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一、研究范畴
舞蹈教育是一个非常古老的话题,谈起这个问题,总有无穷无尽的话可以说。五千年前,中华民族的祖先就已经跳着击地为节、连臂踏歌的舞蹈,后来古书记载为“踏歌”。先人们手拉着手一起跳舞,是为了祭祀、欢庆、娱乐、练习等,史学家对此有着种种不同的猜测和推理。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早在文字语言出现之前,人类只能依靠形体动作与表情进行交流,甚至依赖它来传授生存的技能。如果说身体语言是舞蹈艺术的本体所在,那舞蹈无疑是人类“最早的教育方式”。
教育是一种古老而又悠久的社会人文现象,表现着人类寻求了解自己和未知世界的兴趣和愿望。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在世界的各个角落,舞蹈都是人类最早的社会人文活动方式之一。在古希腊,著名诗人荷马在史诗《伊利亚特》中描写过舞蹈,“光荣的跛脚之神曾筹建一个舞蹈场所,弯弯曲曲犹如在克罗索斯·达洛广阔地区曾经为阿里阿德涅少女编织成的可爱发辫那样。年轻人在那儿跳舞……”在中国,最早记录人类文化的甲骨文中就有“舞”字,描绘一个人手执牛尾在舞蹈。当代美学家苏珊·朗格这样界定舞蹈:“在一个由各种神秘力量控制的国土里,创造出来的第一种形象必然是这样一种动态性的舞蹈形象,对于人类本质所做的首次对象化也必然是舞蹈形象。因此,舞蹈可以说是人类创造出来的第一种真正的艺术。”苏珊认为,人类“第一种形象”和“首次对象化”的形象都是舞蹈。说明人类最早“自我认知”和“认识世界”都是从“动态性的舞蹈形象”开始的。舞蹈为人类的认知活动开启了第一扇窗。
舞蹈教育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研究主题,本书将重点研究舞蹈教育的高等教育阶段。所谓“高等教育”(Higher Education)是一个教育层级的概念,广义上是指一切建立在中等教育基础之上的专业教育。这个层级涵盖了学园、大学、学院、神学院、理工学院、高等技术学校以及其他颁发相关学位或专业证书的学院级教育机构(例如职业学校)。这是对高等教育“体制层面”的解读。高等教育作为人生进入社会生活最后一个智力准备的场所,是人类精神世界养成的重要阶段。大学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培养“大人之学”,让每一个接受高等教育的人,都能够掌握自己的命运,具有独立思考、批判、情感和想象的自由。
本书重点研究中美两国“高等教育阶段”的舞蹈教育活动,即“大人之学”中的舞蹈教育。艺术原本是一门“技艺性”的活动,与高等教育的接轨也历经“身份”的转变。最早将艺术提升到哲学高度的是黑格尔,在他的“绝对理念”中提出艺术是其精神复现的初级阶段。尽管还是一种不成熟、不完善的感性显现,然而“艺术”脱离了“技艺的身份”,开始进入“权力意识”的层面。后来,随着近代考古学、人类学、社会学及实证主义科学的发展,人们对艺术的认识越来越深远,艺术不仅是一种技艺的符号,还更多地承载着历史、文化、审美、民族情感等丰富内涵。直到1907年,德国美学家马克思·德苏瓦尔(Max Dessoir)所著《美学与一般艺术学》一书出现,艺术学才终于脱离美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随后,音乐学、美术学、戏剧学、电影学、舞蹈学等门类艺术学纷纷成立。艺术作为一门“学科”而建立,为进入高等教育的学科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我们将重点研究在“学科”范式下的中美高等舞蹈教育。
二、研究意义
谈及世界高等舞蹈教育,无法不提及美国。美国不仅是世界上最早建立高等舞蹈教育的国家,而且还是当今世界上舞蹈教育实践最丰富的国家之一。早在20世纪20年代,“美国高等舞蹈教育之母”玛格丽特·道布勒就在威斯康星大学的麦迪逊分校建立了第一个学分制的舞蹈专业。20世纪三四十年代,美国高校开始建立研究生层级的舞蹈教育,培养硕士与博士研究生,舞蹈艺术理论建设也同时开启。20世纪80年代,在美国平等教育法案颁布的推动下,美国高等舞蹈教育获得快速蓬勃的发展。据统计,当下美国已经在1500多所高等院校中开设了舞蹈课程,其中近360所院校设立了舞蹈专业学科。美国已经成为世界上高等舞蹈教育最发达的国家之一。
中国高等舞蹈教育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80年代进入研究生教育阶段。与美国相比,我们延迟了近半个世纪。但是,中国却有着非常丰富的舞蹈艺术教育历程。礼乐文化时期,在“制礼作乐”的影响下,中国就开始了乐舞文化的教育。春秋战国时期,培养职业女乐的教育机构在民间和宫廷中广泛盛行。回顾中国舞蹈史,舞蹈教育不仅仅在漫长的封建儒家文化中延绵不断。在现当代,舞蹈与当代新中国的发展也是息息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国家重视艺术的发展,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建立艺术类中专。伴随着恢复高考,有些学校改制为大学,有些合并入高校,它们成为中国高等舞蹈教育的星星之火。1999年,“素质教育”成为中国教育发展的新方向,伴随着“美育”时代的到来,高等舞蹈教育很快形成燎原之势。至今,全国已有300多所高校建立起了以“学科”为基础的舞蹈系部。这一切的发生,只经历了短短10余年。
无论是中国还是美国,都是世界高等舞蹈教育的重要力量。作为研究对象,它们本身都具有丰富的研究内容。笔者从历史到案例,再到分析,选择这个领域不同于他者的研究视角,探索前人没有涉及的领域,此为本研究的意义之一。诚然,“比较”“借鉴”和“反思”更是本书的重点。从微观层面,2015年,中国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专业舞蹈院校——北京舞蹈学院,提出教育改革的新诉求。历经近40年的高等教育阶段,要改变原有办学模式,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从宏观层面,中国高等舞蹈教育也面临着集体的困惑。职业舞蹈教育方面,我们培养了众多世界一流的舞蹈表演艺术家,却没能培养出“世界级”的舞蹈编导。非职业舞蹈教育又总是被束缚在职业舞蹈教育的“专业型”瓶颈中,未能走出独立发展的道路。从政策层面,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舞蹈艺术教育终于能够名正言顺地进入我国中小学生的课堂。如何面对普通青少年开展舞蹈教育,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还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中国高等舞蹈教育正处于密集的“转型期”。比较研究美国高等舞蹈教育,并非为了“拿来主义”,也非为了“他山之石”,笔者只是希望拓展我们的教育思路,不拘泥于“某一个”。
本书在跨文化研究的视野下,希望构筑起中美高等舞蹈教育内部各分支系统之间,以及本体与外部教育环境之间沟通的中介桥梁。笔者从个案切入,深入地比较中美高等舞蹈教育在历史、教育方式、办学模式、课程体系,以及艺术教育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差异,探寻不同背景下两国高等舞蹈教育的发生、发展和转型的差异化路径,探索形成的原因。在这个过程中,根据美国高等舞蹈教育发展的内在逻辑,我们自然能够解读出如何处理技术与理论、审美与技艺等众多舞蹈艺术教育内部不可回避的二元悖论难题。这将是本研究的核心意义。
三、研究现状
学术问题的“研究热度”能够从侧面说明这个学术问题的重要性与紧迫度。以“舞蹈教育”作为核心词汇,通过中国知网在“主题”中搜索,相关文章有12564篇。这个领域的研究从1999年以后成为学术热词,每年知网收录文章百余篇,2015年甚至达到1723篇的峰值。由此可见,“舞蹈教育”已然成为一个关注度很高的研究领域。
面对如此浩瀚的研究资料,笔者针对本书的研究范畴,重点梳理“中国高等舞蹈教育”“美国高等舞蹈教育”“美国艺术教育”“美国高等教育”和“中美舞蹈教育比较”五个相关领域的研究现状。通过对前人研究成果的梳理,如同摸清河水的流动,帮助我们寻觅本书的写作方向。
(一)针对中国高等舞蹈教育的研究
2000年,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了吕艺生先生的专著《舞蹈教育学》,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舞蹈教育学的著作。书中全面系统地论述了舞蹈教育的原理、地位、作用、目的、制度和管理等方方面面的内容,从理论高度建立起了“舞蹈教育学”这门学科,实现了舞蹈教育从“研究现象”到“科学体系”建构的转变。之后,不少学者都开始关注该领域研究。在专著方面,于平先生的《高教舞蹈综论》讨论了高等舞蹈教育中管理、学科建设、创作、交流等方面的问题;王国宾教授编著的《舞蹈教育战略与发展》和《文化视野与舞蹈高等教育研究》分别从以北京舞蹈学院为案例引申出作者对中国高等舞蹈教育发展方向的思考,到以文化为基调探索中西方不同文化中的高等舞蹈教育;黄小明主编的《高师音乐舞蹈教学论》,资华筠、刘青弋主编的《舞蹈美育原理与教程》等著作,则是针对高等舞蹈教育中“高师教育”和“美育”专题展开研究。
舞蹈教育研究的兴起,也吸引了许多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加入这个领域的研究,如华中科技大学丁翠苓博士的论文《台湾高等舞蹈专业教育发展之研究》;中央民族大学李廷海的博士论文《社会文化变迁与中国民族舞蹈艺术教育创新研究》等。近年来,从历史、教学、课程、区域等方面研究舞蹈教育的硕博士论文有30余篇。研究论文主要分为以下几类:一是研究宏观政策和教育体系的优缺,提出理想的改革方案。二是论证舞蹈教育在提高学生素养中的必要性,认为舞蹈教育是素质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总结不同区域、学校、教师、科目的舞蹈教育特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且推广经验的文章。总体来讲,研究领域已经涉及高等舞蹈教育的很多方面,但是文章整体的风格偏向理论层面,教育实践类的文章较少。
(二)针对美国高等舞蹈教育的研究
目前,我国学术界针对美国舞蹈教育的研究成果较少,细化到高等教育领域更是少之又少。2004年,欧建平在《艺术教育》上发表的《舞蹈艺术的天地——美国舞蹈高等教育考察报告》开启了对美国舞蹈教育的梳理,该文介绍了当时全美名列前茅的10所舞蹈教学机构,概括了各个学校在舞蹈教育方面的优势和特征。之后,在欧建平先生的指导下,他的硕士研究生分别完成了对17、18、19世纪和20世纪初美国舞蹈教育史的梳理,博士研究生黄昕还深入系统地完成了对“美国高等教育之母”玛格丽特·道布勒和美国高等舞蹈教育发生背景的溯源研究。欧建平研究员带领中国艺术研究院的研究生们作为一个学术群体,对美国舞蹈教育的研究做出了奠基性的工作。此外,中央民族大学比较教育学的硕士研究生杨晓玲,以俄亥俄州立大学舞蹈系为个案探索了当代美国高等舞蹈教育人才的培养模式。这些成果都为本论文的研究提供了有价值的素材。
(三)针对美国艺术教育的研究
1998年,刘沛翻译的《美国艺术教育国家标准》在《中国美术教育》上发表,掀起了中国学者对美国艺术教育研究的热潮。一些学者通过访问美国大学,翻译美国艺术教育方面的专著,编著了大量该领域的研究成果。其中,代表性的著作有沈致隆先生的《亲历哈佛:美国艺术教育考察纪行》,王伟的《当代美国艺术教育研究》,王柯平和杨平等合著的《美国艺术教育新台阶》,郭声健的《美国音乐教育考察报告》,东北师范大学张波的博士论文《美国艺术教育思想发展研究》等。另外,中国社会科学院滕守尧先生还组织一批学者,主持译介了四批以美国为主,包括德法等国的“美学·设计·艺术教育丛书”,其中包括了不少西方流行的艺术教育教材,如《艺术教育:批评的必要性》《美学与艺术教育》《艺术批评与艺术教育》《艺术创造与艺术教育》《艺术史与艺术教育》《艺术感觉与美育》《西方艺术教育史》等。
(四)针对美国高等教育的研究
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教育学学科体系中。由于该学科是一门成熟的传统学科,研究成果十分丰富。代表性著作有陈学飞的《美国高等教育发展史》,施晓光的《美国大学思想论纲》,冯培荣、陈瑞意合编的《美国高等教育指南》,郭德红的《美国大学课程思想的历史演进》,滕大春的《今日美国教育》和《美国教育史》等。这个领域的研究内容,涉及对美国高等教育的历史梳理,对思想史、政策、法制等的研究,甚至细化到对不同类型大学的介绍与分析,不同时期教育的特征、变迁等。无论专著与译著都有不少研究成果。
(五)针对中美舞蹈教育比较的研究
这个方面的成果与笔者研究内容的“关联度”最高。笔者在完成博士论文期间,在搜索这个领域的内容时,几乎还没有发现任何体系性的研究。而在本次修订过程中,却发现该领域出现了不少有价值的研究成果。这种变化既说明了该领域的研究在实践教育活动中的需求性引起学者们的普遍关注,从而引出更多学术成果的出现,也说明了该领域的研究价值。
中国著名的舞蹈教育家郑慧慧教授在2016年初出版了她的个人专著《舞蹈的力量——中外舞蹈素质教育历程》。郑老师在多年中外舞蹈教育史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素质教育的视角切入,梳理了中西方人类历史上重要时期舞蹈教育的基本情况,该书重点关注了“史学”方面的研究。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的王杰老师,在博士论文的基础上出版了专著《中美综合性大学舞蹈教育理念比较》。这本书通过两国综合性大学中代表性的舞蹈教育案例,展开中美舞蹈教育“培养目标”“人才定位”“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分析研究,探索比较了两国舞蹈教育观念、课程与教学等方面的差异性。福建师范大学王晓茹老师在读博期间完成论文《舞蹈教育的“成人”价值——以西周雅乐舞教育和古希腊舞蹈教育为考察对象》,该文章从中西方舞蹈教育的发生切入,辨析中西方舞蹈教育的本源所在,最终提出了“成人”的舞蹈教育哲学观。这对后续研究舞蹈教育“价值论”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此外,还有两篇硕士论文,即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徐瑾的《中美中小学舞蹈教育比较研究》和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崔洁的《中西舞蹈教育之比较引发的思考》。这些成果都从不同角度填补了该领域的研究空白。
四、研究途径
本书分为上、中、下三个部分,共十章。按照从历史到现在、从具体到抽象、从现象到理念、从实践到制度的路径展开对中美舞蹈高等教育的比较研究。
上篇为“中美高等舞蹈教育的历史与现状”。了解历史,才能够明晰当下舞蹈教育状态的成因。本编从中美两国高等舞蹈教育产生之时为起点,梳理了近百年的历史。由于篇幅限制,笔者重点关注中美高等舞蹈教育发展过程中,尤其是转折时期出现的关键人物与事件,研究厘清事物发展的基本脉络,描述当下现状。中国高等教育从“早期专业型”舞蹈教育开始,随着倡行“素质教育”的国家教育转型,“美育”中的舞蹈教育获得发展的机会。尽管中国尚未广泛建立起普及型的舞蹈教育模式,但在教育环境中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和机构意识到它的重要意义。美国与中国的发展方向正好相反。高等舞蹈教育孕育在体育学科中,创始者先认识到舞蹈的人文教育价值,随着现代舞和芭蕾等表演艺术在美国的发展,专业化的舞蹈教育才开始进入大学校园。当下,人文范畴的舞蹈教育成为通识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大学中,通识与专业舞蹈教育并行,共同组成了美国的高等舞蹈教育。
无论是中国还是美国,都拥有几千所高校,高等教育体系十分庞大。笔者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查阅整理了中美开展高等舞蹈教育的机构名单,通过“附录一”和“附录二”罗列了学校的名单。该统计作为一份个人的研究梳理,尚有未涉及的机构,还需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但是,通过它们已经能够很清晰地看出,舞蹈作为一门学科或者一种教育方式,已经在中美两国高校中遍地开花。在本编第二章中,笔者对这些机构的分布和现状进行了研究,发现舞蹈教育已经渗透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育、通识教育、审美教育、人文教育,甚至校外、课外、学生团体活动等各个领域。舞蹈在不同的教育范畴中,总是肩负着不同的教育目的和审美意义。这一章有助于从宏观上厘清中美高等舞蹈教育的框架,也便于了解各个学校在国家高等舞蹈教育体系中的准确坐标。
中篇为“中美十所高等院校舞蹈教育的比较”。如何在几百个院校中选取研究个案,是研究过程中最难抉择的环节。中美高等院校中舞蹈教育类型繁多,很难一一对位,是个现实问题。在选择研究个案时,笔者首先排除了两年制的专科院校。这些院校虽然隶属于高等教育,但是,无论中美,这类学校的教育目标都是培养“实用型”人才,教育方式更倾向于中等教育。除此以外,中美舞蹈教育主要呈现为两种类型,即职业型舞蹈教育(或称专业型教育)和非职业型舞蹈教育(或称审美教育、素质教育、通识教育)。具体在职业舞蹈教育中,首先,表演人才的培养是舞蹈教育的关键。笔者在样本选择时,以典型性为原则,选择这个领域中最具代表性的北京舞蹈学院和茱莉亚学院为研究对象,探讨两国舞蹈表演人才的不同培养方式。其次,舞蹈教育专业是职业舞蹈教育中另一个热议的话题。在中国,师范院校中开设舞蹈教育的现象十分普遍,但专注培养舞蹈教师的学校却很少。在美国,并没有师范院校(Normal University)的概念。希望将来从事舞蹈教师职业的学生,通常需要去教育学院(School of Education)修满一定的学分,然后申请教师资格的认定考试。美国能够直接提供舞蹈教育专业学位的学校也不普遍,但是纽约大学斯坦哈特学院是个例外。该校专门开设了针对中小学舞蹈教育的学位教学,它自然成为笔者考察的对象之一。针对中国,尽管笔者很熟悉师范舞蹈教育的情况,却很难选择一个合适的研究对象。因为,真正关注中小学舞蹈教师培养的师范学校真的太少了。非常感谢北京舞蹈学院学报常务副主编仝妍女士,她推荐华南师范大学舞蹈系为本书的研究对象。这所学校是我以前没有关注到的,但它已经在舞蹈师范教育领域做了10余年的探索。这个研究样本与理工类的华南理工大学个案同处一地,可能无法更好地反映地域上的差异。但是,由于难得,笔者还是坚持选择这所学校作为师范类的研究对象。
非职业舞蹈教育在美国高校中作为通识教育的组成部分并不少见。大学中只要设立了舞蹈专业,所有大学生都有机会提出申请去舞蹈系学习舞蹈。因此,在大学舞蹈课堂上,专业舞者和业余爱好者同在一个课堂上是常见现象。而在中国,职业与非职业舞蹈教育泾渭分明。专业学生在专业院系中学习舞蹈,而非专业学生如果擅长舞蹈,可以有机会进入学校的舞蹈团,参与舞蹈活动。考虑中美两国在这个领域的巨大差异,笔者从两个角度考察这个领域的情况。一类是大学中既有舞蹈专业教育,也专注开展审美教育的学校。笔者以随机取样的方式,选择上海师范大学与美国杨伯翰大学为例。另一类学校中,并没有专门开设舞蹈专业,却有着非常丰富的审美舞蹈教育活动。这类现象在中美都不普遍,笔者以“目的性”抽样为原则,选择清华大学和哈佛大学为例。通过对这四所学校的分析,希望能够体现出两国在非职业舞蹈教育中不同的交互状态。
舞蹈教育领域中,笔者认为还有一类比较特殊的学校,就是理工类大学开设舞蹈专业课。在艺术与科学相结合的理念下,理工类大学希望通过艺术教育来丰富未来科学家的想象力。钱学森先生就曾经对科学和艺术的关系作过精辟的分析:“从思维科学的角度看,科学工作总是从一个猜想幵始的,然后才是科学论证。换言之,科学工作是源于形象思维,终于逻辑思维。形象思维源于艺术,所以科学工作是先艺术,后才是科学。相反,艺术工作必须对事物有个科学的认识,然后才是艺术创作。在过去,人们总是只看到后一半,所以把科学和艺术分了家,其实是分不了家的。科学需要艺术,艺术也需要科学”。这种诉求应该在以舞蹈的“人文教育”为主体开展的大学教育中实现,而理工类大学却更乐意在大学中开展专业化的舞蹈教育。这种现象在中美两国都是常态,这成为吸引笔者的研究范畴之一。2014年,笔者有幸前往得克萨斯理工大学参加了美国高校舞蹈协会(ACDA)的中南部会议。以此校为个案,参见与该校的可比性,华南理工大学成为另一个研究对象。
以上10个研究案例,不可能反映中美两国舞蹈教育的全部现象,甚至也不可能映射出该类型舞蹈教育的全部特征。挂一漏万,只能实现从侧面或者说从某一个点考察舞蹈在不同审美教育系统中的某些价值差异。
下篇为“中美高等舞蹈教育差异化的研究”。这个部分将从国家管理机制、教育法规、管理模式、评估方法和教育理念等方面,辨析形成现有差异化教育方式的原因。
在国家制度层面,中国的高等教育是一种“统一制”的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有利于集中教育资源。“统一制”的管理模式和政策上的大力扶植帮助中国迅速地建立了规模庞大的高等舞蹈教育体系,使得中国的舞蹈教育在短短数十年的时间达到了美国近百年发展起来的规模。但这也造成了中国舞蹈教育单一化的办学模式。反观美国的高等舞蹈教育在“分权制”的管理模式之下,虽然形成了多样化的办学模式,但全国舞蹈教育的发展水平却良莠不齐。美国高校舞蹈教育的管理,更多地依靠专业协会来制定教育标准和评估监管教育质量。协会组织是整个美国社会和谐运行的“润滑剂”,在一些重大的社会变革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国家舞蹈教育协会(NDEO)甚至制定了《美国国家艺术教育标准》(舞蹈),并成为美国的国家级标准。但是,无论是协会立章还是政府立规,中美两国都已经十分关注艺术教育在“全人”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本次修订,笔者增加了中美评估体系的比较研究。教育评估是以教育目标为依据,运用一定的评价技术和手段,对教育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进行测定、分析、比较,并给予价值判断的过程。在美国,许多舞蹈教育机构都参与国家舞蹈院校协会(NASD)创立的一整套认证体系。NASD是美国联邦教育部和高等教育委员会官方认可的机构,从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研究舞蹈教育的评估标准。笔者专门翻译了《国家舞蹈学校协会认证院校会员的标准和指南(2014—2015)》,部分内容见“附录三”。这本手册从两年制专科、四年制本科到硕士、博士各级学位;从专业教育到辅修学习;从表演人才到教师培养,针对每个类别机构都给出了详尽的评估细则。认证内容有入学标准、教师资质、学生与教师的比例、班级的人数规模、教学设施、课程结构、评估体系等方方面面。在此基础上,对比中国高等教育的评估方式,比较了中美两国评估体系的价值差异。因为评估价值取向合理与否,直接影响评估实践的成效和教育发展的方向。当然,本书的目的更在于关注我国舞蹈人才培养的质量,维护教学的基本标准,促进教育水平的可持续提升。
最终决定中美高等舞蹈教育不同的,总有最基本理念的差异。本书从“身体观”和“艺术教育观”两个层面,结合案例呈现了其差异化特征。笔者认为,中国舞蹈教育从观念到形式,从训练到表演,从教学到舞台处处都指向“规范”这个范畴,这是一种从外向内的教育方式。而美国高等舞蹈教育,从早期自由的身体语言到现代舞的崛起,从杜威的教育哲学到多元智能对艺术智能认知的确定,从教学内容——茱莉亚学院舞蹈系为学生安排的“新舞蹈”项目,到教育理念——斯坦哈特学院强调舞蹈专业“思维教育”的培养,这一切都指向“创新”这个范畴。当然,中国高等舞蹈教育指向“规范”这个范畴,并不是说美国的高等舞蹈教育中就没有任何“规范”的意识。美国高等舞蹈教育指向“创新”范畴,也不是说中国的高等舞蹈教育中没有“创新”。中国高等舞蹈艺术教育3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没有“创新”,也是绝无可能。“规范”与“创新”,一外在,一内在,是矛盾的统一体,也是促成审美教育活动的两极。
综观全书,由于笔者学养所限,在高等舞蹈教育的跨文化比较研究、中国高等舞蹈教育如何平衡发展、如何构建中国舞蹈教育的全面审美体系等方面,还有很多亟待思考的问题。当然,面对该领域浩瀚的研究内涵,本书仅为沧海一粟,未来还需要更多学者继续探究,尽早建立起舞蹈艺术教育科学和完善的体系。