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一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物质生产部门,它与整个国家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有着密切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为建筑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发展空间。1982年建筑业总产值还不足1000亿,但到2012年已经增长至135000亿,年均增长率超过20%。三十多年来,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建筑业在经济建设、吸收就业、带动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面貌巨变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党的十八大提出了走新型城镇化道路,201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将新型城镇化定位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这将成为建筑业未来数十年持续、稳定、繁荣发展的新机遇。
但是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还要看到当前的建筑市场已成为典型的买方市场,而且过去几十年建筑业主要靠投资驱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正在逐步暴露出来,面临两大突出矛盾:一是极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导致产能过剩,恶性竞争;二是传统的生产方式仍然困扰着行业的健康发展,特别是管理粗放,资源浪费大,技能工人素质低下,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造成行业严重的“三低一高”(产值利润率、劳动生产率、产业集中度低,工程交易成本高),特别是企业的利润率不断下降,经济纠纷逐年增多。所以,要突破瓶颈,必须深化改革、开拓创新,用现代化的经营理念和全新的思维方式去适应行业发展新要求,促进和实现企业转型升级,而这一过程中,提高企业的合同风险管理能力就是其中很重要的课题。因为当前的许多工程纠纷,源头在交易双方磋商、签订合同时,对条款的理解不准确,约定不严密、不合理,甚至有些还违反了法律规定,成为履约中争议产生的根源。所以无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都应当重视对合同文本的学习与研究,真正理解每一个条款的意思与作用,提高自身合同评审与风险辨识的能力,并能诚信履约,这种契约精神的培养也是市场经济的题中之义。
最新出台的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其目的也在于适应和促进建筑业的新发展,与1999版示范文本相比,2013版示范文本在体例上做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并借鉴了部分FIDIC合同的表述与制度。但体例的调整、制度的移植,能否完全符合我国建筑市场的特点,能否为广大企业尽快熟悉和应用?在这方面,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周吉高律师和他的同事做了一件非常有意义的工作,他们结合当前的工程实践与法律规定,对每一个条款都做了细致解读,更重要的是,他们基于自身专门从事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的实务经验,对每一个条款的约定方法都做了说明,并针对部分条款填写不当可能导致的风险做了重点提示。另外,就2013版示范文本中少量在短时间内可能无法完全适应当前工程实践的条款,他们也以填写专用条款的方式进行了一些前瞻性的研究解读,更方便企业参考和使用。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霍姆斯大法官的名言用在本书作者们身上恰如其分,周吉高律师原本就是建筑学科出身,曾于外资房地产集团和外资施工企业从事造价和合同管理工作,进入律师业十余年,知识和经验都非常丰富,积累了良好的口碑,其第一本专著《建设工程专项法律实务》就颇受欢迎,加印六次,成为法律实务类别的畅销书。由他领衔的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虽然成立仅三年,但得益于专注建筑与地产的专业特色,迅速站稳脚跟,并依托改革创新形成的良好机制和经营模式,名列“上海市十佳不动产律师事务所”和“中国最值得推荐的30家工程法律专业律师事务所”。本书正是其对自身法律经验的一次系统总结,本书不仅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经管人员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价值,对法律界人士来说也值得一读。
我作为建设战线上一名老兵,在此,非常感谢周律师以及他的同事们多年来对建筑行业的执着与付出,也欢迎更多的律师朋友能关注建筑行业,特别是当前能共同来关注施工合同的文本完善与风险防范问题,切实为我国建筑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为建筑业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中国建筑业协会 副会长兼秘书长
201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