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主义思潮与国族建构:清末民初中国多民族互动及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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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美利坚国族的打造与美国建国经验

现代国家建立过程发生的政治讨论,总是伴随着对旧制度的批判,而这种批判又总是试图建构一种相异于旧制度的权利观念并进而为持有这些权利的政治主体提供理据和政治合法性。综观北美独立革命时期的政治学说可以发现,杰斐逊等人所揭橥的那些旨在脱离殖民母国的政治理念,其实“没讲什么新东西。他所做的,是通过连续不断的反对宗教信仰不容异说原则,倡导自然权利、个人良心、公平税收等等熟知的观念”[1]。诚如安德森所指出的那样,在整个北美独立革命的过程中,“经济利益、自由主义或者启蒙运动都没有提出一个新的意识架构”[2],而经由所谓“印刷资本主义”传播的、对殖民地与殖民母国之间敌我意识的建构和“美利坚国族”的想象,才是真正引致北美独立的“新的意识架构”。

将民族主义视为现代国家建构工具的思考,缘于民族主义和国家建构的目标指向的同一性,而这个具有同一性意义的特定地域的最高合法性又来自于建筑其上的现代国家:“民族主义首先是一条政治原则。它认为政治的和民族的单位应该是一致的”[3];“各种民族主义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一种领土意识形态形式,或者直接叫领土意识形态”;“真正激发民族主义的东西,是为建立、巩固、改革或拒绝一个特定的国家政治框架而进行的斗争。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族主义是同国家的存在联系在一起的。”[4]

一般来说,现代国家的建构总是意味着与旧制度和旧秩序的揖别,这种揖别在很多时候总是借助民族主义以呈现出一个建构敌我意识的过程:“民族主义及民族身份的含义尤其要依靠其民族和异民族及异邦的差异的多样的两分法来界定”;“民族身份是一个连续不断区分‘敌人’和‘朋友’的社会构建过程……民族身份……并不依赖任何客观的语言或文化差异,而立足于主观的差异体验。”[5]由于民族主义“明确要求特定的领土,这块领土是民族认同的组成部分,是其强调所谓特殊性、例外性和历史性的依据”,北美独立革命期间的思想家因此都不约而同地将独立的理据集中在北美特性的强调,并进而据此将北美殖民地与殖民母国的关系处理为“不共戴天”的敌我关系。

1776年,潘恩发表了深度影响北美独立革命进程的《常识》一书。在强调天赋人权的同时,潘恩在这本小册子当中还以大量的篇幅和刺目的词汇对英国殖民统治的暴虐进行了冷嘲热讽和无情谩骂:他不仅把英国这个殖民宗主国贬抑为“几个不能自卫的小小岛屿”,还把英国的政治制度贬斥为“羼杂着一些新的共和政体因素的两种古代暴政的肮脏残余”,而且将英国的执政党称为“可恶的私党”,更把英国国王称为“魔鬼”“野杂种”“盗匪头领”“狂妄暴君”“僭称为‘人民之父’”“大不列颠皇家畜生”“冷酷、乖戾的法老”。[6]这些在士兵和民众中间如野火般广为传播的文字,真正目的其实就在于彻底地将“美国的资产阶级精英多年来一直都在积蓄着对其忠诚所依赖的理论基础的无言的敌对情绪”加以明朗化,同时使号称“日不落帝国”的英国在北美殖民地民众心目中的形象变得“如此一样令人憎恶”,“这也是任何宣传鼓动家所能用的最强有力的办法”。[7]时任北美大陆军司令的华盛顿在其信函中曾经指出,“从来自弗吉尼亚的一些私人函件中,我近来发现《常识》已使许多人的心中产生巨大的变化”[8];而正是由于潘恩的影响,华盛顿断然放弃了与殖民宗主国“在光荣的条件下和解”的主张,转而“决心与如此不公正、不人道的国家一刀两断”[9];他后来在致英国友人的信函中,就直接效仿潘恩将英国首相诺斯訾骂为“凶神”和“煞星”。[10]

经由这样一个特性凸显和敌我辨识的过程,北美殖民地和北美居民越来越多地被厘定为国家和迥异于殖民母国的、新的民族共同体。第一,在1765年召开的反印花税大会上,克勒斯托弗·加兹顿在会上提出了“美利坚人”(Americans)的概念:“在这个大陆上,不应当有人称为新英格兰人、纽约人等,我们所有的人都是美利坚人”。[11]第二,潘恩在1776年出版的《常识》一书中明白指出,“无论在英国或北美,凡是我所碰到的人没有不坦白认为这两个国家是迟早要分立的”[12]。第三,在《常识》发表后不久的同一年,来自弗吉尼亚的理查德·亨利·李在北美大陆会议的一次集会中以议案的形式指出,北美“这些殖民地是自由和独立的国家,并且按其权利必须是自由和独立的国家”[13]。第四,在杰斐逊主笔的《独立宣言》当中,第二次北美大陆会议在1776年将北美殖民地的独立定义为“一个民族必须解除与另一个民族之间的政治联系”[14],这在杰斐逊的自传中也有更详尽的记载。[15]第五,1782年,克雷夫科尔在《一个美国农民的信》中就观察到北美殖民地的居民已经汇流成为具有北美地域特性的“叫做美国人的种族”[16]。第六,华盛顿在北美独立战争行将结束的1783年致函汉密尔顿,“战争终于结束,我感到极为欣慰。广阔大地,展现在我们面前。如果使用聪明才智指导培养,我们将成为伟大、受人尊敬和幸福的民族”[17]。第七,在费城制宪会议期间的1787年,杰伊在文章中明确地将美国的独立与美利坚国族的建构有机地联系在一起,这篇文章和汉密尔顿、麦迪逊等人的文章一起被收入《联邦党人文集》[18]中:“人民已经接受一种观念:美利坚人民,应该继续坚定联合,这一点,无人反驳”;“这个国家,这个民族,犹如天作之合,仿佛上苍独创,遗传一脉相承,合成同胞,恰如其分,由坚强的纽带相连,永不分离为几个彼此嫉妒、互不交往、互不相容的主权国家”。[19]

尽管克雷夫克尔和塞顿·沃森分别将北美独立革命时代的北美居民定位为“种族”(race)和“民族”(nation),但翻检杰伊、汉密尔顿和麦迪逊等“爱国者”的著述原文可以发现,他们更倾向于将北美居民称为people。此外,在费城制宪会议完成的美国宪法中,nation一次也没有出现过:这意味着至少从潘恩开始,这些“爱国者”每每谈及这一时期的北美居民时,总是有意识地使用people这个词。依据美国波士顿大学政治学教授格林菲尔德的研究,在16世纪初叶,nation在指称英格兰全体居民的时候与people是同义的:它们“意指主权的持有者、政治团结的基础和最高效忠对象”的、具有实体意义的“国族”。在北美独立革命和费城制宪会议完成美国宪法之前,由于脱离英国殖民统治的13个北美殖民地尚未形成统一的现代国家,“爱国者们”于是就使用people一词来指这13个殖民地的居民:“people一词通常被用来表示复数,这确实是美国革命时期政治语言的一个特点。”[20]由people一词在这一时期的使用可知,它体现了“爱国者们”试图以国族理念来整合北美殖民地并进而建构美国这个现代国家的思考和努力。

“到1782年,13个殖民地已经摆脱英国的统治。建立单一的国家,并组成一个单一的民族,这是当时摆在他们面前的两项艰巨任务。”[21]从宗主国的殖民统治下独立到本土特性的凸显和敌我意识的建构,北美思想家们关于国族和国家建构的一系列政治思考和政治实践,为国家学说的发展和具体的国家建构进程都提供了一个具有范式化意义的路径;它不仅对亚非殖民地民族解放运动的兴起提供了一个在路径选择方面的参考,也对中华民国这个亚洲第一个现代国家的建构提供了意义深远的经验和借镜。

尽管缔造美国现代国家的思想家们都强调“这个国家、这个民族”的国族观念,且总是将nation与“美国”自然地勾连在一起[22],但他们所指称的美利坚国族仅仅是北美的“自由白人”。不论是联邦党人还是反联邦党人,他们都将“同质性”视为美利坚国族成员的辨识标准,而原住于北美的印第安人和被奴役的黑人则都被刻意地排除在外:“这个群体应该具备同样的历史经验、价值观和天生的能力”[23];“同质性不仅意味着相似性,而且意味着特定的相似性:在这样的社会中,不存在财富、影响、教育或任何其他事物的过度——它是温和、简单、顽强而有美德的人民的同质性”。[24]由于曾经受英国殖民者雇用而与北美大陆军作战,印第安人不仅被宣示北美殖民地主权的《独立宣言》定义为“残酷无情、没有开化的”野蛮人,而且在美国宪法中被隐性地剥夺了政治权利:只要美国官方没有对印第安人课税,印第安人就被自然地排除在拥有选举权的“自由人民”之外。北美思想家们对待印第安人的态度,不仅显示出他们内心中“非我族类”的种族主义心态,也显示出他们在殖民与非殖民之间的紧张与矛盾:“美国人为反抗英国人在东部的帝国统治而斗争,但在西部,他们却推行起自己的帝国主义统治。”[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