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指称的性质、系统与识别
本节首先讨论有关指称的一系列基本概念及其分类情况,进而提出汉语指称系统及其识别依据,以便为后面的分析和研究奠定一个讨论的基础。
一、指称的性质和类别
关于指称的性质,多年来国内外的哲学家和语言学家,语言学中的功能派和形式派都发表过各自的看法,其中虽然也有少数不确和可商之处,但也不乏真知灼见。比较而言,我们更赞同功能学派的观点。我们的基本体会是,语言是真实世界的编码系统,真实世界的概念和范畴都是通过具体的词语表示的。所以说,指称就是语言与真实世界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语言中的词与实际所指对象之间的关系。从语言交际的观点看,任何一个尚未进入使用领域的词,都不可能同客观世界的具体事物建立联系,孤立的词语的指称,都只能是一种可能性而不具有现实性。言语交际的过程就是一个信息传递的过程,信息传递的一般规律就是从已知信息到未知信息,为了使交际能够顺利进行,发话人必须对受话人的背景知识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和估计,以使自己所指称的事物可以为受话人所理解。所以说,讨论和研究指称必须在一个特定的话语环境之中,必须在话语层面上或者说特定的交际场合下,研究具体话语中某个体词性词语同具体事物之间的语义联系。
据此,本章研究的指称是话语的指称(discourse reference),也就是语篇中名词性成分与话语实体(entity)的关系。本章把有指(referential)和无指(non-referential)、类指(generic)和非类指(non-generic)、定指(identifiable)和不定指(non-identifiable)等等,看作话语中体词性成分的指称性质,具有这种性质的成分都是指称成分。就汉语的指称情况来看,与汉语指称有关的词语形式大致包括三种:名词及名词性短语,代名词及指代性名量短语,“的”字短语和“所”字短语,当然,是否属于指称成分还与它们所处的句法位置有关。
分类是揭示事物性质和特征的一种必要的手段,研究指称自然也需要对话语中各种性质的指称进行穷尽性分类和归类。在这方面,前人也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综合参照国内外前人和时贤的研究成果,我们对指称分类的理解是,就话语指称的角度看,大致存在着五对互相对立、互相补充的指称关系。下面就以光杆名词“人”为例,逐项分析说明:
a.当某个名词性成分的所指对象是真实世界中的某个实体时,该成分就是有指成分,反之则是无指成分。例如:
(1)醒来一睁眼,发现人都走光了,只剩下于晶一个人坐在钢琴前低头随便弹着小曲。(王朔)
(2)在许多风景名胜地,风景极美,点缀其间的饭馆供应极佳,但厕所却令人胆战心惊,乃至无插脚之处。(刘心武)
前句的“人”是真实世界中的一些现实中的“人”,而后句的“人”只是可能世界里的一些概念上的“人”,并不存在于现实世界中。
b.当某个名词性成分的所指对象是真实世界中的整个一类非事实性的实体时,该名词性成分就是典型的类指成分,反之则是非类指成分。例如:
(3)其实,人也是动物,也有动物的本能需要,只不过人都是有思想、有理智的。(魏崇)
(4)当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惹得人都看,好像我跟她怎么啦似的,什么事呵?(王朔)
前句的“人”指的是关于“人”的整个的类(class),并不指称会话语境中任何一个具体的“人”,而后句的“人”尽管所指不很明确,却是会话语境中存在的一些事实性的“人”。
c.当某个名词性成分的所指对象在会话语境的真实世界中属于前景成分时,该成分就是显指(foreground referential)成分,反之则是隐指(background referential)成分。例如:
(5)高晋摆弄着相机退开几步之远。“今儿人都在,以后没机会凑这么齐了——把许逊他们喊过来,他们在那儿说什么呢,老不过来。”(王朔)
(6)黎芬对副手说了实话,是她先生受人之托,又来转弯抹角地同她商量。(李国文)
两句的“人”对发话人来讲基本上都是清楚的,但前句的“人”是话语事件(event)的主体参与者,而后句的“人”在话语事件中则处于从属、陪衬的地位。
d.当某个名词性成分的所指对象在发话人看来是受话人可以明确识别的实体时,该名词性成分就是定指成分,反之则是不定指成分。例如:
(7)他回头找刘顺明:“人都齐了么?”(王朔)
(8)许逊笑着说,“那会儿我们也都是各路诸侯,手下都有人。”(赵瑜)
前句的“人”是一些在特定话语情境中所指对象明确的“人”,而后句的“人”虽然也存在于一定的话语环境中,但其具体所指对受话人而言是不太明确的。
e.同样都是不确定的成分,当某个名词性成分的所指对象只有发话人一方知道其大致的具体情况时,该成分就是实指(specific)成分,当发话人和受话人都不能确切知道其具体所指时,该成分就是非实指(non-specific)成分。例如:
(9)我孩子时候,在斜对门的豆腐店里确乎终日坐着一个杨二嫂,人都叫伊“豆腐西施”。
(10)唐元豹瞪大眼睛:“咱国家叫谁欺负了?没听说呀?光听说在南朝鲜奥运会叫人打趴了。”(王朔)
这两句的“人”都是不确定的,不过前句的“人”虽然并不在话语语境中,但发话人至少知道其大致的情况和身份,而后句的“人”的具体情况,发话人和受话人都是不甚清楚的。
二、指称的系统和识别
上面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汉语中五组各自对称、互补的指称关系。毫无疑问,这五对概念并不是处于同一个属概念下面的并列的种概念,事实上,它们之间互为前提、互相制约,组成了一个内部相当严密、整齐的指称系统。在这个系统中,这五组概念之间存在着层层对应、逐级分化的上下位关系。众所周知,从逻辑关系的角度看,一个理想的分类系统,至少应该具有如下两方面特点:下位概念既具有上位概念的性质又具有各自的特点;下位概念在内涵上不能与上位概念相矛盾,在外延上又不能超越上位概念。根据这两条原则,我们觉得,从理论上看汉语指称的分类系统大致可以分类、归纳如下:
上面的名称,用“无指、隐指、虚指”与“非有指、非显指、非实指”还是有点不同。“无指、隐指、虚指”是一种特定的指称方式,而“非有指、非显指、非实指”只是“有指、显指、实指”的对立形式。严格地讲,对立形式不是特定的指称形式,一般下面还要再进一步切分,比如“非类指”和“非定指”都分出下位的两个小类。“非定指”习惯上都叫“不定指”,称为“非定指”也可以,但有点不太自然,所以,还是叫“不定指”更容易被接受。
毫无疑问,语言学中的任何分类都很难做到泾渭分明,一般总是两头基本清楚,中间相对模糊;而且,任何语言现象都不可能静止不变的,尤其是具体使用中的言语,更存在着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也就是说,实际言语中的指称情况,绝对不会像上面这个系统那样整齐对称,相互对立的指称类别之间,必然会存在种种不确定性和连续性。
总的说来,各种不同性质指称的产生都是源于语言交际的实际需要。然而,各类指称的产生都还有自己的具体动因。当然,各种指称由于指涉功能不同,其相应的词语形式和句法位置,表达功能和所受限制也自然不同,而这正是我们识别各种不同性质的指称的依据。下面就对一些需要区分和鉴别的指称类别做进一步的辨析。
a.无指与非指称。无指成分和非指称成分(下面简称“非指”)都不是真实世界中的实体,但无指都是可能世界中的实体,而非指都不是实体,只能表示一种属性(attributive)。试比较下面四句,前两句是无指,后两句是非指:
(11)因此我们更应该去想一想,人尽其才这样一种机制还做不到,这是为什么?(赵瑜)
(12)卫若兰道:“还不是用来掩人耳目,让世人都以为他真是只知享乐,不动兵器,俨然太平天子!”(刘心武)
(13)你咋就没想到俺们也是人?(赵瑜)
(14)人的反思需要时间,需要生活最真实、最严酷的过程。(同上)
概括起来,两者的区别有三:从逻辑的角度看,无指重在表示外延,非指重在表示内涵;从句法形式看,无指多充当主语、宾语和兼语,非指多充当表语和定语;从篇章功能看,无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回指(“世人”就是回指“人”的),而非指绝对不能回指。再比如:
(15)至于对李四爷,刘师傅,剃头的孙七,和小崔什么的,他便只看到他们的职业,而绝不拿他们当作人看。(老舍)
虽然是作宾语,但这个“人”表示的还是人的内涵,也不能回指,所以还是非指成分。
b.隐指与不定指。作为非类指的一种,隐指不是话语事件的直接参与者,对受话人理解话语无关紧要;而作为显指的一种,不定指是发话人认为受话人不能识别的实体。试比较:
(16)到了该说媳妇的年龄,又遇到一位从苏北流落到此的年轻女子,经人说合二人就简单地办了婚事,组成了一个新家。(赵瑜)
(17)一向他拿人和厂当作家:拉包月,主人常换;拉散座,座儿一会儿一改;只有这里老让他住,老有人跟他说些闲话儿。(老舍)
前句的“经人说合”只是一种背景信息,即使不出现也不影响语句的表达,所以可以省略或隐含(同样,前面例(6)的“受人之托”也可以不在表层中出现);而后句的“人”虽然对受话人而言是难以识别的,但却是相关情景中的必不可少的参与者。
c.无指与非实指。这两者看似比较接近,其实是性质完全不同的:无指的所指对象只存在于可能世界之中,而非实指的所指对象存在于真实世界之中,只是会话双方对其确切身份不清楚。换句话说,无指指的是一个可能性实体,而非实指指的是一个现实性实体。试比较:
(18)“房子家具都给你。”她说,“你还得再结婚,再找人。”(王朔)
(19)“黎大姐,话不能这样说,美,不管是她的,还是她爹妈的,给人以美感的享受,看上去怡神悦目,就行了呗!”(李国文)
(20)他们拉最破的车,皮胎不定一天泄多少次气;一边拉着人还得一边儿央求人家原谅,虽然十五个大铜子儿已经算是甜买卖。(老舍)
尽管三个“人”在句法上都是充当宾语,但指称性质完全不同:前两个“人”都只是一种不确定的可能性,在现实世界中也许已经存在,也许根本就不存在,所以是无指的;而后一个“人” 尽管其确切的身份对会话语境中的交际双方都不甚清楚,但确实已存在于一定的实际环境中,是一个身份难以确定的现实性实体,所以是非实指的。
总之,根据我们的理解,现代汉语中的指称成分实际上共有六种:无指、类指、隐指、定指、实指和非实指。其中隐指基本上是不可能充当主语的,当然更不可能受统括副词概括,所以下文讨论统括副词和主语关系时,将不再论及隐指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