申,呼呴按摩”的理论研究的八段锦、五禽戏,其目的也是“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也,拳谚中说“常常练武术,不用上药铺”, “外练筋骨皮,内练一口气”,武术高度的健身价值已被人们所认识和接受。
武术是一部宝贵的民族文化遗产,文化是一种历史现象,泛指人类社会在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文化在阶级社会中,具有鲜明的阶级性,随着不同民族的繁荣和发展,文化也逐渐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文化从广义上理解,它涵盖意识形态、生活方式和精神的物化产品三方面特定的有机组合体,是人的生命活动发展的特殊形式,它体现了人掌握了自己同自己、自己同社会、自然界关系的程度,因而人的社会生活、科学技术、思想观念、文学艺术、体育卫生、风俗习惯、道德意识以至人们的衣食住行等都属于此概念之列。武术是我国劳动人民经过几千年的实践总结的、本民族固有的、代表本民族进步的、积极开展生命活动及其方式与成果的类化物,理所应属文化的范畴,透过武术运动这种文化形式可以反映出中华民族的特殊行为观念和与其他民族的差异,是中华民族社会生活和民俗风情习惯的缩影,正如其他建筑上的大屋顶、民族的京剧、传统的杂技、书法国画等一样,体育中的武术也反映了中华民族的特点和习惯,因此,武术是民族的,是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
中华民族是伟大的民族,它的灿烂的古代文化遗产,一直为世界人民所重视,所敬佩,武术作为一种文化遗产,在长期的交往中很早就传到了国外,首先是日本、东南亚各国及至现在发展到世界的功夫热,中华武术以其独特的魅力和特有的健身修身功能已引起越来越多的习练者青睐。孙中山先生曾说:“中国之文明,已著于5000年前,此为西方所不及。”总结和继承这部优秀的文化遗产,对指导我国当前的各项运动和进行民族精神的传统教育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价值。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武术是以技击动作为素材,以套路和对抗为运动形式,具有术道并重、内外兼修功能的民族形式的体育项目,是一部宝贵的民族文化遗产。
注:北京航天航空大学北海学院讲学用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