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大革命前后的广州警察
本章主要论述1923年3月到1927年4月的广州警政。1923~1927年是大革命时期,本章将把广州警政置于大革命的背景下予以探讨。
孙中山曾经三次在广州建立政权,这三次是:1917年7月至1918年5月第一次护法运动与1920年11月至1922年6月第二次护法运动在广州建立的护法政权,以及1923年3月在广州重建的陆海军大元帅府。孙中山在广州进一步实施“联俄”政策,同中国共产党人合作并取得他们的帮助。1924年,国民党“一大”在广州召开,完成了国民党改组,在国共两党合作的形势下,大革命进入高潮时期。1925年1月和10月,革命军举行两次东征,彻底打垮了盘踞东江、潮梅达三年之久的陈炯明叛军。同时又进行南征,肃清了高雷、钦廉及琼崖的邓本殷、申葆藩部,统一了广东革命根据地。孙中山逝世以后,国民政府继续执行孙中山的革命政策,1925年7月,广州国民政府成立,1926年,进行北伐。
孙中山三次在广州建立政权时期,担任广州市公安局长的相继为魏邦平(1917年6月至1922年3月)、吴飞、那其仁、李纪堂、吴铁城(1923年3月至1924年9月)、李朗如(1924年9月至10月)、吴铁城(1924年10月至1926年4月)、李章达(1926年4月至1926年12月)、钱大钧(1926年12月至1927年1月)、邓彦华(1927年1月至1927年10月)。其中魏邦平和吴铁城两人担任广州市公安局局长的时间最长,与广州的警政建设关系较大。关于魏邦平执掌广州警察大权时期的警政,第二章已经作了论述,本章不再赘述,本章主要论述吴铁城任广州市公安局长时期的广州警政。
吴铁城于1923年3月至1924年9月、1924年10月至1926年4月两度出任广州市公安局局长。他担任公安局长期间,正值广州时局波谲云诡、国民革命蓬勃发展的时期。大元帅府重建、国民党改组、商团叛乱、两次东征、省港大罢工、杨(希闵)刘(震寰)叛乱、统一广东、国民政府成立、开始北伐、“中山舰事件”等大事都发生在他任内。广州警察如何应对时局、保护革命后方的安全,这是对吴铁城的严峻考验。事实证明,作为公安局长,吴铁城尚能力任艰巨、恪尽本职;然在大革命后期,在复杂的革命风云面前,他却成为反共的国民党右派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