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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六个浙江”的概念界定
党的十九大指出:“从十九大到二十大,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我们既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又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重要的历史节点,浙江根据我们党“两个一百年”的奋斗总目标提出了省域的战略目标。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的关键节点上,我们要切实担当起应该担当的历史责任,全面把握机遇,沉着应对挑战,赢得战略主动,高水平推进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两个高水平”奋斗目标和总体部署,完全符合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进一步明确:“根据党的十九大关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分两步走在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提出的‘更进一步、更快一步’要求,我省(作出)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的战略安排。”要深刻理解“六个浙江”的战略目标,就必须深刻理解和具体把握“六个浙江”的科学内涵、基本特征、辩证关系、价值指向与战略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