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胜第十六
【题解】
“先胜”是《孙子兵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形篇》中说:“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又说:“故善战者,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也。是故胜兵先胜而后求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先为不可胜”就是在战前做好各种准备,不给敌人以可乘之机,在力量对比上造成“胜于易胜”的有利态势,待敌人有机可乘,一战而胜。
孙子“先胜”思想固然很精辟,但对于具体做哪些方面的准备,却并无明确系统的解说,后人只能根据《孙子兵法》全书的内容去揣摩。在此篇中,许洞对孙子“先胜”思想做了全面的阐发。他提出了“三和”“三有余”“三必行”之说。“三和”是指“和于国”“和于军”“和于阵”;“三有余”是指“力有余”“食有余”“义有余”;“三必行”则是指“必行其谋”“必行其赏”“必行其罚”。如果预先做到这九点,就有了必胜的把握。
许洞所讲 “三和”显然本于《吴子·图国》的“四不和”之说。《吴子》中说:“不和于国,不可以出军;不和于军,不可以出阵;不和于阵,不可以进战;不和于战,不可以决胜。”至于“三有余”“三必行”,则是许洞个人的总结,虽然这些思想并非他所独创,但他全面概括了军队的物质准备、精神准备、智谋方略、严格治军等方面,使中国古代兵学的“先胜”理论更加具体化、系统化。
孙子曰:“胜兵先胜。”谓先定必胜之术而后举也。何谓必胜?许洞曰:“先务三和,次务三有余,次务三必行。”何谓三和?曰:“和于国,然后可以出军;和于军,然后可以出阵;和于阵,然后可以出战。国不和,则人心离;军不和,则教令乱;阵不和,则行列不整。不先务此三和之道,何其可战耶?”何谓三有余?曰:“力有余,食有余,义有余也。力无余,则困于斗;食无余,则怠于时;义无余,则吏士怨。不务三有余之术,师其可动耶?”何谓三必行?曰:“必行其谋,则奸机不成;必行其赏,则好功者不爱死〔1〕;必行其罚,则有过者不归咎〔2〕。不务三必行之道,人其可用耶?”
【注释】
〔1〕爱死:惜死。
〔2〕归咎:归罪。咎,过失,罪。
【译文】
孙子说:“胜兵先胜。”意思是说,应该先确定必胜的方法,然后再采取行动。什么叫“必胜”呢?许洞说:“首先要做到‘三和’,其次要做到‘三有余’,再次要做到‘三必行’。”什么叫“三和”呢?许洞说:“和于国,然后可以出动军队;和于军,然后可以出列行阵。和于阵,然后可以出兵作战。国家不和,就会人心离散;军队不和,就会教令混乱;行阵不和,就会行列不整。如果不能致力于这‘三和’之道,怎么能有战胜的把握呢?”什么叫“三有余”呢?许洞说:“是指力有余、食有余、义有余。如果没有余力,就会在战斗中受困;如果没有余食,就会懈怠拖延;如果师出不义,就会将士怨恨。如果不研究这‘三有余’之术,军队能顺利出动吗?”什么叫“三必行”呢?许洞说:“必行其谋,则敌人的奸计无从得逞;必行其赏,则喜好功名的人不怕死;必行其罚,有罪的人就无法归罪他人。不致力于这‘三必行’之道,怎么能人尽其用呢?”
是以知善务和者,公无私,舍小惠务大惠;善务有余者,力诸事而不自怠;善务必行者,兴勇断〔1〕,去犹豫之谓也。举是九者,务令预定之于前,则万变千机然后动乎其中矣。率此以御敌,未有不胜者也。故曰:“胜兵先胜者,胜在我也。”其在《易》曰,先天不违之义也〔2〕。
【注释】
〔1〕勇断:勇敢果断。
〔2〕先天不违:语出《周易·乾·文言》:“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意思是说,先于天时则天不违背人意,后于天则人尊奉天时。
【译文】
因此,善于做到“三和”的人,大公无私,舍弃小恩而追求大惠;善于做到“三有余”的人,尽力做好各种事而不懈怠;善于做到“三必行”的人,倡导勇敢果断,摒弃犹豫不决。以上这九个方面,务必要在行动之前预先确定,然后千变万化就能尽在掌控之中了。遵循以上原则抵御敌人,没有不获胜的道理。所以说:“胜兵先胜,获胜的根本在我。”这就是《易》经所说的“先天不违”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