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伦理学进展(第1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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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生态文明的视角看人工自然

刘大椿作者简介:刘大椿,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领域为科学技术哲学。

自20世纪中叶以来,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极大地增强了人的力量和人对自然的作用,人与自然的关系发生了质的变化,在人口、资源、环境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上出现了一系列尖锐的矛盾,对人类提出严重挑战。

正如普里戈津所指出的:“我们对自然的看法正经历着一个根本性的转变,即转向多重性、暂时性和复杂性。”〔比〕普里戈津等:《从混沌到有序》,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第26页。自从有了大工业以后,人类已经创造了一个新的自然界——人工自然界。我们本质上生活在人工自然界之中。人类认识自然界的第一阶段是以旁观者的身份认识,建立天然自然观;第二阶段以参与者的身份认识,建立人工自然观。

人工自然是相对于天然自然来说的,可把天然自然称为第一自然,人工自然称为第二自然,是人类有目的活动的产物,是经过人类改造、创建、加工过的自然界。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固然依靠天然自然,但其直接的可利用的基础部分是人工自然,已经拥有的人工自然是生产力的主要部分。天然自然只要打上技术的烙印就不成其为天然自然,而必然转变为人类可利用的人工自然。

讨论人工自然与技术的密切关系,必然涉及技术的伦理问题在人工自然中的体现。人工自然不仅对人类社会具有积极意义,也会造成消极的影响甚至灾祸。人工自然的外延不仅包括有正价值的人工物及其系统,还应包括工业废物、生活垃圾、被破坏和污染了的自然环境,以及公害事故、武器、毒品等,因为它们也是人类应用技术的直接产物和间接产物,也是改造自然的后果,把这一部分排除在人工自然之外是不妥当的,因为这些东西并不是自然的产物。这类消极的人工自然已经成为现代困扰人类的重要问题。对人工自然也要全面地、辩证地认识,要从生态文明的视角去认识。

从生态演化的角度来看,无论是天然自然生态还是人工自然生态都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这两个环境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人类之所以要创造人工自然,是因为天然自然不能满足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人类不得不塑造一个人为的物质环境。这个环境是人类生存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与人的关系血肉相依。人类建造人工自然的活动及其产生的结果,影响着自然环境的变化,这种变化反过来又作用于人类,从而影响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但是,人类利用科学技术改造自然的力量,可能超过地球自然自身演化的力量。这种力量的不合理运用将导致人工自然的急剧扩张,给地球生物圈的自我调节功能带来严重的威胁,同时也危及人类的生存。人工自然是从天然自然中产生并存在于天然自然之中的,它受到自然演化规律的制约,必须重视人工自然的“自然化”问题。也就是说,自然在人工化过程中应该遵从自然的禀性和趋势,使整个自然生态系统走向协调发展。

当下,人与自然的关系出现了危机,人工自然是联系人与自然的中介,因此,这种危机实质上也是人工自然的危机。人工自然已表现出极端的非自然性和反自然性,关于人工自然的发展也开始与整个自然的命运和前途联系起来。

人工自然的产生、形成和发展不仅是天然自然长期演化的产物,而且是人通过实践改造天然自然的过程。人工自然就是打上人类烙印的自然。长期以来,人们把自然视为“取之不尽”的原料库和“容量无限”的消化器,盲目地索取天然资源,又把大量的废物和垃圾投向天然自然,从而导致人类及其创造的人工自然和天然自然的对立。这种对立就是天然自然的“无废物生产”与人工自然的“有废物生产”。人工自然远未建立起类似天然自然的物质循环。当代科学技术迅速发展,人类对技术的利用客观上具有的利人害人的两重性更为尖锐地显示了出来。从根本上说,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关键在于天然自然与人工自然的协调发展。

对人与自然关系短期的、局部的、狭隘的理解,把个人利益、目前利益和局部利益放在人类整体利益之上的文化观,是构成人工自然危机的文化根源,也是克服人工自然反自然性的文化障碍。因此,为了摆脱人类的困境,克服人工自然的反自然性,必须要求实现一种文化控制,即实现一种深刻的文化战略转变。这种转变,首先,应当把握人工自然发展的自然限度。一方面,人工自然所依赖的天然自然中的物质、能量是有限的,即天然自然对人工自然发展的承载力是有限的。另一方面,天然自然中除了一些自然物(或自然生命)能直接满足人工自然发展的需要外,还存在着一些与人没有直接联系,或不能直接满足人的需要的自然物(或自然生命)。它们可能在间接的或更深的层面上与人工自然有联系。把握人工自然发展的自然限度也应包括关注与尊重这些自然物(或自然生命)的价值存在。其次,作为人工自然发展主体的人,既不能以自然的主人自居,也不能等待自然的恩赐,而应主动高扬其主体创造力,充分利用社会体制、科技文化进步不断摆脱认识和改造自然过程中的盲目性和不合理性。最后,要建立人工自然的全球发展范畴。随着不同民族向现代文明的迈进,人类正生活在一个地球村中。在这个地球村中,人类所面对的危机已不是哪个民族自己种下的恶果,而是全球性的危机。克服这一危机,人类必须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限制,抑制民族文化传统间的颉颃,在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和不同文化传统的民族中建立一种新的全球伙伴关系,构成人工自然的全球发展范畴。

为了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必须保持人类改造天然自然与保护天然自然的某种平衡。从天然自然对人类的适应性与不适应性的矛盾出发,认清人工自然就是这两者矛盾的产物。天然自然相对于人类的适应性与不适应性的并存,决定了我们既要依赖天然自然界,又要超越天然自然界;既要利用已有的自然界,又要创造新的自然界。这就是说,对天然自然应有双重态度——改造和保护并重。如果只有适应性,人类就不必改造天然自然、创造人工自然;如果只有不适应性,人类就不必保护天然自然。

改造天然自然与保护天然自然是相互补充、相互制约的。二者相互限定,不让对方过于强大,达到取消自己存在的程度。改造自然是对保护自然的限定,防止人们离开改造自然而单纯消极地保护天然自然,使保护自然变为被动的适应自然,终至在天然自然面前无所作为。同时,保护自然是对改造自然的限定,以防止人们离开保护自然而盲目地改造自然,使改造自然变为对自然的粗暴破坏,变为在天然自然面前胡作非为。

对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控制,关键在于抓住自然发展为人类发展的前提,认识到自然在人类社会实践面前是有自己的权利的。而且,自然与人类的权利是平等的,要把这种权利平等化为实践的信条与规范。这不仅是可持续发展的认识论基础,也是实践的立法基础。为此,必须确立新的伦理观念,要扩展到自然与人平等。在现实社会实践中,经济的发展直接取决于良好的自然环境。所以,只有达到了自然与人的平等,才能有真正的人与人的平等。在根本意义上,侵犯自然是侵犯人类的共同权利,也即侵犯人类的基本权利。比较而言,侵犯人权,容易中止与弥补,即使无法弥补,历史更新时限也短。但侵犯自然的后果,却很难消除,可能造成历史性的灾难。

(2016年7月首届“农业伦理学与生态文明”研讨会的主题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