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孙中山国族思想中的美国因素
“美国因为有独立的民族,所以便成世界上独立的国家。”[50]为了效法美国的建国经验,孙中山在革命活动中亦步亦趋地践行着美国独立革命时代“辨识敌我、凸显特性”的国族建构工作。1897年,孙中山在《中国的现在和未来》一文中明确地将满族统治者称为“外国人”[51];从1903年开始,他多次将满族称为“异种”、“野番贱种”和“鞑子”。[52]
在完成了这样一个敌我辨识之后,孙中山直接将“汉人”与“中国”和“天下”勾连起来,这在孙中山为同盟会订立的“联系暗号”中就可以得到确证,“问:何处人?答:汉人。问:何物?答:中国物。问:何事?答:天下事”[53]。在1906年的反满檄文中,他进一步强调指出:“今之满洲,本塞外东胡。昔在明朝,屡为边患。后乘中国多事,长驱入关,灭我中国,据我政府,迫我汉人为其奴隶,有不从者,杀戮亿万。我汉人为亡国之民者二百六十年于斯。满政府穷凶极恶,今已贯盈”;“维我中国开国以来,以中国人治中国,虽间有异族篡据,我祖我宗常能驱逐光复,以贻后人。今汉人倡率义师,殄除胡虏,此为上继先人遗烈,大义所在,凡我汉人当不无晓然”;“中国者,中国人之中国;中国之政治,中国人任之。驱逐鞑虏之后,光复我民族的国家。敢有为石敬瑭、吴三桂之所为者,天下共击之”;[54]“军政府所以有此力量打破满洲政府,悉由我汉族列祖列宗神灵默佑相助,使恢复我中华祖国,以有今日”[55]。由这几段文字的意涵来看,孙中山思想中的中国人与汉族显然是一个可以完全等价对换的概念。
推翻异族统治进而建立汉族的民族国家,孙中山的这个思想一直贯穿于辛亥革命的始终。在辛亥革命爆发前夕的1910年2月,孙中山在演讲中表示:“我中国已被灭于满洲二百六十余年……故今日欲保身家性命,非实行革命,废灭鞑虏清朝,光复我中华祖国,建立一汉人民族的国家不可也。”[56]1911年10月17日,鄂军都督黎元洪率湖北军政府举行祭天仪式,并在祭文中“告于天地山川河海与汉族祖宗”;在同日发布的《黎元洪命告海内人士》中,黎元洪更明确地声言“今日是我汉人脱离地狱更生之秋”;[57]值得注意的是,辛亥革命时期的这些文告都采用“黄帝纪元”以凸显“族性”。
在辛亥革命胜利之后的1911年11月,孙中山立即明确地将辛亥革命定位在一场推翻异族统治的种族革命:“此次革命的主因,须于民间不平之点求之。满洲入关,屠杀残酷,其恨盖二百六十余年如一日也。如以满人皆享特权,遂至懒不事事,吸汉之膏血,不工作而生活,精神形体两不发达,至今皆成废弃。民间以种恨之深,秘密结社极多,要以灭清复明为惟一之目的。近二十年,革党始起,而与各种秘密结社连合其力,为溃决而不可当。虽然,倘以一中国君主而易去满洲君主,与近世文明进化相背,决非人民所欲,故惟有共和联邦政体为最美备,舍此别无他法也。”[58]
与此同时,包括革命党人在内的各政党、各地新政府纷纷成立团体,主张与推动民族同化。1912年3月,革命党领袖人物黄兴、刘揆一等发起成立“中华民国民族大同会”(后改称“中华民族大同会”)。满人恒钧等非汉人士也参与发起行动。[59]梁启超的追随者吴贯因,于1913年撰写《五族同化论》一文,逐一论析五族的混合性质,说明各族间血统等互相渗透的历史,进而主张五族的最终同化。[60]1912~1914年间,各政治、社会团体的族群政策主张,虽强调“化除畛域,保存地方权益”,但也不约而同地指向“民族同化”;[61]在涉及各族群权利的议题上,也有意以“地方”的概念规避或至少淡化该议题中的族群、文化色彩。[62]
辛亥革命两个月后,孙中山返国即组织召开中国同盟会本部临时会议,孙中山在针对党内同志的意见书中重申了同盟会的宗旨,提出革命成功后的重要任务并与全党共勉:“本会以异族僭乱,天地黪黩,民不聊生,负澄清天下之任,使曩者朱明之绪无绝,太平之师不熸,则犹是汉家天下,政由己出,张驰自易”;“昆仑之山,为黄河之源,浑浑万里,东入于海,中有伟大民族,代产英杰,以维其邦国;吾党义烈之士,对兹山河,雄心勃郁,其亦力任艰巨,以光吾国而发挥种性乎!铜像巍巍,高出云际,令德声闻,流于无穷,吾党共勉之哉”。[63]
孙中山效仿美国建构国族的思想,孕育于1906年《同盟会革命方略》之中,成形于就任临时大总统的宣言书当中:“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64]在辛亥革命的一周年纪念日,孙中山明确地表明多民族的中国是一个“伟大之单一国”,“中国自广州北至满洲,自上海西迄国界,确为同一国家与同一民族”。[65]在1919年完成的《三民主义》一文当中,孙中山更明确地将辛亥革命定位于“汉族光复”并进而提出将美国的国族建构经验应用于中国:“夫汉族光复,满清倾覆,不过只达到民族主义之一消极目的而已,从此当努力猛进,以达民族主义之积极目的也。积极目的为何?即汉族当牺牲其血统、历史与夫自尊自大之名称,与满、蒙、回、藏之人民相见于诚,合为一炉而冶之,以成一中华民族之新主义,如美利坚之合黑白数十种之人民,而冶成一世界之冠之美利坚民族主义,斯为积极之目的也。”[66]
由于以美国为榜样,通过国族的建构以建构民族国家的美国经验自然也就成为孙中山效法美国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正因如此,孙中山才将民族主义在近代中国的历史任务划分为由“消极目的”向“积极目的”递进发展的两个阶段。从发展的时序而言,“五族共和”不过是从“排满兴汉”到“恢复中华”的一个短暂的过渡;而从孙中山民族主义的整体而观,“排满兴汉”和“恢复中华”其实是一体的两面。在从“消极目的”到“积极目的”嬗变过程中,尽管包裹孙中山民族主义的外壳屡有变化,但“光吾国而发挥种性”的内核始终保持不变。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以孙中山研究见长的美国学者史扶邻认为:“乍看起来,孙氏的民族主义是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其实,在这里我们仍可以发现他的目的基本上是前后一致,始终不变的。”[67]
由于辛亥革命定位于“汉族的光复”,因此汉族理应成为国族的核心。早在1903年的檀香山演说时,孙中山已经完成了“汉族=中华民族”的国族构想:“我们一定要在非满族的中国人中间发挥民族主义精神,这是我毕生的职责。这种精神一经唤起,中华民族必将使其四亿人民的力量奋起并永远推翻满清王朝。”[68]在1919年完成的《三民主义》一文当中,孙中山更加明白地提出将汉族改名为中华民族并假中华民族之名将各少数民族“合为一炉而冶之”:“夫汉族光复,满清倾覆,不过只达到民族主义之一消极目的而已,从此当努力猛进,以达民族主义之积极目的也。积极目的为何?即汉族当牺牲其血统、历史与夫自尊自大之名称,与满、蒙、回、藏之人民相见于诚,合为一炉而冶之,以成一中华民族之新主义,如美利坚之合黑白数十种之人民,而冶成一世界之冠之美利坚民族主义,斯为积极之目的也。”[69]而在1921年,孙中山在对“党内同志”的演讲中也指出,“本党尚须在民族主义上做功夫,务使满、蒙、回、藏同化于我汉族,成一大民族主义的国家”[70]。
在孙中山看来,美国所以强盛和富庶的根本原因就源于美利坚民族的建构:“试看彼美国,在今日号称世界最强、最富底民族国家。它底民族结合,有黑种,有白种,几不下数十百种,为世界中民族最多底集合体。……要知美利坚底新民族,乃合英、荷、法、德种人同化于美而成底名词,亦适成其为美利坚民族,为美利坚民族,乃有今日光华灿烂底美国。”
在“清廷既覆,民国肇兴”的时空背景下,孙中山在1923年公布的《中国国民党宣言》中明确地提出将“一族一国”的民族国家理念应用于多民族的中国,“盖以言民族,有史以来,其始以一民族成一国家,其继乃与他民族糅合博聚以成一大民族”;“吾党所持之民族主义,消极的为除去民族间之不平等,积极的为团结国内各民族,完成一大中华民族”。[71]在同年颁行的《中国国民党党纲》中,孙中山则开宗明义地规定“民族主义:以本国现有民族构成大中华民族,实现民族的国家”[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