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论上①
燕人南辕适豫,过而至乎越,有导之者告之,则将改而北矣。燕非北豫也,为其过而至越也。豫者,天下之中也,适豫者,则有南北矣。不问其为燕、越人也,而曰汝适豫必求天下之中,彼将者何而求之?《大学》曰:“致知在格物。”知固内也,物固外也,知往则内而外矣;物交则外而内矣。知内而外,以物致之;物外而内,以知格之。《大学》“致知在格物”,格物乃所以致知也,然则格物一言即所以释致知,而致知格物不必别有传矣。
宋之朱子、明之阳明,皆教人《大学》者也。朱子之言曰“即物穷理”。阳明之言曰“致良知”。阳明非好为异说也,为夫学朱子而过者言之也,犹燕人之至越也。人之一身,父在斯为子,子在斯为父;君在斯为臣,臣在斯为君;长在斯为幼,幼在斯为长。故一身而父子、君臣、长幼之物具焉。欲豫求所以知为父子、君臣、长幼,不可得也。故离物不名知,离知不名物。致知者致之使自至,犹《传》所谓致师。孙子所云:“致人,不致于人也。”格物者,临乎物,犹《书》所谓格于艺祖,《诗》所谓神之格思也。致吾之知,在乎临物。物临,而知乃尽焉。医数视诊则术明;将数遇敌则智精。闭户而习,则虽有越人之方、穰苴之法,无所用之。《大学》之始教,在乎致知,知至而已。知不至,则意不可得而诚也,心不可得而正也,身不可得而修也。其故维何?不知吾所当好恶焉耳。故知者,知所好恶也,物者其位也。位不同,则所好所恶有同有不同。好恶者由于物,好之恶之存乎知,物自外而感,知处内而应也。
且夫学者之求道,固有偏于内者,有偏于外者。偏于内者能静而不能动,彼不知天下之物皆吾知也,则即物穷理之说,不可不以告矣。偏于外者,信人而不信己,彼不知吾心之知无遗物也,则致良知之说,亦不可不以告矣,此燕、越人之辨也。二君子者,彼所遇不皆燕人也,不皆越人也,然而所言,各出于一途,则自道其所由至也,是一燕人、一越人也。及其至,则一而已矣。子路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冉有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是非有异言也。导燕则以南,导越则以北,故圣人之告人也,尽知夫人之所当至;贤人之教人也,各道其所由以至焉。是故贤人之言出,信之者与疑之者常各半。信之者与之同其至者也,疑之者不与之同其至者也,善学者莫若兼思而并利之。昔者,周公兼思三王矣。孟子曰:“伯夷圣之清,柳下惠圣之和。”伯夷、柳下惠道不同,孟子能并利之。后之人是此必非彼,是彼必非此,亦各从其同,于二君子奚訾焉。
夫朱子、阳明皆为《大学》之说,朱子为之补传,阳明用古本。《大学》用古本者是矣。至其言之异,则譬犹良医用方,加以己意,但问其中病否耳。世或专主一家之议,是此非彼,或并以此议二君子,此殆安坐不即途,而徒责行道者之纷纷也。
注释:
①王阳明:(1472~1529)即王守仁,明代哲学家、教育家。字伯安,浙江余姚人。尝筑室故乡阳明洞中,世称阳明先生。卒谥文成。著有《王文成公全书》《传习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