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伦理学进展(第1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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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的农业伦理学诠释基金项目:本文系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生态文明战略视域中的‘中国农业伦理学研究’”(编号:16XZX01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任继周作者简介:任继周,兰州大学草地农业科技学院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研究领域为草原学、草原调查与规划、草原生态化学、草地农业生态学系统和农业伦理学等。

“时”是中国农业伦理观的重要元素。农业伦理观中“不违农时”的原则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就笔者浅见所及,农时的“时”之内涵丰赡深奥,有进一步推究之必要。本文试做初步探索。

一 际会、时序、时宜

农业活动中的“时”有丰富的伦理学内涵。农业生物的生长发育,农业生产地境的吉凶顺逆,农业各个组分之间的兴衰消长,无不与“时”息息相关。“时”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以时段的相对间隔和延续构成时序。农业活动与时序的关联节点称为“际会”。际会表达事物从发生到消亡的过程与周围事物的相对坐标。各类农事与其相关事务存在彼此相关的多种际会。际会涵盖了时、地和相关事件三者协同发展的和合状态,即时、空、事件的三维结构状态过程。时是三维结构链接的枢纽。

我们对诸多际会不妨理解为时序的节点。节点与节点之间的时段,可能遭遇农事发展过程的顺利或艰难,表现为际会的顺逆。《周易》也许是人类对际会的杰出构想,它以节的断续组合,形象地表述各类际会的顺逆关联,并赋予德与非德,善与非善的多重解读。《周易》“极天地之渊蕴,尽人事之终始。”《周易口义·系辞上》,“以言乎远则不御”之注语,参见胡瑗《周易口义》,吉林出版集团,2005,第311页。以事物的生发消长为“始终”,推究事物发生的始末际会。先民没有足够的形而上学理论支撑,多取诸自身生命的繁衍过程为譬喻,体悟宇宙生化之道,即所谓“父天母地”,由此认知“一阴一阳之谓道”(《周易·系辞上》),道化生万物;“天地之大德曰生”(《周易·系辞下》)。因生生不息而旧物得以翻新,这就是“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周易·系辞上》)。于是把具有鲜明“时宜”语境的阐述表达为“日新”更替。由“日新”更替之德行和“生生”不息的序列动态过程,延而广之为宇宙的脉动之象。所谓脉动既含有相对的间断性,又具有绝对的连续性。由此衍发为以天地为依归的义理。“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周易·说卦传》)。当天父地母各得其位时,万事万物就“保合太和,乃利贞”(《乾卦·彖传》),达到宇宙和谐的至善境界。

在农业生态系统中这一至善境界是众多子系统的“和而不同”的适当构建和耦合。这里“和”与“同”是两个很关键的思维范畴。《国语·郑语》中史伯有一段很精彩的论述:“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用今天生态系统的语言来说,不妨以生态位做比喻,生态位不同的事物,可以发生系统耦合而结合,由结合而生发,是际会之上选。生态位相同的事物则因生态位的重合而相斥或相悖,由相斥、相悖而离散,而消亡,是际会之败选。世界万物的生发延续,无不依赖际会。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就是生态系统内部各类“和而不同”的生物群相关联的际会序列。在农业生态系统中际会常有而不常驻,可遇而不可为。如植物花粉的传播与授粉,对于某些作物是必然发生的,但只能发生在一定时刻,我们也只能把握在这一时机实施授粉,而不能强迫作物发生不适时的授粉过程。其他如动物的性行为、动植物的发育过程无不如此。我们可以把际会看作事物生存过程中自为的节点,因此农事活动需要把握节点,适时而动。所谓不违农时的实质就是在事物发展的时序中,对可遇而不可求的际会的把握。不违农时是农业活动不可须臾离的大法。时序包含的际会与天地同在,与宇宙共存,是中国一切农业行为伦理观的总依归。

农业活动必须遵循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做适当的事,亦即时间、空间和农业行为三维连续体的完美际会。时宜帮助我们掌握际会的阀门,实施农业活动的时间、地点和行为的耦合,这是亘古不变的铁律。我们论述际会的吉或凶,泰或否,良或不良,善或非善,宜或非宜,在三维耦合体中,总是以时宜为主轴,将空间和行为加以串联,而不是三者并列。农事活动尤应构建以时间维为主轴的“三维耦合体”。因此,时宜所指的时间尺度的刻度,即节点,处于关键地位,亦即不同时序的节点,有其不同的时宜内涵。

不违农时是中华民族对农业伦理的本初认知。不违农时的实质在于对时宜的体验。从《周礼·秋官·司寇》《礼记·月令》,到诸子百家的宏富论述,更推及坊间杂籍,与时宜有关的论述浩如烟海。其基本原理为生态系统内部各个组分都以其物候节律因时而动,契合严密,协同发展。农业生态系统本身由多界面的复杂作用协调运行。其时序之精微慎密,为现代科学所难以穷尽。现代农业系统趋于全球一体化,直至涉及生物圈整体,其时序之繁复更远甚于以往,对时的敬畏之情为农业伦理之首要。

农业社会之所以成为一个肯定的式样而被认知,正是由于对于时序的共同遵循,是为农业时宜的趋同性。这种对时宜的趋同性构建了农业的时序节律。农民习惯遵循时序节律,体现为农业社会的众多公认的节日。每一个节日都有其特定的农业伦理学内涵。因此,节日不仅是民俗的标志,也是农业社会的时序自在生发的节理。节日系列构建了中国的历法这个时序量纲的恢恢巨网,不仅有效地指导广大幅员的农业生产和生活,还提供了认知农事际会的时间坐标。节日助推政令、管理生产、组织各项社会活动,有效地把分散的农户连缀为庞大帝国并维系其有序运行。如把历法比作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乐章的总谱,而节日则是乐章上的众多音符。

二 农业伦理观的时序嬗变

时序体现一定时段内的农业社会活动的际会组合。时序包含不同的时段尺度。对于其短期尺度,《礼记·月令》有很形象的界说,年分四季,季含三个月;月半为一节气,年有二十四节气;节分三候,五日一候,年有七十二候。各个年、季、节、候相应的农事和农业社会的时序进程,构成农业社会的生动画图。

农业长期的时序尺度应是历史阶段。农业是自然生态系统经人为农业化的产物。而人类社会发展是有阶段性的,因而人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不同时序的农业伦理观。时的本质是无尽永前的,因而社会发展阶段也是不可逆的。农业发展的阶段和它所附丽的农业伦理观也是变动不居而不可逆转的。这种因时序而变化的伦理观的发展过程尽管有时较快,有时较慢,但总体是渐变的、正向发展的。所谓渐变就是新旧伦理观的嬗替是“方生方死,方死方生”的蜕变过程。这一过程的本质就是新的伦理观从旧的伦理观中衍发而生。蜕变过程必然保留了某些旧伦理观基因,这就是新旧伦理观继承与发展的必然链接。在农业伦理观的蜕变过程中,以往的农业伦理观对当今农业有生命力的“基因”应该得到保留与继承,但不会是整个伦理系统的重复,此为蜕变的实质。“周虽旧邦,其命维新”,这是指旧有的优秀基因的传承与发展,而不是旧秩序的重复。否则,就是对“新”的否定,恋“旧”而不知变,有碍于社会发展,必将为时代所扬弃,而这类逆乎潮流而动的历史教训,在中国并不罕见。

纵观中国农业发展历史的农业伦理观,可以分为若干阶段。我们通常把农业发展史分为史前时期、历史时期两大部分。在历史时期内又分为前工业化时代、工业化时代和后工业化时代几大阶段。以此类推,农业在时序进行中,其合乎时宜的伦理观缤纷繁缛,难以备述,而农业伦理观也随着不同历史阶段的演进而嬗变。时序中合乎历史发展行为的契合点称为时宜,而每一阶段都有其农业伦理的时宜特征。

农业既然是自然生态系统人为农业化的过程,其时序阶段的刻度,都与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生态系统的发展进程相适应。但农业的时序阶段特征与社会发展阶段相应而未必相同。时序的每一阶段以其特有时宜为特征。

(一)氏族社会农业伦理的时宜观

中国耕地农业大约发生于商代中后期。从游牧社会到初步定居,开始发展耕地农业,但这时草地畜牧业仍居主流。族群在从事渔猎和放牧饲养家畜的同时,以家庭为生产和生活单元的居民,在住地周围经营小片土地,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自给自足的生活。如农产品略有盈余,则在相对固定的地点和时间,施行物物交换以通有无,即所谓“日中为市”。氏族社会的农事活动必须顺应时序,农业生产贴近自然,受住地半径的限制,索取有限。其生产和生活与年岁的丰歉、季节的更替相适应,由于社会的生活和生产节律完全与自然生态系统物候相吻合,人类依偎于大自然怀抱中,过着令人向往的亲近自然的“天人合一”的生活。顺应自然物候学节律是当时唯一正确的时宜选择。

这一时期的时宜观源于“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在初民眼里水草分布状态是当时自然景观中最突出的年际时宜坐标。它指示初民跟随自己的主要食物源草食动物,按照时间维为主轴的“三维耦合体”不断地拓印以自己为时宜所规范的足迹。初民逐渐对被动地跟随草食动物“逐水草而居”的时间维有所认知并加以抽象,转化为主动地顺应时间维的放牧行为,于是完成了人类最初的仿生学伟大创举。这应该是在时宜的启发下,人类文明的第一缕曙光。

(二)封建社会农业伦理的时宜观

西周初期中国进入封建社会。封建王朝最高层是天下共主,即后世所称的“天子”。共主将“天下”的土地和附着于土地上的居民,依据其与共主血缘关系的亲疏和对邦国建立的贡献大小实行分封。这时氏族群体已经脱离游牧生活,逐步增加其农耕社会特征,已有较为稳定的留居地,形成较为稳定的村社形式,较为严密的伦理系统也随之发生。为了抵御外族的侵掠,在要冲地区构筑城邑。贵族作为统治阶层居城邑,管理乡野土地与农民,并掌握产品的分配权。农民居乡野,在贵族管理之下,从事生产并承担各种劳役。其时邦国内部贵族与平民的区别已经显现。此为城乡二元结构分异的萌芽。这一时期政治系统极不完善,社会结构沿袭家族式的长幼有序、亲疏有别为准绳确立伦理关系。“家族制度过去是中国的社会制度。”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第21页。社会的伦理结构就是个人在家族中地位的扩大和演绎并放大为社会的结构性等次关联。其社会关联样式就是繁复的礼仪,简称为“礼”,是为农耕社会的初始伦理系统,并由此逐步演绎为神圣不可侵犯的“道统”的滥觞。礼需乐来彰显其形态,歌颂其权威,是为礼乐治国,史称礼乐时代。其时平民在较为松散的礼乐伦理管理之下,有较为宽松的生存环境,是为后人称道的“诗经时代”的田园生活。但这时贵族与平民之间的差异所引发的愤懑之情已经显露,如“君子所履,小人所视”的君子小人之分,而且“小人”看着君子的优越处境,心中不平而“眷言顾之,潸焉出涕。”(《诗经·小雅·大东》),“小人”没完没了地忙于公差,发出“王事靡盬,忧我父母。”(《诗经·小雅·北山》)的呼声。需着重指出,这时身居乡野的农业劳动者绝大部分应为奴隶,少数非奴隶的平民应为贵族下属的基层管理人员,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工头”。

诗经时代的农业是华夏早期的农业形态,充分体现了顺应自然而利用自然的特色,对自然很少改变,可称为适应性农业。《月令》记述源于黄河流域农事颇详,虽多有不甚恰当的神秘附会,但其思路遵循了中小尺度时段的农业伦理的际会认知。按照所列时序开展农事活动虽未必完全恰当,但如反时序而行则常致灾殃。

这一时期的自然伦理观为敬天覆地载之恩,对天地心存敬畏,对于象征自然时序的节日赋予际会内涵,崇敬有加。后经儒家的宣扬诠释,封建时期的等级森严的理论观深入人心。即使陶渊明这样洒脱的诗人,也在“命子”诗中对儿子谆谆告诫“肃矣我祖,慎终如始。”(陶渊明《命子》其六)“悠悠我祖,爰自陶唐。”(陶渊明《命子》其一),表达了血缘在农业伦理中的重大意涵。

因小农经济接触的自然资源半径较小,储备有限,养成了节约自然资源的美德。其社会伦理观可概括为敬天地法祖宗,忠实勤恳,珍爱物力。在这一农业社会的基础上产生了一系列伦理纲常和由此而形成的乡规民俗,即后来皇权时期发展为农耕文化的雏形。

封建社会起自西周,至东周而式微,终于为春秋战国时期所取代,历时771年(前1027—前256),在历史长河中只当瞬间,但后经儒家为主的推崇渲染,进一步发展融合于皇权社会,其影响所及逐代放大,绵延不衰直至近代。

(三)皇权社会的农业时宜伦理观

继封建伦理观时代之后,出现了皇权时代和与之相应的皇权伦理观。西周以后,“礼崩乐坏”,封建秩序崩溃,王霸之业兴起,进入春秋战国时期,历经近半个世纪的战乱纷争,直到秦统一六国,中国步入漫长的皇权时代。其社会特色为分散的小农经济与中央集权的大帝国的协和发展。皇权社会依靠小农经济的自组织功能,比较灵活地适应气候变化和社会需求,凡土地利用、家庭劳动组织、农业系统内部组分调整、培育家畜与作物品种、发展耕作技术、产品加工等农事活动,都是农户自主处理,这种农业系统使系统内的自组织功能充分发挥,维持农业的持续运行,从而支撑庞大帝国的生存。这里必须说明,以分散的个体农户为基础,居然构建了中央集权的中华大帝国而绵延数千年,应是一个历史奇迹。这不能不归功于农业伦理系统的发生和逐步完善。

战国时期出现邦国之间攻伐兼并的高潮,各诸侯国寻求自存之道,众多学者纷纷献策,寻求变法强国之策,表现为百家争鸣的历史奇观。在百家争鸣中管仲的“耕战论”脱颖而出。管仲说:“夫富国多粟,生于农,故先王贵之。凡为国之急者,必先禁末作文巧。末作文巧禁,则民无所游食。民无所游食,则必农。民事农则田垦,田垦则粟多,粟多则国富,国富者兵强,兵强者战胜,战胜者地广。”黎翔凤:《管子校注:中》,中华书局,2004,第924页。实际上这是邦国上层的农业伦理观。商鞅相秦,将管仲的耕战论引入秦国并进一步完善,将“农战”及“垦草”“国之所以兴也,农战也。”定为国策,发展耕地农业,国势大盛,各诸侯国奋起效尤,于是以耕战为目的的耕地农业大行于世,源于封建时期的农耕伦理系统至此而日趋完备。其主要特色之一就是将耕地和附着于土地的农民编为行伍,培养好战的农民,“民之见战也,如饿狼之见肉,则民用矣。”(《商君书·画策》)。农民被捆绑在举国耕战体制的战车上,平时务农生产粮食,战时则裹粮从军。秦国变法最早而系统完整,国势大盛,横扫六国统一华夏,建立了中华历史上第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皇权政治,但与之配套的伦理系统还没有来得及完善,皇权社会缺少伦理系统支撑,分散的小农户与高度集权的皇权大帝国难以协调,不过数年而崩溃(前211—前208),为汉朝所取代。汉承秦制,汲取了秦代失败的教训,寻找治国之道。汉初在民间采取黄老之道的宽松政策,谋取社会经济迅速发展;而在社会上层则多次肃反平乱,与此同时采纳叔孙通之议,制定朝廷礼仪以规范其伦理秩序。农业社会的上层贵族与基层平民之间出现伦理要求上严下宽的逆转。到汉武帝时期,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下层工商业者富甲王侯,出现了“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史记·货殖列传》)的繁庶景象。尽管汉高祖制定了商人不得衣丝乘车等规定以限制工商业者发展,但富商大贾交接权贵,其权势骎骎然直逼皇室,汉武帝不能忍受此种挑战,在实施政治镇压的同时,采取“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国策,绳之以纲常伦理,构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伦理网络。从此儒家思想位居中华显学,而法家从儒家分离出来,成为儒家伦理的重要一翼。儒家的身心修持和纲常建设与法家的严刑峻法相结合,成为皇权农业伦理系统的软硬两手,维护皇权统治达两千多年。辟居乡野的平民与高踞城邑的贵族之间的二元结构也进一步固化。这是经过春秋战国近5个半世纪(前770—前221)和秦、汉两代近百年(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即位到公元前140年汉武帝即位)探索筛选的农耕文化之硕果。

处于社会底层的平民,自周朝奴隶社会,经过封建社会的习濡,又饱受皇权社会的儒家、法家主流伦理系统的强大压力,在困苦中辗转求生。为了寻觅自己的精神寄托,于是出现了老子小国寡民、绝圣弃智、无为而治的道家伦理思想,以及汉以后从印度传入的佛家出世思想。前者以求解脱困苦于当下,而后者则冀希幸福于来世。历代皇权巧妙地运用儒道佛三家,施以不同的伦理教化,三者随机互相转化,达到巩固政权的目的。甚至同一个集团或个人,往往因所处社会地位的变迁而应时换位。他们在朝得势时信奉儒家、法家,在野失势时则尊崇道家、佛家。这样伦理思想的互相换位,不失为调节心态、稳定社会伦理秩序的安全阀。直到今天,在主流伦理教化之外,还有教堂、寺院和道观大量出现于城乡各地,表示这一伦理行为余绪犹延续不衰。

这一时期农业伦理的时宜观可归结为三足鼎立:顺应朝廷高压,安分守己,忍辱图存的知命观;不违农时,融入自然,及时调整农业结构,皈依物候规律安排农事的时节观;理解自然,适量享用自然的恩赐,不过分索取的勤俭度日的节用观。皇权当政者曾有多不胜数的圣谕、文书、诗文等申述这鼎足而立的三大农业伦理的时宜论。

(四)工业化和后工业化社会的农业时宜伦理观

我国社会变迁长期停滞于小农经济的皇权阶段,19世纪末国门大开,工业革命的大潮随着帝国主义的强权涌入中国。经过近两百年的动乱变迁和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过渡期,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我国用30年走完了发达国家300年的工业化道路并跨入后工业化阶段。我国仓促进入工业化和后工业化时代。

社会工业化和后工业化的到来使我国农业从多方面受益。但也带来不容忽视的伦理缺失。例如我们的“设施农业”,以工业化手段制造人工季候,生产“反季节蔬菜”,满足市场需求,这无可厚非,但据此提出“农业工业化”的口号,企图摒弃农业伦理,把农业改变为工业则全然谬误。农业的本质是自然生态系统衍化而来的农业生态系统,不能背离农业生态系统的基本规律。农业本质上应与自然界的时序和生物的物候学相偕而行,持续生产,长盛不衰。这是自然界长期演化形成的最经济、合理的农业发展之路。反之,则将农业置于农业生态系统的对立面,亦即违背了自然生态系统的基本规律,必然祸不旋踵,种种意想不到的灾祸必然不期而遇。

三 农业时宜的历史规范

农业伦理观的若干时宜原则应经得起历史考验,我们不妨称为历史规范的时宜原则。

(一)农事活动的常态性时宜原则

农事活动有其基本时序,农业掌握时宜是保持农业时序常态运行的必要措施。一旦正常时序被打乱,将陷生态系统于无序状态,轻则系统受损,重则导致系统崩溃。“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月省时考,岁终献功。”这类基本规律应该牢记,而且要制订农事日历按时检查。因为农业是以生物生产为基础的,而生物的生长发育是有其时序规律的,这种时序规律是生态系统内众多生物的时序协同进化的结果,很难模拟,更不能改造。生态系统的时序网络包含的各个系统犹如一部大的机器,它的运转由许多部件配合运转而实现。其中一个零件运行失准,会使整部机器失效。何况生态系统内部的互相关联的灵敏程度远胜于无生命的机器。如能“月省时考”,保持其运转正常,则“岁终献功”,得到预期的效果。这是“不言之令,不视之见”高诱:《淮南子》,中华书局,2006。。顺应自然,唾手可得。如打乱其时序,必将手忙脚乱,到处派工作组,劳而无功。一部礼记的“月令”篇,论述了各个季节逐月应该做什么。尤其发人深省的是还列举了不应该做什么。其具体建议或有未当,但这从正反两方面思考的思想方法颇有可取之处。

荀子说:“群道当,则万物皆得其宜,六畜皆得其长,群生皆得其命。故养长时,则六畜育;杀生时,则草木殖;政令时,则百姓一,贤良服。……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馀食也。”这里说的“群道”相当于时序网络,是从正面阐述农时的重要性。墨子则从反面对逆时而动者提出警告:“春则废民耕稼树艺,秋则废民获敛,此不可以春秋为者也。今唯毋废一时,则百姓饥寒冻馁而死者,不可胜数。”孙诒让:《墨子间诂:上》,中华书局,2001,第130页。这段话说得极其深刻,发人深省。

对农业生产的时序规律掌握,需熟悉其生态系统中众多系统耦合的际会。但际会的出现受相关因素的制约,因为制约因素是多变的,际会也是难以捕捉的,这需做艰苦细致的长期研习和科学研究,不能期望一蹴而就。

(二)生态保护的时宜原则

生态健康需要及时维护,其实践性很强。早春季节,“命祀山林川泽,牺牲毋用牝。禁止伐木。毋覆巢,毋杀孩虫、胎、夭、飞鸟。毋麛毋卵。……毋变天之道,毋绝地之理,毋乱人之纪”。否则,靳丧自然,伤及物种的繁衍,就是“绝地之理”“乱人之纪”,犯了伤天害理的罪过。仲春之月应“毋竭川泽,毋漉陂池,毋焚山林”。因黄河流域多春旱,其目的在于保持土壤水分。初夏时节野兽产子,“驱兽毋害五谷,毋大田猎”李学勤编《礼记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即使野兽为害五谷,也只要驱赶不要猎杀。

对于耕地农业来说,孟子有一段广为人知的话,“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李学勤编《孟子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第9~10页。

游牧民族对自然资源有爱护周到的时宜原则。例如游牧民族按照时节放牧利用草地,以保持草畜两旺《察哈尔正镶白旗查干乌拉庙庙规》:“放羊人在夏季早晨太阳出来(时放牧),到晚上太阳落山时归牧,冬春季早晨太阳升到半个乌尼杆子高时出牧,下午太阳到陶脑下指高时归牧。放牧人放牧时要注意查看四季的草色,选择最好的水草放牧。遵守这个规定如果牲畜繁育增长,赏给放牧人马、牛。如违犯这个规定不执行,撤销那个人的吃穿,让他自力过活。”。他们把野生动物视作自然界仓库中的食物,猎取要有时《元典章·三十八·兵部》载:“在前正月为怀羔儿时分,至七月二十日休打捕者,打捕呵,肉瘦皮子不成用,可惜了性命。野物出了践踏田禾么道,依在先行了的圣旨体例。如今正月初一为头至七月二十日,不拣是谁休捕者,打捕人每有罪过者,道来。圣旨,钦此。”,有度《喀尔喀吉鲁姆·1746年条约》载:“实巴噶塔因奇喇、桑衰达巴、楚勒和尔诸墓以上各地附近之兽不得捕杀。捕杀者按旧法典处置;……每月之初八、十五、十八、二十五、三十概不得宰杀牲畜。若有违犯宰杀者,见者即可夺取其宰杀之畜收归己有,并至法庭作证;不得杀死健康(无病、未残废、无残疾)之马、埃及鹅、蛇、蛙、海番鸭(婆罗门鸭)、野山羊羔、百灵鸟及狗。若有杀死者,见者可夺取其一马。”,不能随意浪费。《北虏风俗·耕猎》记载:“若夫射猎,虽夷人之常业哉,然亦颇知爱惜生长之道,故春不合围,夏不群搜,惟三五为朋,十数为党,小小袭取以充饥虚而已。”任继周:《中国农业伦理学史料汇编》,江苏凤凰科学技术出版社,2015。《蒙古秘史》记载:“途中会有很多猎物,记住打猎时要有远见,只当猎物做补粮,禁止手下随心杀害”任继周:《草业科学研究方法》,中国农业出版社,1998,第124~125页。,违者处以适当刑罚。

(三)农业地带性的时宜原则

生物的分布无不受地带性制约。地球上的自然地带(Geographical Zone)是自然界的普遍规律。地带形成的主要要素是水、热两者的特定组合和分异模式以及由此导致的生物地理区,通常表现为纬度地带性、经度地带性和垂直地带性。地带性对生物产生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形成众所周知的生物地带性(Bio-geological Zone),即在上述地带范围内它们具有不同的水热组合和与之相适应的生物地理学特征。各种生物都有其类型适宜度,这表明生物与其生长地境之间有严格的相关性。这种相关性的核心内涵就是温度和水分,这两者都有明确的季节性,即时间特征,我国处于欧亚大陆的东部,受季风尤其是东南季风的影响,水热分布有明显的季节特色。我们通常所说的农时,这是一项必要的内涵。这种地带性以空间格局为特色,我们不妨称之为空间地带性(Spatial Zone)。

但生物本身,在对自然地带性做出适应的同时,具有突破地带性限制的本能所表现的趋向性。体现其趋向性的策略是在不同的地带内截取适宜该生物生存的某一时段的生存环境,主要是水热和食物环境,避开不适宜该生物生存的某一时段的生存环境,完成其生命过程。从而构成了跨自然地带性的生物时间地带性(Bio-geological Time Zone)。在动物界如随着季节变化而迁徙的候鸟,动物的冬眠,以及放牧畜牧业的季节性牧场的转移等,都是截取对自然地带性适宜的时段以求生存。依据植物类型适宜度阈限移植,更是常见的利用时间地带性时宜观的范例。例如众多原产于低纬度的植物,只要在高纬度地区找到其生长发育阶段必需的水热条件就可移栽成功。因此原产于江南的水稻,可盛产于中国寒温带的东北地区,原产于南美洲的玉米、番薯、番茄等作物可成为我国温带甚至北温带的重要作物。时间地带性对地理地带性的突破,无疑是对人类农业伦理时宜观的一大创举。

(四)农业生产服务市场的时宜原则

全球一体化的时代,农业已经远离了自给自足的范式,农场所生产的产品主要是面对市场需要,时宜原则已经成为现代农业经营的伦理范畴。农产品的时宜特征可概括为三方面。

(1)农产品需满足消费者季节性和个性需要的时宜阈限,即通常所说的时令消费要求,当令蔬菜、水果等食品是大家最熟悉的时令消费品。产品的需求既有季节性也有地区性和个性的需求特色,夏季的凉爽用品,如凉席、草帽、蒲扇等;冬季的保暖用皮毛产品等。这些产品都有或长或短的时宜时段。

(2)农产品需满足从生产到市场的时宜阈限,即产品从产出到市场需要的时段可能保持其商品特性而不变质的时间阈限。商品的产地—市场的时宜阈限越长,越有利于占领并扩大市场。

(3)农产品需满足从产品到用户的贮藏时段的时宜阈限。大宗农产品的生产为了长期、稳定供应市场,克服产量的季节性和歉年与丰年之间的波动,往往需要长期贮存。有时为了特殊目的,如战备需要,需要跨几个年度的时段贮藏。这就需要从品种、收获、加工、贮藏多环节的科技管理。其核心思想就是农业对市场和社会管理的服务,发达国家服务行业达国民生产总值(GDP)的60%~70%,现代农业时宜观的贡献不可忽视。其中包含了农业服务于社会的伦理境界。

上述农产品时宜阈限的保持或突破,离不开市场的流通和交换过程的现代化。现在“互联网+”的模式应是满足现代农业伦理系统时宜要素的重要手段。

四 结束语

时:是中国农业伦理观的重要元素。不违农时是中华民族对农业伦理的本初认知。时在农业伦理系统中演绎为时序、时段、时宜等符号,并最后升华为际会。上述这几个关键词汇表述了时的农业伦理观内涵与衍发。

时序:表述农业生态系统的序的时间状态。任何生态系统都是有序运行的。生态系统一旦失序就呈现病态,如全然无序,则生态系统趋于崩溃。时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将众多子系统以时的相对间隔、延续和连缀构成农事活动的序。人的农业行为是自然生态系统人为衍化的产物,其原本在于自然生态系统的时序本质不可违。不违农时这一不可须臾离的农业伦理大法的依据在此。农业的时序具有社会趋同性。农业社会的众多的节日源自这一趋同性,并赋予一定农业伦理内涵,因此,节日不仅是民俗的标志,也是农业社会自发的时序的节理。节日系列完善了人类历法这一时序量纲的恢恢巨网。它不仅有效地指导广大幅员之内的农业生产和生活,还提供了认知农事际会的伦理坐标。

时段:表述某一时的区限内所发生的农业事件的片段。农业是发生在某一历史时段的社会组分,而人类社会发展是有阶段性的,因而人的农业伦理观必然随着历史阶段的演替而有所蜕变。所谓蜕变就是从旧的伦理观中衍发新的伦理观。新的伦理观应包含旧伦理观的合理基因,而不是所谓“大破大立”,更不可能“先破后立”。蜕变过程就是农业历史阶段发生与发展的本体。继承与发展的伦理观是农业赖以持续发展的时段演绎。

时宜:是农事的时间契合点。农业生物的生长发育,农业生产地境的吉凶顺逆,农业各个组分之间的兴衰消长,无不与时宜息息相关。同一措施,发生在不同的时间点则可产生不同的,甚至全然相反的效果。时宜是农事成效的基石。

际会:表达事物从产生到消亡的过程与周围事物的相对坐标。际会涵盖了时、地和相关事件三者协同发展的和合状态,是时、空、事件的三维耦合过程,是在农业生态系统中众多子系统的“和而不同”的协同进化时宜表述,或可称为各类农业伦理要素的时的升华。际会常有而不常驻,是农业伦理智慧的体用所在。

农业历史阶段与社会发展阶段相应而未必相同。中国农业时序有其阶段性特色,氏族社会农业伦理的时宜观,其核心为顺应自然物候学节律,为适应性农业。初民放牧生活引发的仿生学是人类自觉皈依自然伦理观的第一缕曙光;封建社会与皇权社会的农业伦理时宜观基本沿袭其敬天法祖,尊重传统,惜物节时传统。其唯一不同在于统治阶层以儒家伦理系统为主流,建立周密的乡绅文化作为社会道德的基石,对基层农事事宜的管束更加严厉而严密;工业化和后工业化社会的农业时宜伦理观的核心应为生产与生态兼顾,尊重自然,持续发展,彻底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历史伤痕。直到20世纪80年代,我国才仓促进入工业化和后工业化时代。我国用30年走完了发达国家300年的工业化道路并转入后工业化阶段,成就辉煌。但工业化与后工业化之间缺乏足够的伦理学发育,导致我国农业伦理严重缺失。今后中国农业需遵循农事活动的常态性原则、生态保护原则、农业地带性原则、服务市场原则等系列原则,完成继往开来的历史使命,在偿还巨额生态赤字的同时,建立符合后现代化社会需求的中国农业理论系统的全新时宜观。

(原文刊载于《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