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德维尔及《蜜蜂的寓言》
伯纳德·曼德维尔(Bernard Mandeville,1670—1733)1670年11月15日生于荷兰的鹿特丹,是18世纪初英国最有影响、最具争议的哲学家、政治经济学家和讽刺作家。他出身于名医世家,就读于鹿特丹伊拉斯谟学校,1685年进莱顿大学学医,次年曾就读哲学系,获得哲学学士学位。他在荷兰行医,主治神经科疾病和胃病。英国1688年光荣革命后,他去了英国,其初衷是“去学习英语”,后来发现英国很适合他的志向和事业,遂定居于斯,娶妻鲁思(Ruth Elizabeth Laurence),与她生了儿子迈克尔(Michael)和女儿佩内洛普(Penelope)。他一直以医养家和养文,并积极参与英国的社会政治活动。他于1691年3月回到荷兰取得医学博士学位。1733年1月21日,他因患流感卒于伦敦哈克尼(Hackney)自治市。
曼德维尔精通英语,竟使英国人以为他不是外国人。他于1703年匿名发表了第一部英语作品《小册子作者们》(The Pamphleteers),初绽讽刺之才。使他遐迩闻名的(美名或恶名),是他的寓言诗《抱怨的蜂巢,或骗子变做老实人》(The Grumbling Hive, or Knaves Turn’d Honest)和论著《蜜蜂的寓言,或私人的恶德,公众的利益》。在历史上,用非母语的英语写作,其作品堪与以英语为母语的作家媲美的名家,不乏其人,例如波兰小说家J.康拉德(Joseph Conrad,1857—1924)和黎巴嫩诗哲K.纪伯伦(Khalil Gibran,1883—1931)。
曼德维尔在英国和欧洲大陆很有名,在荷兰却并不如此,因为其代表作《蜜蜂的寓言》是以英文写成出版的。近些年来,曼德维尔的英文著作被译成了荷兰文,荷兰人才将他视为大思想家,与荷兰人文主义者伊拉斯谟(Desiderius Erasmus,1466—1536)、“国际法之父”格劳秀斯(Hugo Grotius,1583—1645)、大哲学家斯宾诺莎(Benedictus Spinoza,1632—1677)齐名。
长诗《抱怨的蜂巢,或骗子变做老实人》发表于1705年,共433行,是《蜜蜂的寓言》的契机,或曰思想酵母。此诗乃一寓言,说蜂巢虽然充满了恶德,却十分繁荣兴旺(“每个部分虽被恶德充满,整个蜂国却是一个乐园”),而蜂群一旦变得诚实,便不再互相欺骗和竞争,蜂国因此而经济萧条,衰微破败,卫国作战后幸存的蜜蜂为防止骄奢淫逸,飞进了一个树洞。曼德维尔若就此打住,此诗倒也不会惹出多大麻烦,但他在此诗的“寓意”中说:伟大诚实的蜂国只是傻瓜的空想,“纯粹的美德无法将各国变得繁荣昌盛”,“只要经过了正义的修剪约束,恶德亦可带来益处;一个国家必定不可缺少恶德,如同饥渴定会使人去吃去喝。”这一思想遂成为围绕《蜜蜂的寓言》展开论战的导火索。
《抱怨的蜂巢》并非曼德维尔的第一部寓言诗作品。1704年,他还发表了《经过修饰的伊索,或寓言通俗诗集》(Aesop Dress’d,or A Collection of Fables, Writ in Familiar Verse)。该书包含39首寓言诗,其中37首译自17世纪法国寓言作家拉封丹(Jean de La Fontaine,1621—1695)的12卷《寓言诗》(Les Fables,1668),并有所改动和生发,另两首为曼德维尔所作。这些寓言诗被看作《抱怨的蜂巢》的先声。他自创的两首诗都嘲讽了“骄傲”:《鲤鱼》(The Carp)说的是一条英国小鲤鱼游到外国的水域中,想学习“礼节和技艺”,一条鲱鱼告诫它先要学好本国的东西,却被它婉拒了,因此,它回国时仍像以前一样虚荣和无知。《猫头鹰和夜莺》(The Owl and the Nightingale)一则,说的是老鹰欲从鸟类中选拔会歌唱的守夜者,夜莺认为自己最有资格当选,便在老鹰面前巧言自贬,故作清高,却在与猫头鹰的竞争中败北,被踢出了王宫,因为后者唱得虽不好听,却愚笨而忠实。在《蜜蜂的寓言》中,曼德维尔更深入而全面地论述了骄傲:“骄傲之心与人的本性便如此密不可分(无论有些人如何巧妙地学习隐藏与掩饰骄傲),乃至没有骄傲,构成人的复合物中便会缺少一种最主要的成分。”(《道德美德探源》)“我们最有益于社会的品质,莫过于骄傲。要使社会富裕繁荣,最不可或缺的品质还是骄傲。”(见本书第一卷对《抱怨的蜂巢》的评论 [M])其中,“曼德维尔悖论”已十分昭然。
《抱怨的蜂巢》一诗没有引起多大关注,1714年出版的《蜜蜂的寓言》收入了它,并增添了对它的评论以及《道德美德探源》一文。该书1723年版又增添了《论慈善与慈善学校》和《社会本质之探究》两篇,其最后一版是1729年版。此书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遭到误读,被视为不道德之作,因为此书不但说私人的恶德能使社会繁荣,而且反对当时十分时兴的慈善学校。此书的1723年版被米德尔塞克斯郡大陪审团判为社会公害,说它蔑视宗教、危害社会。一个化名“斐罗-布利塔努斯”的人在《伦敦杂志》上撰文(即致C爵士的信),猛烈谴责此书。曼德维尔愈挫愈奋,于1729年发表了《蜜蜂的寓言》第二卷,以六篇精彩的对话,进一步阐发了他的思想,也做了自辩,构成了完整的“曼德维尔悖论”系列。
不过,曼德维尔也承认:“私人的恶德,公众的利益”这个提法“至少还应加上一个动词,其意思方能完整”,“我使用这个标题的真正理由……意在唤起注意……这就是我的全部用意。我认为任何其他用意均属愚蠢。”(见他1732年写的《致狄翁信》,Letter to Dion)而其完整的含义是:“私人的恶德若经过老练政治家的妥善管理,可能被转变为公众的利益。”(见本书第一卷《社会本质之探究》)
所谓“唤起注意”,其实就是为了“抓眼球”而措辞极端,出语惊人。曼德维尔说:“我写此书意在消遣”(见本书第二卷《序言》),“《蜜蜂的寓言》旨在娱乐有知识、有教养者,用于解决他们闲暇时不知如何打发时间”(见本书第一卷《为本书辩护》)。这是这个荷兰人典型的英国式轻描淡写(understatement),因为此书看似消遣解闷之作,实为举重若轻,即以轻松的讽刺文字,表述严肃的主题。其同代文人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1667—1745)的《格列佛游记》(Gulliver’s Travels,1726),也是如此。与之相反的手法,亦可构成讽刺,与曼德维尔同期的英国讽刺诗人蒲柏(Alexander Pope,1688—1744)的讽刺诗《卷发遇劫记》(The Rape of the Lock,1712)便是如此:明明写的是一个纨绔剪掉了美女贝琳达的一束头发,却采用了英雄双行体(heroic-couplet)的古典史诗形式。
《蜜蜂的寓言》引来的道德裁判,使人想到了马基雅维里(Niccolò Machiavelli,1469—1527)、格拉西安(Balthasar Gracián,1601-1658)、魏宁格(Otto Weininger,1880—1903)、尼采和弗洛伊德。他们惊世骇俗的著作都引来了猛烈的批判,都在人类思想史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马基雅维里的《君主论》(The Prince,1532)使他身败名裂,以致他的名字被用作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阴谋家的代称;格拉西安是西班牙修士,1647年因写了三百条《世俗生活智慧》(Oráculo manual y arte de prudentia),得罪了教会,被革除教职,遭到软禁,郁郁而终;奥地利哲学天才魏宁格写了《性与性格》(Geschlecht und Charakter,1903)之后,在维也纳贝多芬故居开枪自杀,该书更遭到了口诛笔伐,被视为大毒草;尼采和弗洛伊德也是因言得咎,恶名昭彰:尼采的超人思想被德国纳粹利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也被看作伪科学。其实,这些思想家(包括曼德维尔)引得人神共愤,其离经叛道的著作引起一百余年乃至数百年毁誉参半的争论,无不因为他们将人类社会的诸多“潜规则”写在了纸上,公诸于众。文艺复兴人文主义早已将人升格为神,因此,自私、骄傲、虚荣、奢侈、淫欲等人性弱点,一向被道德家引以为耻,讳莫如深,而曼德维尔却公开说没有这些恶德便没有社会繁荣,虽说这完全是基于社会现实的大实话,却大大有悖于上流社会的“得体”(Decency)规则,也算咎由自取,因为常识告诉我们:一些事情可为而不可言,一些事情可言而不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