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权力概念的界定
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支配行为出现以来,权力就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不仅个人与个人之间存在着权力关系,个体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也存在着权力关系,权力关系是因客观需要而产生的,并成为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没有一定的权力维持、调整或发展社会生活的基本秩序,社会便会瓦解,人类社会就是由各种权力关系网络交织而成的权力社会。
2.1.1 权力的含义
1.权力的定义
权力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权力一般指政治权力,是特定组织赋予某个个体对其他个体的控制力。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Weber)认为:“权力就是一个人或若干人在社会活动中即使遇到参与该活动的其他人的抵制,仍有机会实现他自己意愿的能力,是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在某种社会制度内,对其他人存亡所系的问题规定条件、作出决定及采取行动的能力或潜力。”
而广义的权力则去掉了权力的强制性约束条件,一般指的是一个人或一个团体从自己的目的出发,影响他人行为的一种能力,它本质上意味着“能够”或“具备”做某种事的能力或“产生某种结果”的能力。托马斯·霍布斯(Hobbes)把权力定义为“获得未来任何明显利益的当前手段”。丹尼斯·朗(Wrong)则认为“权力是某些人对其他人产生预期效果的能力”。凡是能够使他人改变意志的人或团体,都可以认为具有某种权力。因此归纳起来,广义的权力就是行为主体凭借所掌握的资源而形成的对其他行为主体的影响力和控制力。权力受多种因素制约和影响,包括武力、财富、知识和信息、形象与声望、组织形式及规模、个人魅力等。用数学符号可以表示为τ=α ×R,其中:
α=(a1, a2, …, an), R=(R1, R2, …, Rn)T
式中Ri是行为主体所掌握的第i类资源,ai是第i类资源的权力系数(i=1, 2, …, n)。
2.权力的属性
一是关系性。社会活动中的权力现象只有当权力主体与客体之间发生支配行为时才会产生,离开主体与客体双方的关系,无法谈双方谁对谁有权力。社会活动中存在无数的个体,但并非每一个体都对其他个体具有权力,只有某些个体之间发生相互关系时,才可能有权力现象。从关系的角度理解权力是一种动态的观点,它强调了静态时的权力只是一种潜在的状态。
二是非对称性。只有在权力主体的影响力大于权力客体的影响力时,权力才能显现出来,其外在表现是一种非对称性。当权力主体和权力客体的影响力相同时,权力表现为一种隐性的关系。
三是自我强化性。从权力的运行关系来看,权力一旦形成,它具有自我强化的属性。虽然人们总是不断地在试图改变这种趋势,但从社会发展的历史来看,约束权力自我强化的属性是十分困难的,常常需要付出很大的成本。如果没有约束,权力边界会不断扩大,直至遇到约束为止。
3.权力的结构
宏观层面上,权力结构是权力主体与客体的种类、数量及其相互影响的方式。一个社会的权力结构是由各种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权力角色构成的,一个权力角色往往同时与另外一些不同的权力角色相互联系。一个个体在一种权力关系中处于权力主体的地位,在另一种权力关系中则可能处于权力客体的地位,属于主体还是客体更多地取决于观察角度。各种权力角色以不同的权力关系相互作用,构成整个社会的权力结构,权力结构是社会活动的基本结构。
微观层面上,任何权力均有四个构成要素。①权力主体,即权力的具体归属,也就是由谁来行使权力。②权力客体,即权力控制和支配的对象。③权力内容,实际上也可以说是权力的具体表现形式,如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租赁权等。④权力范围,也就是权限或权力边界,既包括空间上的范围、时间上的范围,又包括组织及制度方面的限度等。
2.1.2 权力的分类
不同的资源决定了不同的权力性质,从而形成不同的权力主体。现代社会权力通常可以分为政治权力、社会权力和经济权力三大类,政治权力在政府部门又表现为行政权力。
1.政治权力
政治权力是政治主体为实现某种根本利益(包括共同的利益和原则),凭借政治资源支配、制约政治客体的能力。一个社会的政治主体有三类,即公民、政治性社团和政府。三种主体关心的是社会系统整体或某些大的社会集团的利益,为了实现这些利益和目的,他们要创造价值,进行价值分配,或以各种资源影响该社会价值的创造和分配。政治权力具有以下特征:①公共性。政治权力尤其是政府权力,是施于社会公共事务的。②合法的强制性。政治权力不同于其他权力的一个重要特点就在于它的特殊强制性,国家政治权力是以暴力为基础的,暴力机器主要有军队、警察、法庭和监狱等。③扩张性。政治权力的扩张性是指政治权力突破它本身的作用范围而渗透到其他领域,在现代社会政治权力的渗透能力大大增强,已深入经济、文化、意识形态等各个领域。
行政权力是政治权力在日常事务管理中的表现和执行形式,行政权力的主体一般表现为政府的各个层级和部门。在日常的经济活动中,与经济权力发生联系和影响的主要是行政权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行政权力一般主要表现为决定公共品供给、市场的制度建设以及政策法规的制定与执行等。
2.社会权力
社会权力是社会主体为达到一定目的,利用社会资源支配、影响社会客体行为的能力。社会权力通常体现在宗教、家庭和行业协会等各种非官方、非营利的社会组织中,一般不具有强制性。历史上,社会的宗教权力曾经处于主导地位,宗教主体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运用宗教教规等手段支配或影响教徒、异教徒和非教徒。宗教的权力是复杂而广泛的,既有其组织内部的权力关系,又有其对世俗社会的影响和统治,在某些国家这种宗教等级制度与社会等级制度融为一体。政教合一的统治形式在古埃及、古罗马、古印度都长期存在过。在欧洲的中世纪,教权和王权经过激烈的争夺,最终确立教权高于王权,具有无上的权力。现在非洲、西亚的某些国家依然存在着某些变相的政教合一的统治形式。
在经济活动中,社会权力也能产生一些影响,如引导作用。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相对于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而言,社会权力一般处在弱势地位,经济主体接受不接受、行使不行使这种权力全凭自愿。
3.经济权力
经济权力就是经济主体凭借掌控的经济资源,为实现自己目的而影响他人(经济客体)的能力。在这里,所谓资源是指从事经济活动所必需的一切,既包括厂房、设备、材料、资金、组织等有形资源,又包括体力、智力、信息、信誉等无形资源。经济主体在某项经济活动中的权力大小,是由其所掌握资源的重要性、稀缺性和替代性所决定的。资源在经济活动中越重要、越稀缺、越不可替代,其拥有者在讨价还价中对其他经济主体的影响力和控制力就越强,所以资源的禀赋决定权力的禀赋。
在经济领域,不管是企业、政府,还是消费者都具有相应的经济权力,即都可以凭借自己所掌握的资源而形成对其他经济主体的某种影响和控制。例如,消费者一方面可凭借自己所拥有的体力和智力而握有劳动力的出卖或不出卖的权力,另一方面又可以凭借自己的所得而具有对某种商品和劳务的购买与不购买的权力。而企业则可以凭借自己所掌控的生产资料决定生产什么和不生产什么;政府更可以凭借税费收入和财政预算来确定其采购和投资的领域、对象和数量。
2.1.3 权力的来源
资源是权力的基础,不同研究者对权力的资源做了自己的解释。埃齐翁尼(Etzioni)把强制性的、功利主义的和规范性的资产,分别对应于武力手段,物质奖励和合法性象征,权力是这种象征的社会表现形式。威廉·甘森(Gamson)提出了类似的三分法:强制资源、诱导资源、说服资源。丹尼斯·朗则认为权力的基础是掌握资源的个体以及由个体组成的组织,但没有对资源的种类做更为详细的划分,而只是将个人所能支配的所有资源都认定为个人权力的基础,组织则是个人资源的综合及倾向性运用。如果仅从权力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赋存状态来分析,权力资源既包括行为人自然存在即拥有的元资源,又包括在元资源基础上、与元资源相结合并产生权力的衍生资源。
1.元资源
元资源是在正常情况下行为人本身所具有的、在行为人未受到生物学侵害时无法被剥夺的资源,即行为人的体能、智能等。元资源不但包括天生的自然禀赋,也包括个体成长过程中所获得的相关内容,是行为及思想的一种能力,或者是一种具有影响性的关系。任何存在的行为个体都拥有一定的元资源,但行为个体之间所掌握的资源存在量和质的差异。元资源是自然赋予行为个体生存的保证,任何剥夺元资源的行为都是违反自然法则的。这虽然具有一定的哲学思想,但也包含着更深层的经济意义:一方面,行为人可以通过对元资源的交换获得保证其生存的其他资源,如行为人通过劳动获得工资收入。另一方面,元资源也是其他行为人施加权力影响的行为底线,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基于公平理念,任何对元资源的剥夺都是被严格禁止的。
2.衍生资源
衍生资源是在元资源的基础上,能够与元资源相结合、借助于一定的形式来对他人产生影响的资源,主要包括组织、资本和信息等。
组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组织就是人们为实现一定的目标互相协作结合而成的集体或团体;广义的组织是指由诸多要素按照一定方式相互联系起来的系统。韦伯认为,任何组织都必须以某种形式的权力作为基础,无论何种类型的组织,都有其上下等级结构,组织成员在行为上都有一致性,隐藏在这种等级结构和一致性后面的本质因素就是权力,权力是组织的本质特征。在组织结构中的上下层关系中,包含着相应的权力分配关系,在组织结构的横向分工机构中,也包含着同一权力层次的分割,成员之间依靠该系统中权力的相互制约和影响达到行为目的的一致性。组织对资源的整合是利用建立组织所依据的契约来实现的。组织利用契约约束使个体能够按照组织的统一目标进行行为选择,减少了组织成员之间的权力冲突,因此通常认为参加组织的个体具有目标一致性。组织的存在既依赖于个体资源,同时又能够对个体资源倾向性整合,进而放大个体权力。个体和组织的关系是利益共同体,组织的权力越大,从组织外部获得的利益越多,个体通过组织也会得到更多的收益。经济个体基于理性的考虑会建立或参加某一组织并遵守组织的行为规则,因而经济组织的形成并不仅仅如科斯的交易费用理论所提出的,是为了节约市场交易成本,组织的成立也有个体对权力追求的动机。对交易成本的考虑是经济个体从节约的角度对所能掌握的内部资源收益能力的提升,而对组织权力的追求则是个体对外部资源获取企图的一种行为表现。
资本(这里主要指物质资本)作为一种有价值的生产性投入,本身存在稀缺性;同时,作为生产过程中所必需的生产要素,资本不但有明确的产权属性,其投入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性。传统经济理论对资本的认识都是基于物的范畴,如货币或生产性物资,这是与当时的社会生产力相符合的。此外,在现有的资本理论中,都关注资本对剩余价值的分配权,分析如何通过资本获得更多收益,而往往忽略了资本所有权的其他表现形式。资本明确的产权属性,不但可以表现为对投资之后所得收益的索取,而且表现为投资之前的决策,即资本所有者有权决定资本投资的方向及投资的规模,这种决策的权力直接影响市场的供需,进而有能力对均衡进行数量调整,这也是资本所有者对市场进行调整的有效策略。如果说供需是价格决定的表象,利用资本的权属来控制和影响供需则是这种表象背后的真实内容。
信息是事物的运动状态和过程以及关于这种状态和过程的知识,或者说是行为主体所感知的事物运动状态和方式的形式化关系,其功能是强化事物的确定性程度。现实社会中由于存在着时空的差异,信息的收集及传递存在较大的成本,使得信息成为一种有价的稀缺资源,导致不同主体所拥有的信息存在差异,信息非对称成为现实市场的常态。信息量的大小不但影响个体决策的准确性,而且影响博弈的结果。拥有较多信息的一方,能够利用信息优势减少决策的失误,在竞争中占据优势,从而获取更多的利益。信息经济理论已经证明,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如果信息不对称,交易的结果是利益分配总是偏向于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而价格则成为这种利益获取的合法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