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创业全程法律指南(律师答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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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公司不向股东分配利润,怎么办?

现实困惑

汪某参与投资的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80万,汪某投资15万,其他三位股东投资65万。公司主要经营电子产品的销售,汪某对电子产品不了解,也就不参与公司的具体经营。公司成立5年了,没有给汪某分过一次红利。汪某询问起来,主持工作的张某称公司没有盈利,没有红利给股东分配。汪某在股东会上提出分配红利,但其他股东认为现在经济困难,不愿意分配红利。汪某了解到公司其实一直在盈利,他要求张某等人收购他的股权,其他股东不愿意。公司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该怎么办呢?

律师答疑

公司的特点之一就是营利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依法享有在公司有盈余时获取分红的权利。由于出资的多少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股东对公司的贡献大小,而红利在一定意义上是对于这种贡献的回馈,因此出资比例和分取红利的比例成正比。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5年了,一直没有给汪某分配过红利,这严重侵害了汪某的权益。依照我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情形之一即是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因此汪某可以据法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这当中包括其股份的价值和应该分配给他的红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点睛

法律保护股东的权益。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该公司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股东可依法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甚至可以起诉至法院维护自己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