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细节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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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施工现场环境卫生与文明施工

细节10:施工现场饮水卫生

(1)现场应当有合格的可供食用的水源(如自来水)。无自来水要打集水井的,集水井应离厕所、河道30m以上,集水井应落实专人消毒,集水井要加盖,用水泵等机具抽入水塔或者高位水箱,处理后才可使用。不准直接饮用河水。

(2)生活区应当设置开水炉、电热水器或者饮用水保温桶。施工区应配备流动保温水桶。水桶应加盖加锁,并配备茶具与消毒设备。

细节11:施工现场卫生保洁工作

(1)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当有防止大气、水土、噪声污染与改善环境卫生的有效措施。

(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与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3)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应当包括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4)施工现场应当设专职或兼职保洁员,负责卫生清扫与保洁。办公、生活区应当设密闭式垃圾容器。办公室内布局应合理,文件资料宜归类存放,并且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办公区与生活区应采取灭鼠、蚊、蝇、蟑螂等措施,并应定期投放和喷洒药物。

(5)施工企业应当结合季节特点,做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及防暑降温、防寒保暖、防煤气中毒、防疫等工作。

细节12:施工现场保健急救工作

(1)相对集中的工地应当设置医务室,配备经培训的医务人员。无医务室的应当配备急救医药箱。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常用药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

(2)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为作业人员提供必备的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应当定期进行体检和培训。

(3)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或者急性职业中毒时,必须在2h内向施工现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报告,并应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4)现场施工人员患有法定传染病时,应当及时进行隔离,并由防疫部门进行处置。

(5)施工企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施工现场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细节13:施工现场环境保护问题

(1)防治大气污染

①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②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应采用洒水、隔离等措施,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

③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④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⑤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施工道路由调度经理安排每日定时洒水,避免或减少施工现场扬尘。

⑥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⑦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⑧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运出场。

⑨城区、旅游景点、疗养区、重点文物保护地及人口密集区的施工现场应使用环保能源。

⑩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禁止在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2)防治水土污染

①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②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③食堂应设置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

④厕所的化粪池应做抗渗处理。

⑤食堂、淋浴间的下水管线应设置过滤网,并应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通畅。

(3)防治施工噪声污染

①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制订降噪措施,并可由施工企业自行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值进行监测和记录。

②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并应采取降低噪声措施。

③对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④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禁止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⑤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如耳塞、面罩等防护用品,也可轮岗,减少接触超标噪声的时间。

细节14:施工现场文明施工

(1)工地主要入口要设置简朴规整的大门,门旁必须设立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和工程负责人姓名等内容。

(2)施工现场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划分区域,明确管理负责人,实行挂牌制。

(3)施工现场场地平整,道路坚实畅通,有排水措施,地下管道施工完后要及时回填平整,清除积土。

(4)现场施工临时水电要有专人管理,不得有长流水、长明灯。

(5)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要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平面图布置、搭设或埋设整齐。

(6)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丢洒在楼梯、楼板上的砂浆混凝土要及时清除,落地灰要回收过筛后使用。

(7)砂浆、混凝土在搅拌、运输、使用过程中要做到不洒、不漏、不剩,砂浆、混凝土必须有容器或垫板,如有洒、漏要及时清理。

(8)要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严禁损坏污染成品,堵塞管道。严禁在建筑物内大小便。

(9)建筑物内清除的垃圾渣土,要通过临时搭设的竖井、利用电梯井或采取其他措施稳妥下卸,严禁从门窗口向外抛掷。

(10)施工现场不准乱堆垃圾。应在适当地点设置临时堆放点,并定期外运。清运渣土垃圾及流体物品,要采取遮盖防漏措施,运送途中不得遗撒。

(11)根据工程性质和所在地区的不同情况,采取必要的围护和遮挡措施,并保持外观整洁。

(12)根据施工现场情况设置宣传标语和黑板报,并适时更换内容,切实起到表扬先进、促进后进的作用。

(13)施工现场严禁居住家属,严禁居民、家属、小孩在施工现场穿行、玩耍。

(14)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要按平面布置规划固定点存放,遵守机械安全规程,经常保持机身及周围环境的清洁,机械的标记、编号明显,安全装置可靠。

(15)清洗机械排出的污水要有排放措施,不得随地流淌。

(16)在用的搅拌机、砂浆机旁必须设有沉淀池,不得将水直接排放下水道及河流等处。

(17)塔吊轨道按规定铺设整齐稳固,塔边要封闭,道碴不外溢,路基内外排水畅通。

(18)施工现场应建立不扰民措施,针对施工特点设置防尘和防噪声设施,夜间施工必须有当地主管部门的批准。

细节15:施工现场社区服务问题

(1)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制订降噪措施,并且可由施工企业自行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值进行监测与记录。

(2)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于远离居民区一侧,并应采用降噪措施,可以采用隔声吸声材料、使用低噪声设备。

(3)对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之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还应张挂安民告示牌。夜间施工通常指当日22时至次日6时(特殊地区可以由当地政府部门另行制订)。

(4)夜间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当做到轻拿轻放。

(5)严禁在施工现场外草坪、绿地、道路与树林旁堆放物料,搭建临时设施及施工作业。

(6)施工期间应当与所在辖区合作,开展共建文明活动,切实落实各类施工不扰民措施。

细节16:施工场地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应当有综合治理组织机构与治安保卫制度,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责任分解到人。

(2)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杜绝失窃偷盗、斗殴赌博等违法乱纪事件。

(3)施工单位与施工现场的外包队伍应签订治安综合治理协议书,加强法制教育。施工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生活区应当为职工设置学习娱乐场所。文体活动室应配备电视机、书报、杂志等文体活动设施及用品。

(5)施工现场要有安全生产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生活区内应当设置环境卫生宣传标牌。宣传教育用字需规范,不能使用繁体字及不规范的语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