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思想与先秦诸子百家:轩辕黄帝研究(第二卷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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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的“法天则地”与《老子》的“人法地、地法天”

曹峰曹峰,清华大学法学院凯原中国法治与义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史记·太史公自序》对《史记》每一篇都有一个精炼的总结,关于第一篇《五帝本纪》,他是这样说的:


维昔黄帝,法天则地,四圣遵序,各成法度;……厥美帝功,万世载之。作《五帝本纪》第一。


这是说:从前黄帝以天为法,以地为则,颛顼、帝喾、尧、舜四位圣明帝王先后相继,各自建成一定法度;……这些帝王的美德丰功,万世流传。

后面的每一篇,都同样四字一句,用极为精简的文字,对直到“今上”(汉武帝)为止的帝王功业做出总结对于《史记》的叙事为何始于黄帝,从古至今有多种说法。李伟泰做过总结与评述,第一是因为中华氏姓无不出于黄帝;第二是因为司马迁尊重孔子在《五帝德》《帝系姓》中的说法;第三是因为司马迁为了展示自己的见识比孔子更博洽;第四是为了证明方士所编神仙之说不可信,以祛武帝及后世之惑;第五是为了继承和发展民族一元论,利用黄帝号召统一,这也是顾颉刚等人所强调的。参见李伟泰《〈史记〉叙事何以始于黄帝诸说述评》,载《黄帝与中国传统文化学术讨论会文集》,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第16~24页。而程金造认为《史记》始于黄帝,和司马迁所膺服的“法天则地”思想不可分,“法天则地”体现了“无私的圣德”,“可以为万世有国者遵行的正道”。这就是司马迁所要“成一家言”的理论核心。此观点着眼于司马迁的道德观,虽无大误,但对“法天则地”的具体内涵并无研究。参见程金造《史记管窥》,陕西人民出版社,1985,第68~84页。。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黄帝这位开创中华文明史的第一帝王,司马迁用了“法天则地”四个字,我想这绝非偶然,应该是司马迁在衡量了黄帝的种种功德,字斟句酌之后才做出的审慎评断。因为这四个字既能突出黄帝不同于其他帝王的特征,又能说明黄帝为何够得上“中华第一帝”的称号。虽然司马迁说“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荐绅先生难言之”(《史记·五帝本纪》),但是他依然用“法天则地”这一极高的标准来形容黄帝,我想有两方面的原因。

第一,司马迁发现,虽然《尚书》及儒家大部分著作不传黄帝的事迹,但在百家之言中以及在民间,黄帝却具有无与伦比的地位。司马迁说:“余尝西至空桐,北过涿鹿,东渐于海,南浮江淮矣,至长老皆各往往称黄帝、尧、舜之处,风教固殊焉,总之不离古文者近是。”“其所表见皆不虚”,也就是说,全国各地虽然风俗不同、教化各异,但都称颂黄帝,而且其总体精神也和古代经典不相违背、绝非虚妄之说。所以他认为轻易否定黄帝者,是“浅见寡闻”之人,对儒家典籍中宣扬黄帝事迹的《五帝德》及《帝系姓》二篇表示了充分的肯定,指出“《春秋》、《国语》,其发明《五帝德》、《帝系姓》章矣”,认为《春秋》《国语》这两部儒家心目中重要的典籍,很多地方正是对《五帝德》《帝系姓》的发明。因此,这里隐含了对不愿传播这两篇文献的儒者之批评。最后他自己“好学深思,心知其意”的结果是:“余并论次,择其言尤雅者,故著为本纪书首。”即司马迁不拘泥于书本,在采择百家之言中“雅”的部分之后,为黄帝等五帝做了《本纪》。所以,“法天则地”也可以说是对黄帝之言中“雅”的部分的最高总结。

第二,在《太史公自序》中,司马迁详细叙述了自己的身世,作为太史公,他在追溯司马氏这个官职的前身时说:


昔在颛顼,命南正重以司天,北正黎以司地。唐虞之际,绍重黎之后,使复典之,至于夏商,故重黎氏世序天地。其在周,程伯休甫其后也。当周宣王时,失其守而为司马氏。司马氏世典周史。……


就是说,司马氏的职守可以上溯到颛顼时代掌管天文地理的南正重和北正黎,而南正重和北正黎正是沟通天人之际的管道此事在《尚书·吕刑》中被描述为:“乃命重黎,绝地天通,罔有降格。”孔传曰:“重即羲,黎即和。尧命羲和世掌天地四时之官,使人神不扰,各得其序,是谓绝地天通。言天神无有降地,地祇不至于天,明不相干。”在《国语·楚语下》被描述为:“昭王问于观射父,曰:‘《周书》所谓重、黎实使天地不通者,何也?若无然,民将能登天乎?’ ……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这被理解为宗教意义上百姓与神之间本来可以自由往来的沟通,被统治者垄断,从而可以借助神意支配百姓。然而,司马迁这里的描述(包括后面的羲仲、羲叔、和仲、和叔)似乎比较理性,并没有太多宗教意涵,仅仅是说由南正重和北正黎来负责对天地之道的观测和把握,因此司马迁这里主要是从天人关系而非神人关系体现这段历史。。古人视天地人为相互联动的一个整体,根据宇宙秩序来指示人类的政治行为,政治行动必须从自然原理中寻求合法性依据。通过对天文地理的认识与把握,利用自然的规律,借助自然的权威来管理人事,代天立言、替天行道,成为中国古代政治中最为关键的部分,古代阴阳家、道家尤其强调这一点。因此,“法天则地”乃是文明建构的第一步,是一切制度、礼仪、秩序、规范的首要条件,例如,《尚书》首篇《尧典》,即以大量篇幅描述帝尧如何任命羲氏与和氏,遵循天数,推算日月星辰的运行规律,制定历法。又分命羲仲、羲叔、和仲、和叔,分別确定东南西北的方位和春分、夏至、秋分、冬至的准确时间。因为只有确定了空间的位置和时间的运行,百官的职守才能因此规定下来。在《五帝本纪》中,司马迁把这段话几乎完整地抄录下来。可见,司马氏的职掌正是为帝王提供“法天则地”的依据和标准,如下文所述,黄帝的主要事迹正符合“法天则地”的精神,黄帝可以说是“法天则地”的第一人,因此和司马迁自己所从事的神圣的事业是一脉相承的,用“法天则地”来形容黄帝,应该是司马迁心目中可以找到的最高的词汇。

在这篇论文中,我想从两个方面展开讨论,第一,通过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来考察为何用“法天则地”这四个字来代表黄帝是极为准确的。第二,在《老子》中,是否也有法天则地的思想,在第二十五章中,老子如何利用和提升了法天则地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