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薪酬发展报告(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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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深化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导向,健全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的要求,深化中央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健全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规范企业内部分配行为,合理拉开内部工资分配差距。对部分收入过高的企业,要严格实行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

以现行各级政府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价位为基础,结合我国企业薪酬调查制度的建立健全,构建以充分反映劳动力市场价格为主要内容、以工资集体协商为核心的科学、合理的国有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通过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国有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来确保国有企业工资分配过程和分配结果的科学、合理以及社会公平。

(二)结合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和分类,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方式

以行业工资利润率等(如国务院国资委每年发布的全国国有企业全行业、分行业及分地区的大类、中类、小类的《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以及国外部分行业机构公布的相关数据等)形式改进和完善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挂钩方式,从而体现与行业经济效益指标对标,充分体现市场机制在工资分配中发挥主要作用的政策导向,通过科学合理的工资总额管理努力实现提高国有企业效率和促进社会公平的政策目标。

(三)以“双轨制”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促进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

结合国家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以及国有企业分类管理、差异化薪酬管理等政策,建立与国有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双轨制”,严格规范组织任命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同时对国有企业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促进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

同时,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的决策部署,对部分具备条件国有企业实行员工(包括国有企业高管)持股,加大国有企业薪酬分配中的市场化导向和中长期激励力度。

(四)以国有企业分类改革为基础,实施差异化战略,应对国有企业效率与兼顾社会公平的“两难”挑战

应对国有企业效率与兼顾社会公平的“两难”挑战,要伴随整个国有企业改革进程渐进推进。在可选择的政策措施中,综合考虑适应当前国情与国际环境、降低执行难度、扩大落实效果等因素,以国有企业分类改革为基础,实施差异化战略,对商业类、公益类国有企业分别主要赋予经济效率、社会公平职责具有现实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将国有企业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商业类国有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积极引入市场机制,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根据商业类、公益类的功能界定差异,对其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可分别主要赋予其经济效率、社会公平的职责,设计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政策措施,以应对国有企业效率与兼顾社会公平的“两难”挑战。2015年12月7日印发的《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有关方面在研究制定国有企业业绩考核、领导人员管理、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具体方案时,要根据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提出有针对性、差异化的政策措施。”


参考文献


[1] 贾康主编《收入分配与政策优化、制度变革》,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

[2] 金碚、刘戒骄、刘吉超、卢文波:《中国国有企业发展道路》,经济管理出版社,2013。

[3] 林毅夫、蔡眆、李周:《充分信息与国有企业改革》,格致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

[4] 苏海南等著《合理调整工资收入分配关系》,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3。

[5] 杨春学、杨新铭:《“十三五”时期国有企业改革重点思路》,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