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汉语文学与汉语新文学的学术维度
“汉语新文学”的倡言在学术界引起一定反响之后,不少学者积极响应,当然也有学者秉持质疑态度,但有一个现象不容忽视:越来越多的学者已经不安于传统的“中国现代文学”“中国当代文学”乃至于“中国文学”等现成概念的使用,在各种学术发言的场合总是试图通过其他概念表述上述现成概念能指与所指的内容。这在文学研究特别是文学史研究领域已经体现为一种学术趋势,在各个层次的文学教育学科范畴内也出现了相应调整的势头。
“汉语文学”作为趋向于稳定的学术概念和学科概念,其自身的科学性仍处在不断的探讨和论证之中。固然,倾向于认同和使用“汉语文学”概念并不意味着就此放弃诸如“中国文学”这样明确标示文学的国族领属关系的传统概念,然而,“汉语文学”较之“中国文学”之类的传统表述,确实具有内涵更为精准、概括力更强且指涉范围更广的学理优势。如果将“汉语文学”及和“汉语新文学”置于与传统中国文学、少数民族文学以及世界文学的关系中进行不同维度的学术审视,就更能凸显出在不同的学术论域中这一概念所具有的相当的理论内涵和强度。
一、面向古典文学的“中国”理解
最先明确使用“汉语文学”取代千篇一律的“中国文学”的,是程千帆及其弟子程章灿合著的《程氏汉语文学通史》,尽管在该书中作者还是未能彻底贯彻汉语文学的学术构思,而经常将学术讨论在“中国文学”的传统框架中展开,如仍然做出诸如“《九歌》是屈原作品中,也是中国诗歌史上最美丽的篇章之一”之类的学术判断,但本书已经非常注意从汉语文学的角度分析代表性的作家作品,并从汉语文化和汉语语种的角度论述一向被笼统地概述为中国文学的现象。许多精彩的学术议论和学术发现都是通过这样的途径创获并加以表述,例如第10章论述汉语骈化的根由,注意到“汉语言文字绝大多数一字一音、一音一义,可以在字义上、语法上、音节上用许多人为的方式来排列和组合,使骈偶成为可能”,于是,《诗经》已经昭示“汉语文学”中出现“个别的骈偶句子”,而“从东汉开始,文学语言开始在句意方面由单趋复,发展出骈偶的倾向”。这种从汉语语言规律出发审视中国文学的路数,正体现了以汉语文学为中国文学正名的内在学术必然性。
其实,用“汉语文学”替代传统的“中国文学”概念,除了便于从汉语语言特性的角度研究这种文学而外,其基本学理还蕴含在这样一种文化常识之中:以汉语承载的汉语文学已经存在发展了5000年,而“中国”作为完整的国族概念使用的历史据考才始于汉代。从逻辑上说,将未称为“中国”时代的文学追认为中国文学有违历史主义的严密和精准。
“中国”一词,有学者认为最初见于宝鸡出土的何尊,也有人认为在《尚书·周书·梓材》中最早出现:“皇天既付中国民,越厥疆土于先王。”《周礼·秋官·司寇》也有“反于中国”“辨其中国”之说。《诗经》中的《大雅·民劳》更为明显:“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国,以绥四方。……民亦劳止,汔可小息,惠此京师,经绥四国。”这些“中国”多是指“国家的中心”方位,“惠此中国”与下文的“惠此京师”相仿。到战国时期,诸子书中的“中国”多用于指中原一带,仍然是方位名词,而不是国家名称。《孟子·滕文公上》:“陈良产地,悦周公仲尼之道,北学于中国”;《庄子·田子方》:“中国之君子,明乎礼义而陋干知人心”。有人认为这里的“中国”所指的“中原”,其空域并不像后来所指的中原那样广阔。但一般可以认定为古时华夏民族聚居的区域,乃是指黄河南北地带,相对于蛮夷之地而言。《史记·秦本纪》有“其玄孙曰费昌,子孙或在中国,或在夷狄”,对比明显,正显示“中国”一词的这一意思。
当古人将“中国”理解为“帝王所都”之地之后,特别是将这一方位词在相对于蛮夷之地的意义上加以运用的时候,这一词语就很自然地被赋予了褒义,逐渐演化为国朝的美称,至少是本朝的近指。《史记·天官书》中有“其与太白俱出东方,皆赤而角,外国大败,中国胜”,以及“填星、岁星守之,中国之利,外国不利”之述,将“中国”与“外国”对举,体现了对“中国”一词的情感认同。但这种认同的结果仅仅意味着方位词在情感意义上的擢升和在象征意义上的运用,并不代表着正规的国家称谓或者是严格的朝廷范畴。正因如此,历史上曾经反复出现以“中国”宣示正统的政治情形,如南北朝时皆以“中国”自称,而将对方蔑称为“魏虏”“岛夷”之类。辽和北宋、金和南宋之际,彼此也都自称“中国”。
显然,即便是到了这个大家争相自号“中国”的时代,这些王朝及其所代表的历史都不适合概称为历史意义和时代意义上的“中国”,更何况“中国”概念还远远没有如此明确的上古甚至远古时期!将所有这样的时代都称为“中国”,将所有这些时代的文学都称为“中国文学”,不仅于史实大相径庭,于逻辑也颇有轩轾。于是,谨慎的学者即便如程千帆这样的大师,也意识到不应将古代文学贸然称为“中国文学”。无论怎样的时代,生存、发展在这一方土地上的历朝文人和民众,用汉语记录、传承了他们的歌吟和太息,就应该是汉语文学,至于它们是否隶属于严格意义上的“中国”,或者是否承认他们所自称的“中国”范畴,从文学史的角度而言,本来就没有多少考究的必要。
从这一意义上说,为我们所阅读、欣赏和研究的古代的所谓“中国文学”,是在“中国”概念并不十分确定的粗概命名的条件下,是在“中国”内涵既不明确,“中国”外延更相当模糊的意义上被认为确定的名词。有理由相信,“中国文学”作为一个完整概念并非衍生、形成于我国传统的学问体系,而是受外国学术影响、启发的结果。在中国学人如林传甲、黄人写出《中国文学史》之类的专著之前,俄国人瓦西里·巴甫洛维奇·瓦西里耶夫早已于1880年写出了《中国文学简史纲要》,日本人古城贞吉则于1897年写出了《支那文学史》。如果说林传甲等人出版于十余年之后的《中国文学史》在内容上对外国人的著作有多少借鉴尚需作细致的研究,他们在“中国文学”名目上对外国学术的借鉴则应是不争的事实。当然,外国学者从他者的角度有理由将“中国”看成一个在地理意义、政治意义、历史意义乃至民族意义上完全统一的文化整体,然而如果从上述历史情形出发,则我国学者在相关学术名目的选用方面应有更复杂的处理方略。即便是当年的中国文学研究的开拓者在筚路蓝缕之际疏失于这方面的检点,后来者完全可以加以正确的学术补救。程千帆先生用“汉语文学”而不沿袭“中国文学”成说,实在是哲人明智之举。
二、面向少数民族的中华论域
也许是当代一批学者已经意识到这一问题,他们别出心裁地选用“中华文学”概念取代“中国文学”。影响颇大的多卷本《中华文学通史》就是这种学术认知的突出成果。不过,他们使用“中华文学”倒不是清醒地意识到“中国”概念不应具有那么悠远的历史覆盖功能,而是深感于“中国”无法像“中华”那样具有更加广泛的空间和民族指涉功能。“完整意义上的中华文学史应该是涵盖中华各兄弟民族的文学贡献的文学史”,编撰者意识到,原来的“中国文学”往往并不能做到这一点,将许多少数民族文学弃置不顾或排斥在外,改用“中华文学”的概念似乎就会使得这样的文学史论述趋于完整。这样的学术努力和学术自觉相当可贵,然而也并非毫无商榷的余地。有一种学术观点便认为,“中华”实际上是“中国诸华”的意思,也有人理解为中国各脉圣人的后裔,有考证说此一语见于汉代高诱注《吕氏春秋·简选》。有人更指出“中华”之“华”即为华夏民族,相对于蛮夷而言。晋代桓温在《请还都洛阳疏》中有言:“自强胡陵暴,中华荡覆,狼狈失据。”乃将“中华”与“强胡”相对,表述的仍是“中国”原意。唐永徽四年(公元653年)颁行,由长孙无忌等19人撰文的《律疏》(正式名称为《永徽律疏》,后称《唐律疏议》),在《名例》中对“中华”之名有这样的释文:“中华者,中国也。亲被王教,自属中国。衣冠威仪,习俗孝悌,居身礼仪,故谓之中华。”这里的“中华”与桓温所用的一致,不仅完全等同于“中国”,而且蛮夷之属及少数民族并未包含其内。因此,将“中华文学”取代“中国文学”之后,便觉顺理成章地包含了少数民族文学,学理依据并不十分充足。
更重要的是,不同民族用于歌唱或叙事的语言文字未必都是汉语,那些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记载的各个时代的文学作品,如果未被翻译成或者流传成汉语,则会与汉语文学和汉语读者形成天然的语言疏隔,不仅无法在汉语为主体的文学世界被阅读和欣赏,而且一般情形下也无法进入汉语文学研究的视野。从研究者一方而言,既然对于少数民族语言的文学无法浸染,而这些少数民族文学又毫无疑问属于“中国文学”或“中华文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为什么不老老实实地将自己的研究范围框定在汉语文学之内?为什么一定要取用指涉宏大而内涵纠结的“中国文学”“中华文学”名不副实地加之于“汉语文学”之上?
“汉语文学”较之“中国文学”乃至“中华文学”,表面上看来似乎研究范围要缩小很多,其实这是一种想当然的忧虑。现实的中国虽然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但汉语文学在这个文学世界中绝对不是1/56。事实上,历来的“中国文学”研究无力将少数民族语言的文学涵盖进自己的学术视野,久而久之也无意将这样的文学纳入研究的范畴。既然“中国文学”研究,特别是在汉族学术主体和汉语学术世界,几乎百分之百地在汉语文学领域内展开并呈现其学术成果,那么如果学术概念回归到朴实而无疑义的汉语文学方面,学术的“地盘”其实并无丝毫的损失或弃置。而如果进行学术的“换位思考”,以汉语文学的概念和角度审视习惯上称之为“中国文学”的内容,则能最大限度地甚至是毫无顾忌地容纳以汉语流传的少数民族文学,并且能在汉语文学的文化整体性中确定其文学价值与历史地位。正因为有了汉语文学这样一种语种定位,以别种民族甚至是别一国度身份出现的文学也可以纳入其中进行学术论析和处理。于是,日本遣唐使阿倍仲麻吕(玄宗赐汉名晁衡)在唐都长安与诗人李白、王维、储光羲、包佶等人的交往唱和,特别是他的诗作如《衔命还国作》:“衔命将辞国,非才忝侍臣。天中恋明主,海外忆慈亲。伏奏违金阙,骖去玉津。蓬莱乡路远,若木故园林。西望怀恩日,东归感义辰。平生一宝剑,留赠结交人。”已经收入《全唐诗》。对于围绕着阿倍仲麻吕的文学现象以及他的诗歌作品,各种版本的“中国文学史”只能在唐代的对外关系这样的篇目下,进行另类的学术论述,因为这位晁衡毕竟是“日本晁卿”,纳入“中国文学”之中显然不合适。然而这的确是汉语文学的历史现象和诗歌作品,在“汉语文学”的概念之下,类似于晁衡这样来自“下国”的“上才”都理所当然地成为学术论述的对象,甚至还能成为汉语文学发展的一个重要景观和重要个案。
对于外国背景的汉语文学家是如此,对于少数民族文学的汉化成果更是这样。“汉语文学”的学术视阈完全可以弥补“中国文学”的局限,抵达“中华文学”所刻意追求的那种将不同民族的汉语文学创作融于一炉的学术境界。“中华文学”的倡导者注意到:《诗经》“作为古代的第一部诗歌总集,其中《国风》的部分便收有周代十五国的民歌,它的产地就超出原华夏族的地区。而我国的第一个伟大的诗人屈原是楚国人,当时楚国被中原华夏视为‘南蛮 舌之邦’,多属古三苗、荆蛮的地域,其风俗文化和语言都与中原地区有别”。论者没有意识到,他们所取用的“中华”本来就是“中原华夏”的概称,实际上无力涵盖这些蛮夷之地。只有从语言的角度炼滤出“汉语文学”的概念,方可将这些非传统的中原之地所产生的,但已经在传统文学中积淀为经典的文学创作涵括其中。
在相对于民族文学尤其是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的意义上,“汉语文学”作为学术概念和学科概念的科学性以及确定性,在当代文化发展的格局中得到了更加鲜明地呈现。在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中,只要顾及少数民族语言和文学的研究与教学,就必然会广泛运用“汉语文学”的概念,而同时掩藏起“中国文学”这样一种宏大题旨的表述。既然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无论在学术意义上还是在学科意义上都无法脱离中国文学或中华文学,那么在相对于这些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的层面,没有人会坚持使用“中国文学”或“中华文学”的统称概念,顺理成章、势之必然的现成概念只能是“汉语文学”。于是,人们在论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文学构成时,相对于维吾尔族语言文学而起的便只能是汉语文学。《新华每日电讯》报道,面对既能进行汉语写作又能使用维吾尔语写作的阿拉提·阿斯木等新疆作家,评论界只能关注他们“给汉语文学带来了少数民族豪迈的生命气息、浓郁的新疆地域文化以及失落的诗歌传统”。这篇报道的题目是《阿拉提·阿斯木:让汉语文学更加生命飞扬》。其实,在关注和评论这些特殊作家的时候,从学术概念方面则可能真的会“让汉语文学更加生命飞扬”。处在新疆等少数民族区域的文学评论家显然比其他地区的评论家更加敏感也更加自觉,即便不是在论述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的创作,也非常稳妥并非常得体地将他所评论的文学称为“汉语文学”。在这方面可以列举出这些具有代表性的论文:如沈维琼的《新世纪新疆汉语文学文化资源和主题精神》,以及王清海的《滞后的当代性——从新疆当代汉语文学期刊看新疆当代文学的滞后性》。在藏族地区或者藏族文学文化语境之下也是如此,朱霞在《民族文学》上发表的论文颇具代表性:《当代藏族女性汉语文学浅论》。有的民族区域评论者已经有意识地在学科意义上使用“汉语文学”概念,陈祖君的《汉语文学期刊影响下的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一书也从出版、传播的角度非常自然也非常自觉地使用了“汉语文学”的命题。
为什么少数民族地区或者少数民族文学语境下的评论者会特别自觉地使用“汉语文学”而不是“中国文学”或“中华文学”概念?答案相当明确,因为他们处身于较为敏感的民族话语、民族文化和民族文学之中,不能像传统的文学研究者和文学评论家那样,大大咧咧地将“汉语文学”解释为中国文学乃至中华文学,而必须谨慎地、科学地、精准地定义和使用“汉语文学”概念以及与之相对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概念。其实,除了少数民族文学及其相应的话语语境而外,今天的汉语文化和汉语文学还面临着非常复杂的区域性话题,这种区域性话题中包含着甚至纠结着各种同样敏感的政治、种族问题。清醒的论者应该向少数民族文学语境下的评论家学习,在学术和学科的严肃话题上尽可能谨慎地、科学地、精准地理解中国文学与汉语文学的内涵关系和外延界限,将有关学术研究和学科论证的重点框定在“汉语文学”这一可靠的概念之上。
三、面向世界文学的汉语语种
“汉语文学”作为学术概念,不仅具有历史价值形态的合理性,也不仅具有民族文化话语结构的准确性,而且还具有世界文学价值系统的科学性。“汉语文学”在国际文坛直接面对的是“世界文学”,是世界文学范畴内的各语种文学。“汉语文学”作为与“世界文学”诸种概念接轨的时代性命题,与传统的“中国文学”及其相对应的“外国文学”等国别文学处在两个不同的逻辑框架之内。当谈论“中国文学”以及与此相对应的“英国文学”“美国文学”“德国文学”“法国文学”等国别文学概念的时候,所有的论题在政治历史和族群文化的范畴内展开,而当换之以“汉语文学”以及与此相对应的“英语文学”“德语文学”“法语文学”等语种文学概念之后,所有的论题则围绕着语言种类及其相应的语言文化展开,几乎所有的政治甚至族群问题都会引退到非常次要的境地。从国别文学概念出发考察中外文学当然是非常必要的,许多文学史和文化史的问题其实离不开一定的政治历史和族群文化;然后从语种文学概念出发考察世界文学,更能够将文学史和文学现象的学术探讨严格限制在学术的范畴中,而尽可能回避政治历史和纷繁复杂的族群矛盾对于文学研究的干扰。
语言是思维的物质外壳,语言是文学所承载的工具,更重要的是,语言所体现的语言共同体的整体思维及其展露的文化特性,可以决定这种语言所承载的文学的基本面貌和基本特性。从这样的意义上说,一种语言对其相应的文学具有的就不仅仅是工具的意义,有时往往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同样是用汉语承载的文学,翻译的作品与创作的作品无论是构思方面、描写方面还是语言表述方面,都存在着难以忽略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就来自于不同语言主体的不同思维惯性,不同语言所具有的这种不同思维惯性就势必会对文学的面貌和实质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正因如此,从语种角度研究世界文学及其所属的包括汉语文学在内的各语种文学,应该比国别文学的研究更能触及文学的根基,进而深掘出文学所体现的思维特性和文化精神。
在常识范围之内,英语文学、德语文学、法语文学,当然也包括汉语文学,其所包含的文学现象和文学史内容,远远超过以国别和族群分类的英国文学、德国文学、法国文学,以及中国文学。英语文学甚至至少包含了英国文学、美国文学、澳大利亚文学等主体部分,德语文学则包含了德国文学以及奥地利、瑞士、捷克等使用德语的地区的文学,法语文学除了法国文学而外,还延伸到非洲许多地区的文学。同样,汉语文学不仅包含着中国文学的主体部分,不仅理所当然地包含着台港澳的汉语写作,而且包含着通常称为海外华文文学的那一部分,甚至还包含着中国周边汉语写作辐射区在特定时期的外国文学写作,例如韩国、日本历史上的汉语写作,泰国、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等东南亚地区至今依旧兴盛不衰的汉语写作。汉语文学是一个跨国的,当然也是超越时代的文化整体。
在这样的世界文学背景之下,汉语文学作为充满时代感且相当有活力的概念,已经被具有世界文学眼光的文学评论家和文学运作人士所普遍运用。评论家郝明工指出,“世界汉语文学,较之世界华文文学,能够体现出语种文学的汉语文学所具有的世界性,表现为汉语文学的超民族性、超国别性、超文化性,由此而消解了华文文学强化中华性的文化限制,从而显示出在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之中,汉语文学成了语种文学之后的发展将走向文化多元化这一革命性趋势”。尽管他在文中显露出要削弱“中华性的文化限制”的观念倾向可能不会引起更多的学术认同,另外试图通过汉语显示出汉语文学的“超文化性”也留有许多可商榷的余地,在提出“汉语文学”的同时前面还不忘记加上“世界”,明显地受到原有的“世界华文文学”的掣肘,但他提出用超国别性的“汉语文学”取代“华文文学”,非常有见地。海外华文文学研究专家钱虹则从汉语文学的海外创作和传播,明确表述了汉语文学在世界文学中相类于英语文学、法语文学等语种文学的地位:“它并非某国、某地区单一的文学研究,而是一种较为广泛的语种文学的研究,即汉语文学在祖国大陆以外如何传播、接受、扎根与坚守以及它与中国文学的关系等方面的研究,它不仅包括世界范围内华人华裔的中文创作,还包括华人华裔之外的人使用汉语进行的创作,如同英语文学、法语文学、西班牙语文学等并不局限于英、法、西班牙等国文学的研究一样。”
当今社会,国际之间交通、通信条件日新月异,文学写作按国家和地区划分条块的可能性越来越受到冲击,因而按照国别和地区论定文学属性的学术意图将越来越受到严峻的挑战。以在汉语文学世界影响巨大的白先勇为例,他在台湾受教育并开始文学写作,大量的作品是在移居美国以后写成的,但其中大多数又在台湾发表,有一些还在中国大陆发表并产生影响,再考虑到他当初是随家庭溃退到台湾的“大陆仔”,如果从国别文学和地区文学来论定他的文学所属便十分困难。有人将他算作台湾文学家,也有人建议将他算作美国文学的少数族裔作家,其实以他的原籍,以他部分作品的发表地,以他的读者圈和主要影响作用所在地而论,算作“中国文学作家”或大陆文学家似乎也勉强说得过去。实际上,他就是一个游离于国别和地区之间的一个汉语文学作家,在汉语文学世界里,他拥有自己的成就和影响力。所有像他这样从大陆、港澳台离散出去的汉语文学家都可以这样定位。汉语文学就是一个面向全球的汉语文学写作呈无限开放态势的文化属地。
能够敏锐地观照到汉语文学这个开放性的世界性的文化属地的人们,包括从事当代文学出版、运作的人士,都自然倾向于务实地运用“汉语文学”概念。近些年,中国内地的出版者虽然明确知道他们的文学事业须立足于中国,但更意识到单纯的“中国文学”概念,包括中国现当代文学之类,已经无法包含他们立意观照的超越于中国的汉语文学写作,于是纷纷出版类似于《世界汉语文学》这样的杂志。在甘肃,由《芳草》杂志社主办的“汉语文学女评委大奖”已经创办了7个年头。在国外,“汉语文学”在文学研究中更趋于普遍。澳大利亚圣汉国际有限公司主办的《国际汉语文坛》明确标示为全世界汉语文学创作的高品位的平台。该刊也举办有“国际汉语文学大奖”。无论是内地还是海外,汉语文学已经成为文学界立足于中国文学,超越于中国文学,在世界范围内推进汉语写作的一个时代品牌。
四、面向汉语新文学的学术掘进
显然,汉语文学在学术把握和概念运用上其实具有很大的差异性。在与古典文学的历史联系中,诚如程千帆等学者所揭示的那样,汉语文学意味着一种悠久的传统,一种与历史上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相区别但无疑起着引领作用的汉语文化的卓越而精致的形态。而在当下的世界文学联系中,包括在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的比较中,汉语文学则意味着现时的汉语写作,与传统的汉语文学在思想理念、情感方式、语言表达方面都分属于不同的文化传统。事实上,传统的汉语文学继承的是汉语文化的古典传统,而现今的汉语文学写作发扬的是形成于“五四”新文化时代的新文学传统。正像中国文学进入到新的传统架构中必然要另名为“中国现代文学”或“中国当代文学”一样,汉语文学在新文化和新文学的新传统架构中,也非常有必要命名为“汉语新文学”。有学者倾向于用“现代汉语文学”以求得对于传统意义上的“汉语文学”的区别性,不过由于“现代汉语”是一个高度紧密的学术和学科概念,很容易造成对于文学史概念和文学现象命名的某种干扰,再者,“中国新文学”原本就是现代历史时期形成的相对于“中国文学”的俗成概念,“新文学”所包含的历史意识、观念形态、语言策略,已经在中国现代文化和文学的发展过程中产生了刻骨铭心的时代影响,并且具有无可争议的新文化传统的命意,特别是在相对于传统文学的意义上,它有理由得到学术的和文化的继承。
尽管“汉语新文学”概念的提出属于一种相对独立的学术运作,但如果将“汉语新文学”概念理解为是对“汉语文学”概念的一种时代性的生发,也并非无稽之谈。“汉语新文学”的倡导者在最初的倡言中就十分推崇程千帆等所使用的汉语文学史的学术命意,而且也确曾参与倡导过“汉语文学”的概念。这样的学术逻辑为“汉语文学”的倡导者和学术实践者提供了一条可以进一步展开的思路:传统的“汉语文学”与当前面对的“汉语新文学”一脉相通。
当然,研究者有权利选择自己的学术命题,例如继续使用“中国文学”概念还是转而采用“汉语文学”概念;研究者同样有权利选择自己的学术抱负确定在哪一个层面,例如只是承认和使用“汉语文学”概念,还是往汉语新文学的方面再作推进。不过,在论述当前的汉语文学时,如果一味偏执于与传统的汉语文学相混淆的命名,则会出现表述的困难和学术的尴尬。陈晓明近些年连续使用“汉语文学”概念评论当代文学作品与当代文学现象,甚至将茅盾文学奖的成就宣布为“汉语文学的新阶段”,这方面的学术成就有目共睹。但他没有找到与汉语新文学接轨的成熟的学术术语,同时又试图在汉语文学的当代写作与传统的汉语文学之间进行学理的辩证,便祭出了“五四”以来的“汉语白话文学”这样的命题。这样的命题当然相当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