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风险社会下的公共危机治理:一种文化视阈的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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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贝克风险社会理论述评

20世纪80年代,斯坦福大学教授威廉·布莱恩·阿瑟面对庞大的常规经济学堡垒,力排众议地提出,市场是不稳定的,这个世界是不稳定的,它充满了进化、动荡和令人吃惊的事情,经济学家应该正视这种经济的不稳定性。与阿瑟的观点相悖的是,像信奉国教一样把亚当·斯密的信条奉为经济学基础理论的常规经济学对经济中的不稳定状况和变化的态度是:感到困扰、排除在外,且避之不及。作为一种经济学研究界的另类举动,阿瑟告诉他的同事们,无论你喜欢也好,不喜欢也罢,经济学必须将这些动荡囊括其内。[20]同样是在20世纪80年代,作为一种对社会性质的全新理解、判定和阐释,德国学者乌尔里希·贝克于1986年和1992年先后提出风险社会理论和世界风险社会理论。在争议声中,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逐渐成为显学。因此,理解全球风险社会要先从贝克开始。

一 风险社会理论内涵

1.从风险社会到全球风险社会

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于1986年提出“风险社会”概念,并明确地指出人类社会已经由工业社会进入风险社会(并非“后工业社会”)。风险社会中,“占据舞台中心的是现代化的风险和后果,它们表现为对于植物、动物和人类生命的不可抗拒的威胁”。这些“不可抗拒的威胁”不再局限于特定的地域或团体,而是呈现出一种“全球化趋势”,是“一种新型的社会和政治动力的非阶级化的全球性危险”。[21]因此,风险社会从总体上讲是一种“世界风险社会”和“全球风险社会”。[22]关于全球风险社会的含义,“9·11”恐怖主义袭击事件后,贝克在2001年11月在俄罗斯国家杜马的演讲中这样界定:“全球风险社会的新含义依存于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运用我们的文明的决策,我们可以导致全球性后果,而这种全球性后果可以触发一系列问题和一连串的风险。”贝克认为,当前至少有三个层面的风险可以在全球风险社会中得以确认,它们分别是:生态危机、全球经济危机和恐怖主义危险。[23]根据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全球风险社会的风险主要是一种“现代化风险”“文明的风险”[24]。现代化风险的产生、扩散、交织与全球化过程、与人类的现代生产生活和发展方式密不可分,它系统地产生于现代化进程的方方面面,从工业化、生产力的指数式增长、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进步,到人类的知识生产过程和决策行为。总而言之,现代文明的创建过程、现代化和工业化的扩张进程就是现代化风险的形成过程。[25]时至今日,随着风险的系统生产和日积月累,人类已然生活在“文明的火山”之上。正如美国前副总统阿尔·戈尔所言:“人类文明和地球之间的关系完全被一系列因素所共同改变。这些因素包括人口爆炸、科技革命,以及一种忽视今日行为对未来影响的做法。潜在的事实就是我们和地球的生态系统发生了冲突,其中最脆弱的部分崩溃了。”[26]全球风险社会是一种风险共享的社会:一方面,随着现代性风险的全球扩散,施害者和受害者迟早会合二为一。另一方面,非西方社会和西方社会共同分享全球风险的灾难性后果及其带来的各方面挑战。因此,全球风险社会是一种风险共享、责任共担、命运互联的社会。

2.贝克风险社会的内涵

由于贝克主要是从生态风险角度透视风险社会,因此,他将风险社会的根基界定为工业化、科学技术以及知识的生产。在贝克看来,现代文明制造的危险无法从社会的角度进行界定,因此,只能从现代化,尤其是工业化角度来阐释。在《风险社会》一书中,贝克开宗明义地指出现代化进程,尤其是工业化进程系统地导致了现代化风险以及风险社会的形成,在工业化与风险社会之间存在明显的因果关系,两者之间的内在因果逻辑是:现代化进程/工业化进程释放出越来越多的“人为不确定性”——“人为的不确定性”导致现代化风险——现代化风险的系统产生和累积形成风险社会。工业文明中系统产生的人为不确定性是风险社会的根源。

风险社会的最大特征是外在归因的不可能性。在贝克看来,当风险社会被看作是“工业化的后果”和“一种长期的、系统产生的问题”时,“一种十分不同的原因和罪魁的谱系出现了”。[27]作为工业化进程系统的产物,与以往的社会相比,“风险社会的突出特征是一种缺乏:外在危险归因的不可能性。换言之,风险取决于决策;它们以工业方式被生产,并在这个意义上具有政治上的反思性。……风险是人类活动和疏忽的反映,是生产力高度发展的表现。这意味着危险的来源不再是无知而是知识;不再是因为对自然缺乏控制而是控制太完善了;不是那些脱离了人的把握的东西,而是工业时代建立起来的规范和体系。”现代性取代了传统和自然束缚,自身变成一种威胁,以及从它自己造成的威胁当中解放出来的承诺。[28]

在这里,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呈现出这样几个问题:一是贝克指明了风险社会外在归因的不可能性,但没有完整地划定“内在归因”的范畴和系统;这一问题直接引出第二个问题,即贝克认识到风险社会的现代文明或工业文明归因,但他没有从现代文明这个整体范畴对风险社会的“内在归因”作界定和阐释,而仅仅从现代文明的一个方面,当然是现代文明最显著的方面——工业化来阐释风险社会的起源,这就是贝克风险社会理论在对风险社会做“内在归因”时,对归因范畴选择的不完整性和局限性。在贝克看来,现代文明制造的危险无法从社会的角度进行界定,因此,只能从现代化,尤其是工业化角度来阐释。笔者认为,这凸显了贝克对风险社会成因认识的不深刻。

贝克认为,风险社会存在两种分配逻辑,一种是财富分配逻辑,另一种是风险分配逻辑,两种分配逻辑并存。财富分配逻辑是短缺社会的分配逻辑,这一逻辑长期掩盖着风险的实际生产和扩散。风险的分配逻辑随着“超重”的工业社会的出现逐渐显现,并逐渐取代财富分配逻辑成为风险社会中居于主导地位的分配逻辑。风险社会已经实现从财富分配逻辑向风险分配逻辑的转变。现代化风险的扩散具有一种“飞去来器效应”(boomerang effect),制造风险并从中渔利的人,最终也会受到风险的回击,在风险社会中,施害者和受害者迟早会合二为一。因此,财富的分配逻辑是分阶级的,而风险的分配逻辑最终将是平等的和民主的。贫困是等级制的,而化学烟雾是民主的。风险的分配最终结果的平等性和民主性并不否认风险分配的层级性和阶级性,只不过风险的分配逻辑是以一种颠倒的方式依附在阶级模式之上:财富在上层聚集,而风险在下层聚集。贫穷更容易招致不幸的大量风险。但总体说来,风险社会具有一种内在全球化的倾向,将地球上所有人连接起来。[29]

二 风险社会理论的价值

1.风险社会理论提出了一个全球共同面对的新问题

贝克以一种对社会转型模式判断的方式,通过宣告全球风险社会的来临,提出了一个全球公民必须共同面对的新问题、一种严峻的新形势——全球风险社会。并开创了“风险社会”话语模式,从而有效地促进了全球各个国家和地区、全世界公民对全球风险社会这一新形势、新问题的共同关注和思考。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提出后,“风险”一词从一种局部领域的现象,上升为“一个用来刻画整个当代社会根本特征的核心术语”[30]。在贝克看来,风险当然不会在已经发生的影响和破坏上耗尽自身。风险主要表现了一种未来的内容。换言之,定时炸弹在嘀嗒作响。在这个意义上,风险预示一个需要避免的未来。[31]风险社会理论的核心不在于现在,而在于未来。在一定意义上,风险社会理论打破了现代文化的自我满足和自我中心论,使当下主流公共话语和社会科学面临新挑战,使人们反思并试图远离原先的思考和行动模式。“全球风险社会”“责任全球化”和“全球安全共同体”成为一个全世界共同面对的公共问题。

2.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构建了一个新的公共分析框架

在贝克看来,“自然”与“生态”都是一个相当模糊的概念。就其本身而言,二者不能成为生态危机和工业制度批评的分析参考框架。此外,关于自然的科学实则也不能担当生态危机和工业制度批评的分析参考框架。而以风险作为“一个公共的参考框架”具有以下几方面理由:一是风险概念刻画的是“在安全与毁坏之间的一种特殊的、中间的状态”,表达的是一种特殊的“可能永不或尚未能够”的现实状况,风险是“一种事实上的现实,真正的事实”。风险概念所表达的内容能够使其成为一个“公共的参考框架”,并建构了一个关于风险议题的公共领域。二是风险是科学的,政治的、经济的或普遍的,利用风险作为生态危机和工业制度批评的公共参考框架,这是弥合结构主义和现实主义的冲突与争端,实现二者互补的一种较好方式。三是风险概念扭转了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关系。四是在各种公共危机中辉煌上演的全球化风险已经成为重新打开社会中权力问题的工具。已经确定的风险是一个魔杖,这个魔杖可以激活一个停滞的社会的政治中心,从内部变得政治化。[32]而风险社会理论将原本界限分明的领域,如自然问题、科学技术问题、工业化进程、民主化以及国家问题等联系起来,要求人们重新审视现有上述机制的运作逻辑和价值取向。面对全球风险社会,风险社会理论则要求国家、私有企业和跨国公司、各门科学开放其决策过程,相互合作,共同促进环境的变化和全球体系的改革,这就构建了一个新的、多元话语的公共领域。风险社会理论内在要求现代社会权力结构进行制度上的变革和重组,在风险这一主题下,人们就相关各种问题进行多层面、全方位的讨论,一个公共的、开放的话语平台出现。

3.风险社会理论兴起了一种新的社会动力和政治动力

全球风险的各种爆炸行为——频频发生的公共危机引发了一系列的针对现行科层官僚制政府、市场经济、新自由主义以及全球化的质疑和挑战,从20世纪的各种反战运动、环境保护运动到今天的反全球化示威活动、抵抗华尔街运动,等等,全球风险社会下,各种旨在保护环境、抵制全球化的力量逐渐成为一种新的政治和社会动力,改变着原有的权力界域划分和权力结构。风险成为工业社会中的现代性自我政治化的动力。[33]哪里有风险,哪里就能发展出一种难以置信的政治活力。作为一种社会动力和政治动力,风险以全球亚政治的方式推动着人类社会的良性进步与发展。所以说,风险社会“包含了一种基层的摧毁边界的发展动力”[34]

4.风险社会理论提供了一种新的市场机遇和社会发展机会

作为一种市场机会,风险具有新的市场开拓价值。作为一种对未来的维系和诊断,风险已然发展并拥有一套与预防性行为相联系的实践系统和制度体系——保险业和保险制度。而且这套实践体系发展到今天,更多的商业目的加入其中,保险业已然成为一个营利性行业。全球风险社会下,对于市场而言新的商机正在浮现。节能产品、环保建材、生物燃料、污水的处理和循环利用、有机农业等新的行业和领域已然显示出一定的商业开发价值。与此同时,全球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面临着新的选择项目,在关乎国家和社会未来发展的路径选择上,是进一步推进扩张式的工业化进程、最新GDP的增长还是选择一条可持续、绿色环保发展之路;在公共决策领域,是选择国家和地区保护主义还是进一步推进参与式民主、对现行权力制度结构进行彻底改革。全球各个国家和地区面临着对新的发展机会的判断和选择。总体来讲,风险社会理论“宣告了一个新时代的来临,意味着一种新的社会运作机制、一种新的社会定序原理。”[35]

三 贝克风险社会理论的缺陷

1.研究对象和研究视角归于单一和狭隘

在《世界风险社会》一书中,贝克明确指出,“本书的视点主要集中在风险的生态和技术上的问题,及其社会学和政治学的启示”,“我们将为生态问题的社会学分析提出一个概念框架”,从而将这些问题当作“社会的内界问题而不是当作环境或者外界问题来对待”。[36][37]由此可以看出,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具有这样几个特征:第一,贝克思考的主要是由工业化进程造成的技术风险所引发的生态危机,他的研究对象主要是生态风险和生态危机问题,缺乏对其他现代性风险—公共危机的深入考察、分析和研究。贝克自己也承认,其理论研究的焦点较为有限,既不包括不确定和风险的全球政治经济,也不包括风险的历史和冷战后国际无政府状态的危险。[38]这意味着贝克的整个风险社会理论体系建立在对单一现代性风险的分析之上,而不是基于一种对全球各种风险和危机进行综合审视和分析基础上构建的,这使得其风险社会理论从论证逻辑到内容上显得不够严谨和充分。尽管贝克反复强调“反思现代性”的重要性,但其理论并不是建立在对现代性风险的全景分析和全面反思基础之上,因而也无法做到彻底的、全面的现代性反思。第二,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主要是从社会学角度对工业风险的形成和应对做分析,在对策方面等问题的分析中运用到部分政治学理论。事实是,风险无处不在,现代性风险涉及现代社会的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其根源和影响既包括社会、经济和政治领域,也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电子计算机技术,乃至心理和哲学等层面,并不仅限于生态领域。仅立足于社会学的分析使得贝克的分析视角过于狭窄。正如贝克本人所言,“风险分析需要一种跨学科的手段”。[39]第三,从更深层面上讲,贝克基于社会学角度的风险分析也不够深入和系统。贝克对现代性风险根源的分析主要是以反思性和现代性的方式表现的,而贝克对现代性的反思主要集中于对工业化进程的批判和反思,对现代化的其他内容、现代性的其他重要表现并没有进行系统的反思和批判。工业化进程作为现代性的表征之一,仅仅是现代化过程的一部分;尽管是非常重要的部分,但远非现代化的全部。现代性风险的产生也并非只集中在工业化进程和领域,知识的创造、政府公共决策的制定与执行、医学技术的药物的使用等领域都蕴含着各种现代性风险和危机。如贝克所言,全球风险社会的风险,“是无论在时间上还是在空间上都无法从社会的角度进行界定的现代文明制造的风险”[40]。因此,从现代文化[41]角度,而不是社会学角度对现代性风险进行分析要更彻底、更深入、更详尽。贝克尽管认识到了现代性风险的文明根源,指出了“现代文明—风险社会”这个关系链,但却没有从现代文明这一更宽阔、更系统的视角对风险、对全球风险社会进行深入的、系统的、全面的分析。这说明贝克始终没能摆脱其社会学出身的视界限制,仅仅从“工业化—风险社会”这个关系链对风险社会进行阐释,而放弃了对现代性风险真正土壤之“现代文明”的反思和诊断。

2.缺乏对核心概念风险的系统分析和逻辑论证

毫无疑问,风险社会研究的核心概念是风险,更准确地说是现代性风险。贝克没有使用“现代性风险”这一概念,而是以“现代化风险”代之。在这里,无论是现代性风险还是现代化风险都指的是现代化过程中是否能够产生的各种风险。贝克对现代化风险的分析是通过另一个概念“人为不确定性”来进行的,贝克的观点是:工业化进程制造了大量现代化风险,而人为不确定性是现代化风险的前身。所以贝克说,风险社会理论的“中心主题和透视的内容涉及存在于我们的现代文明中的人为的不确定性(fabricated uncertainty):风险、危险、副作用、可保险性、个体化及全球化。”[42]。纵观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可以发现其分析逻辑是:工业化进程释放出越来越多的人为不确定性,人为不确定性构成现代化风险,现代化风险的系统产生和累积导致风险社会。由此可以看出,“人为不确定性”概念在贝克的“工业化——风险社会”这个关系链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仅次于风险的重要概念,对风险起源的阐释需要通过它来进行,是理解现代性风险形成的关键因子。在理解了贝克的风险研究的逻辑之后,可以分析贝克风险分析存在的问题。首先,贝克对风险的分析,尽管指明了“人为不确定性”是现代化风险的前身或者构成,但对于“人为的不确定性”是如何产生的,没有做进一步的分析和论述。总体而言,贝克对“人为不确定性—风险”关系的阐释过于宽泛,仅仅从表象——把“人为不确定性”当作通向风险的一个前因,而对于“人为不确定性”这个工业化进程与现代化风险之间媒介的来源和形成,以及它与风险、危机之间的逻辑关联缺乏必要的阐述。其次,贝克将视线仅限于人为不确定,忽略了确定性与现代性风险之间的因果关系。事实上,并非只有人为不确定性会导致现代性风险,人为确定性也会导致现代性风险。蕴含不公平和社会等级要素的种族歧视制度就是人为地将不同种族之间的差异固化为一种确定性事实,而种族歧视制度则是引发种族冲突和种族屠杀的重要因素。现代社会,不仅人为不确定性是现代性风险的来源,由制度产生的各种不公平和不公正的确定性事实也是引发现代性风险和危机的重要因素。由于贝克对风险的起因和构成——“人为不确定性”和“人为确定性”缺乏有力的、充足的分析,因此,对核心概念风险的阐述就很单薄,仅仅指出了工业化进程和“人为不确定性”两个要素,对于其他关键性要素以及风险形成的逻辑关系缺乏必要的阐释和论证。因此,贝克只能以大量的关于风险的“特征式描述”来掩盖其在风险的存在及论证方面的缺陷,甚至不能对风险的存在性问题做一个肯定的判断,但这显然于事无补。由此引出贝克风险分析存在的关键性问题,对于核心概念“风险”缺乏必要的本体论分析和逻辑论证。

风险的本体论分析涉及两个问题:一是风险的存在性问题,即风险是否存在,这是一个判断性问题;二是风险的形成机制和构成问题,即如果风险是存在的,那么风险是如何形成和构成的,这是一个解释性问题。第二个问题的解决,能够有力地支撑第一个问题的判断,或者说,对风险存在性问题的判断取决于对第二个问题的解决。贝克在对风险的界定中,一方面,指出“在世界范围内被专家和工业制造出来”、作为“行动的产物”的风险是“一种事实上的现实,真正的事实”;[43]而另一方面,对“风险”给出的却是一个非实质性定义,将风险界定为一种主观存在:风险是“系统地处理现代化自身引致的危险和不安全感的方式”[44],一种“预测无法预见的结果的方法”[45],是“预测和控制人类活动的未来结果,即激进现代化的各种各样、不可预料的后果的现代手段,是一种拓殖未来(制度化)的企图,一种认识的图谱”[46]。进而将世界风险社会界定为一种“真实的虚拟”,以及“影响当前行为的一个参数”[47]。在贝克看来,“风险既是现实的又是非现实的”,他关于风险定义的模棱两可性恰恰是风险的特征——风险定义的非实质性与风险的实质性并存。而在风险社会中,风险这种“不存在的、想象的和虚拟的东西”成为人们行动的原因。[48]问题是,人们何以会把一种“不存在的、想象的和虚拟的东西”当成行动的原因呢?如果不能彻底地解决风险的存在性问题和形成机制问题,整个风险社会理论就丧失了逻辑基础和理论支撑。风险的本体论问题是支撑整个风险社会理论的基石,这个问题决定着整个风险社会理论的确凿性和影响力。如果风险是一种客观实在,那么风险社会理论就是一种对客观实在进行研究后得出的一种系统理论,而并非仅仅是一种预言或者一种主观判断(如风险社会理论的批判者们所宣扬的那样)。如果风险是一种非实质性的主观判断,那么风险社会理论也将是一种非实质性的、虚拟的理论建构。贝克对于核心概念风险的模糊性表述大大降低了风险社会理论的影响力和可信度。

3.未能全面、系统地阐明风险社会的形成机制

总的来讲,无论是从微观角度还是从宏观视野,贝克都未能全面、系统地阐明风险社会的形成机制。首先,从微观视角来看,贝克没有阐明风险社会构成因子风险的形成机制。贝克以及一切关于风险存在性争论的症结在于风险的不可见性,这直接导致人们对风险理解和把握的不确定性。因为风险是潜在的和不可见的,因此,如果不能够明确指出风险的形成机制,那么,就可以判断风险是不存在的。贝克指出“正是文化的认识与定义形成了风险”,即风险的存在性并不依赖于其自身的实在性,而依赖于后天的文化语义上的建构。即“风险是什么”这个问题的解决和判定依赖于作为实质性存在的风险的论证过程,而对于这个过程,贝克只提出“人为不确定性”是现代化风险的前身,而对于“人为不确定性”从何而来,贝克并没有予以解释和说明。另外,贝克还忽视了现代性风险的另一个重要源头——人为确定性。由于贝克没能彻底解决作为实质性存在的风险的来源和论证问题,因此,也就无法对风险完成一种实质性的界定,只能在风险的实质性和非实质性中间模棱两可,并最终无法完成对风险社会形成机制的阐释。

从宏观视野来看,尽管贝克指出“现代文明—风险社会”这个因果关系链,但由于其风险社会理论主要是为生态问题的社会学分析、为生态危机和工业制度批评提供一个分析参考的框架,因此,贝克坚持从工业化角度来阐释“无法从社会的角度进行界定的现代文明制造的危险”。这种视角的偏差使得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不仅不够严谨和充分,而且还无法从根本上全面地阐释风险社会的形成机制。在其风险社会理论中,贝克将风险社会的原因主要归结于现代化进程,其主要是工业化进程。贝克认为,风险社会是现代化进程中释放出来的破坏力量系统组合的结果,其基础是工业的过度生产,并系统地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而加剧。[49]工业化、知识、科学技术是贝克在分析现代化系统生成风险社会时的要素。“危险正在被工业所生产,经济学使它具体化,法制使它个性化,科学使它合理化,政治学又使其表面呈现无害化。”[50]并指出:“人为的不确定性意味着我们面临的最麻烦的新风险之源泉是绝大多数人毫无疑问地认为对我们受益的东西——我们知识的扩展。”[51]局限于社会学视角的工业制度评判这一预先设定,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看到了工业化大生产进程中所蕴藏的不确定性—风险、科学技术中所蕴藏的不确定性—风险、现代知识体系中所蕴藏的不确定性—风险,但没有看到现代制度体系以及制度建构过程中所蕴含的不确定性—风险,以及由不合理的制度所导致的确定性—风险。尽管贝克论及了风险可以通过某些权威机构或者企业本身宣称风险是可以被控制的或者根本不存在的而得以合法化的存在,即风险的否认机制和合法化机制。

尽管贝克认为现代化进程系统地产生了风险社会,但对于现代化进程的重要因素——民主政治制度和民族国家在风险社会形成中的地位、作用,贝克的论述显得有些混乱。一方面,他指出风险冲突中,官僚政治的假面具被撕下,警觉的民众开始意识到官僚政治的真实面目:有组织的不负责任。另一方面,贝克又为政治作辩护:“政治制度没有对技术问题做出注解决定(核武器工厂除外)。但另一方面,如果出现任何差错,政治制度却要对不是他们做出的决策负责,对他们并不了解的结果核威胁负责。”而福利国家则“是对地方性风险和危险的本质的集合的体制上的回应。”[52]尽管贝克认识到“现代化是民族国家在技术上控制的一项社会规划”[53],但并未将其作为风险社会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进行分析。在政治、民族国家与风险社会的关系中,贝克更加强调的是风险社会对政治的影响,即风险问题的“政治化”,更多地将政治和民族国家看作人类脱离风险社会处境的途径与出路。

风险社会下,风险是无形的,风险的传递和运动是潜在的、内在的,对数量上不断增加的无形风险的传递、运动,系统化过程的认知与分析构成了风险社会存在与否的理论基础。风险社会的存在性依赖于对风险社会形成机制的分析,依赖于系统分析和科学论证。贝克对风险社会成因的分析仅仅是一种从因直接到果的陈述式结论,作为一种理论,缺乏一种必要的、基础性的因果间形成机制的分析。因此,贝克的风险社会仅仅被看作一种假设,从而在一定意义上削弱了其理论力量和实践影响力。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实际上就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风险社会的形成机制问题,从而使其核心概念和整个理论体系呈现出一种模糊性和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