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部县域社会冲突管理研究:以甘肃永昌“12·30”事件为例(应急管理系列丛书·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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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目前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已不仅是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也日益增长;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更突出的矛盾是城乡、区域、收入分配等方面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这已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

中国城镇化进程中的社会安全问题,是凸显社会整体安全状况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未来全球风险社会的一个缩影。参见薛晓源《当代西方学术前沿研究报告》,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第3~4页。而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的西部地区,城镇化进程的社会冲突则更加激烈、频繁。因此,社会冲突成为现阶段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一项紧迫而又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

西部地区城镇化发展整体水平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城镇化发展中盲目追求数量而非质量,造成城市经济发展速度与群众民生诉求不匹配、城市规模扩张与人口流动趋势不协调、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不同步、城市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与群众需求不对接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导致了多起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这些事件本身及其发生的社会背景、反映的社会矛盾、社会冲突的原因和内在的机理是什么呢?需要我们认真地探讨和分析,这对今后认识这类事件,有效处置这类事件,以及预防和避免发生这类事件都有重要的意义。

甘肃永昌“12·30”事件,源于当地一名女生跳楼的自杀事件,最后演变成较大规模的群体性聚集事件,引发了国内外媒体和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我们通过对甘肃省永昌县“12·30”事件的深入研究发现:永昌县的城镇化发展与坠楼自杀初中女生赵某有着间接的联系。在永昌县城镇化过程中,赵某的父母从农村来到县城谋生;永昌县经济发展滞后,少女赵某的父母在县城没有良好的工作岗位就业,只能靠打零工生活,家庭的拮据让赵某平时很难有充裕的零花钱。永昌县的城镇化发展与之后发生在永昌的“12·30”群体性聚集事件也有着天然的联系:永昌县城镇化过程中就业岗位不充分,闲散人员多,公共服务水平低,人们在闲暇时习惯在广场闹市区群聚唠嗑,一有事情喜欢围观,喜欢参与其中;永昌县城镇化过程中贫富差距较大,面对贫穷的少女自杀,人们比较厌恶和仇视经济相对强势的外来超市老板,当地人比较同情弱势的贫困少女,容易借少女自杀事件,发泄自己的情绪。

近年来,我国西部地区发生了多起社会冲突事件,追根溯源会发现多起事件的源头与未成年人的非正常死亡有密切的关系。例如:2017年4月7日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太伏镇中学初二年级学生14岁的赵某在校内死亡,2008年“瓮安事件”中初二16岁女生李某溺亡,2008年四川“大竹事件”16岁的杨某死亡,这些事件都引起了本地规模性的群众聚集并演化为严重的社会冲突事件。由此可见,涉未成年人死亡的社会纠纷容易成为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导火索。因此,关爱弱势未成年人,是减少西部地区社会冲突的重要工作。

本书以甘肃永昌“12·30”事件为例,运用社会冲突理论、群体性事件动员理论深入研究事件所反映的西部地区城镇化进程中社会冲突的表现形式、产生背景和深层次原因,探索其内在发生规律。西部地区城镇化进程中社会冲突频发的现状有其复杂的外部环境,政府主导的城镇化建设以土地城镇化为重点,对人的城镇化重视不够,加之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基础和资源环境条件限制,导致城镇化发展严重失衡,成为西部地区社会冲突的孕育土壤。快速城镇化进程中产生的利益分化和社会认同差异,以及政府公信力下降是社会冲突发生的结构性因素,由此产生的贫富冲突、官民冲突及本地人和外地人冲突,是社会冲突的主要表现形式。社会冲突治理不仅要针对社会冲突自身,还必须通过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才能真正避免社会冲突爆发,避免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负面效应。我们通过实地调查和问卷分析,对甘肃永昌“12·30”事件进行了深入研究,并通过与贵州“瓮安事件”、四川“大竹事件”、陕西“神木事件”及云南“孟连事件”对比分析,从而提出西部地区社会冲突事件发生的动员机理,提出从治理理念、冲突预防、冲突治理、冲突处置四个维度,构建西部地区城镇化进程中社会冲突的治理路径。

本书通过还原永昌“12·30”事件前后背景,试图发现该事件所折射出的、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①13岁花季少女自杀的家庭、社会背景是什么;②如何有效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的自杀行为;③为什么一起少女自杀事件能引发“12·30”群体性聚集事件,最终诱发一场大规模的社会冲突,这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如何解释这一现象;④政府在这起突发事件中,应急处置是否到位,是否规范合法,如何提高政府的应急处置能力;⑤诱发西部地区的社会冲突的因素有哪些,如何看待这些社会冲突。本书试图通过行政管理学、法学、社会学的视角予以阐释,研究并回答这些问题。

本课题组通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政府应该重视并发挥冲突的正向功能,使其产生社会效用。化解社会冲突的前提是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由土地城镇化向人的城镇化,即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转变,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城镇化发展的最终目标。在社会冲突升级形成群体性事件时,也要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提高政府部门在信息公开、预警、决策、响应、善后和舆情应对等各方面的能力,把社会冲突的消极影响降到最低。

全书共分为六章。第一章甘肃永昌“12·30”群体性聚集事件介绍由宋劲松、李喜童和张朝霞完成,第二章甘肃省永昌县的概况由李喜童、张朝霞和冯洁完成,第三章社会冲突理论视角下的永昌“12·30”事件由王姝和宋劲松完成,第四章永昌“12·30”事件群体动员机理分析由孙慧冰和宋劲松完成,第五章永昌“12·30”事件政府处置研究由焦静净和宋劲松完成,第六章中国西部地区城镇化过程中的社会冲突中的第一、二节由王姝和宋劲松完成,第三节由张朝霞和李喜童完成。本书的统稿工作由宋劲松、李喜童和张朝霞完成。

在撰写和编辑本书的过程中,国内外相关问题的专家、学者所撰写的著作论文,给予我们很大的启示和借鉴。在此,致以诚挚的谢意。由于作者水平有限,书中疏漏难免,敬请批评指正。

笔者

201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