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治与金融规制:转型时期逻辑与经济金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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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规制经济理论和金融规制理论

——经济金融规制是政府介入市场的手段之一。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一些学者用经济学标准的供求方法来研究规制,并对以往研究成果进行系统化,使规制理论成为一门新兴的经济学分支。

——金融规制理论与规制经济理论的差异性在于:一是该理论在研究内容上比对一般特殊行业的研究要广泛得多;二是该理论主要运用微观经济学、金融学中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来分析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正式金融规则体系的形成、结构、程序以及对行为主体的影响,为立法机构和政府金融监管机构制定正式金融规则(包括政府制定的各项金融政策)寻找理论依据、效果验证并对这些正式规则体系实施过程中的现象进行解释等。

——早期的金融规制理论的思想是在关于是否建立中央银行制度的讨论中逐步形成的,该理论是围绕以下几个基本问题来展开的:一是政府对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规制的原因;二是怎样进行金融规制和采取什么样的金融监管模式;三是对金融规制政策基本内容和手段的探讨及其效果验证;四是金融规制制度的比较和实行效果的验证。其中,第一个问题是整个理论的逻辑起点和基础。

——从美国解决次贷危机的案例看,面对突如其来的金融危机,政府除了启动临时“救护”措施以外,真正有效的措施是对正式金融规则体系进行改革,使金融监管架构更加适应金融体系发展的需要。从《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这部历史性法案的内容来看,金融法规改革方向主要是通过制定“更好”的金融规则来提供“更好的监管”,而非限制市场主体经营自由的“更强的监管”(李扬,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