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的个体和宇宙
可能有人会问,个体和宇宙的关系从东方的观点转到我们所知道的西方的观点,这种转折是在什么时候发生的。最早的可靠迹象出现在公元前2000年美索不达米亚的文字记载中。国王和他的神之间开始有了区别,他不再是像古埃及法老一样的神王,而仅仅是服务于神的普通人,被称作神的“佃农”。他统治的城市是神在世间的财产,他自己只不过是主管或受命管理的普通人。而且,从那个时期开始,在美索不达米亚出现了神创造人并把人作为奴隶的神话。人类已经变成了微不足道的仆人,而神是绝对的主人。人类不再是神的化身,而是与神在本质上完全不同的存在,是尘世中、终有一死的自然存在。大地也只是黏土而已。物质和精神已经开始分离,我把这种情况叫作“神话的分裂”,并且我发现这主要是黎凡特后期宗教信仰的特征,在这些宗教中,时至今日最为重要的当然是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
这种思想的转变不再让人迷恋,但说到它对神话的影响,我将用一个关于洪水的神话来说明。根据许多仍然在东方流传的神话,世界范围的洪水会不可避免地在每个永世(aeon)末期发生。在印度,一个永世所包含的时间称为梵天(Day of Brahma),按4320000000年计算。随后又出现了梵夜(Night of Brahma),那时所有的存在物都消失在宇宙的海洋里长达又一个4320000000年。因此,整个宇宙一轮回的时间总计为8640000000年。据古冰岛诗集记载,神接待阵亡烈士的殿堂有540扇门,穿过这些门将会走到世界的尽头,在那里,800名准备战斗的勇士将会加入到与魔鬼的战斗中去。800乘以540恰好是432000,因此,在这里,欧洲和古老的东方似乎具有一个共同神话背景的主题。事实上,看一眼手表,我便注意到,每个小时有60分钟,每分钟有60秒,一天24小时共有86400秒。此外,在一天之中,黑夜自然跟着光明降临,第二天早晨,拂晓又随着黑暗来临。在这种宇宙白天和黑夜的神话中没有暗含任何惩罚或罪过的问题。一切完全是必然发生的,而且都是以自然的方式发生的。
现在让我们对问题进行进一步的研究:根据博古通今的迦勒底祭司贝洛索斯(Berossos)在公元前3世纪提供的巴比伦神话,从第一个苏美尔国王加冕到大洪水来临,其间跨越了432000年,这段时期由10个非常长寿的国王统治着。我们发现在《圣经》中,从亚当诞生到大洪水泛滥有1656年,在那期间也有10个德高望重的长寿老人。此外,如果我相信19世纪著名的犹太亚述研究者朱利叶斯•奥伯特(Julius Oppert)的发现,在这1656年中,共有86000个星期。
因此,早期美索不达米亚那种精确有序的模式,即世界的显现和消失构成周期性的循环,每一轮循环都因为洪水而终止,甚至得到了《圣经》的认可。然而,众所周知,在《圣经》的记载中,大洪水是耶和华对人类罪恶的惩罚,这一更为流行和令人信服的解释是一种完全不同的观念。《圣经》强调自由意志而不是现在已被忽略的更早期的观点,那种观点认为洪水的发生只是一个完全与人无关,也与罪孽无关的循环,就像白天和黑夜的交替或一年四季的转换一样。
第2种现存的关于洪水传奇的最早解释出现在公元前2000年到公元前1750年之间的两段苏美尔楔形文字的记载中。在这个故事中,愤怒的上帝名叫恩利尔(Enlil),建造方舟的是古老的苏美尔基什神塔城(ziggurat-city of Kish)的第10个国王。楔形书简出现的时期与前面提到的古老的美索不达米亚国王时期相同,国王同样也是众神的“佃农”,这种观念转变所包含的内涵是丰富的。因为,首先,奇迹的层面已经丢失在宇宙中。宇宙本身已经不再是神圣的,不再具有超越思想的神秘的光亮,而所有曾经存在的众神、魔鬼,同植物、动物及人类城市一样,都只是宇宙中发挥各自作用的部分。神圣已经从大地上转移到一个超自然的领域,在那里,只有众神光芒四射并掌管着人间的事情。
但是,另一方面,随着人类失去了与具有生命的宇宙中“有机的神圣存在”的根本同一性,并且恰恰因此,人类就得到了——或者说人类为自己赢得了通向存在的解放,并被赋予了某种自由意志。因此,他和自己分开了,被置于一种人与神的关系中,但他仍然享有自由。作为轮回的代理者,伟大的东方的神同代表一个循环并管理这一循环的监督者没有什么区别,而监督者从来不用启动和控制循环的过程。但是,与此相反,今天的西方有一个神,由于他所创造的人已经变成恶人,他自己可以决定什么时候发洪水,他可以制定人间的法律,他可以判决和惩罚人类。因此,我们处在一个全新的情境中。
神圣已经从大地上转移到一个超自然的领域,
在那里,只有众神光芒四射并掌管着人间的事情。
这个意识的根本转换使整个宇宙和宇宙中的万物沐浴在一种新的、更明亮的光辉下,就像遮住月亮、行星和其他星星光芒的阳光。在随后的几个世纪里,这种新的光辉渗透并改造了伊朗以西的整个世界。人和神不再被认为仅仅是一个单一的、非人化的存在的侧面,这一存在是超越不同名字和不同形式的诸多存在者的存在。人和神在本质上相互区别甚至相互对立,并且人从属于神。况且,现在一个人格化了的神坐在宇宙法则的背后,而不是前边。然而,正如我们知道的,更古老的观点认为,神仅仅是一种宇宙的官员,宇宙伟大的自然法则管理着神,并管理着神所做的和必须做的一切。我们现在的神则是自己决定法则如何操作,他说:“让一切都通过吧!”然后就通过了。因此,在这里更注重人格和奇思怪想,而不是固定的法则。上帝可以随时改变他的想法,正如他经常所做的那样。这一倾向使黎凡特精神更接近于欧洲本土的个人主义。不过,这里还需要做一下区分。
黎凡特强调的是服从,即人类对上帝意志的服从,无论这一意志有多么古怪。黎凡特的主导思想是:上帝已经提供了启示,这个启示已经记录在一本书中,人类只要读这本书并尊崇它就可以了。人类永远不能去批评这本书,只能接受并服从,那些不知道或拒绝这本圣洁之书的人将会遭到他们的创造者的驱逐。因此,许多大大小小的国家甚至大洲,实际上是不信神的。确实,所有源于这个地区的宗教,比如拜火教、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它们的主要思想都是,在地球上只有一个民族接受了福音,他们是拥有同一个传统的圣洁的民族,那么,它的成员就是一个历史性实体的成员,不是早期(现在的东方)神话中的那种自然宇宙的实体,而是一种超自然的神圣化的实体,总之,是一种独特的、拥有苛刻的非自然法则的社会实体。因此,在黎凡特,主要的英雄不是个体,而是得到上帝支持的选民或者教会,在教会里,个体只不过是一个成员。例如,基督教徒被庇护是因为他是经过洗礼的教会成员。犹太教徒将会被永远记住,是由于一个犹太母亲给了他生命,他便和耶和华签订了圣约。在世界末日,只有那些忠诚于圣约的人,或者在基督教中接受了洗礼、死于“神的恩典”的人,才会在神的面前复活,并且永远享用(一个令人愉快的说法是这样说的)天堂里利维坦(Leviathan)、贝希摩斯(Behemoth)和栖枝鸟(Ziz)永恒的肉餐。
把这种黎凡特共有的观念同化到希腊和罗马,这是欧洲所经历的巨大困难的一个显著标志。凯尔特民族和日耳曼人对于个体价值的感知可以在罗马天主教义中看到:灵魂在死后将会承受神的两次审判。第1次是在死后即刻进行的“个体审判”,每个个体都将受到永恒的奖赏或者惩罚;第2次是在世界末日进行的总体的“全体审判”,那时在地球上所有活着的和死去的人都会被召集起来并进行公共的审判,因此全能的上帝(他也许曾在世间允许好人遭罪、恶人享福)最终会出现在所有人的面前,所有人也会得到永恒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