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本书是计划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某些主要线索进行批判性评估的两部著作中的第一部。在接下来的一卷——至今尚未开始写作——我将关注马克思有关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和社会主义社会本身的性质等问题的思想。在本书中,我的目标将主要集中在与资本主义兴起相关的各种现象和此前世界历史的各个阶段上。我无意以一种敌对的态度去批判历史唯物主义,宣布马克思主义已变得多余和衰微。此类尝试已经不在少数,马克思的宿敌和以前信仰马克思的幻灭者已作了大量著述。我不属于这两类作者中的任何一种,尽管我也不接受“马克思主义者”的标签。我相信,对于任何试图理解18世纪以来横扫整个世界的大规模变迁的人来说,马克思有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分析仍然是一个必要的核心。但马克思那里也有许多错误、含糊和不一致,其著作的许多方面展现的是19世纪时期的思想特征,站在我们所处世纪的角度来看存在着明显的缺陷。
让我把事情说得更直率一点吧。如果“历史唯物主义”概念是意味着可以从生产力不断扩展的角度来理解人类社会的话,那么,这就是一种前提的误置,现在也到了该最终放弃它的时候了。如果历史唯物主义是意味着“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的话,那么,我就很难明白为什么如此明显错误的命题却有这么多人如此认真地加以对待。最后,如果历史唯物主义是意味着马克思的社会演进方案(从部落社会、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然后再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其中还夹杂着出现于东方的“停滞”的“亚细亚生产方式”支流)为分析世界历史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的话,那么,它就同样是一个应该被抛弃的概念。只有当历史唯物主义被看作是包含了人类实践理论的某些抽象因素的时候,那么,尽管这些因素在马克思等身的著作中只存在只言片语,它还是为当今社会理论做出了不可缺少的贡献。
这就是本书的论点,它们意味着马克思对于人类历史所做的许多一般性断言——尤其是《〈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必须小心加以对待,某些重要方面必须加以抛弃。当然,这并不是说马克思对于前资本主义或者我所说的“非资本主义”(non-capitalist)社会的见解完全没有价值。对于马克思的著作,人们经常遇到的最令人丧气的事情莫过于在某个地方通篇是一系列令人难以置信的判断,到另一地方却以最为深邃的洞察力提出了一系列完全相反的见解。因此,正如许多评论家所指出的那样,我们可以用马克思来反对马克思自己。在后面第三章我所采取的基本上就是这样一种方式,该章分析了《序言》中著名的几页,在那里,马克思讨论了“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the Formen)。在这几页中,马克思提出的观点与其有关历史过程的一般模式非常不一致。马克思在《形式》中所提出的观点对于本书的分析至关重要,因为本书的目标就是要贯彻他在那里提出的观点:检视资本主义所创立的社会世界——与其他社会组织形成强烈对比——的最明显特征。
马克思在《形式》和其他一些地方对于非资本主义社会的见解显得相对琐碎,而且通常不具有原创性。在我看来,其中的某些见解与其各种更加一般的论断一样错误。令人诧异之处倒不是这些见解无法令人满意,而是许多马克思主义者执着地要从那里找到他们所宣称的精华。与马克思所能获得的证据相比,我们今天所获得的有关人类社会种类和差异的比较性证据要广泛得多。尽管我无意提出一种有关社会类型的详细分类模式,但在提出我论点的过程中我从当代各个学科领域的确借鉴良多:尤其是人类学、考古学和地理学的著作。在提出我所得出的结论的时候,我尤其注意那些马克思很少提及或者无法加以研究的社会——由于他那个时期对这些社会几乎一无所知:比如美索不达米亚、中美洲等古代文明。我们不仅要避免对“东方专制主义”做“欧洲中心论”的解释,而且还要避免以西方的优势解读整个历史这一深厚的积习。
本书与《社会理论的核心问题》(Central Problems in Social Theory)这一早期研究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它不仅援用了该书所提出的各种理论概念,而且还很大程度上是对该书中的数页的直接扩展。该书在理论上受海德格尔哲学的影响,但更受现代地理学著作的影响,我在那里提出必须把时空关系引入社会理论的核心。在《核心问题》和本书中,我将继续回到这些主题,提出必须把认识论、方法论和经验性议题推至社会科学的前沿。与本书的实际架构相反,在进行更加抽象的推理之前,我先把本书所涉及的主要经验性议题做一归纳。我把本书称作《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批判》,但我关注的决不是完全的批判或者解构;在背离马克思的时候我想提出历史解释的某些替代性因素。
存在于我各种观点中的一种基本要素在于提出,社会系统中的时空关系必须与权力的产生联系起来考察。对于权力的关注是本书一以贯之的线索。在我看来,马克思对于权力概念从未做过令人满意的理论解释,这种失误使其历史分析方案从一开始就存在某些严重的局限。但在分析权力与支配的时候,我并不试图用尼采来取代马克思——这种做法在马克斯·韦伯的著作中很容易就可以看出来,但近来在法国的“新哲学家”以及其他一些人的著作中又以一种新的装束表现了出来。用一种类似的权力化约主义(reductionist)取代马克思所主张的化约主义并不会有多大的益处,后者强调生产力在社会组织及其变迁过程中所具有的首要地位。相反,权力必须作为社会体系架构的各种要素中的一种得到分析。《核心问题》在阐述结构化理论(structuration theory)的时候对权力进行过一般性概念分析,本书重申这一主题并尝试加以深化。权力与自由在人类社会中并不是彼此对立的,相反,权力根植于人类能动性的本质当中,指具有“换一种方式行事的自由”(freedom to act otherwise)。同样,“权力”还必须仔细地与“剥削”剥离开来。
在结构化理论中,权力被看作是通过支配性结构的再生产而产生的。我把进入支配性结构的资源区分为两种主要类型:人类支配物质世界所涉及的各种资源(配置性资源);人类支配社会世界自身所涉及的各种资源(权威性资源)。我的观点是,这两种类型的资源在不同类型的社会中以不同的方式交织在一起,第一章、第二章对这一点进行了抽象的概括,第四章以后则以一种更加详细的方式进行了论述。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将配置性资源置于首要地位,但在我看来,在非资本主义社会,对权威性资源的整理构成了社会整合和社会变迁的决定性轴心。与此相对照,到资本主义社会,配置性资源表现出无可比拟的重要性——我会在结尾章节对这一点加以详细的分析。
为了将社会系统的时空构成与支配性结构联系在一起,我引入了“时空伸延”(time-space distanciation)概念——这是我生造的数个术语中的一个,请求读者谅解。所有社会系统的结构化都发生在时空当中,但同时又“组合”(bracket)时空关系;每一个社会系统也都沿着时空和空间的维度“展开”(stretch)。时空伸延指的是社会系统如何“展开”的模式,或者打一个比方来说,指的是社会系统如何嵌入时间和空间的方式。在所有小规模社会、狩猎社会、采集社会或者定居而独立的农业社会,时空伸延主要是两种相互联系的社会组织化的结果:传统所具有的合法地位;血缘在社会关系结构化方面所发挥的作用。两者通常都栖身于宗教之所。这些社会尤其与在场(presence)或者我所说的“高在场可得性”(high presence-availability)相联系。在这些社会中,与身体缺场者的社会交往相对稀少,人类记忆(作为传统知识、一系列持续性实践、故事讲述以及神话的表现形式)则是组合时空关系的主要“储存器”。
本书自始至终强调储存能力对于不论是非资本主义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国家的重要性。储存能力通过时空伸延的范围而成为决定权力的根本因素。大部分学者在分析非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国家性质的时候总是把对“物质性”资源或者配置性资源的储存放在首要地位,作为这种观点的一部分,把“剩余”产品的产生看作是国家形成的关键。但在我看来,权威性资源的储存更具有决定性意义。权威性资源的储存是国家监控活动的基础,而监控则是强化国家权力的媒介。“监控”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收集与国家控制其所属人口的行为相关的信息;二是对行为的直接监督。不论在什么地方,农业国家的形成几乎总是与书写和符号的发明联系在一起。在大多数情况下,书写总是作为一种直接的信息储存方式而出现的:作为一种信息记载和信息分析方式,它被应用于规模不断扩大的社会管理之中。与资本主义国家强大的监控机制相比,非资本主义社会在监控的这两个方面只是以一种断断续续的方式得到发展。在我看来,缺乏对监控现象的分析是马克思历史解释的主要局限之一。现代国家监控活动的集中化已成为极权主义潜在威胁的主要基础,这是一种必须与非资本主义国家的“专制主义”区分开来的现象。本书尽管无意对极权主义作出讨论,但我认为监控概念为进行这种分析提供了手段——这将是我下一卷的目标之一。
城市理论与这些主题内在地联系在一起——或者我希望提出这样一种观点。作为宗教、仪式和商业的中心,所有社会的城市都典型地具有广泛的时空伸延特征,并因此而成为国家的主要场所(locus)。遵循芒福德(Mumford)的观点,我也把非资本主义社会的城市看作是一种特殊的“储存器”,它对非城市共同体的权力行使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不希望这一观点遭到误解。城市在非资本主义社会的国家是一种“权力集装器”(power container)——但这只有通过城市与乡村的关系才能形成。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下,这种关系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而这种差异又依赖于你所考虑的社会的总体性质。在分析城市与国家的关系的时候,我不像许多人类学家和考古学家那样过分关注国家“起源”的问题。接受克拉斯特雷斯(Clastres)有关“政治断裂”(指国家形成)而不是“剩余产品”的积累是“文明”兴起的核心特征的观点,我也把研究的重点放在了国家起源的后果而不是原因上面。这并非因为“起源”问题在我看来不重要,而是因为我分析的重心就在于比较农业国家与工业资本主义所催生的世界。
除资本主义社会之外,马克思认为还存在着其他两种主要形式的“阶级社会”:古代世界和欧洲封建主义。他把所谓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看作是“自给自足”的村庄共同体与中央集权的国家机构共存的社会秩序,后者阻碍了阶级的产生。在过去二十年里,亚细亚生产方式概念已经在社会科学著作中得到了广泛的讨论。与这一概念本身究竟有多大用途的评价一样,对于马克思就这一概念的见解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有效的评价同样差异迥然。我不打算纵览这些讨论的贡献,我所要提出的观点是,由于各种原因,马克思有关非欧洲文明的著作的中肯性极为有限,“亚细亚生产方式”是一个应该遭到抛弃的概念。首先,本书对把“生产方式”看作是个有用的分析概念的观点进行了抨击。更具体地说,马克思的分析中存在着三种明显的困难。他没有解释国家是如何从一个无阶级的社会中兴起的,至少这种观点与把国家看作只是阶级支配的有组织的媒介的观点相抵触。另外,即使从“生产力”发展的角度来看,亚细亚社会也远不是如马克思所描绘的那样是一些“停滞”的社会。最后,马克思所着重强调的印度、中国地方村庄共同体的“自给自足”特征——与私有财产的缺乏联系在一起——完全就是一种错误。私有财产不仅在亚细亚文明中极为重要(以不同的方式和不同的水平),而且在所有农业国家中也极为重要(甚至可能包括秘鲁在内,人们通常把它看作是一种极端类型的“农业社会主义”)。
基于这些方面的考虑,我用阶级分化社会来指代一般意义上的农业国家。我想马克思对阶级在亚细亚社会中的意义持保留态度是对的,而且这种保留态度也同样适用于近东文明、中美洲文明和秘鲁文明,但如果认为希腊、罗马或者欧洲封建主义就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则是一种错误。我的意思是,如果认为后者就是“阶级社会”而前者则不是的观点是一种错误。所有这些社会都不是阶级社会,对私有财产的控制在这些社会并不重要,同时,阶级支配在这些社会无论如何都没有构成国家权力的基础。我对于阶级分化社会的定义是:“社会存在着阶级划分,但阶级分析并不构成认识这一社会组织之基本结构性原则的基础。”与此相对照,从这些特定的角度出发,资本主义社会则无疑是阶级社会。
将阶级分化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进行对比并不意味着要否定马克思的观点,从某种程度上是要用马克思反对马克思自己。因为不论在把“资本主义”刻画为一种经济企业还是一种完整的社会类型方面,马克思的著作都显然不可或缺。在我看来,把马克思有关资本主义生产的动力与社会时空构成的主题联系在一起尤其重要。第五、六两章是本书的关键,它们试图阐明,社会时空关系组织形式的转变构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本质。在那里,我的观点直接依赖于第一章以一种抽象形式提出的时空关系理论。本书与《核心问题》一样,受海德格尔以各种方式阐明的有关时间与存在的观点的强烈影响。自康德以降,如各种形式的现代哲学和社会理论所表明的那样,不论是时间还是空间都没有恰当地被当作是客体(objects)或者活动的“框架”。在社会理论中,时空可以被看作是一种“在场”(presencing),看作构成社会行为的在场与缺场的持续交织。在我看来,这一理论立场所具有的含义是深远的,尽管它不假装能够解开那高深莫测的时间的性质。在本书中,我试图表明,海德格尔作为在场的时空概念与马克思对作为资本主义本质的劳动时间的分析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资本主义的产生和成熟通过两种普遍商品化过程的盛行而成为可能:一是通过货币使用的扩张而催生的产品商品化;二是通过将劳动者转变成劳动力而带来的劳动商品化。产品和劳动力本身从而变成了可以相互交换的商品。马克思说得很清楚,使这种交换成为可能的根本因素是时间本身的商品化。“商品”只是作为交换价值而存在,交换价值预先假定了相等时间的单位劳动。
时间商品化(及其与空间商品化的分离)不仅为理解资本主义所带来的社会制度的转变提供了线索,而且还为理解“生产”或者“经济”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重要性——迥异于阶级分化社会——提供了线索。在阶级分化社会,阶级剥削过程实际上很少侵入劳动过程本身。这些社会的劳动者主要是农民,尽管他们的劳动也可能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被整合到如灌溉系统等更广泛的经济体系之中,但一般来说,农民的劳动性质并不是由剥削阶级所决定。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农民对劳动过程保留着相当高程度的控制权(劳动同时还与地方共同体的自治风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剥夺劳动者所支配的生产手段和创造大规模可用于销售的劳动力,涉及阶级关系对生产过程本身的侵入:作为剩余价值生产媒介的劳动力能够根据统治阶级的协调而以一种“程序化”(programmed)的方式被编入到整体劳动过程的组织中去。
在第五章,我将展示时空关系商品化和上述阶级关系侵入劳动过程所带来的社会生活的转型。与各种非阶级社会一样,在阶级分化社会,对于时间的体验并没有与社会活动的实质分离开来。作为一种每日生活(day-to-day life)活动的组织手段,“时钟时间”(clock time)的出现是资本主义兴起的典型特征。芒福德的著作在这里再一次显得极为重要。他指出[金姆沛尔(Gimpel)也同样指出],在资本主义兴起以前的欧洲很早就存在着动力机器。时钟使利用机械建立一种崭新的生产体系成为可能。在我看来,时钟时间(一种客观时间)的普及正是时间商品化的表现,作为“衡量延续性”的时间是一种商品化的时间,它与具体的生活内容相分离。
在阶级分化社会,同样存在着大规模、组织化、协调性的人类生产劳动的例子,例如在种植园的劳动中,在寺庙、城墙、道路或者其他类型的工程建设中。但是,它们至多是此类社会经济秩序的辅助现象。然而,随着资本主义的到来,劳动力不仅被组织进了广泛的生产过程,而且还带来了家庭与工作场所的分离。在资本主义的工作场所中,广大工人体验着以前在阶级分化社会只有零星领域才存在的劳动纪律的管制。工人必须得到“管理”。然而,现代管理中的劳动纪律并不是以威胁使用暴力作为直接后盾,尽管在刚刚提到的那些例子中经常如此。这是我所讨论的资本主义以及与之相连的资本主义国家理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在资本主义社会,雇主并不是各种暴力手段的直接拥有者,它们通常集中在国家的手里。雇主对工人的控制主要基于后者的一无所有:为了维持生存他们不得不在市场上出卖劳动力。资本主义的劳动契约一方面是分析“管理”兴起的关键,另一方面又是分析劳工运动发展的关键。对工人的管理并不依赖于宗教或者道德的支柱:劳动契约对于劳资双方来说都是“自由的”,它所涉及的仅仅是经济关系。基于同样的理由,自19世纪以来,工人所获得的威胁进行罢工的制裁权也成为各资本主义经济体中的“工业关系”的基础。对劳动力的“管理”主要通过扩展工作场所中的监控得以实现。家庭与工作场所的分离这一主要现象实际上表明雇主认识到,把所有工人集中到同一个屋檐下可以更加有效地使劳动纪律得到维持。
与资本主义生产中的时间商品化联系在一起的是空间商品化。这又使我们回到了城市理论。在我看来,把工业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城市的扩张看作是阶级分化社会中既存的“城市生活”特征的普遍化是一种严重的错误。离开了社会整体,不论是阶级分化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城市都不可能得到恰当的理解。在阶级分化社会,城市是国家的“权力集装器”,城市-乡村关系构成了这些社会的基本特征。资本主义的城市化并不仅仅是以乡村社会生活为代价下的城市的扩张:它表明了资本主义所带来的作为一种新型社会整体的结构性转型。资本主义的城市化消解了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分化,这种分化构成了阶级分化文明的结构性基础,取而代之的是当代城市生活的“人造空间”(created space)的发展。部分追随列斐伏尔(Lefebvre)的观点,我把资本主义城市这种“人造空间”作为分析一种完全不同形式的平常生活的兴起的背景。这里的“日常生活”(everyday life)某种程度上具有技术的含义。当然,在所有类型的社会中,人们都过着各种形式的每日生活,他们日复一日地从事的事务中具有某种强烈持续性的因素。非资本主义社会的平常生活(daily life)契合于传统,时间则作为展现传统实践的一部分得到体验。传统是例行化(routinisation)的基础。但在资本主义的城市背景下,例行化的日常活动已经与传统相剥离。资本主义城市化背景下的“日常生活”中的大部分活动不再具有道德方面的含义,它们仅仅是习惯或者“麻木的经济强制”的表现。在这种条件下,莱恩(Laing)所说的存在于例行性平常生活中的“本体安全”程度相对较低。这是一种具有重要意义的现象,它与本书后面讨论的民族主义理论直接相关。
今天,即使是最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也都承认,马克思的著作中很少存在有关民族主义兴起的解释,同时人们也都广泛同意,马克思只是提供了一种有关资本主义国家的初步理论。的确,马克思主义作者最近为弥补第二个方面的缺陷进行了大量的工作。在本书的分析中,我对其中的部分工作进行了批判性评估。但从根本上说,本书的分析严格遵循前述观点所展现出来的思想准则。资本主义的劳动契约是“经济”与“政权”(polity)之分离的内在组成要素,这种分离则构成了资本主义国家的根本制度性特征。我将努力表明,不能把经济与政权的分离或者“隔离”等同于劳动市场或者产品市场中的竞争。但我坚持认为,经济与政权的分离涉及我前面所提到的现象:将对暴力手段的控制从阶级剥削或者资本—雇用劳动关系的轴心原则中驱逐出去。坚持契约自由和更加广泛的资产阶级一直为之奋斗的各种人类自由,与以垄断暴力手段为支撑“公共”权威存在着制度性的区别。
本书无意对促使这些现象兴起的历史条件做出详细的考察。但我的确要指出,欧洲专制主义时期与资本主义国家——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各个资本主义国家——的形成之间比人们通常所认为的更具有延续性(第八章)。绝对主义形塑了欧洲国家体系的地图,构成了民族国家形成的背景。我认为,资本主义国家是作为民族国家而出现的:资本主义与民族国家的联系并不像许多马克思主义或者非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所认为的那样仅仅是“历史的偶然”。为证实这一观点,我将在绝对主义国家、民族国家和民族主义三组概念之间做出区分。绝对主义国家仅仅出现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早期,而我所使用的民族国家概念则只有到19世纪才迈向成熟。绝对主义国家和民族国家最初都产生于欧洲,尽管民族国家体系今天已成为一种世界性现象。我想,我的分析的独特之处在于把民族国家的兴起与资本主义的扩张内在地联系在一起。绝对主义国家是阶级分化社会的组成部分,与其他地方的阶级分化社会一样——尽管与农业帝国存在着明显的差别——城市与乡村关系构成了这种社会秩序的基础。从本质上说,我的观点如下:民族国家取代城市成为“权力的集装器”塑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同时消除了旧的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共生关系。打一个现代的比方,民族国家边界的精确度恰似城墙给城市所划定的边界。自18世纪晚期以来,国家对于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国内和国际)的资本主义的发展所起的作用,远比马克思主义理论或者其对手古典政治经济学所想象的要大得多。正如我文中试图表明的那样,造成此类分析缺陷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19世纪的社会思想中盛行着一种认为资本主义经济组织本质上是非暴力的观念。这种观念忽视了导致国家内部和平的过程,一种无论在什么地方都与国家监控活动的大规模扩张联系在一起的过程,一种与处理犯罪或者“异端”的方式发生了根本的改革联系在一起的过程。同时,在欧洲国家体系和西方权力扩及世界其他地方的背景下,它还忽视了这样一种事实:资本主义国家成为军事暴力的外部经办商(purveyor)。
在许多现代历史分析中,“民族国家”和“民族主义”概念或多或少被作为同义词使用。但在我看来,既然它们可以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联系在一起,把它们区分开来也就变得至关重要。在我的定义中,作为“民族国家”概念必要因素的“民族”(nation)并不是指存在各种民族主义的情感(不论这种情感可能多么强烈),而是将自身权力伸展到特定精确领土疆界之内的管理机构的一体化。相反,“民族主义”则表现为各种形式的象征或者信仰,它们为特定地区、种族或者语言群体——这些群体的边界与民族国家的边界既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的成员提供了一种集体的体验。有关民族主义的著作尽管已如汗牛充栋,但对于这一现象的理论解释却少得令人吃惊。本书尽管无意对民族主义进行深度的耕犁,但它的确对民族主义理论可能具有的某些特征进行了探讨。在我看来,民族主义本质上是一种现代的现象,它是由于格尔兹(Geertz)所说的以传统为基础的社会再生产的“原始情感”出现实质性解体之后,旨在填补日常生活的无根性的心理情感表现。的确,所有民族主义的分析者都承认,民族主义具有“双面性”特征。它可能与启蒙和正义的形象联系在一起,但也可能唤起文化帝国主义等各种残暴的形式。在我看来,民族主义的“双面性”可以通过日常生活中本体安全的缺乏和脆弱得到解释。各种更为活跃的民族主义的一种突出现象表现在对领导者的强烈依附上,领导者被看作是体现了群体的统一。我试图表明,勒庞(Le Bon)和弗洛伊德所提出的对于权威人物的认同理论,有助于解释为什么这种认同感会成为一种强有力的动员力量,为什么民族主义具有其“双面性”。认同是一种正反情感并存的现象,它既可以引发良性的情感,也可以引发具有致命侵略性的情感。
第九章所提出的问题是:资本主义国家的特定性质是什么?通过分析当代马克思主义有关这一问题的著作,这一问题或许可以得到最好的解决。本章的探讨严重依赖于本书前面章节提出的某些命题。晚近马克思主义著作对于资本主义国家问题的探讨大部分建立在与“既存”或者想像的社会主义的比较基础上,我却主要关注于资本主义国家与阶级分化社会国家的比较。在我看来,对于资本主义国家内部动力的分析关键在于部分遵循克劳斯·奥费(Claus Offe)的观点:国家财政收入依赖于它本身并不能直接控制的资本的稳定(valorisation)和积累过程。这一条件的结构性基础是前面提到的经济与政权的分离——一种被(误)看作与国家“相对”自主性的讨论直接相关的现象。我提出了一种分析国家自主性的框架,这种框架同时与支配阶级的活动和从属阶级的斗争联系在一起。就这种斗争而言,我强烈反对T·H·马歇尔有关“公民身份权利”的观点。在他看来,这种权利或者可以仅仅被看作是自由国家的仁慈的礼物,或者被看作是资本主义为保护其劳动力资源的“功能性反应”。从某些实质的程度而言,“公民身份权利”是通过劳工运动对政治领域的积极介入而获得的。在这里,我们又回到资本主义劳动契约的意义上来了。雇主控制劳动力的主要手段在于工人必须拥有某种形式的有报酬的职业才能维持生存,以及通过监控来维持工作场所中的纪律。这就形成了资本主义长期阶级斗争的两个主要场所:一是围绕劳动契约的条件而形成的斗争;二是围绕劳动过程的控制而形成的斗争。
马克思希望阶级冲突扮演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型的媒介。本书不会就这一观点进行讨论,因为它是我下一卷打算详细分析的问题。但在结尾那一章,我将为第二阶段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批判”搭建好舞台。我尤其关注“矛盾”概念及其与社会变迁之解释的关系,但在该章的最后部分,我将介绍接下来那卷——书名为《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between Capitalism and Socialism)——的某些主题。在当代世界,我们在两种意义上处于“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社会主义是一种“既存”的现实,它居于资本主义国家权力集团的对立面。但社会主义同时也代表一系列理想,是产生于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平等和自由承诺的激进化。我们能否仍然寄希望于第二种意义上的“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今天的政治理论从来没有给自己提出过如此尖锐的问题。
我前面已经说过,本书与《社会理论的核心问题》所提出的某些抽象理论思考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在提出结构化理论的时候,我的目标主要有两个:一是承认行动概念在社会科学中的根本重要性,也就是说,社会科学必须对具有能力和知识的人类行动者做出满意的解释。二是在做出这种解释的过程中不能陷入主体主义的观点,不能对自己生于斯、长于斯的社会制度的结构性要素视若无睹。在开篇的第一章,我简要勾勒了结构化理论的基本轮廓。然而,这里简要提及它所代表的方法论立场还是非常有益的,因为它们与本书存在着关联。本书的立场是既反对功能主义又反对进化论。在《核心问题》和其他著作中,我对功能主义进行了批判,本书则对进化论进行了反驳。
马克思主义与功能主义存在着某种模糊的联系。在对马克思抱同情态度的人当中可能很少有人会愿意接受“功能主义”的标签。但功能主义的观点总是出现在许多马克思主义者或者对功能主义思想持敌视态度的其他社会科学家的著作中,有时甚至还非常明显。马克思的许多文章直接就是功能主义的口吻,或者可以以功能主义的方式加以解释。因此,对功能主义的拒斥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批判”之间当然并非毫无关联。
现在再提出功能主义的问题几乎可以使很多人立即昏昏欲睡。功能主义难道不是社会学中最冗长和最乏味的讨论主题之一吗?有时被看作是与功能主义形成亲密联盟的系统论难道不也是如此吗?我在某种程度上同意这些事实——尤其是十五—二十年前有关功能主义讨论的梦游(somnambulant)性质。我所不能接受的事实是功能主义作者所提出的问题可以被悄悄地遗忘掉。一方面,功能主义的观念在各种不同的背景下仍然广为流行。另一方面,在我的记忆中,有关功能主义的讨论远没有解决功能主义对于社会科学的作用这一基本问题。通过诉诸系统论,这些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尽管无可否认,卢曼(Luhmann)的“功能结构主义”比早期“结构功能主义”的观点要精致得多。
我的观点如下:“功能”这一术语对于社会科学或者历史来说毫无用途,的确,从根本上取缔这一术语或者类似的技术性术语将有益无害。现在,攻击功能主义的大多数人以一种有趣的方式诉诸主体主义的观点。例如,那些受普通语言哲学或者各种现象学影响的人把功能主义看作是一种决定论类型的思维,试图以一种将有意图和理性的行动者置于首要地位的思维取而代之。但在这样做的时候,他们同时也放弃了功能主义的强项:对制度和大规模社会过程的分析。要摆脱功能主义(就如第一章开篇在总结结构化理论时所表明的那样),我们必须同时承认所谓“知识丰富性”(knowledgeability)的原理——我们都是有目的的、有丰富知识的行动者,能够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提供各种理由——和社会过程在“我们背后”所发挥的作用,它以各种我们没有意识到的方式影响我们的行为。马克思把这一点总结为下述著名的格言:“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但是,要弄明白这一无可反驳的论断之含义却极为困难。
“功能主义”存在许多含义,但我这里主要把它看作是持下述观点的一种学说:第一,社会和社会系统存在着“各种需要”(needs);第二,发现使这些需要获得满足的方式构成了对特定社会过程为何如此的解释。这些特征构成了“规范功能主义”(帕森斯)和“冲突功能主义”(默顿)的核心思想,同时也构成了许多马克思主义作者那里更加隐秘的功能主义思想。
我反对功能主义主要出于如下几个方面的理由:(与结构主义一样)它建立在动态与静态、共时与历时的错误划分的基础上;通过对系统需要的强调,功能主义者没有把人类当作是理性的行动者,对自己所从事的社会行为具有大量的知识;与功能主义者一直强调的不同,系统根本就不存在需要,因此,发现“系统的需要”根本就不可能解释任何事情:没有哪一方面可以被看作是“功能主义的解释”。我将对上述每一个方面进行快速的分析,尽管它们每一个方面都可以得到更加详细的解释。
共时与历时的划分问题再一次使我们回到时间的主题,回到必须把时空关系置于社会理论的核心问题这一论点。我将断然地指出:与功能主义联系在一起(不仅是功能主义,也与结构主义联系在一起)的共时与历时划分只是逻辑性的而不是或然性的。我认为必须彻底抛弃这种划分。共时与历时划分的特征体现在:采取“无时间的快照”(timeless snapshot)的方式对社会系统进行共时性分析。通过从时间中抽离出来,社会系统各个组成要素之间的功能关系以及它们彼此联系在一起的方式可以得到分析。另一方面,在对社会系统进行历时分析的时候,则主要考察它们如何随时间而变迁的方式。由此导致的一个基本而重大的错误是:时间被看作是社会变迁。我们必须注意到,共时与历时的划分预先假定了康德的时空二元论观点,通过把时间从空间中抽离出来,从而使共时分析成为可能。但这里必须指出的重要的一点是,与在社会变迁中一样,时间(时空)同时也是社会稳定的必要组成因素。一种稳定的社会秩序必须包括现在的状况如何和过去的情况通常如何两个方面。这表明,以“无时间的快照”的方式分析社会系统是多么具有误导性,它就像给某座建筑拍真正的快照一样。因为社会系统作为系统,其“功能的发挥”(再生产)既在时间之中,也穿越时间。
我反对功能主义的第二种理由必须回到前面几段所提出的问题。功能主义理论对人类行动缺乏充分的论述——从最近的哲学对于这一概念的专注的意义而言。我想这一判断适用于帕森斯以及许多其他人的著作,尽管帕森斯把自己的方法标示为“行动参照框架”(the action frame of reference)。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但我从根本上认为,在帕森斯、阿尔都塞(Althusser)等人的方案中,人类行动者都成了“文化呆子”(cultural dopes),而不是对通过自己行动而得到生产和再生产的社会制度具有大量知识(推理性的和习惯性的)的行动者。比较功能主义者的著作与欧文·戈夫曼(Erving Goffman)的著作,后者把人类看作是具有大量技巧和知识的行动者,在社会互动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他们能例行化地应用其丰富的知识。戈夫曼向我们表明,我们对社会习俗或者制度“知道”良多,而且我们知道如何使它们得到再生产,只不过是以一种习惯意义上的实践意识出现而已。与此相反,功能主义者则贬低行动者的理性,转而拥抱“社会理性”。
我的第三点反对意见最具有决定意义。在我看来,社会系统不存在“需要”——或者“功能性需要”以及任何其他对等的术语。我以马克思有关资本主义经济中的劳动后备军作为解释的方式。马克思的分析蒙上了一层功能主义的面纱,而且也经常从功能主义的角度得到解释。资本主义具有其自身的“需要”,这种需要使系统的功能得以实现。既然资本主义需要有“劳动后备军”,因此就出现了劳动后备军。这一命题有时候还以相反的方式提出。既然资本主义的运作导致了劳动后备军的形成,这只能说明前者需要有劳动后备军。但不论哪一种观点都没有对以失业工人作为表现形式的劳动后备军的存在原因提供任何解释,更不用说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形成、存在或者消失的深层制度性特征提供解释,仅仅是因为这些社会需要这样而已。它们是作为具体条件的结果而历史地形成的,这种条件无论如何必须得到直接的分析,对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存在和消失的分析也同样如此。
“系统需要”只有从逻辑的意义上才说得过去,但它并不会给社会系统的经验需要提供什么东西。这是一种反事实性论证(counterfactual argument)。我们可以合理地提出这样一个推测性问题:“使社会系统x产生、存在和变化的条件又是什么?”对于这样一些问题的回答我们的确必须非常小心,因为很容易就会滑入功能主义的解释。以下述论断为例:“为了维持相对稳定的形式,资本主义经济必须保持特定的总体利润率水平。”这里,“必须”的力量是反事实性的:它涉及去发现满足特定结果的条件。“必须”并不是系统的性质也不是其“需要”。
我想要指出的是,结构化理论驱逐了“功能”这一概念但同时又没有放弃对长期、大规模社会过程的分析。我这里吐露一点点本书开篇所作的概要性解释或许会很有帮助。根据结构化理论的观点,所有社会行动都由处于时空当中的社会实践所组成,并通过具有技巧和知识的人类行动者得到组织。但是,这种“知识”总是一方面与行动没有认识到的条件和另一方面与行动的意外后果“联系”在一起。结构化理论的重大推进体现在对“行动”理论与前面提到的“制度”理论的对立的超越上。这种推进通过我所说的结构二重性概念得以实现。我所说的结构二重性的意思是:社会系统的结构性特征同时是社会行动的媒介和结果。阐释这一观点的方式之一是以语言为例。语言的结构性特征体现在,言说者说出一个句子的时候必须援用特定语言共同体中的特性(例如句法规则)。但是,正是言说者说出句子的行为,帮助再生产了维系该语言特性的那些句法规则。我相信,结构二重性概念对于任何社会再生产的解释来说都极为根本,同时它完全没有功能主义的弦外之音。
我们必须再一次求助于时间这一主题。根据结构化理论的观点,每一个时刻的社会再生产都涉及到三个相互交织的时间性(temporality)层次。一是直接体验到的时间性,即每日生活的持续流:追随伯格森(Bergson)的观点,舒茨(Schutz)把它称作是活动绵延(durée)。二是作为此在(Dasein)的时间性,即有机体的生命周期。三是布罗代尔(Braudel)所说的制度时间的长期绵延(longue durée):社会制度的长期沉淀和发展。同时,认识到这些时间性之间彼此渗透这一点非常重要。根据结构二重性的原理,人类有机体所从事的每一个时刻的社会互动同时都包含了制度的长时段绵延。言谈者所进行的每一次即使是最微不足道的交流都包含了语言的长期历史,在这一历史中,词汇得以形成,语言得以反复再生产。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社会科学中重视社会行动者知识的大多数理论至多只具有一种缩短的时间意识(truncated time-sense)。也就是说,他们重视舒茨意义上的绵延,但却不是布罗代尔意义上的绵延。在结构化理论中,我明确反对认为其中哪一种绵延具有逻辑上的优先性的观点。
进化论当然是一种关于时间的理论——长时间绵延中的时间消逝,并且从历史解释的意义上来书写时间。进化论尽管经常与功能主义的观点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但它通常并不像现在的功能主义那样臭名昭著。进化论支配了考古学,而且通常对社会学家也有着强烈的影响,尽管人类学对于它们的意见存在着更大的分歧。马克思主义作者实际上也以这种或者那种装束表现出进化论的观点。因为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作为一种进化论方案,不仅被用来进行历史分析,而且还被看作包含了黑格尔所试图建立的人类“普遍历史”的某些线索。
那些对马克思抱同情态度的人试图以一种重构的进化理论为基础“重建历史唯物主义”。这些尝试尽管在细节上显得有趣和有启发性,但我并不认为它们能最终站得住脚。对待马克思主义我们需要有一把激进的解剖刀,充分认识解剖那些长期以来被看作是马克思主义的不可动摇的主张的意义。进化论也存在各种各样的形式,马克思主义的或者其他种类的,本书无意对它们进行检视。然而,在我考察的所有进化论中,不论是“普遍”进化论、“单线”进化论,还是“多线”进化论,它们都无一例外地依赖于某种调适(adaptation)概念,把社会对于物质环境的调适置于首要的地位。在各种不同的理论中,“调适”或多或少可以以一种机械的方式加以理解。在马克思本人的著作中,这一概念本身并不存在多少特别的意义,其核心观点是:在不断演进的各种社会类型中,人类对于其生存环境的积极征服是生产力不断向前发展的媒介。马克思的进化论方案由数个革命性转变的阶段所组成,与那些认为社会变迁在表现上更加平和的进化论形式存在明显的区别。
出于理论和经验方面的理由,我想把“调适”概念(或者其任何同义词)从社会科学的词汇表中彻底删除,就像彻底解决“功能”概念一样。目前就前者而言,如果把它作为一条社会变迁的解释原则,那么,调适将与我已拒绝过的功能性“需要”一样属于相同的范畴。社会没有必要去“调适”(支配,或者征服)其物质环境。我们可以提出一个这样的反事实命题:每一个已经存在了一段时间的社会“必定”是为其成员的生存获得了足够的食物、住所等等。但它本身并不是一条解释原则,而是需要有一条解释原则。说得好听一点,马克思对于这一问题的看法只是一种无力的解释,他写道:“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这话当然没错,但我们不能继续推断这一“前提”相应就是人类社会的解释原则。调适或者征服物质环境是人类社会的功能性需要,因此,理解这种调适的发生方式就成为分析该社会制度的关键。这就是马克思所要表达的意思,但这个“因此”根本就说不过去。
现在,我们必须拒绝马克思著作中诸如此类论断存在的功能主义的特征。我们可以假定,并不是社会在“调适”它们的环境,这是社会成员的行为,他们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具有丰富的知识,并且希望尽可能“生产出更多的物质资源”。正是在这里,我们必须转向我论点中更具有经验性的一面,这主要体现在第三章和第四章。最近的考古学和人类学证据给征服环境的动力(和创造“剩余”物质产品)支配了社会变迁的各主要阶段的观点打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正如代尔蒙德(Diamond)所言,认为剩余生产存在其“内在的逻辑”的观点是招人怀疑的,也就是说,如果“原始”社会不存在剩余产品,那是因为它不能够生产它们——因为生产力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萨林斯(Sahlins)的观点对于这一点也提供了很好的说明,至少在许多被不适当地称作“生存的经济”中,物质稀缺并不是其中的运作原则。他说道,“稀缺是现代经济的创造和市场工业体系的驱动原则。”狩猎社会和采集社会并不必然就是贫困的社会,与现代工业的劳动者比较,即使在相对恶劣的环境下,猎人和采集者也未必是“努力工作”的典型。克拉斯特雷斯也以一种强有力的方式提出了类似的观点:在“原始社会”,人们并没有强烈感觉到物质生产扩张的需要。阶级分化社会的出现可能为生产的扩张带来了新的压力,但这通常体现在剥削阶级“榨取”能够获得的资源上。只有随着资本主义的到来,才会形成对生产力持续扩张的强调和能力。
我想所有这些观点都危及大多数进化论的核心思想,包括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的“序言”中所勾画的进化论方案。它并不只是质疑“调适”或者“生产力发展”等旧的教条,而且还包含了我所讨论的结构化(structuration)的含义。尽管马克思对实践的积极特征有所强调,但包括他在内的大部分进化论都对人类主体——包括那些生活在相对“原始”社会的人类主体——的丰富知识重视不足。从狩猎社会和采集社会向农业社会以及随后向阶级分化社会的过渡,不可避免地涉及人类主体的作用,不能仅仅把它们看作主要是“适应”物质环境的结果。例如,有大量的证据表明,“原始”社会的人们对所谓高级“文明”有着大量的知识,并积极抵制这些文明的兼并。
如果进化论的核心机制——“调适”——被去除,那么,进化论的大部分特征也就将相应消失。我对有时被称作“有限多线进化”的理论持同情和有所保留的态度,但对于这一理论,我的确不认为它有必要保留“进化”这一术语,因为它与生物学中的进化论形成了强烈的共鸣。相反,我想提出这样一种方法,即使用我所说的片断特征(episodic characterizations)和空间边缘(time-space edges)来分析制度组织和制度变迁的长时段绵延。“片断”指具有特定方向和形式的社会变迁过程,其中包含了特定的结构性转换。片断包括从部落共同体向阶级分化社会的转换——或者相反——等诸如此类的转换。谈到时空边缘,我想强调的是片断转换过程中各种类型的社会同时共存的意义。如果从进化论的角度分析历史,那么倾向的是从“阶段”(stages)的角度来思考社会变迁,某种类型的社会被另一种类型的社会所取代。但是,例如,阶级分化社会的出现并没有把部落社会从世界上消灭。工业资本主义社会也与其他不同类型的社会(包括现在的社会主义)同时存在,而且仍将继续存在下去,不论它对其他类型的社会具有多么强大的破坏或者涵化能力。时空边缘指不同结构类型的社会之间的接触形式——通常是相互依赖。它们是潜在或者实际社会转型的边缘,不同的社会组织模式之间通常存在着并不稳定的交界面。
在整个本书的讨论中,还存在着其他两个极为重要的概念。其中之一是跨社会系统(inter-societal systems)。我使用这一概念的目的主要在于抵制社会变迁的所谓“展开”模式。我所说的“展开模式”(unfolding models)指的是,把社会看作是一个孤立的单元,本身包含了发生转型的机制。在马克思主义以及其他思想流派中,直到最近,社会科学一直为展开模式所主宰。在伊曼纽尔·沃勒斯坦和阿明的著作中,不论它在某些方面受到了多大的批评,我都认为它提供了一种替代性的观点。因此,他们的著作远不是主要集中在由于资本主义的扩张而导致的“世界体系”上。他们为批判进化论提供了丰富的资料,认为西方工业资本主义在政治/经济/军事上对于世界其他地方的胜利代表了进化方案的顶点的观点完全是一种错误。尽管当代世界体系的复杂性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高,我还是要强调存在的一种普遍性缺陷:把某种类型的社会作为一个孤立的存在体。实际上,例如,与其他类型的社会一样,部落社会也存在着多元重叠的跨社会关系。
打破进化论仅有这些并不足够,我们还需要有一个进一步的概念,那就是埃伯哈德(Eberhard)所说的“世界时间”。承认世界时间就是承认跨社会系统的变迁模式给片断转换所带来的影响。某一历史背景下发生的片断转换与另一历史背景下发生的类似片断相比可能具有完全不同的形式和结果。承认这一点的重要性就是要理解下述判断的严肃意义:社会科学不可避免地是历史性的。社会科学的选择不是某种形式的进化论,也不是某种旨在寻求普遍规律的抽象的“比较社会学”。这两种情况都必须遭到抵制。
这把我们再一次带到了结尾那章的主题。我想提出的是,本书只应当被看作是对进一步反思的一种鼓励,而不是对它所提出的某些重大问题进行了彻底的分析。这种希望读者谅解的请求尤其适用于本书的总结部分,老实说,它的确仅仅是一种初步的分析。但无论如何,这些请求都无可避免地适用于我所提出的所有主要观点。所有反对马克思的进化论观点及其唯物主义历史观的主要内容的人——就像我一样——都必须对其著作的其他方面抱一种同情的态度,必须体会其整体的含义。如果马克思的目标是要通过社会分析和政治行动来改善人类社会形态,使大多数人们实现他们以前从未达到过的自由和自我实现状态的话,谁还能不同意呢?我当然也不会不同意,我也不会怀疑马克思著作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所具有的持续重要性。但是,这种情况仍然需要有大量的再思考。
在我看来,放弃马克思的进化观,既给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理论提出了特定的问题,同时还澄清了其他人所提出的可能解决方案。资本主义并不是人类“普遍历史”的最高峰——以一种矛盾的方式。因此,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型也就不可能通过求助于“历史需要”的方式来得到充分的证明,同样,资本主义的消失也不是消除所有人类不幸的万应灵丹。我不是说马克思把社会主义看作是这种万应灵丹,但谁又能否认其有关未来社会主义的本质的看法不是模棱两可的呢?谁又能否认它们没有包含某种乌托邦主义的要素?但是,如果我们承认,某些基本的剥削形式并不是起源于资本主义,甚至不是起源于更一般意义上的阶级分化的话,那么,我们就不会在概念上把一切剥削通通塞进标准的马克思主义分析模式中去。在我看来,此类剥削存在着三大轴心,它们是国家之间的剥削关系,尤其是暴力手段的控制方面;族群之间的剥削关系以及性别之间的剥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