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报告(2013)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五 化学品进出口管制与防扩散

在防止化学武器及其原料、设备扩散方面,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公约》的重要作用,并在《公约》框架下为实现联合国安理会1540号决议的目标而积极努力。2013年9月23日,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和国家原子能机构四部门联合发布了第59号公告《关于禁止向朝鲜出口的两用物项和技术清单公告》,其中国家禁化武办负责对化学领域清单进行审核。清单涉及化学领域96种化学前体、9大类化学两用品制造设施和设备、毒气监视系统与检测器及其他相关技术等。

中国严格执行《公约》关于附表化学品转让的规定,对附表化学品进出口采用国际通行的许可证管理、清单控制、最终用途证明等制度和标准,实行严格管控。对附表化学品进出口实行指定公司经营制度,以降低扩散风险。加大对涉嫌违规出口化学品案件的查处力度,杜绝扩散事件发生。中国还与其他缔约国保持沟通,及时核实澄清附表化学品进出口数据。

2013年,国家禁化武办审查批准进出口申请513项。4月,会同天津市履约主管部门查处一起涉嫌违规出口三乙醇胺的案件,成功阻止天津一企业违规向敏感地区出口附表化学品的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