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价值形态论
价值并非是以其原有的形态出现在商品生产者的面前。它是作为商品的一种交换比率,或者是以多少钱这样的货币形式而出现的。这些被称为价值形态。价值形态论是要明确货币如何从商品世界诞生的。
交换图式 把交换现象通过图式来表示,多见于诸多的经济学教科书中。通过某种商品的一定量与其他商品的一定量相等这种形式来表示是它们所共通的特征。交换图式最为简单的框架是假定有2个商品所有者和2种不同种类的商品。
人们把自己拥有的商品进行交换,是因为这些商品归属于特定的人。人们对商品的这种支配权,称为所有(权)。这样,商品的交换就会改变商品的所有者。
进行交换的场所,经济学中称为市场。
简单的价值形态 最简单、最基本的交换图式可表现为
x量的商品A=y量的商品B.
称之为简单的价值形态。
这个图式反映了商品具有的基本性质。
从交换图式中可以看出,商品A的所有者需意识到的是,他所拥有的商品的交换价值是由商品B给予的。商品A的交换价值只有在市场上找到交换对象才能得以体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基本图式的左边是通过右边来体现价值的相对的价值形态,右边称之为给予左边商品价值的等价形态。左边的商品A通过对方体现它的交换价值,而右边的商品B则是由自己来体现对方的价值,成为一面价值镜。
简单的价值形态下,两边的量纲是劳动时间([H])。因此,它明确了商品的价值通过其他商品的使用价值来表现的矛盾。这明示了商品的(辩证法性的)性质,即商品所内含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矛盾,以及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对立物的统一。
作为数量比例的交换价值 通过数量可以表现为,假设商品A由重量([K])单位来衡量,商品B由容量([L])单位来衡量,对它们的单位价值a和b,有代数式xa=yb成立。考虑量纲问题有,[K][H/K]=[L][H/L]。由此可知,。也就是说,1单位商品B与单位的商品A的价值相同。
用商品B测定商品A所具有的交换价值是数量比例。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数量比例是一个有量纲[L/K]的数。即,交换价值的量纲中丝毫没有劳动时间的“痕迹”,价值是作为交换价值来呈现的。
扩大的价值形态 所有者甲在市场会遇到以下情况:
x量的商品A = y量的商品B
= z量的商品C
= ….
如果n个所有者分别把n种不同种类的商品拿到市场上来的话,那么商品A可以有n-1个交换价值的表现形式。我们称之为扩大的价值形态。
不仅是所有者甲,其他的商品所有者也会遇到同样的交换系列。也就是说,一共存在n(n-1)个交换价值的表现形式。
一般的价值形态 扩大的价值形态的右边和左边互换后,出现以下简洁图式:
x量的商品A =
y量的商品B =
z量的商品C =
… = a量的商品Z.
我们称之为一般的价值形态。
这个图式意味着,n种商品中,有1个商品被放在了右边的等价形态的位置上。剩下的n-1种商品的交换价值通过等价形态下的商品的量来表现。这样,交换价值的表现可简化到n-1个。右边的商品Z即处于一般的等价形态下。
从扩大的价值形态到一般的价值形态的变化,是一个从n(n-1)个交换价值的表现形式到n-1个交换价值的表现形式的简化过程。通过这个简化,可以大幅度地减少交换时所需要的信息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