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查士丁尼时代
第一节 查士丁尼一世
一、查士丁尼其人
查士丁尼一世(Justinian Ⅰ,527—565年在位)是这个时代的核心人物,也是该时代最重要的代表,因此,后代学者将其所在的历史时期称为“查士丁尼时代”。要了解查士丁尼时代首先必须了解查士丁尼其人其事。
查士丁尼是该王朝创立者查士丁一世(Justin Ⅰ,518—527年在位)的外甥,他作为拜占庭帝国历史上最杰出的皇帝之一,并非名门之后,而是生于乱世,出身低下,其父是拜占庭帝国巴尔干半岛达尔达尼亚行省贝德里亚纳的农民。查士丁尼青年时代因家境贫苦随其舅父从军。其舅查士丁是个文盲,行伍出身,因勇敢忠诚和作战有功升任御林军队长。由于他能自由进出皇宫,有机会接触朝中权贵,因此在阿纳斯塔修斯去世前后,成为许多觊觎皇位的大贵族争夺利用的对象。在这些贵族中,有一位名叫塞奥克里多斯(Theokritos)的大臣向查士丁提供了大笔金钱,企图利用他收买人心。一个偶然的机会查士丁被送上皇帝的宝座,这对于他这个目不识丁的赳赳武夫来说实在是勉为其难。因为,据当时的历史作家普罗柯比(Procopius,约500—565年)记载,他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在签署文件时必须使用木刻“图章”。因此,在复杂的政治角逐中,他非常器重和依靠他的外甥。查士丁尼虽然出身贫寒,但聪颖过人,其同时代作家普罗柯比将他描写成中等身材,普通相貌,圆脸卷发,面带农村人的红晕面孔,生性平和,儒雅木讷,富有同情心,常因怜悯同情而落泪,喜欢结交朋友。在随其舅父从军期间,他充分利用身在宫廷的有利时机,在君士坦丁堡浓厚的文化氛围中,刻苦读书,广泛涉猎,学习了许多有用的知识,特别是有关历史和政治方面的知识。由于舅父的信任,他很早即参与帝国上层社会的活动,目睹了达官显贵的虚伪和腐败,又由于他早年生活在社会下层,因此,对民情深有体察。
518年7月,皇帝阿纳斯塔修斯去世,查士丁一世被部下拥立为帝。据记载,查士丁能以御林军队长称帝,是采纳了其精明的外甥的主意,即利用贵族塞奥克里多斯企图通过他用大笔金钱贿赂士兵的机会,取得了部下的忠诚,并被部下抬上盾牌成为皇帝。登基伊始,查士丁便任命其外甥查士丁尼一世为恺撒(副皇帝),辅佐他治理帝国,此时他已经68岁,自知将不久于人世,故将治国大权放心地委托给36岁的查士丁尼。查士丁尼在任恺撒的九年里成为帝国军政大计的实际制定者,也是内外政策的实施人,其治国安邦的雄才大略初步得以施展。在此期间,他积极推行“清除内患,化解外争”的政策,首先即处死对皇权造成最大威胁的贵族领袖塞奥克里多斯和维塔里安(Vitalian),对企图闹事的贵族起了杀一儆百的威慑作用。同时,他取消了前任皇帝的宗教政策,重申对“尼西亚信经”正统教义的支持,暂时消除了因宗教对立造成的社会动荡。在对外关系方面,他主动结好西部教会,邀请罗马教区大主教访问君士坦丁堡,并与波斯保持友好关系。为了限制波斯人向西部扩张,他与拉茨卡人、匈奴人、阿拉伯人和埃塞俄比亚人等弱小民族结盟。这些措施实际上就是查士丁尼日后称帝推行的“重建罗马大帝国”政策的前奏曲。他的出色表现深得查士丁的赏识。特别是年迈的查士丁身后无人,更加信任查士丁尼,527年4月初,他任命查士丁尼为共治帝,正式确定了其爱甥的帝位继承权。
辅佐查士丁期间,查士丁尼十分注意网罗各方面的人才,不以出身门第为标准,任人唯贤,唯才是用,为其日后治理帝国做组织准备。在这些人才中特别突出的是他自己的妻子塞奥多拉(Theodora),她和查士丁尼一样,社会下层出身,其父阿卡鸠斯为大赛场驯兽师,负责看管比赛用的动物。塞奥多拉少年时家庭生活极为困苦,她曾和亲姊妹一起跪在大赛场上乞求本党观众的施舍。后来,由于生活所迫,她们流浪到亚历山大和安条克等地卖艺求生。当她最终在君士坦丁堡大赛场当上艺妓时,正值查士丁尼担任恺撒之际。他很快便为她天生的丽质、聪颖和对时世的见解所倾倒。经过五年的接触,年已43岁的查士丁尼完全被她所征服。525年,即在查士丁尼成为皇帝前两年,塞奥多拉与比她年长15岁的查士丁尼结婚,从此,便成为他忠实的伴侣和精明的顾问,在许多内政外交重大事件上都起了关键作用。另一位对查士丁尼统治起了重要作用的人物是贝利撒留(Belisarios,505—565年),他是巴尔干半岛色雷斯地区的农民之子。据普罗柯比记载,他相貌堂堂,一表人才,臂力惊人,善于骑射,年轻时就在农村的小伙伴们中间显出过人之处,特别重要的是他处事果敢,性格坚毅。这些品质无疑成为他未来发展为卓越将领的重要素质,也是他能够在青年时期从众多军事人才中脱颖而出的重要原因。查士丁尼一世对这个比自己小23岁的青年军官极为赏识和信任,先是任命他担任自己的卫队长,后提升他为美索不达米亚总督。贝利撒留24岁时升任东部战区总司令,这期间,他以一系列击败波斯军队的辉煌战绩显露了他的军事才华。查士丁尼就是如此不计高低贵贱地将一批才智过人、能力超群的各方面人才吸引在身边,做好了实现其远大政治抱负的组织准备。
527年8月1日,年近80岁的查士丁一世寿终正寝,同日,查士丁尼一世即位,随即任命塞奥多拉为皇后,后又任命贝利撒留为拜占庭帝国东部军区总司令,提拔了一大批军事、司法、行政管理和宗教人才。他洞察时弊,了解民意,继续推行他在恺撒任期内的各项政策。为了建立“一个皇帝、一部法律、一个帝国”的新秩序,实现重建昔日罗马大帝国的理想,他制订了全面的改革方案和对外进行征服战争的计划。为此,他放弃奢侈生活,夜以继日、废寝忘食,疯狂地工作。据记载,他清心寡欲,生活刻板,既没有娱乐,也很少休息,一心一意要实现其政治理想。
查士丁尼一世的内外政策构成了这个时代的基本内容,正像君士坦丁一世一样,他既是这个时代的主角,其推行的政策成为当时历史的主要内容,而他的行动又为其后人树立了榜样,指明了方向。
查士丁尼是拜占庭历史上最杰出的皇帝,但是他的后人却一代不如一代。他没有子女,去世后由其外甥查士丁二世(Justin Ⅱ,565—578年在位)即位。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查士丁二世与其舅妈的侄女索非亚结婚,并力图仿效查士丁尼一世,不仅沿袭旧制,而且对外也大举兴兵。但是,他缺乏治国才能,又无优秀将领辅佐,对伦巴底人和阿瓦尔人的战争屡屡失利,他在破坏了查士丁尼与波斯人的和平协议后,无力反击后者的进犯,惨遭败绩。来自多瑙河、意大利和东方前线的告急战报使他精神崩溃,得了精神病。皇后索非亚自知无力支撑帝国大厦,于是选择了年轻英俊的提比略主持军政大计,并说服查士丁同意任命后者为共治皇帝。提比略于574年被任命为共治皇帝,直到四年后查士丁去世才独立执政。
二、《罗马民法大全》
查士丁尼一世即位之初,为稳定拜占庭帝国动荡不安的局势,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改革措施。上台后,他首先着手调整帝国社会各种关系,缓和各类矛盾。他充分认识到建立完整的法律对于巩固皇权的重要性,他在《法理概要》中指出:一个好的皇帝
应该不仅以其武力而获尊荣,还必须用法律来武装,以便在战时和平时都有法可依,得到正确的指导;他必须是法律的有力捍卫者,也应是征服敌人的胜利者。
针对当时成文法律极为混乱的情况,他下令组成在著名法学家特里波尼安(Tribonian)指导下的法律编纂委员会,该委员会包括君士坦丁堡法律教授塞奥非鲁斯(Theophilus)等10名法学专家。查士丁尼即位后半年,这项工作即正式开始。当时,查士丁尼注意到帝国法律存在两大问题,其一是前代皇帝立法因时间久远,版本混乱,塞奥多西王朝所做的清理工作不够彻底,因此立法概念和规定中矛盾比比皆是;其二,前代皇帝特别是塞奥多西法典内容过于庞杂,部头太大,使用极不方便。因此,查士丁尼立法的主要任务是收集整理以前历代皇帝颁布的法令,删除其中因过时而不再适用或内容相互抵触的部分,按照“人”、“物”等立法主题重新编纂为适于使用的法典。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529年4月7日,法典编纂委员会完成10卷本的《查士丁尼法典》(Justinianean Codex),并由查士丁尼正式颁布。该法典收编范围自罗马帝国皇帝哈德连(Publius Aelius Hadrianus,117—138年在位)到查士丁尼一世时期历代皇帝颁布的法律,它注重阐明法理,所有立法概念均由法学家字斟句酌,做出适合当时社会生活的准确说明。该法律一经颁布,立即取代其他与此矛盾的旧法,成为拜占庭帝国唯一具有权威性的法典。
530年12月15日,查士丁尼再度指示特里波尼安组成17名法学家编辑委员会编纂《法学汇编》(Digest或Pandects)。他们夜以继日,查阅了一千三百年的法律文献,并于三年后编成颁布。该书汇集古代法学家的论著,共分50卷,是学者们阅读参考了2000部古书编撰的包括300万行内容的巨著。由于编撰工作十分繁重,时间又相对仓促,这部法律汇编内容比较粗糙,一些古代法律相互存在矛盾,某些法律条文的注释概念模糊不清,个别总结性的评语也有明显的错误。
为了普及法律知识,培养法律人才,查士丁尼要求特里波尼安、塞奥非鲁斯为学习法律的学生编辑了《法学总论》(the Institutions),533年发表时全书共分为四卷。该书以四百多年前罗马著名法学家盖尤斯(Gaius,117—180年)的同名作品为蓝本,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明确的法学概念简明系统地总结了《法学汇编》的全部内容,并补充了大量前述两部法典未能表明的法学定理和定义。
在查士丁尼统治末期,他又命令法学家将自己在534年以后颁布、并没能收入法典的法令编辑成《查士丁尼新法》(the Novels)作为补充。与前几部法律书有所区别的是,《查士丁尼新法》的编纂使用希腊语完成。该法于565年查士丁尼去世前颁布。
这样,查士丁尼一世就完成了《罗马民法大全》的编辑工作,为他的改革和整顿工作提供了统一的尺度,为理顺社会各种关系提供了理论依据。由于它是欧洲历史上第一部系统完整的法典,因此它不仅成为拜占庭帝国此后历代皇帝编纂法典的依据和蓝本,而且成为欧洲各国的法律范本。不仅如此,由于这部法典明确地确定了公法和私法的概念,为私有制的商品社会关系提供了法律基础,因此对近现代世界立法发展的影响也极为深远。
《罗马民法大全》的性质问题一直是法学家和史学家争论不休的问题,争论的中心点是如何评价其中有关奴隶的条款。事实上,《罗马民法大全》是通过总结和整理古代立法对现实的改革做出理论上的规范,反映查士丁尼重建罗马帝国的原则思想。第一,该法强调皇权和国家政权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宣扬君主专制思想,提出“没有任何事物比皇帝陛下更高贵和神圣”。为此,它提出“君权神授”和“君权神化”的理论,并明确指出皇帝拥有的各项权力,其中包括立法权,即皇帝的意旨具有法律效力,只有皇帝可以颁布法律,还包括国家的最高主权,即控制全部国家机器,代表整个帝国的权力,以及皇帝对国家其他经济、政治、司法、军事、宗教等各方面的权力。第二,该法提出公法优先于私法的原则,它对两者做出明确划分,即“公法是有关罗马帝国政府的法律,私法是有关个人利益的法律”,将私有制的法律内涵做了系统的阐述。这样,公法的所有权就表现为国家对捐税劳役的合理征收使用,而私法表现在对人、物、人权、物权和民事诉讼方面,私法的自由则是免税权。第三,该法肯定了教会在国家的地位,它不仅拥有主管道德权利和义务的权力,而且拥有参与国家司法活动的权力,教会法具有民法的效力,教会法庭甚至具有高于世俗法庭的地位。第四,该法继续承认奴隶制,但是,规定教、俗各界释放奴隶,改善奴隶的地位,承认奴隶具有人的地位。根据这部法典,奴隶不再像罗马法律规定的那样被视为“会说话的工具”,而是不具有法人地位的“人”,他们触犯法律将由其主人承担法律责任。第五,该法确定了社会各阶层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各阶层之间的关系,力图以法律形式稳定社会各阶层的流动,如工匠的后代只能世代做工,农夫的儿女必须永远务农,隶农则世代固着在土地上,农村的邻里之间负有相互帮助、共同完成国家税收的义务,等等。第六,该法还对婚姻、财产继承等社会生活方面做了法律规定。
三、强化皇权
加强以皇帝为首的中央集权是查士丁尼一世上台伊始首先推行的政策,这一政策是他企图重建古罗马帝国理想的核心和政治目标。皇帝专制制度始建于君士坦丁一世时代,皇帝血亲世袭皇权、皇帝总揽国家所有权力并担当最高立法者和执法者,包括军队和宫廷在内的庞大的国家机构完全对皇帝负责是这一制度的主要表现。但是,拜占庭帝国作为古代罗马帝国的继承者,其政治生活中仍然保存着大量民主制度的残余,普通臣民在帝国事务中仍然保持着许多昔日公民的权利。例如,他们仍然享有免费参与公共娱乐的权利,在皇帝的选立方面仍然有相当大的发言权。我国唐朝以前的史籍中对此也多有记载,称:“其王无常人,简贤者而立之。国中灾异及风雨不时,辄废而更立。”查士丁尼即位后,面临两种势力的威胁,其一是代表大土地贵族和旧王朝贵族势力的复辟力量;其二是不满现状的普通民众。这两种势力在532年的君士坦丁堡大起义中纷纷登台,充当了起义的主要角色,并几乎推翻了查士丁尼的统治,但是最终遭到帝国军队毁灭性的打击。
当时,首都君士坦丁堡保持着经常举行赛车会的古老传统,赛场划分为蓝、绿、红、白色四个座区,各区观众为本区赛车呐喊助威。由于当时赛事频繁,这种赛区“车迷协会”的作用日益增大,发展成为“吉莫”(意为赛区)党(史称“竞技党”),它们不仅成为参加体育竞赛各方的组织者,而且是本区民众表达政治意见的代表。当时,约有900名正式会员的蓝党代表元老院贵族和上层居民的利益,而拥有1600名会员的绿党则代表商人和富裕居民的要求,他们是势力最大的政治派别,至于红、白两派因势力较弱附属于蓝、绿两党。各党群众经常利用赛场表达政治意愿、发泄对当局政策的不满。但是,蓝、绿两党代表的阶层和意见不同,在宗教方面,前者代表信奉正统的“尼西亚信经”的信众,而后者代表“一性论派”的信徒,他们之间经常发生冲突。据记载,阿纳斯塔修斯统治时期,绿党曾利用赛场混乱在一次冲突中杀死了3000名蓝党的追随者。
532年爆发的起义原因比较复杂。首先发难的是绿党,他们除了对查士丁尼支持“尼西亚信经”派、反对“一性论派”的宗教政策不满外,还暗中支持查士丁尼的政治对手,原皇室贵族进行复辟活动,其目的是推翻查士丁尼的统治。而查士丁尼则公开支持蓝党对绿党进行迫害,“甚至一般市民,常被这些夜间作祟的土匪剥光衣服,滥加杀害;……教会和神坛也常被残酷杀害的无辜者的血所污染,那些杀人犯却公认相互吹嘘自己如何武艺高强,一剑便能置人于死地。君士坦丁堡的放荡的青年全都着上了叛乱分子的蓝服装;……债主被迫放弃了他们的债款;法官睁着眼颠倒黑白;……漂亮的男孩被从父母的怀抱里夺走;为人妻的除非她自愿一死,便会当着自己丈夫的面被人奸污”。走投无路的绿党利用参加赛车的机会向查士丁尼申述,绿党的发言人对大赛场皇帝包厢里的查士丁尼尖叫着,对新法赋予贵族的特权提出批评,对帝国官员无情欺压下层民众进行指控:“我们穷,我们是清白无辜的,我们受到了欺侮,我们不敢在街头走过;有人对我们的名号和颜色普遍进行迫害。让我们去死吧,啊,皇帝陛下!但让我们按照您的命令,为您效劳而死!”
最初,绿党以抗议蓝党的暴行为借口,将斗争的矛头指向权倾一时的大法官特里波尼安和东方大区长卡帕多细亚的约翰(John of Cappadocia),因为是他们帮助查士丁尼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蓝党贵族的法令。于是在大赛场引发了蓝、绿两派民众的冲突,并很快从赛场扩展到大街小巷。但是,在查士丁尼处死两派闹事的暴徒之后,两党之间的冲突很快就转变为一致攻击政府的行动,他们指责查士丁尼高额税收的财经政策,抱怨卡帕多细亚的约翰制定的新税收过于沉重,怒斥官员们的横征暴敛,公开否定查士丁尼一世的中央集权专制化措施。查士丁尼显然不能允许下层民众的无礼行为,下令采取镇压措施。这一公开镇压立即引发了更大规模的骚动,一部分民众在市中心放火,另一部分人砸开监狱,释放大批囚徒。这些囚徒很快成为起义的骨干力量。起初,查士丁尼企图通过谈判解决问题,他在能够容纳5万人的大赛场多次会见了起义民众,答应罢免特里波尼安和约翰,惩治贪官污吏,甚至公开承认自己对人民犯罪。但是,情绪激昂的民众尖声呐喊、愤怒的声浪淹没了皇帝的许诺。骚动变为全面的起义,民众高呼“尼卡”(Nικα,希腊语意为“胜利”)的口号,杀死查士丁尼一世的宠臣,袭击大皇宫和政府机关,进攻监狱,焚烧市政厅,并引起全城大火。起义民众还要求查士丁尼一世下台,推举失意朝臣、前朝皇帝阿纳斯塔修斯一世的侄子伊帕迪奥斯(Hypatios)为皇帝。紧急时刻,查士丁尼一世见势不好,从地道逃离大赛场,并准备弃城出逃。正当群臣议论纷纷、查士丁尼举棋未定之时,镇定自若的皇后塞奥多拉站出来阻止皇帝和部分企图出逃的朝臣,她坚定地说:
我的皇帝陛下,你可以为自救离开。喏!大海就在那边,船只也已准备起航,您也有足够的盘缠。但,我要留下!我认为凡穿上帝王紫袍的人就再也不应把它脱下,当人们不再称呼我皇后时我就不会苟且偷生。我喜欢那句老话:紫绸可做最好的衣服。
据普罗柯比记载,皇后的镇定极大地影响了在场的朝臣,查士丁尼羞红了脸,主张出逃的卡帕多细亚的约翰绝望地倒在椅子上。重新振作起来的查士丁尼立即和皇后调兵遣将,并设计将起义民众引诱到大赛场,而后,密令贝利撒留率领伊苏里亚雇佣兵军队进行了大屠杀,他们不分男女老幼、参与者或旁观者,被当场杀死3万余人。在随后进行的清算中,查士丁尼无情地屠杀任何异己势力,包括被起义民众临时推举为皇帝的伊帕迪奥斯及其家人,许多支持或参与起义、甚至态度犹豫不决的异己贵族也被株连,一时间,君士坦丁堡成为查士丁尼剪除异己分子和民众民主活动的行刑场。他的这一血腥恐怖政策消除了皇权的敌人和威胁王朝统治的隐患,基本上改变了君士坦丁堡民众参与政治的传统,甚至连赛车这种体育活动后来也逐渐取消了。
查士丁尼为加强皇权采取的另一项改革是逐步取消戴克里先的改革措施和君士坦丁时代的行政制度,将数量众多的小行省联合扩大为大省区,并将地方军政权力重新结合,特别是在东部的亚洲领土上率先推行军政权力的合二为一政策。他还在意大利的拉文纳和非洲的迦太基试行总督制,使这些边远地区的最高长官能够总揽当地各方面的权力,及时应付紧急情况。但是,在其他行省,查士丁尼仍然保持原来的制度。这一系列强化中央集权专制的政策措施确实保证了查士丁尼王朝的统治,稳定了社会秩序,使他梦寐以求的“一个皇帝”的君主专制得以实现。
四、经济改革
查士丁尼一世的经济政策主要是调整税收制度和发展国内外商业两个方面,其繁荣帝国经济的重要目的是为皇帝专制统治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
拜占庭帝国税收制度是在罗马帝国税制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最初,拜占庭国家的税收属于“土地人头税”,即在税收中包括耕地、劳动者和劳动工具等诸种因素,在一定期限内,国家对税户进行资产和劳力核算,确定税收额度。中央政府根据各地核算的结果,登记各省区的纳税额度。由于拜占庭帝国地方官吏的腐败,上述核算过程被做了许多手脚,纳税额度掺杂了极大的水分。特别是当时流行的“包税制”,即政府在从包税人那里收取了纳税额度后授予包税人在一定区域和时间内任意收缴捐税的方法,严重破坏了拜占庭帝国的税制。查士丁尼通过立法废除了包税制,下令全国官吏进行税收业务培训,检查各地税额,重新登记各省纳税单位。他指示各地税务官员必须以最大的力量和最有效的办法促使纳税人完成政府规定的税收。他还将普通税从原有的实物形式变为实物和货币混合税。
与此同时,他针对大地主和大土地贵族千方百计逃避国家税收的现象,加大了对等级税的征收。这一改革从政治上看还是对日益兴起的大贵族势力的打击。当时,帝国各地出现了许多有权有势、极为富有的大地主,例如,埃及的阿瑟欧斯家族(the Atheoses)在当地权倾一时、富及王侯,不仅在亚历山大等城市拥有房产钱庄和商店作坊,而且在埃及各地拥有大片地产和无数村庄,其畜群几乎不可数计,还拥有私人库府总管、税收官员、秘书随从、亲兵卫队和大批奴隶工匠、雇工佃户,甚至有私家警察和军队,等等。对此,查士丁尼在《查士丁尼法典》中指出:
我们得到了有关行省中存在时弊的消息,实在令人惊讶,当地的最高官员几乎无法凭自己的力量加以克服。我们极为震惊地听说,大地主们拥有的地产面积极大,他们还有私人卫队,有大批追随他们的暴民,无情地掠夺任何东西。……国家财产几乎完全落到私人手中,为私人所有,因为,包括所有畜群的国家财产被掠夺、被侵吞。对此没有任何人加以批评,因为所有官员的嘴都被金子堵住了。
为了限制大贵族和大地主的发展,查士丁尼取消了贵族地主享有的免税权,要求大地主根据各自土地的多寡和劳动力的人数按时按量地完成税收。他还借口大地主在税收问题上的违法行为,对最有势力的地主采取没收地产、强迫捐献和依法惩处的措施。他对教会地产的限制也同样严厉。上述从经济上打击大地主的政策在平息了532年尼卡起义之后推行得更加坚决。查士丁尼坚决清理包括高官显贵在内的全国税户,重新核准确定税收等级,增加新税种,整顿全国税收机构,精简各级官府,裁减官员,严厉整肃税收机构和官僚队伍。因为他清楚地认识到,帝国税收官的贪污受贿和对普通百姓的横征暴敛已经严重瓦解了国家的税收体系。事实上,这个问题已经成为破坏社会稳定,摧毁农业生产,扰乱城市财政和打乱国家正常经济秩序的关键弊病。535年,他在立法中明确了政府各级官员的职责,特别指出:官员们“应像父亲关心子女般地对待所有忠诚的公民,保护臣民们免受欺压,应拒绝各种贿赂,在司法审判和行政管理中应公正,打击犯罪,保护无辜,应依法惩治罪犯。总之,对待臣民应像父亲对待自己的孩子……无论在何处都应清廉”。法律还要求国家官吏必须关心国家利益,保证税收,尽一切可能增加国库的收入,特别要按时收缴国家已规定税额的税收。大批钦差大臣被派往各行省,检查税收情况,各地的主教也被委以监督税收的职责。凡被发现犯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官员均受到查处,撤职监禁,财产充公,而为官清廉、办事公道、税收得力的官员则受到奖励和加官晋爵。
发展商业贸易是查士丁尼经济政策的重要内容。早在罗马帝国时代,东西方商业贸易就已经十分活跃,著名的“丝绸之路”已经存在了几百年。拜占庭帝国凭借有利的地理位置,在东西方贸易中获得了巨大的利益。但是,查士丁尼对此并不满足,他希望拜占庭能在对东方的商业活动中占有更大的份额。当时,来自远东的中国丝绸和印度香料等贵重商品并不是直接到达安条克、亚历山大等拜占庭帝国各口岸城市,中途需经过萨珊波斯控制的陆路和阿拉伯人控制的海路,巨额利润要经过多次瓜分,特别是在拜占庭和波斯两国关系紧张时期,垄断东方货物几乎成了波斯人手中的一张王牌。因此,查士丁尼决心打通新的商路,发展海上势力,建立东西方之间直接的商业往来,打破波斯人的垄断。
在这一政策的鼓励下,拜占庭帝国出现了许多勇敢的冒险商人,他们积极投身到开发远东商路的活动中,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哥斯马斯(Kosmas Indikopleustes)。此人生于查士丁尼时代,因经商致富,曾活跃在东地中海地区,长期经营东方商品交易。为了寻找到东方的直通道路,他曾到过红海东岸、西奈半岛、阿比西尼亚(今埃塞俄比亚)和锡兰(今斯里兰卡),晚年进入修道院过隐修生活,写下了著名的《基督教国家风土记》。这本书准确地记载了哥斯马斯的旅行见闻,对沿途国家民族的风土人情做了生动的描写。特别难能可贵的是作者提供了其资料的来源,并对其亲眼所见的事实和亲耳听到的传闻做了严格的区分,成为拜占庭人重要的商业指南书籍。哥斯马斯在这本书中提出,大地是漂浮在海洋上的扁平陆地,其最东端是称为印度的国家,而盛产丝绸的中国只是印度的一部分,“这一丝绸之国位于印度最偏僻的地方,地处那些进入印度洋的人们左侧,……这一被称为秦尼扎的丝绸之国左边由海洋所环绕,……运载丝绸的车队要由陆地旅行,相继经过各个地区,时间不长就到达了波斯,而通向波斯的海路要漫长得多。……在秦尼扎以远,就再也既不能航行也不能居住了。……印度大陆的其他部分由发运丝绸的秦尼斯坦所占据,在此之外就再没有其他地区了,因为东部由大洋所环抱”。
查士丁尼为了保护拜占庭帝国的商业利益,不惜发动战争,与波斯人展开了激烈的对红海贸易的争夺。红海历来是连接印度洋和地中海的通道,也是对东方贸易的重要门户。查士丁尼时代,拜占庭在红海西北角大力发展港口,在阿卡巴湾里建立了阿乌拉港,在其南部又建立克里斯马港。从这里,大批来自东方的商品货物可以转运到安条克、君士坦丁堡和亚历山大,甚至直接运往西地中海各港口。查士丁尼积极支持当地阿克苏姆王国(the Arksum Kingdom)的阿比西尼亚基督教徒,发展与该王国的友好关系。当波斯商人与阿克苏姆商人发生冲突时,他甘愿冒着与波斯帝国发生战争的风险,坚决支持后者。
关于查士丁尼从中国引进育蚕技术的故事最能说明他发展对外商业的政策。普罗柯比在《哥特战争》中记载:
某些来自印度的僧侣们深知查士丁尼皇帝以何等之热情努力阻止罗马人购买波斯丝绸,他们便前来求见皇帝,并且向他许诺承担制造丝绸,以便今后避免罗马人再往他们的宿敌波斯人中或其他民族中采购这种商品了。他们声称自己曾在一个叫作赛林达的地方生活过一段时间,而赛林达又位于许多印度部族居住地以北。他们曾非常仔细地研究过罗马人地区制造丝绸的可行办法。由于皇帝以一连串问题追问他们,询问他们所讲的是否真实,所以僧人们解释说,丝是由某种小虫所造,上天赋予它们这种本领,它们被迫为此操劳。他们还补充说,绝对不可能从赛林达地区运来活虫,但却很方便也很容易生养这种虫子;这种虫子的种子是由许多虫卵组成的;在产卵之后很久,人们再用厩肥将卵种覆盖起来,在一个足够的短期内加热,这样就会导致小动物们的诞生。听到这番讲述以后,皇帝便向这些人许诺将来一定会得到特别厚待恩宠,鼓励他们通过实验来证明自己的话。为此目的,这些僧侣返回了赛林达,并且从那里把一批蚕卵带到了拜占庭。依我们上述的方法炮制,他们果然成功地将蚕卵孵化成虫,并且用桑叶来喂养幼虫。从此之后,罗马人中也开始生产丝绸了。
这段史料被后代作家广泛引用,给以多种多样的解释,引起现代学者的争论。他们或是由这段史料引申,提出古代中国实行丝绸技术封锁,或是夸大育蚕和丝织技术的神秘,或是渲染僧侣“偷盗”中国丝绸技术的过程。但是,一个无可争辩的事实是,拜占庭帝国从此发展起自己的丝织业,在科林斯、伯罗奔尼撒半岛形成了几个丝织业中心。它们又成为中国育蚕丝织技术西传的中续站,而欧洲也从此开始了其丝织业的历史。
五、宗教政策
查士丁尼的宗教政策也是围绕建立统一帝国的总目标推行的。早期拜占庭帝国历史上曾发生过三次重大的神学争论,即4世纪发生的所谓阿里乌派学说之争,5世纪的聂斯脱利教义之争和自4世纪中期开始的“一性论之争”。所谓阿里乌派学说是指亚历山大教会教士阿里乌(Arius)提出的神学理论,即认为上帝圣父和圣子在本体和本性上不同,圣父无始无终,永恒存在,其本性不变,而圣子基督为上帝所造,不能与圣父同样永恒,其本体和本性经历了发生、发展的过程,他只是体现上帝的道,因此不是神,其地位低于圣父。这一理论否定了基督救赎的可能性和人类获得上帝恩典的途径,与正统基督教神学发生冲突。围绕这一理论,教会内外分裂为不同教派,直至在君士坦丁一世直接干预下举行的尼西亚宗教会议判定阿里乌派为异端。聂斯脱利派神学是由安条克神学家聂斯脱利(Nestorius)提出的两元论神学,即认为基督神、人两性分离,其神性来自于上帝,其人性来自于马利亚。这一理论与正统的“三位一体”信仰相背,遭到罗马和亚历山大两教会的激烈反对,并于431年以弗所宗教大会上被斥责为异端。该派后流亡波斯帝国,并以波斯帝国为基地发展壮大,进而传入我国。一性论神学主张基督在所谓道成肉身后,其神性和人性合二为一。这种神学思想在埃及、叙利亚和巴勒斯坦等拜占庭帝国东部地区广泛流行。查士丁尼一世统治时期,“一性论之争”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在首都、小亚细亚、叙利亚和埃及等拜占庭东部地区,民众因此被分成两个对立的派别。据当时的史家记载,狂热的信徒们在街头巷尾、市场商店无止无休地辩论神学问题,甚至当顾客问及商品的价格时,店主竟回答“三位一体”,许多家庭也因神学分歧而破裂,几乎所有的帝国臣民都被要求在神学争论中表明自己的观点,否则面包作坊拒绝向他出售面包。帝国社会因宗教争论而造成极大的思想混乱是查士丁尼一世不能容忍的,因为他认为在一个皇帝统治下的统一帝国只能有一种宗教信仰,他要扫除一切有碍实现其政治目标的因素,要通过对宗教事务的干预恢复皇帝对教会的绝对权威,强化“至尊权”。553年,查士丁尼召集君士坦丁堡宗教大会,试图调解神学分歧。此后,他和塞奥多拉在皇宫中举行500名教士和信徒大会,讨论一性论神学。据说,查士丁尼为此专门学习神学,刻苦研究双方的意见,对那些晦涩难懂的教义信条日夜思考。事实上,他更多思考的是如何加强皇帝的至尊权。
拜占庭皇帝自4世纪基督教成为国教之初就享有控制教会的“至尊权”,这一权力是早期拜占庭皇帝作为羽翼未丰的教会的保护人而自然形成的。从理论上讲,皇权和教权的结合是拜占庭君主权力的基础,两者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皇帝需要教会从精神统治方面给以帮助,而教会则要在皇帝的直接庇护下发展起来。最初,皇帝对教会的权力是无限的,但是,随着教会实力的增加,这种权力越来越受到侵害,教会则出现了脱离皇权控制的倾向。皇帝“至尊权”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其一,召开基督教大会的权力。自君士坦丁一世于325年亲自召开第一届基督教大会后,318年塞奥多西一世在君士坦丁堡召集了第二届基督教大会,413年塞奥多西二世在以弗所召集了第三届基督教大会,此后,第四届察尔西顿基督教大会和第五届君士坦丁堡基督教大会分别由马尔西安(Marcian,450—457年在位)和查士丁尼一世于451年和553年主持召开。其二,掌握基督教高级教职人员的任免权。早期基督教教会曾建立了五大教区,即罗马、君士坦丁堡、耶路撒冷、亚历山大和安条克教区。依据第二次和第四次基督教大会的决议,罗马和君士坦丁堡两教区享有最高教区的特权。拜占庭皇帝紧密地控制这些教区,特别是罗马和君士坦丁堡主教和大教长的任命权,并对不与皇帝合作者撤职迫害。君士坦丁一世就曾免去亚历山大城主教阿塔纳修斯(Athanasios)的教职,塞奥多西二世则通过宗教会议罢免了君士坦丁堡大教长聂斯脱利教职,并将其流放。其三,参与教会事务和仲裁教会争端。皇帝们极为重视教会内部的思想动向,一方面是出于防止教会脱离皇权控制的考虑,另一方面则是及时制止宗教争端造成社会分裂。自基督教成为国教以后数百年间,皇帝们几乎参与和决定了教会所有争端的最后结果。
查士丁尼公开宣布自己是正统国教的保护人,大力支持基督教教会,兴建了许多教堂和修道院,并授予教会多方面的特权。为了更好地参与教会的争论,他认真学习《圣经》,参加基督教教义讲习班,向高级教会神学家请教。同时,他积极参与教会内部的争论,力图平息各个教派之间的教义论争,一方面强令所有异教徒改信国教,另一方面以高压手段打击不愿屈服的宗教信徒。529年,查士丁尼关闭了被视为古典思想中心和传播异教学说基地的雅典哲学院,许多不愿屈服的著名教授被流放,学院的财产被没收。雅典这个古代地中海世界的著名文化中心从此失去了最后的光荣。与此同时,查士丁尼下令所有持非正统教义的信徒限期三个月皈依国教,否则,剥夺其政治和宗教信仰权,并以重税和劳役实行经济上的迫害。“一性论派”、阿里乌派、聂斯脱利派都被列入异端的黑名单,其中对“一性论”的斗争最为激烈。这一派在埃及、叙利亚和巴勒斯坦影响最大,特别是在宫廷中,有相当数量的大臣倾向于该派,其中包括塞奥多拉。起初,查士丁尼的宗教政策并没有严格执行,但是,548年塞奥多拉病故后,他开始全面推行宗教迫害政策。他主持召开第五次基督教大会,决定严厉迫害“一性论派”信徒和所有反对其宗教政策的人士。罗马大主教维基利乌斯(Vigilius)即因此被流放,后客死他乡。
这些宗教迫害措施激起东部各省的起义。显然,查士丁尼从政治角度处理宗教问题,以高压和武力方式处理宗教问题,或调解各教派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或调和各教派之间的矛盾,最终都未能解决拜占庭帝国内部的宗教分歧。事实上,围绕“一性论”进行的神学争论不仅是基督教正统和非正统教派间的斗争,而且反映拜占庭帝国各种深刻的社会矛盾。亦即经济上比较富裕的东部各行省不满于帝国中央政府的沉重剥削,亚洲各被统治民族也对西部贵族的长期政治歧视和压迫心怀仇恨,他们利用宗教问题与朝廷对抗,而查士丁尼的基督教政策强化了这些复杂的矛盾,埋下了分离主义的祸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